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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精選30篇)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精選30篇)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

|發包人(甲方):住址: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精選30篇)

聯繫電話:

承包人(乙方):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紀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的概況:

1、工程名稱:宿舍樓。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註明:如工程不能在工期內完成按超期每天扣除工程全額千分之一做為超期補償金,超過一個月未完成工程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違約處理。)

二、承包內容:

1、施工中所需的工具、機器、模具、配套、內外腳手架、外排、模板等。

2、實施內容包括:放線定位、破樁頭、挖基回填、裝拆模、紮鐵、砌牆、內外牆批蕩粘貼、地面鋪貼、安裝瓷盆、接通大便器、,清理施工垃圾等(按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包括供水、供電、乳膠漆、門窗)另外承台、地樑、樓面攪拌費用由乙方出。(註明:甲方要支付三千元倒水泥的費用其於有關費用都由乙方出)

3、外牆沾貼:前面貼後面貼左面貼右面貼,樓地面貼地板磚房內貼地磚及牆身貼米高瓷磚,衞生間瓷磚貼米高,大廳、樓梯、走廊、都貼米高瓷磚。

三、施工質量:必須達到鎮規範建設標準驗收,各階段完工後到下一階段開工前乙方必須進行保證質量檢查。在整個工程中施工單位人員一定要在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每一個部位一定要熟練工人施工不得亂叫工人進場,如生手工人進場搞錯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安全責任:安全施工,乙方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五、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六、付款方式:房屋倒完基礎和地面支付元,第二層支付元以後每一層完工支付元,砌磚每層支付元,貼好外牆支付元,貼好每一層地面與牆身瓷磚支付元,工程完工後餘五千元保脩金到三個月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付清,其餘工款裝修完工後一次付清。

七、在施工期間必須按圖設計和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作個別位置改動,更改大甲方應補給乙方人工費,但不能收取甲方附加費。圖紙如要改動個別位置,乙方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如不按圖紙或甲方要求施工,搞錯要返工的,返工的人工與材料費都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人工與材料費都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入工地開工前,必須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與本工程有關的手續。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按合同辦事,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工程承包價的15%做為違約金。

以上事項經甲乙雙方確定簽名立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為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位於____市____區,莘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範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乾)  大 寫 元  

1.8 質量標準:合格。  

1.9 工 期:  工程總日曆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

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____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2.

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

1.1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 職務:  

3.

1.2 監理單位及委派的工程師:  監理單位:  姓名: 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3.

1.3發包人主要工作:  

3.

1.

3.1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

1.

3.2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  

3.

1.

3.3 提供地下管線佈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3.

1.

3.4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並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3.

1.

3.5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3.

1.

3.6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

2.1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3.

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

2.

2.1本合同簽訂後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3.

2.

2.2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3.

2.

2.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並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核批准;  

3.

2.

2.4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3.

2.

2.5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3.

2.

2.6工程竣工驗收後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3.

2.

2.7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

2.

2.8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並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税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為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____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____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後方可使用,並作為結算依據。  D.工程報價單詳附件,工程量按實結算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採用滬建建(20)641號,滬價費(20)054號文《工程造價審核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餘5  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________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____市____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八.違約責任  

8.1發包人違約:  

8.

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承包人違約:  

8.

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

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

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

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採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並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

2.4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發包人無息支付。  

九、爭議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X後生效;  

10.2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市。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

一、合同附件  1

1.1 投標文件  1

1.2 招標文件  1

1.3 道路平面圖及標段劃分圖  1

1.4 報價書  十

二、合同份數  1

2.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發 包 人:(公X) 承 包 人:(公X)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3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講話春賢娑ǖ娜掌諤嶠豢尚行匝芯勘ǜ媸保客掀諞惶歟鄢淥Φ梅延玫那Х種澹魑ピ擠=稹?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4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衞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衞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衞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年;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______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第四條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________%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的________%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第五條 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

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繫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3、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繫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户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户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 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________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________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的為________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________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________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________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户配合為前提。

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户已配合。

第七條 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一級建造師)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要求,做好甲方資質就位及乙方一級建造師的註冊和登記工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1、乙方同意作為一級建造師在甲方註冊,甲方聘用乙方擔任一級建造師職務,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保證乙方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賠付乙方貳______元(或幫乙方補辦);註冊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拾______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2、註冊證書由甲方保管,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印章由乙方保

3、甲方負責乙方完成一級建造師的初始註冊(或轉註冊),乙方提供註冊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以保證初始註冊成功。

4、乙方配合甲方在企業資質年檢升級過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相關證件及材料。甲方用完後應及時歸還乙方,約定十個工作日之內。

5、聘用的一級建造師實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________年

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按照用人單位、持證人和代理方的三方合同,所有工資由代理方代收代付。

6、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親臨施工項目現場指導,雙方再行協商。

7、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註冊(含續期註冊)費用、執業年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8、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所發生一切有關工程施工質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責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乙方證書給甲方用證範圍僅限企業資質升級和年檢,不用於工程。

9、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需要變動合同,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一方應在一個月前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

(2)乙方初始註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10、本合同有效期暫定為貳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可自動延長,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除該合同,但解除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11、合同解除後,甲方如不再續聘,應及時協助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不得無故刁難。如不能及時辦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標準為每月補助______元整)

1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1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設備及軟件,共____。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總工程預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電腦硬件送達乙方指定場地經乙方點數後,乙方須當即付給甲方所有硬件費用。  完成安裝後,乙方在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其餘全部款項。  以上付款方式均為現金付款。  

