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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借款抵押合同(通用21篇)

新借款抵押合同(通用21篇)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

編號:                       

新借款抵押合同(通用21篇)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特別提示:抵押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抵押權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為確保出借人 與借款人 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的《個人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以主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自願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抵押權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條第7款的約定處理。

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四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三條第7款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三條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抵押權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七條 抵押人承諾

抵押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出借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主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十條 其他

1、抵押權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擔保人應履行的義務,抵押人應按其約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出質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簽字): 抵押物共有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X年 XX月 XX日

附件:

抵押物清單

單位:平方米,元

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物

抵押人

建築面積

抵押物價值

房產1

房產2

房產1地址

房產2地址

汽車抵押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購車價款

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2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5、 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 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繫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正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4

甲方(借款方):

乙方(項目方):

現因 等項目開發建設急需資金,特以該項目股權做抵押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核乙方項目資料後同意借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核准機關:

三、項目建設地址:

四、項目借款規模:貳 億元。期限:三年。

五、項目借款利息:年利率15%。第一年利息在借款到賬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借款方式與定義

一、方式:甲方借款給乙方用於麻陽縣江口水電站項目開發建設,乙方先用該電站項目股權做抵押,約三個月完成掃尾工程形成固定資產後,可轉為以該電站固定資產做抵押。

二、定義: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係指:

1、乙方提供項目,有償使用借款款項,自負盈虧,獨立承擔借款風險,借款款項使用期滿時無條件全額歸還借款本息。

2、甲方借款給乙方使用,不參與乙方建設、經營、管理,只收取借款利息,不承擔借款風險。

3、為規避乙方借款風險,本合同設定用乙方開發建設的麻陽縣江口水電站項目經營權向甲方借款款項作為抵押擔保。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項目借款合作資金額度暫定: 貳 億元。

第四條 借款方式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 天內,甲方將首筆借款叁仟萬元(¥ 3000 萬)人民幣在20xx年 月 日前劃撥到乙方項目專用賬户或法定代表人新開賬户。

二、甲方借款經乙方核實到賬後當天,乙方按實到借款 15 %同台交割支付貼息款給甲方。

三、雙方辦理項目股權抵押借款公證或鑑證手續。甲方在 天內將借款餘額直接劃撥到乙方項目專用帳户。

第五條 借款期限

一、借期:為 叁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二、借款計息日期以甲方資金實際進入乙方賬户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 借款利息與計收

1、貼息:第一年借款利息及各年度的利息補差按實到借款總額的 15 %一次性計收。

2、貼息款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各次實際劃款金額,依據前述標準,在借款資金進帳後當天向甲方支付貼息款。

3、利息:分批借款分期計息。每筆借款使用期間,乙方根據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按借款實際到賬時間開始計息,第一年利息在一次性貼息款中付清,第二年、第三年利息開始在各年度末支付利息,借款期滿時本息應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擔保及資金使用監管

本合同約定的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建設項目,乙方及其下屬機構以麻陽縣江口水電站全部項目股權抵押給甲方。待乙方項目建設完畢形成固定資產後,雙方辦理該電站全部資產抵押手續。

第八條 借款償還

一、分批借款分期還款。每筆從第二年開始,每滿一年時乙方按年利率15 %向甲方支付當年利息。

二、在借款款項到期日乙方同樣分批償還當年借款利息及本金。

第九條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權利:

1、負責依據本合同提供足額的、合法的借款資金。

2、負責按照本合同相關約定條款向乙方借款,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借款款項劃付至乙方專用帳户。

3、享有本合同第六條所約定的借款固定回報利息的獲取。

4、享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的無條件收回的權利。

5、享有當乙方不能按期還款時,為主張債權所採取的對乙方項目抵押資產拍賣、轉讓的權力。

(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權利:

1:對所提供的公司證照、項目資料及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及所有資產的真實性負責。

2、自行負責該借款款項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確保項目按期投產見效。

3、借款款到期負責及時償還甲方借款本息。

4、享有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的正常使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及處罰:

1、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劃撥借款款項,當乙方正常使用借款款期間,若出現外部對該項借款的清查或追收,乙方除拒絕歸還外,對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將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乙方做出賠償。

2、考察乙方一切符合合同規定的條件,甲方需無條件的給予乙方借款首期資金使用.否則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乙方做出賠償。

(二)乙方違約及處罰:

1、對借款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一經發現,甲方將立即追回借款款項,並按本合同標的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罰款。

2、借款款到期一旦出現不能按期償還,則十五天內將按逾期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罰息;逾期超過十五天,甲方除謀求司法救助外,同時按逾期借款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罰息。

第十一條 合同的管轄

(一)本合同適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本合同的管轄權歸屬乙方項目所在地所有。

(三)本合同履行時,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失效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一經立約、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內容的前提下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責、權、利關係履約完畢時失效。

借款方(蓋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項目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合同簽訂地:湖南長沙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1.名稱:_____。2.數量:_____。3.價值:__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8

甲方(抵押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 元,借款期限為 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帳户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9

___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___款人、借款人及保證人之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___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___款:

(一)___款種類: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用於經商。

(三)借款金額(大寫):

(四)借款限期:12個月,自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計人民幣

(六)還款方式:合同終到期時,借款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向___款方支付本息

第二條 借款人及保證人承諾

(一)保證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證》號,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號)作為借款人抵押擔保;

(二)按期歸還___款本息;

(三)按合同約定使用___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___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不中途終止合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公主嶺市房權證懷房字第___號)由___保管,合同履行結束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合同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___款人有權取得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0

出借方:

借款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元整,¥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_月_日起到___年_月_日_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利率為即%。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後利隨本清。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的合法房產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説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_______數量_________台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車駕號碼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十元。小寫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萬_______千__百__十元。小寫(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全部借款30%),行駛抵押權。如果此車逾期五日內仍無法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將車出售,並由乙方代為處理。

第五條 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另應承擔全部借款30%的違約金。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滿或續借期滿後如果抵押人逾期還款的,抵押權人對逾期金額按每天2%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 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本文介紹了……,並提供專業律師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户,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銀行及帳號:_______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5

(甲方)貸款方(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1、乙方將自己的物品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押。

2、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整。

4、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5、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加收%違約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6、抵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7、乙方保證: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

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8、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9、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合同附件:

⑴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抵押合同合同一式兩份

⑵抵押(質押)物品照片: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6

甲方(借款方):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乙方(貸款方):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甲方企業因生產經營之需,特向乙方融資借款,甲方應保證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逾期還款時,則自逾期之日起月利率調整為%。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質押權。

第二部分質押條款

第八條質押物

為擔保全部還款義務,甲方自願將其持有公司%股權全部質押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並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質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依法實際質押權。

1、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3、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超過一個月以上的;

4、在質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質權、質押財產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其它違約行為;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7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

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

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

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

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户或信用卡賬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8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___ 個月,自 ___年 月 日起到 _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 即(小寫) %。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後利隨本清。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的合法房產(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説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19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借款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並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餘額外,不需徵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後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展期後,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50%計收利息;

2.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擠佔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100%計收利息。

借款抵押合同標準版2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 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20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新借款抵押合同 篇21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手機號碼:

乙方: 手機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駕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萬 千 百 十元。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萬千百 十元。小寫(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全部借款30%),行駛抵押權。如果此車逾期五日內仍無法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將車出售,並由乙方代為處理。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另應承擔全部借款30%的違約金。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借款期滿或續借期滿後如果抵押人逾期還款的,抵押權人對逾期金額按每天2%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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