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精選3篇)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精選3篇)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篇1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精選3篇)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於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羣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併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牆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砌築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牆(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並上鎖。平時加強對圍牆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颱風暴雨發生圍牆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並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範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採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颱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儘可能長期抽乾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颱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採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儘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牆要加強檢查,防止颱風吹倒磚牆、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篇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

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由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落實情況。

二、乙方責任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所屬地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發生觸電事故時,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級報告。

2、進場前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愛護施工現場的一切配電設施及線路,非專業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在甲方備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在甲方指定的配電箱接用;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符合國家、地方,行業及甲方相關文件規定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安全用電標準。

5、乙方自備的配電箱、流動式開關箱、各種電線、燈具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裝拆、接用由乙方現場專業電工負責,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膠線。自備的電焊機必須裝設二次側觸電保護器後方可投入使用。由於違反規定在自管施工區域內和管轄的設備設施上發生的各類用電事故,責

任由乙方自負。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一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甲方連帶損失的賠償責任。

8、乙方施工現場內禁止使用一切非生產用的各種電熱器具,如經發現當場沒收並根據規定處理。

9、乙方用電費用按實際發生數量交付甲方或執行經濟合同及其它約定。

三、爭議

當甲、乙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結果執行。

四、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與經濟合同等效力,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篇3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範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塗裝、平台製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並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繫、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並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後,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後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後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she/rnelw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