3.甲方責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軟件安裝調試。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的系統管理員和該軟件的維護期為________年,維護地點在甲方公司所在地。________年內因甲方提供硬件設備非人為損壞而引起軟件被破壞,甲方提供恢復。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擴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擴充部分的費用。  

(4)________年以後甲方對提供設備和軟件有償維護,維護費用為____元年(不包括更換設備和增加軟件支持點數的費用)。  

4.乙方責任  

(1)甲方調試系統所用的素材僅供系統測試,均不得用於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否則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用於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所需之節目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3)由乙方在以後使用中,由人為造成的系統的損壞,需要甲方上門服務的,甲方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5.其他事項  

(1)不得對軟件加以仿製 ;對軟件權利的標誌不得除去、遮蓋或塗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  

6.違約責任  雙方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有一方違約或侵權,參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雙方若有糾紛,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本合同經複印或塗改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7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第

十一條 決算第

十二條 保修第

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蘇州XX公司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____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廠房辦公樓車間以及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________年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蘇州XX公司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工期約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間,簡單裝修的話,工期在35天左右,裝飾公司為了保險,一般會把工期約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設計商榷此條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裝修合同,約定首付60%,木工驗收合格後交納35%,完工後交納5%。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後,您就已經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後期出了什麼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9

發包方: 十公司第二分公司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 施工任務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及施工地點: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二、 工作內容:  

1、 工作內容:

2、 承包單價:立方米14.00元計算,堵地下室窗洞口每個5.00元  

三、 驗收及價款支付:  

1、 工程驗收必須符合要求,土方回填時必須每30c 夯實一次,每次夯實三邊。任務單必須由項目部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簽字認可,並經項目經理籤審後方可結算。  

2、餘款等2樓基礎回填完畢後,與2樓首付的90%一次支付  

四、 合同工期及工程進度: 1樓基礎外圍回填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截止____月____日結束。1樓基礎地下室回填自________年若天氣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五、 甲方責任:  做到計劃周到,交底清楚,給各工種創造有利的工作環境; 協調工序,工種配合;  

六、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由承包方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達到符合要求,若達不到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後,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相關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不得出現任何事故,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3、乙方自備本工種所必需的機具;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進度要求施工,若不服從,每次罰款100元;  5.、各工種要緊密配合,不但要愛惜自身產品,同時要注意保護其它公眾的產品,如出現損壞他人產品的情況,視情節每次罰款50500元.  6.、注意團結,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聚眾。如若發現,每次罰該班組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7、把好進人關。如若發現盜竊行為,罰該人所在班組 500元,並由該班組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無條件辭退此人。  

8、以上各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發生,一經確認,當月結算時扣除。  

9、按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各工種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按歸類整齊碼放到指定的地方;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將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轉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位於工程項目全部一次性轉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設獨立管理,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2、乙方執行甲方與業主方簽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轉包成功前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業主方協商修訂。  

二、轉讓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業主方所交保證金壹佰萬元(.00元),由乙方承擔。簽定合同後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十個工作日內再交柒拾萬元(700000.00元)。  該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筑後由業主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業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證金,由甲方先墊付此保證金給乙方;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前期投資建設的板房和其它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單據,乙方另行計價給甲方。  

3、乙方進場後____月內交管理費(税後)貳佰萬元整(000.00元)給甲方。  

4、甲方在業主方承包的單價按04定額上浮5%,甲方轉包給乙方按04定額上浮3%,其中2%仍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業主方支付進度款中按比例付給甲方。  

5、甲方原掛靠興____市天壽建築公司,管理費為總承包費的1%,轉包成功後由乙方繼續履行此義務。  

三、税費和保險費  工程已全部轉給乙方,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各種税費和各種保險費,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四、工程進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築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進度款的60%付給乙方,時間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該項目工程總造價的80%進度款。可轉帳或現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匯票到銀行其它的票據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間10個工作日內。  

3、每次拔進度款,付帳後____日內乙方開據相應的金額發票給甲方。  

4、工程竣工驗收後的30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達到結算的總價的97%,保留3%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月內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應在六枝成立四川XX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於管理和交納各種税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給甲方的叁拾萬元(300000.00)定金,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進場後如乙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清退出場,並按工程的破方結算。  

3、乙方建設工程投資到位,且按時保質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條第

1、2款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乙方。  

七、本協議不完善的事宜,甲乙雙方另外補充條款,完成合同的真實性、更加便於合作。  

八、信息費按甲乙雙方承諾支付。  

九、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1

一、建築工程合同策劃概述

(一)合同策劃及要考慮的問題

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初始階段必須進行相關合同的策劃,策劃的目標是通過合同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必須反映建築工程項目戰略和企業戰略,反映企業的經營指導方針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劃需考慮的主要問題有:項目應分解成幾個獨立合同及每個合同的工程範圍;採用何種委託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種類、形式和條件;合同重要條款的確定;合同簽訂和實施時重大問題的決策;各個合同的內容、組織、技術、時間上的協調。

(二)合同策劃的意義

(1)合同的策劃決定着項目的組織結構及管理體制,決定合同各方面責任、權力和工作的劃分,所以對整個項目管理產生根本性的影響。業主通過合同委託項目任務,並通過合同實現對項目的目標控制。

(2)合同是實施工程項目的手段,通過策劃確定各方面的重大關係,無論對業主還是對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劃可以保證合同圓滿地履行,克服關係的不協調,減少矛盾和爭議,順利地實現工程項目總目標。

(三)合同策劃的依據

(1)業主方面:業主的資信、資金供應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業主的目標以及目標的確定性,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業主對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業主的管理風格,業主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風格和水平、在本項目中的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經營戰略、長期動機、承受和抗禦風險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類型、規模、特點,技術複雜程度、工程技術設計準確程度、工程質量要求和工程範圍的確定性、計劃程度,招標時間和工期的限制,項目的盈利性,工程風險程序,工程資源(如資金、材料、設備等)供應及限制條件等。

