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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精選3篇)

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精選3篇)

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精選3篇)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種:

身份證號碼: 護照號碼: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 (市)縣,聯繫電話:

國內聯繫人: ,緊急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考慮到工程所在國的有關法規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工程承包勞務派遣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薩克斯坦勞務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勞務合同,雙方按下述條款簽訂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條件

1、乙方將按本合同中的條件並遵守甲方頒佈的工作規章制度和守則在哈薩克斯坦受甲方聘用為建築工人。在本合同履約過程中,乙方從事甲方現場安排的專業施工勞務工作及臨時性的勞務工。

2、本合同期限為壹年(可續簽),自乙方進入哈薩克斯坦境內日起至合同期滿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薩克斯坦飛回中國境內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終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態度良好可續簽合同至完成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工程任務完成。對工作表現出色的員工,公司將在項目完工後給予一定的現金獎勵。

3、乙方須保證自己身體健康,出國的身體檢查並不是乙方身體健康的唯一依據,如有體檢中沒有體現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須向甲方説明,否則即認為乙方身體健康並符合下列要求:

(1)雙眼裸眼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

(2)沒有患重大疾病的歷史,無傳染病、器官、或肢體無嚴重缺陷或病變;

(3)沒有傳染性肝炎、高血壓、肺結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傳染病以及必須經過特殊醫療設備才能檢查出來的疾病;

(4)沒有動過肢體、頭部、臟器等方面的手術;

4、乙方須通過哈薩克斯坦入境後的體檢,適應哈薩克氣候、能夠從事工業建築、安裝生產等工程施工,能夠遵守在國外一年的工作時間。

5、具有團隊精神,合作意識強;無犯罪前科、無吸毒史,對中國以及哈薩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紀守法。

6、服從甲方工作組織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職工作。

7、在本合同結束或簽證到期後,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搭乘預定的離境航班回國。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於哈薩克斯坦境內,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民俗,不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勞動報酬及支付

1、工資標準:技術標準以現場實際考核為主

工種: ,月薪 元,工資結算時按實際出勤工日換算後計取應得工資。

應為有經驗的該工種人員,從事至少2年以上相應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現出明顯不具備上述條件,被相關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資按4000元計。

2、工資起薪時間為:從抵達哈薩克斯坦現場報到之日開始。

3、工資發放:每月結算,壓三個月後按月發放。

4、工資總結算時間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國時結清所有工資。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從工作安排、曠工、怠工、罰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資。若因乙方出國前未經甲方考試,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適應國外技術工種工作,由甲方按雜工安排工作,工資按照雜工計發。

6、乙方工資發放地點在中國境內,由人民幣進行結算,乙方所得收入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薩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額生活費用,按人民幣與當地貨幣當日匯率,換算成當地貨幣後發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借支金額在工資發放時扣除。

7、工資結算依據考勤榜、本合同約定、工地規章制度綜合評價,每月一次。考勤榜公佈的內容,乙方如有疑慮有權且應當在48小時內到甲方處核對,逾期未提出核對,即為雙方確認考勤榜公佈內容為最終結算依據。每月工資確認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簽字認可,逾期不簽字視為默認。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時,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時間計加班,加班按小時累計加班費 (超出規定休息日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將在乙方工資中扣除)。

9、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但乙方擅自離開工作面,或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醫療證明的情況下病假、休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時間由現場最高管理人員確認,曠工期間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還將接受50元/小時的工資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曠工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的權利。

三、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乙方出國的入境、工作準證和居留手續和歸國的手續辦理,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國(地區)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合同有關的規章制度進行培訓。

2、甲方組織或指導乙方參加出國前的考試與體檢,負責辦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續。

3、甲方負責乙方為甲方在哈薩克斯坦工作時間內的交通費用。一年合同期滿,乙方圓滿履行完本合同時,甲方負擔乙方往返機票費用(航班和艙位由甲方選擇),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過規定標準(往返),費用自理。

4、乙方為甲方在哈薩克斯坦工作時間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衞生設備、生活設施等。為了統一、有效管理,住宿條件由甲方按工地情況統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絕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5、甲方在工程現場向乙方免費供應一日三餐的集體伙食。

6、甲方為乙方在一年勞務合同期內提供良好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提供個人必須的勞保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護欄等。人為損壞或遺失,則乙方照價賠償。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限量標準的生活用品:牀鋪及牀上用品(牀墊、被蓋、枕頭)一套。乙方自備個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據自身條件自備生活常用藥品。

