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借款合同 >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通用5篇)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通用5篇)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通用5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 篇2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大寫)_____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 篇3

出借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借給乙方幣______ 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 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 篇4

控告人: 某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控告人: 李某 身份證號:

被控告人: 陳某某 身份證號:

控告請求:

被控告人涉嫌詐騙,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依法追求被

控告人治安責任和刑事責任。

控告事實與理由:

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均系控告人派往分公司的管理人員,被控告人張某某系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被控告人李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 元; 年 月至 年 月被控告人陳某某共向張某某借款人民幣元,上述借款系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與張某某之間的個人借款。20xx年8月、20xx年12月控告人與張某某控制的XX公司簽訂了2份《購銷合同》,約定由XX公司供應控告人施工的 工程所需鋼筋。後由於李某、陳某某無錢歸還張某某借款,張某某要求李某、陳某某利用控告人管理人員身份,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期間,以虛增供貨鋼筋數量的方式將李某借款 元,陳某某借款中的 元轉化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已達到非法佔有控告人資金 元的目的。李某、陳某某分別按照張某某的要求籤收了相應的鋼筋送貨單,並出具了結賬單,將上述個人借款元虛增為XX公司提供給控告人的鋼筋款。現被控告人控制的XX公司到控告人公司,以李某、陳某某出具的簽收單和結賬單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 元。基於以上事實,控告人認為三被控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控告人與XX公司《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採用虛增鋼筋供貨數量的方式,騙取控告人資金 元,張某某到控告人公司要求控告人支付虛增鋼筋款,該詐騙行為發生地為控告人公司住所地。因此三被控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了刑法第224條第5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控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擊犯罪,特向貴局提出控告,請求貴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李某、陳某某、張某某合同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此致

派出所

區公安分局

市公安局

省公安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控告人:

201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借款利益保障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並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報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項目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ekuan/e03gm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