(4)環境方面:工程所處的法律環境,建築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物價的穩定性,地質、氣候、自然、現場條件的確定性,資源供應的保證程度,獲得額外資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劃的程序

(1)研究企業戰略和項目戰略,確定企業及項目對合同的要求。

(2)確定合同的總體原則和目標。

(3)分層次、分對象對合同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列出各種可能的選擇,按照上述策劃的依據,綜合分析各種選擇的利弊得失。

(4)對合同的各個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劃中有時要採用各種預測、決策方法,風險分析方法,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在開始準備每一個合同招標和準備簽訂每一份合同時都應對合同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二、業主的建築工程合同策劃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業主將設計、設備供應、土建、電器安裝、機械安裝、裝飾等工程施工分別委託給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別與業主簽訂合同,各承包商之間沒有合同關係。其特點是:

1)業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許多次招標,需作比較精細的計劃及控制,因此項目前期需要比較充裕的時間。

2)業主負責各承包商之間的協調工作,對各承包商由於互相干擾所造成的問題承擔責任。由於不確性因素的影響及協調難度大,因而這種承包方式的合同爭執較多,工期長、索賠多。

3)該承包方式要求業主管理和控制較細,業主必須具備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

4)對於大型工程項目,該承包方式使業主面對眾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協調困難,易造成混亂和失控,且業主管理費用增加,導致總投資增加和工期延長。

5)採用這種承包方式,業主可以分階段進行招標,可以通過協調和項目管理加強對工程的干預。同時承包商之間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採用這種承包方式,項目的計劃和設計必須周全、準確、細緻。這樣各承包商的工程範圍容易確定,責任界限比較清楚。

(2)全包(又稱統包,一攬子承包,設計一建造及交鑰匙工程)合同,即由一個承包商承包建築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並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包括設計、供應、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項目前期籌劃、方案選擇、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設後的運營管理。該承包方式的特點是:

1)減少業主面對的承包商數量和事務性管理工作。業主提出工程總體要求,進行宏觀控制、驗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糾紛和索賠較少。

2)方便協調和控制,減少大量的重複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溝通方便、快捷、準確。有利於施工現場管理,減少中間環節,從而可減少費用和縮短工期。

3)業主的責任體系完備,避免各種干擾,對業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體效益高。

4)業主必須選擇資信度高、實力強,適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僅需具備各專業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強的設計、管理、供應,乃至項目策劃和融資能力。

(3)採用上述二者之間的中間形式,即將工程委託給幾個承包商,如設計、施工、供應等承包商。

(二)招標方式的選擇

國際上經常採用的招標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我國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又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在國內外主要報紙,有關刊物上,或電視、廣播上發佈招標廣告。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承包商都可自願參加投標,數量不受限制。

這種招標方式,招標單位有較大的選擇餘地,可在眾多的投標單位之間選擇報價合理、工期短、信譽良好的承包商,但由於參與競爭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資格預審和評標的工作量,也使招標費用支出較多。公開招標在國際上已沿用了很長時間,也是我國目前最廣泛採用的招標方式。但這種方式業主管理工作量大,要準備很多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要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舉行澄清會議等。雖可降低報價、提高工程質量,但招標期較長。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又稱有限競爭性招標。這種招標不發佈廣告,由招標單位向預先選擇的數目有限的承包商發出邀請信,邀請他們參加某項工程的投標競爭。採用邀請方式招標,一般可以保證參加投標的承包商有此項工程經驗,信譽可靠,有能力完成該工程項目,招標單位可以減少招標工作量,節省招標費用,也能增加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但這種方式限制了競爭範圍,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術上、報價上有競爭力的後起之秀。

邀請招標方式適用於以下情況:

(1)在特殊情況下,工程規模大,招標單位認為中、小型施工企業不可能勝任,因而選定幾家大公司參加投標。

(2)工程複雜、專業性強,招標單位認為只有某些企業才能承擔。

(3)工程規模小,為節約招標開支沒有必要公開招標。

(4)公開招標後,無人投標,招標單位只好邀請少數單位投標。

(5)由於工期緊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開招標的工程。

邀請的投標單位一般5~10家,不能少於3家。

3.議標對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特殊工程,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批准後可以議標。這種方式是建設單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請某一承包商進行談判,達成協議後將工程任務委託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談不成,可另邀請一家,直到達成協議為止。

議標通常適用於以下情況:

(1)工程的性質特殊,內容複雜,發包時尚不能清楚詳盡地確定其中若干技術細節和近似的工程量。

(2)採用某種新技術,需施工單位從設計階段就開始參加合作。

(3)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未能產生中標單位。

(4)工程規模不大,工期緊張,需邊設計邊施工等。

這種招標方式易於處理一些問題,使雙方緊密配合,但競爭性差,可能會使承包價格偏高。因此,無特殊情況,為規範建築市場行為,應嚴格限制議標方式。

(三)合同種類的選擇

合同的計價方式有很多種,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力和責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時合同雙方的風險也不同,應依具體情況選擇合同類型。目前,合同的類型主要有四種。

1.單價合同

這是最常見的合同種類,適用範圍廣,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這一類合同。在這種合同中,承包商僅按合同規定承擔報價的風險,即對報價(主要為單價)的正確性和適宜性承擔責任;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業主承擔。由於風險分配比較合理,能夠適應大多數工程,能調動承包商和業主雙方的管理積極性。單價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等形式。