8、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成生產活動所需材料、設備和生產機具。

四、乙方職責

1、 乙方應當保證具備完成相應工作所要求的各項技能,保證身體及精神狀態良好,以積極的態度優質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如果由於乙方隱瞞個人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偽造技能證書被甲方發現,無論協議是否簽訂,甲方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不得隱瞞在國內的各項犯罪記錄以及以往國外工作中的任何違法、違紀和參與任何形式罷工記錄的歷史記錄。一旦乙方隱瞞事實之行為被甲方發現,無論協議是否已經簽訂,甲方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應服從甲方外派的統一時間安排,如果在辦理完簽證或購買機票後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國外工作期間因個人原因回國的,前期所發生的各類費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辦理勞務簽證的費用為20000.00元人民幣)乙方承諾由自己承擔二萬元。

4、乙方在出國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業主及甲方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例如:嚴禁飲酒及帶酒進入工地),自願服從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國時間的統一安排。

5、乙方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項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自覺維護國家及甲方的聲譽和形象,保護國家及甲方利益,愛護工作設備和生產工具。

6、乙方承諾自己不私自串崗,不非傷病缺勤,不離隊,不打架鬥毆,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滯留,不消極怠工,更不能惡意煽動,上述行為導致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乙方須服從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與自身專業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臨時做普工、勤雜工及其他工種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從事專業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額外的工資待遇要求或拒絕接受此項工作或消極怠工、曠工。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會為第三方工作,不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經營性或非經營性活動,若有發生,乙方自願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並堅決遵照執行甲方在哈薩克斯坦實行的工資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甲方將停發當月工資。

10、嚴格按照圖紙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憑自己意願隨意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須充分認識到在國外團結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對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須持證上崗、安全施工。嚴禁拉幫結派,擾亂工地秩序,員工間無法解決的內部矛盾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嚴禁出現醉酒鬧事、打架鬥毆事件。

12、乙方須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乙方無權選擇工作地點和小組。乙方應聽從指揮,準時上崗到達工作面,不遲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鬨。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時間變動和調整為藉口無故曠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資和待遇。甲方有權根據施工情況將乙方調往不同的工作地點,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點的變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自行承擔回國的費用。如果既不提出終止合同自行回國,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點,屬於曠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薩克斯坦同行業中已具有很高的競爭力,工資標準及發放的辦法在合同中作了規定,乙方簽字後即表示同意。乙方有義務對自己的工資標準及本合同的全部內容保密,乙方的工資標準只能有甲乙雙方知情,不得告訴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對自己工資保密不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乙方三個月工資金額的賠償責任。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雙方均嚴格執行合同約定,乙方承諾不與當地其他中國工人或其他國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資,因乙方攀比工資違約提出要求,乙方應當按本人三個月工資金額向甲方賠償損失。

15、若違反合同規定和甲方現場管理制度,乙方自願承擔以下責任:賠償、停工、扣薪、每次不超過20__元人民幣的罰款等。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將乙方開除並遣送回國,並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6、乙方在國外發生的傷亡或非因工負傷事件,在當地處理完畢,回國後不再以此與甲方發生任何糾紛。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當地常見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醫生證明,甲方承擔醫療費用70%,乙方承擔30%。

2、乙方病休有醫生出具證明,不做曠工處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間工資。凡乙方私自在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連續病假超過20天或在一年中累計病假超過30天或需要任何持續性治療(工傷除外),甲方可勸其回國,費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經甲方書面批准,無正當理由按曠工處理。

六、工傷、意外身亡的賠償

1、甲方為乙方在為甲方境外工作期間內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其費用,保險額度為50萬元人民幣。

2、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經過相關部門鑑定屬於工傷的情況下,且經有關方面查證事實屬非當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負擔醫療費,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幣的工傷工資(須有醫生證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扣除甲方實際發生的各種費用後,全部轉給乙方本人或家屬。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殘)導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甲方不負擔醫療費用和工傷工資,也不負責索賠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傷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將按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並由保險公司進行一次性賠付,甲方會同國內派出單位指定專人將其遺體火化,並將骨灰送回中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哈薩克斯坦勞工法所規定之內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傷性質死亡(如病亡),遺體火化及骨灰運送費用由甲方負擔,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補償。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傷殘或死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5、當保險公司或甲方根據哈薩克斯坦政府部門指示或按照工傷賠償有關規定支付了工作工資或對工傷死亡、永久性身體殘疾支付了一次性賠償金後,甲方不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和賠付。

