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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借條(通用3篇)

抵押物借條(通用3篇)

抵押物借條 篇1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物借條(通用3篇)

承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借款給乙方,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風險,約束雙方共同遵守誠信,現甲、乙雙方一起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一次性借款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給乙方,借款期限為一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期限內不計利息。一年期滿,乙方應一次性將借款歸還甲方。

附借條借條今借到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期限一年,是實。本借據連同協議一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物借條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元。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日,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

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

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

(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 ,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物借條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

放款單位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_______________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説是第一債權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合同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徵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_____%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餘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合同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後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

放款單位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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