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業主給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參考數字,而實際合同價款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報的單價計算。雖然在投標報價、評標、簽訂合同中,人們常常注重合同總價格,但在工程款結算中單價優先,所以單價是不能錯的。對於投標書中明顯的數字計算的錯誤,業主有權先作修改再評標。

2.固定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的概念及特點

這種合同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託,價格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合資項目中,業主喜歡採用這種合同形式,因為:

①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

②在固定總價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機會較少(但不能根除索賠)。通常可以免除業主由於要追加合同價款、追加投資帶來的需上級,如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審批的麻煩。

但由於承包商承擔了全部風險,報價中不可預見風險費用較高。承包商報價的確定必須考慮施工期間物價變化以及工程量變化帶來的影響。在這種合同的實施中,由於業主沒有風險,所以他干預工程的權力較小,只管總的目標和要求。

(2)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前提

在以前很長時間中,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範圍很小:

①工程範圍必須清楚明確,報價的工程量應準確而不是估計數字,對此承包商必須認真複核。

②工程設計較細,圖紙完整、詳細、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工程過程中環境因素(特別是物價)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併合理。

④工程結構、技術簡單,風險小,報價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作詳細的現場調查、複核工作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計劃。

⑥合同條件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

(3)固定總價合同的計價方式

①業主為了方便承包商投標給出工程量表,但業主對工程量表中的數量不承擔責任,承包商必須複核。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之和即為整個工程的價格。

②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給出工程量清單,而由承包商制定,則工程量表僅作為付款文件,不屬合同規定的工程資料。合同價款總額由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構成。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信息計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項或計算不正確,則被認為已包括在整個合同的總價中。

(4)固定總價合同的確定

固定總價合同是總價優先,承包商報總價,雙方商定合同總價,最終按總價結算。通常只在設計變更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調價條件時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

(5)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風險

①價格風險: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工程實施中物價和人工費漲價風險。

②工作量風險:工作量計算錯誤;由於工程範圍不確定或預算時工程項目未列全造成的損失;由於設計深度不夠造成的工程量計算誤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這是與固定總價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類型。工程最終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間接費)計算。在合同簽訂時不能確定一個具體的合同價格,只能確定酬金的比率。由於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結算,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而業主承擔了全部工作量和價格風險,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沒有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常常不僅不願意壓縮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經濟效益。這樣會損害工程的整體效益。所以這類合同的使用應受到嚴格限制,通常應用於如下情況:

(1)投標階段依據不準,工程的範圍無法界定,無法準確估價,缺少工程的詳細説明。

(2)工程特別複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它們可能按工程中出現的新的情況確定。

(3)時間特別緊急,要求儘快開工。如搶救、搶險工程,人們無法詳細地計劃和商談 lt;BR>為了克服該種合同的缺點,調動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可對上述合同予以改進:事先確定目標成本,實際成本在目標成本範圍內按比例支付酬金,超過目標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實際成本低於目標成本,則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酬金外,另給承包商一定比例的獎勵;成本加固定額度的酬金,不隨實際成本數量的變化而變化。

4.目標合同

這是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結合的形式,在發達國家,廣泛應用於工業項目、研究和開發項目、軍事工程項目中。

目標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規定承包商對工程建成後的生產能力或功能、工程總成本、工期目標承擔責任。若工程投產後的規定時間內達不到預定生產能力,則按一定的比例扣減合同價款;若工期拖延,則承包商承擔工期拖延違約金;若實際總成本低於預定總成本,則節約的部分按預定比例獎勵承包商,反之,則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擔。

(四)重要合同條款的確定

業主應正確地對待合同,對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應苛求。業主處於合同的主導地位,由其起草招標文件,並確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主要有:

(1)適用於合同關係的法律,以及合同爭執仲裁的地點、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採用進度付款、分期付款、預付款或由承包商墊資承包。這由業主的資金來源保證情況等因素決定。讓承包商在工程上過多地墊資,會對承包商的風險、財務狀況、報價和履約積極性有直接影響。當然如果業主超過實際進度預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沒有出具保函的情況下,又會給業主帶來風險。

(3)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範圍、調整方法,特別是由於物價上漲、匯率變化、法律變化、海關税變化等對合同價格調整的規定。

(4)合同雙方風險的分擔。即將工程風險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合理分配。基本原則是,通過風險分配激勵承包商,控制風險,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5)對承包商的激勵措施。

(6)業主在工程施工中對工程的控制是通過合同實現的,合同中必須設計完備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對工程的控制,如變更工程的權力;對計劃的審批和監督權力;對工程質量的檢查權;對工程付款的控制權;當施工進度拖延時,令其加速的權力;當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責任時,業主的處理權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劃

承包商的合同策劃服從於承包商的基本目標和企業經營戰略。

(一)投標的選擇

承包商必須就投標方向做出戰略決策,其決策取決於市場情況,主要有:

(1)承包市場狀況及競爭的形勢。

(2)該工程競爭者的數量以及競爭對手狀況,以確定自己投標的競爭力和中標的可能性。

(3)工程及業主狀況。包括工程的技術難度,施工所需的工藝、技術和設備,對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響程度;業主對承包方式、合同種類、招標方式、合同的主要條款等的規定和要求;業主的資信情況,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歷史,業主建設資金的準備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

(4)承包商自身狀況。包括公司的優勢和劣勢、技術水平、施工力量、資金狀況、同類工程的經驗、現有工程數量等。

承包商投標方向的確定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優勢,符合其經營戰略,不要企圖承包超過自己施工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財務能力的工程及沒有競爭力的工程。

(二)合同風險的評價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問題,則工程風險大:

