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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分包合同(通用8篇)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通用8篇)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通用8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

甲方因 ___________ 市 ___________ 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經業主批准,需將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情況

(一)分包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技術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_助理工程師

(三)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見附表。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範圍、內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地點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具體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四)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分包合同有關款項

(一)有關款項約定無

(二)分包價款

1、分包合同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按工程結算價扣除税金及項目直接支付費)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無。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的總體計劃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 個月,自 _______________ 開工,至 _______________ 日竣工

(二)甲方總體計劃作出調整時,乙方應作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開工或延誤工期,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於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按照業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順延。

(四)甲方根據乙方工程的內容和進度,將有關施工圖、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在20__年9月20日前提供給乙方,並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及質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現行的國家驗收辦法、評定標準、施工技術規範及施工圖等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書及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向業主承諾的工程質量等級。如果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委派質檢員對乙方的質量進行監督,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質檢員。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先由乙方質檢員自檢符合要求後報甲方質檢員檢驗通過,再由甲方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籤認,通過後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工程所要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內容應到甲方的試驗室或甲方認同的有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完成,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檢測的頻率、方法、操作規程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等同於業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間發生在乙方工作範圍內的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變更和質量事故處理

(一)工程變更的處理方式及費用按照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應條款由甲方統一辦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和事故,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及時報告,按規定程序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一)有關款項的返還方式與時間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無;

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無;

3、保留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無。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動員預付款為零。

(三)工程款最終結算支付,按招標文件計量規則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並扣除應扣款項。支付所需的有關資料由乙方準備,計量支付報表的格式統一按業主規定的要求執行,逾期責任由乙方自負並順延至下期結算。價款的支付時間為甲方取得業主的支付款後的七天之內,並以銀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費等乙方承擔。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或分包,否則將無條件被認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有關部門的極大不滿,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除上一條款外,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採取甲方認為合理的一切措施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的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流動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

2、進度滯後該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線下線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監理規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滿足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500元/天的拖期損失金。

(六)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保險

(一)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投保並承擔費用。一旦發生事故和損失,乙方應按要求和程序採用應急措施,並保護好現場,由甲方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乙方有責任提供理賠所需的基礎資料。甲方獲得的理賠金額扣除在理賠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後,補償給乙方,乙方得到補償後還不能彌補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除上一條款險種外,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投保並承擔費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項目,乙方必須進行投保。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管理其他內容

按招投標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關條款已有的,按其辦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無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生效: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終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竣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等複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單(附表)。

(三)擬投入機械設備(附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程、段分包給乙方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總則

1.1 乙方對本合同段工程的設計文件、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安全交底、技術交底在本合同簽約前均已詳細研究及完全明瞭,並已按需要到現場實地勘察,日後不得以不熟悉工程設計、施工技術等其它種種藉口而降低質量標準、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價款。若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下達的各項工作指令。乙方須接受業主方或監理方發出的各種指令。

1.3 在施工中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理由的索賠。

1.4 業主和監理方召開的會議、進行的檢查,甲方通知乙方參加的,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參與,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1.5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獨立的甲方認可的施工作業組織機構,乙方必須配備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且經甲方認可的技術人員和生產設備。

1.6 乙方必須配備甲方滿意的、能夠勝任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項目負責人,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常駐現場,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離開施工現場。如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時,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點:

2.3 乙方分包的工程範圍:

2.4 乙方分包的工程內容:

第3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3.1.1按雙方商定的單價為,合同價款金額暫定(大寫) (按實際長度計算)。甲方暫扣承包款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驗收合格後 一次性撥付給乙方。

3.1.2 分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由甲方按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中的計量方法,以甲方和監理人認可的長度、斷面計量。

3.1.3 分包工程的單價和總額價均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駐地建設、搬遷、勞務、機械、安裝、缺陷修復、管理、利潤、税金等全部費用,以及合同約定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

3.1.4本分包工程由乙方先墊資施工,待甲方資金到位後再撥款。撥款時乙方須提供甲方會計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

第4條 工期

4.1 工程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滯後並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5條 質量

5.1分包工程質量應滿足甲方設計圖紙和交底要求。

5.1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質量問題,除責成其返工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並承擔返工的損失外,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經甲方警告後工程質量仍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時間扭轉時,甲方有權令其退場,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全部承擔。