6、無論何種傷殘或死亡,乙方當事人及家屬不得到有關部門(哈薩克斯坦政府部門、中國大使館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賠事宜的處理;若每發生一次則按5萬元/次進行罰款。

7、鑑於哈薩克斯坦的特殊情況,乙方在國外無論發生何種性質的病、傷、殘、亡事故,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乙方需全權委託甲方按照當地的法律和習俗辦理,乙方家屬(親屬)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各種授權和認證等文件。

七、合同關係的終止

1、在合同期未滿或乙方應承擔的工作職責未履行完畢前,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協議,乙方自願賠償甲方所蒙受的損失且離境返程費用自己承擔。

2、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中存在嚴重隱瞞額欺詐行為,導致乙方在國外因身體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通知並終止合同,乙方回國費用由自己承擔。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並屢教不改的;乙方對甲方實施暴力、威脅、蓄意鬧事的;乙方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職守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觸犯了哈薩克斯坦有關法律法規,參加和組織任何黑社會或幫派性質機構,被發現有偷盜、賭博、嫖娼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甲方有權不給予任何通知並按法律所需進行調查後,立即解除僱傭關係,終止合同。

八、免責條款

1、由於境外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山洪等)、動亂、戰爭、軍變、核泄露及政府政策變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臨時停工、窩工,甲方將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資。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項目合同終止,甲方可以組織出國人員回國,甲方在結算出國人員工資後,甲乙雙方合同終止。

九、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時間內遵守紀律,不私自外出、服從領導,不幹私活,不煽動鬧事,不進行商品交易,不參與任何其他組織。若有違犯,按情節輕重接受經濟處罰,直至被辭退。由上述原因引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負。

2、乙方必須在出國前辦理在中國境內的社會醫療保險(如有)並在保期到期後馬上續保。如乙方沒有辦理或延誤了在中國境內的社會醫療保險,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抵哈薩克斯坦後,醫院證明患傳染性肝炎、肺結核、心臟病、性病、梅毒等病狀,不能通過體檢時,應立即回國,往返機票費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國,超過哈薩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任何費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術達不到要求、身體不適應、無醫生證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國、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約,要賠償甲方損失及自付往返機票。如國外工資不足以承擔相關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回到國內,乙方需在回國3日內償還甲方墊付款項。甲方保留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墊付款項的權力。

5、乙方在哈薩克斯坦觸犯法律,則由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為其作擔保等要求。甲方有權就乙方違法對甲方造成的經濟和聲譽等方面的損失提出索賠,並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並委託甲方保管乙方的護照及簽證原件。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通過借用手續,用完歸還甲方,遺失或不歸還者將罰款1000元人民幣。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階段性工作結束,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國,雙方完成結算工作,並在付清甲方確認的乙方工資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8、乙方需自行承擔的國內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護照費,防疫費、疫苗費、公正費、辦理面籤時生活費用自理。

9、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時間安排,如果在辦理完簽證或購買完機/車票後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發生的各類所有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寫的簡歷、乙方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發出的通知、處罰單、考勤榜、技術、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雙方約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資50%標準計發(當月出勤及停工補貼天數之和不超過29天)。

十、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發生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乙方承諾在國外工作期間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處理,回國後可將爭議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相關內容後自動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手印):

開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卡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本文由第 一183;範 文 網整理,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1.人員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推薦合同樣本183;勞務分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外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承包通用版合同.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 小時。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後________天內即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審核批准。

3.工資單審批後,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 %電匯至__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 %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税金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________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________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實際工作月數215; (1

2)休假天數

4.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5.因工作需要並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後,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2.乙方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2.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甲方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乙方帳號。

第十四條 保 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共2頁,當前第1頁12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 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

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 至____ 平方米;僱主還應提供水、電、卧具、空調、沐浴、衞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卧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

4)。

2.甲方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帳户。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甲方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

第三者保守祕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

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

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 裁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 字本合同用中文寫成,中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2頁,當前第2頁12

建築工人出國勞務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 )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總 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 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項目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12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 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 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 至____ 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卧具、空調、沐浴、衞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卧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帳户。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户。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 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 )項仲裁。(1)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 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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