(1)工程規模大,工期長,而業主要求採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

(2)業主僅給出初步設計文件讓承包商做標,圖紙不詳細、不完備,工程量不準確、範圍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變更賠償條款對承包商很不利,但業主要求採用固定總價合同。

(3)業主將做標期壓縮得很短,承包商沒有時間詳細分析招標文件,而且招標文件為外文,採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條件。

(4)工程環境不確定性因素多,且業主要求採用固定價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選擇

任何一個承包商都不可能獨立完成全部工程,不僅是能力所限,還由於這樣做也不經濟。在總承包投標前,他就必須考慮與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發揮各自在技術、管理和財力上的優勢,並共擔風險。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技術上需要。總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備總承包合同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專業工程的施工能力。通過分包的形式可以彌補總承包商技術、人力、設備、資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時總承包商又可通過這種形式擴大經營範圍,承接自己不能獨立承擔的工程。

(2)經濟上的目的。對有些分項工程,如果總承包商自己承擔會虧本,而將它分包出去,讓報價低同時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擔,總承包商不僅可以避免損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

(3)轉嫁或減少風險。通過分包,可以將總包合同的風險部分地轉嫁給分包商。這樣,大家共同承擔總承包合同風險,提高工程經濟效益。

(4)業主的要求。業主指令總承包商將一些分項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兩種情況:

1)對於某些特殊專業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項工程,業主僅對某專業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議總承包商將這些工程分包給該專業承包商,即業主指定分包商。

2)在國際工程中,一些國家規定,外國總承包商承接工程後必須將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給本國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國承包商承接,外國承包商只能分包。這是對本國企業的一種保護措施。

業主對分包商有較高的要求,也要對分包商作資格審查。沒有工程師(業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隨便分包工程。由於承包商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分包商出現任何問題都由總包負責,所以分包商的選擇要十分慎重。一般在總承包合同報價前就要確定分包商的報價,商談分包合同的主要條件,甚至簽訂分包意向書。

2.聯營承包

聯營承包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見的為設計承包商、設備供應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聯合投標,共同承接工程。其優點是:

(1)承包商可通過聯營進行聯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術複雜、風險大、難以獨家承攬的工程,使經營範圍擴大。

(2)在投標中發揮聯營各方技術和經濟的優勢,珠聯璧合,使報價有競爭力。而且聯營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聯營成員具有法律上的連帶責任,業主比較歡迎和放心,容易中標。

(3)在國際工程中,國外的承包商如果與當地的承包商聯營投標,可以獲得價格上的優惠。這樣更能增加報價的競爭力。

(4)在合同實施中,聯營各方互相支持,取長補短,進行技術和經濟的總合作。這樣可以減少工程風險,增強承包商的應變能力,能取得較好的工程經濟效果。

(5)通常聯營僅在某一工程中進行,該工程結束,聯營體解散,無其他牽掛。如果願意,各方還可以繼續尋求新的合作機會。所以它比合營、合資有更大的靈活性。合資成立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費用較高,運行形式複雜,母公司僅承擔有限責任,業主不信任。

(四)合同執行戰略

合同執行戰略是承包商按企業和工程具體情況確定的執行合同的基本方針。

(1)企業必須考慮該工程在企業同期許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確定優先等級。對重要的有重大影響的工程,如對企業信譽有重大影響的創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對企業準備發展業務的地區的工程,必須全力保證,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優先考慮。

(2)承包商必須以積極合作的態度熱情圓滿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別在遇到重大問題時積極與業主合作,以贏得業主的信賴,贏得信譽。例如在中東,有些合同在簽訂後,或在執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戰爭、動亂),按規定可以撕毀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業主的困難,暫停施工,同時採取措施,保護現場,降低業主損失。待干擾事件結束後,繼續履行合同。這樣不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潤,而且贏得了信譽。

(3)對明顯導致虧損的工程,特別是企業難以承受的虧損,或業主資信不好,難以繼續合作,有時不惜以撕毀合同來解決問題。有時承包商主動地中止合同,比繼續執行一份合同的損失要小。特別當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風險已經發生時。

(4)在工程施工中,由於非承包商責任引起承包商費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但業主不予解決。承包商在合同執行中可以通過控制進度,通過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履約熱情和積極性,向業主施加壓力和影響以求得合理的解決。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棟樓)。

4、進場時間: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6、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7、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_________天。

8、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範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9、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_________億元人民幣。

10、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1、付款辦式:

12、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3、甲方責任及義務

14、乙方責任及義務

15、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作為正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X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上海XX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南熙福邸項目二標段防水工程  

2、工程地點:鄭開大道、永勝路圍合地塊  

第二條、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 南熙福邸標段防水工程

10、1

1、12樓及地庫一半的本工程所有B 防水卷材,按圖紙、規範、標準要求節點構造施工。  

2、本合同價為包乾價格,為防水材料到達施工現場並施工完畢驗收合格的結算包乾價格。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根據甲方認可的設計圖紙、國家及地方相關規範、規定,和甲方的技術交底、包施工、包所有施工用主材及所有輔材、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風險、包保修等方式承包。材料裝卸、運輸全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並承擔所有運輸、裝卸及實驗檢測費用。  

第三條、結算包乾價格及結算原則  

1、主樓及地下車庫筏板1層4㎜厚B防水(含點粘350號石油瀝青油氈一層)包乾價單價為

46

元2 (含税價)。材料規格:主樓及地下車庫筏板防水面積暫定:

2萬

㎡;  

