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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通用3篇)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通用3篇)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通用3篇)

註冊地址:

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註冊地址:

法人代表人:

開户行:

外幣結算帳號:

一丶借款用途:用於借款方需要。

二丶借款種類:個月非承諾借款。

三丶借款金額:幣種及匯率:

借款金額及幣種:

美元比人民幣匯率:按匯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對人民幣中間價折算。

四丶終止權:

貸款方享有絕對的酌定權並以個案處理的方式,按照貸款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決定提供貸款與否。貸款方保留在必要時候書面通知借款方在終止本授信的權利並要求借款方馬上清還所有未償還款項和應付利息。

五丶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次提款日在年月日前。

六丶借款利率及計息: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按動用日之年利率加計點計息,即:(一年期年利率+),相關之税捐、規費、扣繳均應由借款方承擔。計息:借款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於還款日時與本金一次支付予貸款方。

七丶還款:

借款人必須於本合同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借款人得視實際資金狀況於5天前通知貸款方後可提前還款,並支付銀行所產生之相關損失。本合同並無交叉違約條款及加速到期條款。

八丶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違反本貸款函約定,借款人應全額賠償貸款方因其違約而蒙受的所有損失。

九丶不可抗力條款:

因自然災害、政府外匯管制、暴動、恐怖主義或不可歸咎於合同雙方的第三方責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不受本合同第八條違約責任的約束。

十丶特別約定:

1.根據997年月4日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理》第二十五條規定,債務人應在債務合同簽定後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外匯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文件作為債務合同生效必備的法律文件之一。

2.債務人應根據996年公佈的《結匯丶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本合同借款在還本付息前須到當地外匯局辦理核准手續。

十一丶其它約定:

1.雙方約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地方之法律規範。

2.本貸款函共一式三份,貸款方丶借款方丶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或蓋章)

借款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2

甲 方:乙 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__________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項目投資主體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第二條 投資額和投資方式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配及税務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各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 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税後的數額;

(2) 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 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 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第四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五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六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七條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競業禁止條款:為免與公司的核心利益產生衝突,在合作期內,所有股東無論在職或離職期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有關的行業,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違約方應即時清退出股東會,並將其當期所有股權的____%無償出讓給公司作為違約金;

2、任何一方股東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每逾期____日為一個階梯,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其應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直到出資完畢為止;

3、由於股東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總額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4、初創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股東臨時增加投資以應付開銷,各方股東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增資。各股東應克盡本份,努力在出資期限內完成出資任務,不得拖欠,否則按以上規定按違約處理。

第九條 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____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決定是否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為公司章程的有效組成部分,如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書內容為準。本協定書內容如要修改,需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適用條款實施;

2、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本協議書的補充文本,如以上條款有與《公司法》牴觸的情況,以《公司法》有關條款為準;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再行友好協商一致,以補充條款方式載明;

4、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各股東各執一份,企業存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定即時生效。甲方簽名: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名: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3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方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各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一、排他性條款

從本框架協議訂立起到,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其他任何人進行與本交易相關的任何談判、作出任何與本交易相關的請求、招徠任何以本交易相關的要約或簽訂任何與本交易相關的協議。

二、保密條款

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三、時間表

投資階段日期具體內容選擇的方式

第一階段:資金注入

第二階段:雙方合作

第三階段:退出階段

四、投資條款

1、投資金額

投資方擬向公司投資萬元,獲得的公司普通股(優先股或可轉換債券)股數為,在充分稀釋的基礎上佔公司總股份的%。

2、證券形式

在本次投資過程中,投資方認購公司的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

3、購買價

投資方每股股票(優先股或可轉換債券)的購買價格為元/股。

4、價值調整條款

在投資方向公司注入資金後的年到年,公司的複合增長率不得低於。若公司達到約定的目標,則投資方將以元/股的價格向公司管理層轉讓其自身的股份。若公司未達到約定的目標。則公司管理層將以元/股的價格向投資方轉讓其自身的股份並允許投資方在公司董事會增加個席位。

5、交割條件

為使本次的投資交割的順利完成,公司需符合如下條件:

(1) 圓滿完成法律、會計及商業盡職調查;

(2) 各投資方的投資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3) 最終文本:包括認股協議、股東協議書、公司組織文件的修改及取得各方同意;

(4) 取得所有必要的許可和批准;

(5) 所有投資方都通過商業計劃;

(6) 公司和投資方均收到來自諮詢機構的法律意見;

(7)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6、交割日期

公司同意在期限內,完成投資方必要的工商登記,確認投資方正式成為公司的股東。

五、投資方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投資方的利益,投資方在投資過程中享有如下權利:

1、增資權

在期限內,投資方有權利向公司以元/股的價格再購買公司股份。佔公司股份充分稀釋後的%。

2、股息分配權

若在期限內,公司的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的%,公司在未經過投資方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若公司面臨清盤、解散、合併、被收購、出售控股股權以及出售部分或全部資產時,投資方有權獲得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金額為投資方投資總額的%,當投資方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才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投資方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若在交割完成的年後,公司未能完成IPO上市,投資方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元/股的價格賣給公司或公司的創始股東。一般情況下,贖回價格為最近公司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投資方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如果公司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公司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公司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投資方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為%/年。

而且在公司完成贖回前投資方仍有權利保持其在公司董事會中的董事。

5、反稀釋條款

當公司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投資方對應的公司估值,投資方有權從公司或者公司的創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6、新股優先認購權

在公司發行新股時,投資方有權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7、最優惠條款

如果公司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投資方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投資方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當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方有如下權利:

(1)投資方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

(2)投資方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但是,投資方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方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投資方在IPO後年內不能轉讓股票,則公司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方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10、鎖定

公司的創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

11、出售權

在交割後的年後,公司未能完成IPO上市時,投資方有權出售公司的股份,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信息權

投資方有權獲得公司的日常信息並有權查閲投資交易的有關信息。包括年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管理層報告、財務預算、公司向金融機構、行政機關提交的任何報告及文件,公司設施、賬目和記錄等。

13、董事會席位及保護性條款

(1)公司的董事會將由名董事組成。投資方委派的董事中至少有名董事在董事會的委員會中被授職。召開董事會所需的董事法定人數為,並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由投資人任命的董事。董事會的所有決定經由出席的董事的多數票通過。

(2)公司在進行交易時,需得到投資方股權的比例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六、事務性條款

1、所得款項用途

公司將根據其獲得批准的預算和商業計劃書承諾將所獲得的投資資金用於經過投資方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在交割之後年,公司的淨利潤達到,投資方允許公司預留比例的股票作為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

3、管理費條款

公司負責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投資方負責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在本次投資過程中,投資方及公司應獲得各主管人員的承諾和非競爭承諾,以保證其:(1)將其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貢獻給公司的業務,並最大限度努力增進公司的利益,直至合格首次公開發售後至少一年;(2)在離開公司後的年之內,不參與任何與公司競爭的業務。

5、關鍵僱員保險

由於關鍵僱員對公司發展有重要影響,雙方確定公司的關鍵僱員為,併為每個僱員投的保險。

6、股權結構

在投資方注入資金後,投資方所佔的股權比例為%。公司所佔的股權比例為%,管理層所佔的比例為%。

七、 其他條款

1、 爭議解決.

雙方在投資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該按投資協議的規定處理,投資協議規定不明或沒有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投資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約各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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