第6條 安全施工

6.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和甲方涉及安全的規章,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業主、監理、甲方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對乙方分包工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放的安全隱患提出警告,乙方應在指定時間內消除隱患。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條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

6.3 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依據安全施工要求由乙方負責配備和建設並承擔費用。

6.4 乙方如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意外傷害等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發生的經濟補償等所有費用。

第7條 材料供應

7.1 甲方供應水泥混凝土。

第8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8.1負責向乙方提供下述相關資料: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

8.2 及時向乙方發送或轉發業主、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指令。

8.3 協調地方關係。

8.4 甲方組織資料整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9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9.1服從甲方的管理,執行甲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以及其他相關活動。

9.2 隨時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的工程質量、安全和施工進度等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的各項指令。

第10條 保險

由乙方為現場施工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其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1條 違約、爭議

11.1 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必須無償進行返工、修理,承擔返工、修理的經濟支出和損失。

11.2 合同簽訂生效後,不經過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如出現單方變更、解除合同。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其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11.6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

11.7 如乙方對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給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8 乙方及時足額方放農民工工資。當因此發生糾紛時,由乙方對其後果負責。

第12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13條 附則

本分包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及項目: 鄭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 標段路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及數量、單價: k + 至k + 段路基土石方施工作業, 預計數量 m3;單價:每立方 元。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標準: 施工總承包合同所確定的該單項工程質量標準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委派專業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乙方負責提供該單項工程施工所需的機械和技術工人並組織生產。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按月結算,每月支付該單項工程當月完成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0%的款項,餘款待該單項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考核後的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九、考核:本合同以四方面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工程工期:4、文明施工: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技術措施交底。

3、對乙方施工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進行指導監控並及時驗收。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人員的住宿、就餐、及時對其進行衞生方面的指導、監督。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施工,符合施工驗收規範要求。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計劃。

3、 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落實現場施工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合同履行地有關規定,做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人員,應出具人員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

3、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二、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的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協議書。

十三、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有關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四、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五、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技術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十六、爭議: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至全部工程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失效。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交當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4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及項目: 鄭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 標段路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及數量、單價: k + 至k + 段路基土石方施工作業, 預計數量 m3;單價:每立方 元。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標準: 施工總承包合同所確定的該單項工程質量標準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委派專業工程師負責技術管理,乙方負責提供該單項工程施工所需的機械和技術工人並組織生產。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按月結算,每月支付該單項工程當月完成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的80%的款項,餘款待該單項工程全部完工並經驗收、考核後的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九、考核:本合同以四方面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技術措施交底。

3、對乙方施工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進行指導監控並及時驗收。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人員的住宿、就餐、及時對其進行衞生方面的指導、監督。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施工,符合施工驗收規範要求。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計劃。

3、 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落實現場施工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合同履行地有關規定,做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人員,應出具人員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

3、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二、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的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協議書。

十三、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有關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四、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五、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技術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十六、爭議: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至全部工程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失效。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交當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路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勞務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範圍

工程名稱:蒼梧縣新地鎮尚和至富祿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工程範圍:按設計圖紙要求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期

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總工期為 天。

第三條、 工程勞務總價(含材料費)

工程承包總價:貳佰柒拾貳萬零捌佰零陸元捌角壹分(¥2,720,806.81)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按國家現行的公路施工規範和本工程的施工設計圖紙及補充技術規範組織施工。

4.2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指導,服從甲方管理,按質按量完成。

第五條、 工程計量

5.1甲方負責每月對工程量的計價,並催促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六條、 工程進度

6.1乙方必須按建設單位要求的時間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工期完成相應的工作量(除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不按時支付進度款外)。

6.2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需相應延長、增加工程量亦另行計價。

第七條、 工程材料

7.1工程材料由施工隊自行購買。

7.2甲方負責支付所有需要送檢材料的檢測費用。

第八條、 價款的支付

8.1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經建設單位計量的工程款在到達甲方賬户後24小時內全額轉付給乙方(節假日除外),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後,甲方在15日內將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甲方責任