2、地下室外牆1層4厚B防水包乾價單價為

46元2,  

4、層面、陽台、衞生間防水暫不定  

5、防水材料名稱為:錦繡牌 ;材料規格: 4㎜厚、聚酯胎、-6;。  

6、本合同總價以實際防水面積和總價以最終以圖紙結算為準。  

7、以上包乾結算單價包含但不僅限於人工費、材料費(包含所有材料,比如B材料、B附加層、輔材、燃料(汽油)、結合層用料等)、材料複檢實驗費、施工用機械設備費、施工損耗及節點增加處理、運輸、裝卸、搬運、臨時設施費、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費、已完工程保護費、保證工期措施費、社保費、保險費、規費、利潤、管理費、税金等完成B防水工程必備工序等一切費用。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受市場價格因素或因其它任何因素變化及政策調整而調整。  

8、工程結算量為結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相關技術文件以甲方、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造價控制部和乙方共同確認的實際鋪貼面積進行計算。搭接面積及附加層面積(包含損耗)、管邊收口、雨水口和落水口卷材收口等已考慮在單價內,不另計算。  

9、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單位提供兩套完整的竣工資料,並且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符合質監站標準的竣工資料,否則不予結算。  

10、結算由乙方編制,甲方負責審核,並經甲方成本部審核確認。  

第四條、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預付款。(墊資)  

2、本工程B防水工程(單項)全部單體施工結束後在主體封頂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85%,竣工驗收後支付到95%。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沒有質量問題、移交問題和遺留問題後,一個月內完成結算。結算上報甲方終審雙方確認後,。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________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無息付清質保金。  

3、每次付款均以轉賬形式發放給乙方。甲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均需先開具正規合法的符合工程項目單據。  

3、甲方付款時由乙方委派專人辦理正式收款手續及相應票據,其他人員無權辦理任何支款事宜。  

第五條 工期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施工進度計劃或單項工程工期書面通知為準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員及工具,不得因為工具、人力不足而影響工期。若工期達不到進度安排要求時,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如加班、加點、加人員,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施工,其單價按本合同單價的貳倍從乙方施工完成量中扣除;若乙方工期嚴重滯後(即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差距1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場,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剩餘工程款。  

2、工程完工日以該工程驗收合格之日為準,若部分工程預驗達不到質量要求標準,乙方需無條件返修直至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其費用和工期延誤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若無法在以上約定的期限內完工,乙方每延誤工期壹天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必須在發生後____日內報送甲方簽證認可,方可延期且不予扣款。  

第六條 質量及驗收  

1、本合同簽訂以後,乙方自然納入甲方質量管理體系中來,必須服從工  程部、監理及總包檢查監督、管理。  

2、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防水工程資質等級,並派與工程相應等級的項目經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管理施工。本工程質量必須按現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統一標準》、《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的合格等級,並按合格質量等級組織施工,合格品率達到100%。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必須修復至合同約定標準,其維修返工等所有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根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相關質量規程要求進行施工,完成每道工序,都要甲方工地代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4、工程竣工工序:乙方閉水試驗需報總包項目部、監理部、甲方代表現場驗證檢查並做好記錄、簽字完成後,應以書面《竣工驗收申請表》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驗收申請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必須組織進行竣工驗收,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  

5、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期________年,在保修期內因施工質量引起所有質量及滲漏問題, 由乙方負責並無償修復。  

6、甲方有權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序拒絕簽字,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拒絕驗收。  

7、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標準。執行國家規範C690-20, GB 50207-20。  

8、其他要求:甲方技術交底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個施工方案必須經項目部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 施工管理與安全  

1、乙方應聽從甲方項經部人員的指揮、安排,並接受甲方、監理及項經部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監督。乙方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範、標準和法規條件規定的要求應及時組織整改,否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班組勞務工人應遵守安全和生產操作規程和按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保護甲方的安全設施,並服從甲方安全監督,如發現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所造成的工傷、事故(含  造成

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及工期延誤,其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違規作業和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等勞務人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30-100元次的違約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造成人員傷亡,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招聘“三無人員”,工人進場應持有身份證、務工證、就業證、計生證(婚育證)。  

4、乙方應搞好班組之間、各工種之間的團結、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鬥毆、打羣架、酗酒、宿娼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違約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無操作證人員嚴禁操作。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均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6、本工程必須由乙方在施工現場直接管理和指揮現場施工生產,如果乙方未在施工現場直接管理和指揮現場施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元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同時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退場、撤場。乙方必須與施工工人簽訂用工合同,每月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否則產生工資糾紛和政府執法部門罰款由乙方自負,經甲方要求乙方不予解決的,甲方有權直接代乙方發放工資並將該項費用從應付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7、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並出示有關證件,保安人員有權拒絕無證人員及態度不好的勞工進入現場或住宿區。  

8、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不得解除,乙方未完工而終止本協議的除未結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外,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9、乙方應負責對已完成工程的產品保護工作,如未採取保護措施造成已完工產品損壞或對其它專業產品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賠償。  

第八條 材料管理  

1、乙方自行採購全部施工用材料、機械工具以及必要的個人勞防用品。所有材料的品種、規格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驗收規範及標準要求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築工程建築砂漿採購事宜商定訂立本合同。

一、使用砂漿的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設單位:

4、施工單位:

5、建築面積:

6、供貨時間:

二、材料價格明細計算表

備註:乙方保證所供材料在施工當中不出任何質量問題。

三、雙方職責:乙方供料及時不影響施工進度。貨至甲方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裝卸。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為 。收貨人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代表甲方公司行為。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25日甲乙雙方核對當月供貨量及金額,甲方於次月 _日前支付上月貨款的 _%。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 方 籤 字: 乙 方 籤 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5

建築工程投標書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2.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3.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4.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地址:

電 話: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6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

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

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

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

應提前3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如中途退貨。

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的罰金。

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説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

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天與甲方協商解決。

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

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

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8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 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 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乾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 元,乙方收到款後,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後,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並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範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  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一、保修條款:  以國家電力部門出台的保修週期________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

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________年後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0

致:_________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

1.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_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_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荔波漳江風景勝區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項目施工任務,甲乙雙方本着分工協作,相互合作的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按照《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大七孔碼頭維修工程  

二、工程地點:大七孔碼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設規模:石方77.24

3、樓梯維修17步、鋪設石頭地板48

2、碼頭步道71.82

2、河中炸石頭、天鍾洞廁所維修等。  

五、工程總造價:伍萬陸仟壹佰貳拾元(56,120.00元)整。  

六、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為 天,如有新的要求變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順。  

八、工程質量要求及責任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辦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施工圖紙、建設方案及有關工程建設規範的規定進行施工,並無條件地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和施工場地的衞生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和要求進行土方開挖、施工垃圾堆運輸和處理,並保護周圍環境林木植被,不得隨意破壞。  

3、工程竣工後,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驗收前要保證建設工程的保護工作,不能發生損壞,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加強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當和技術問題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報告及相關材料,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結論。  十

一、付款方式:甲方視乙方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待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税務票據一次性結算工程款。  十

二、保質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________年。  十

三、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十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2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互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和法律關係,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下條款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棚户區改造項目  

2.項目命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本項目

1、

2、

3、4樓共四棟,八層,框混結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設計變更另行按實結算增、減工程造價。  

5.工程總造價:約 萬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單價為 元平方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房地局測給的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大包乾的施工內容為:  

1.地基、基礎、臨時道路和土方回填;主體工程;內外裝飾工程、陽台鋁合金窗、公共部位牆面刮膠、樓梯不鏽鋼扶手、水電、水溝、下水道、化糞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圖所標示的設計內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税。  

3.進户門採購安裝價格在 元條左右的新防盜門。  

4.層面隔熱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負責0.5內。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項目乙方自願墊資從基礎到 層主體完工。乙方安裝 層預製樓面板完工時,甲方開始按主體工程造價分層撥付乙方主體工程款。每完成一層甲方撥付當層完成主體工程量款的 %。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主體工程總造價款 %。  

2.內外裝飾工程進度甲方分期分批撥付給乙方。  

3.墊資款在乙方做完二層,甲方把乙方墊資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該項目全部竣工,經甲、乙雙方會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額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結算造價的 %,剩餘的 %作質保金,在 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甲方將質保金付清給乙方。  

5.為確保本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乙方應交給甲方 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承包工程項目基礎全部完工時一資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6.甲方與乙方結算定案時起,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時,甲方以本項目門面或住房按市場現行銷售價低於 %抵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做好拆遷、立項、規劃、報建、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原則上不影響工程進度)  

(2).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土建4份、水電安裝圖2份)  

(3)協助乙方處理施工中的疑難問題,乙方不負責處理周邊關係,如需乙方處理周邊關係,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全面總施工管理,並搞好技術交底。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使用和維修工作。(甲方不再計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報送給甲方。  

(3)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實際需要,雙方決定工程有效工期為300 天(公曆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保證“合格”工程,爭創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定的標準進行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指導與監督,必須服從監理方的監管。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未進場之前要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視為論虛作假不“合格”產品。  

(2)乙方對材料改變或代用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書面報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後方可使用。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同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礎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須按實際結算給乙方。  

(4)乙方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給甲方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抽量事件,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  方等部門共同磋商處理。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作為施工中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乙方組織相關部門交底、核審、做出核審紀要。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以實施。圖紙增加的項目,甲房另外按________年取費標準計取給乙方。  

八、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基礎隱蔽工程必須有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範圍和期限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參照本合同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雙方違約責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規定的開工期限,拖延一個月尚未能開工,甲方應付乙方10萬元補償金。  

2.因甲方報建等各項手續未到位,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停工時間延遲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機械設備、鋼管腳手架、民工工資等由甲方負責。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和其它問題由使用方承擔責任。  乙方  

1.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必須與甲方辦理好交接手續,正式開工,如推遲10天處乙方10萬元罰款給甲方,以此類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資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緩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願放棄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權力。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隊伍所有人員,決不準在施工現場、鬧事,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依此類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違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次(當場兑現)。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 的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給甲方時,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依此類推。  

十、糾紛解決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甲方統一思想和具體佈局安排施工程序有條理、順利進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重大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承擔98%,甲方按人道主義承擔2%的責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3. 費用分攤:甲方承擔工程報建費、環保費、渣土承運費等相關税費;乙方承擔工程檢測費。按相關部門規定屬於乙方負責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負責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

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其餘由甲方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存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該項目結算付清餘款________年內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賬號: 開户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3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199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________年版)gb50261-199

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1-199

8.《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512-20.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脩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

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繫,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並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並主動做好工程的後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後在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協議簽訂地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4

=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合同如下,雙方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1.1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內容向甲方購買水泥(貨物):貨物規格型號總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款(元)購買計劃(填寫格式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______噸)合計

1.2貨物數量以(甲方站台交貨時單據上記載的數量為準)甲方過磅單(交貨時雙方簽字的提貨單上)記載的數量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複驗。

1.3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散裝按_________計算合理損耗;

第二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採取以下方式:甲方負責水泥的裝車和運輸,並承擔費用。

2.2乙方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貨物的時間及具體數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貨事宜(如一次提貨物的數量過大,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2.3甲方提供散裝水泥罐供乙方使用,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交納押金。

2.4交貨地點:若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交貨地點為甲方廠區;若乙方委託甲方運輸,交貨地點為乙方指定到達地點。

第三條質量檢驗標準、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質量標準按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

3.2水泥質量驗收方式以甲方對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品質檢驗報告為質量合格依據。水泥出廠時雙方應共同取樣封存樣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進行共同取樣封存,則以甲方留存的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為準。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從乙方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建議為40日內,不要超過國家標準對水泥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內書面提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省級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水泥出廠時雙方共同取樣封存樣品或甲方留存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進行檢驗。

第四條結算價款結算方式

4.1結算價款採取以下AB兩種方式其中的_____:A:實際結算時按合同第1.1條款表中所列總價款結算,結算價款不因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B:結算價款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甲方可對水泥價格進行上調或下浮,實際結算時價格隨行就市。

4.2結算方式採取ABC三種方式其中的______:A:採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貨物之前,乙方將結算總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B:採取分批支付,根據每批實際需要提取的貨物數量,進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該批貨物之前將給皮價款支付給甲方;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內,如甲方、乙方的主體發生變更,應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接本合同內的全部權利、義務。

5.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相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6.2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或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1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電話:電話:

年月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福園小區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環與南二環交界處土默特大橋西南側  

3、建築面積:17287.632  

4、結構類型:磚混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1、承包範圍:乙方負責

6、

8、

9、11 樓,散水以內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牆塗料、屋面、防水,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等;甲方負責水、電、暖等外網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費用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以建築面積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佔所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45%,乙方佔總建築面積的55%,豎向分配。  抵頂整體6樓與9樓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質量標準  

1、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雙方確定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督促、檢查;  

2、乙方負責現場具體管理,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規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擔負全部責任。  

3、乙方有義務為施工人員投保安全保險,保費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另一份備案。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6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税

第七十二條 納税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税和其它進口税;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税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税或其他税。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説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手機號(B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工程項目經理: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及面積:_________  

1.2 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或乙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____月____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3.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3.3 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份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採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牲口應認真清點及保護,並且雙方簽訂“物品清單”;  

4.2 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設備拆除;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衞位置及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4.5 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材料。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攬相應責任;  

5.3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5.5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5.7 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諮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後,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於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繫,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協議《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見附件七: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8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 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 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2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安裝承包合同規定》、《居室裝飾裝修管理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結合本裝修項目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3.1 裝修方面:二期客房樓1F-5F客房,樓層走道、樓梯等公共區域裝飾工程;1F-5F樓層服務室,強、弱電室牆面及頂面塗料等(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樣板間效果圖、設計師提供的材料樣品等)。

1.3.2 傢俬方面:根據施工圖配置的固定及活動傢俱(不含牀具)。

1.3.3 水、電、空調、消防安裝方面:施工圖中所涉及的開關、插座、燈具的預埋管線及控制面板、燈具安裝,不含空調、消防、弱電系統工程。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施工圖及報價清單內所含之項目)達到營業標準。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1.6 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整)

1.6.1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方式確定。即對施工圖範圍內的總價包乾。承包人如有缺項、漏項視為此項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工程量清單的其它單價和合價中。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費用都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如:人、材、機因市場波動的風險、政策性調整的風險等,承包人在投標時已納入投標報價中。

1.6.2 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只有發包人指令和發包人同意的設計變更才能產生造價變更。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變更工程價款計算方法適用於標準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1.7 工程質量:合格。

1.8 保修:根據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本工程質保期兩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工程款的支付籤認工作。

2.2 協助辦理施工圖審查及報監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隱蔽工程應於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及甲方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能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承擔第9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檢合格再申請竣工驗收。

3.2 嚴格依照設計文件、圖樣及説明書進行施工,接受設計師、監理和甲方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工程其材料之質量、尺寸、規格等符合設計要求。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 精心組織施工嚴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員。維持現場清潔,創建文明的施工現場。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

3.5 乙方負責全部工程實施及現場施工進度、協調、品質、安全的管理。

3.6 乙方須選擇一間標準間先於其他房間裝修完畢,時間約45天,供設計、監理及甲方檢查,通過後再全面進行裝飾施工,同一時間內其他房間作基礎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總工期內。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4.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4 承包人因上述情況要求順延工期應在情況發生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報告。則不得就該情況要求順延工期;若甲方收到報告後逾期不予以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質量應依據《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2 乙方應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自檢並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應於竣工驗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兩份)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組織驗收。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方式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如果甲方有變更或新增項目,則費用另計。施工用水、電費由甲方負擔。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為:

6.3 工程竣工甲方組織驗收小組進行預驗收,同時申請政府質監部門辦理工程正式驗收,驗收合格並所有手續完結,付至工程總價90%,餘款10%作保脩金,保修期兩年(自驗收合格後起算),保脩金分兩次支付,保修期滿一年付5%,保修期滿兩年複驗合格後付清(5%)。

6.4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同額發票,甲方於15日內支付。

第7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於合同協議簽字生效後10日內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保證期自開出之日至整個工程辦完竣工驗收手續後一個月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無息退還。

第8條 關於裝修材料的約定

8.1 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必須符合GB5222《建築工程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及機電配套安裝的燈、線、開關、插座等必須滿足規範及驗收的要求。

8.2 裝修材料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符合GB50325-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

8.3 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經設計師、監理及甲方選樣確認後方能使用。

8.4 主要材料乙方應先報詳細清單一覽表和樣品,並標明尺寸、規格、材質、性能、價格、品牌、顏色、產地、以及圖案作為裝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中文説明書、以及環保檢測報告。

8.5 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財力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9.2 應注意安全施工,若發生一切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自負,工程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第10條 違約責任處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三處罰。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不能達到合格要求按違約處理,發包人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達到合格要求則應終止合同並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承包人賠償一切損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1.2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4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全包合同書 篇30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後,我方願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作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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