9.1.1負責向建設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彙報有關工程建設事項,處理工程用地、拆遷等事宜,標定工程用地界限,協調施工過程的交通管制。

9.1.2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管理及技術指導,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貫徹建設單位管理目標,上報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變更資料,保管工程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等。

9.1.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資料及施工技術規範,並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9.1.4負責協調當地村民的溝通。

9.1.5負責按月進行中間計價、上報計價單,單項工程完工後進行一次性計價,並按雙方約定(8.1項價款的支付)支付乙方工程款。

9.1.6負責與業主、監理、質檢部門的溝通並支付相關費用。

9.1.7負責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整理,支付資料費用。

9.1.8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支付相關費用。

9.2乙方責任

9.2.1負責組織充足人員進場施工,施工機械進場、退場、轉送費用自行負責。

9.2.2尊重當地民族風俗習慣。

9.2.3接受駐地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技術員、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保護施工現場樁志、控制點、線。

9.2.4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指令。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工程數量的確定:以投標報價為準,如工程量另有增加需另行計價,該工程總價包含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即工、料、機直接費和間接費)。

10.2雙方籤協議後,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費用伍拾貳萬元(其中38萬元為投標費用;14萬元為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款到位後乙方另付2萬元給甲方。

10.3進場施工後甲方應退還14萬元履約保證金給乙方,並按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的合同向乙方全額支付進場預付款。

10.4施工安全: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

10.5甲方負責支付每次計量工程款的税款,並在計量款到賬後截流税款部分,其餘工程款按約定全額支付乙方。

第十一條、 爭議、違約

11.1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

12.1如有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程、段分包給乙方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總則

1.1 乙方對本合同段工程的設計文件、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安全交底、技術交底在本合同簽約前均已詳細研究及完全明瞭,並已按需要到現場實地勘察,日後不得以不熟悉工程設計、施工技術等其它種種藉口而降低質量標準、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價款。若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下達的各項工作指令。乙方須接受業主方或監理方發出的各種指令。

1.3 在施工中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理由的索賠。

1.4 業主和監理方召開的會議、進行的檢查,甲方通知乙方參加的,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參與,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1.5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獨立的甲方認可的施工作業組織機構,乙方必須配備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且經甲方認可的技術人員和生產設備。

1.6 乙方必須配備甲方滿意的、能夠勝任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項目負責人,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常駐現場,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離開施工現場。如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時,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點:

2.3 乙方分包的工程範圍:

2.4 乙方分包的工程內容:

第3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3.1.1按雙方商定的單價為,合同價款金額暫定(大寫) (按實際長度計算)。甲方暫扣承包款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驗收合格後 一次性撥付給乙方。

3.1.2 分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由甲方按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中的計量方法,以甲方和監理人認可的長度、斷面計量。

3.1.3 分包工程的單價和總額價均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駐地建設、搬遷、勞務、機械、安裝、缺陷修復、管理、利潤、税金等全部費用,以及合同約定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

3.1.4本分包工程由乙方先墊資施工,待甲方資金到位後再撥款。撥款時乙方須提供甲方會計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

第4條 工期

4.1 工程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滯後並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5條 質量

5.1分包工程質量應滿足甲方設計圖紙和交底要求。

5.1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質量問題,除責成其返工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並承擔返工的損失外,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經甲方警告後工程質量仍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時間扭轉時,甲方有權令其退場,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全部承擔。

第6條 安全施工

6.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和甲方涉及安全的規章,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業主、監理、甲方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對乙方分包工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放的安全隱患提出警告,乙方應在指定時間內消除隱患。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條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

6.3 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依據安全施工要求由乙方負責配備和建設並承擔費用。

6.4 乙方如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意外傷害等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發生的經濟補償等所有費用。

第7條 材料供應

7.1 甲方供應水泥混凝土。

第8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8.1負責向乙方提供下述相關資料: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

8.2 及時向乙方發送或轉發業主、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指令。

8.3 協調地方關係。

8.4 甲方組織資料整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9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9.1服從甲方的管理,執行甲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以及其他相關活動。

9.2 隨時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的工程質量、安全和施工進度等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的各項指令。

第10條 保險

由乙方為現場施工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其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1條 違約、爭議

11.1 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必須無償進行返工、修理,承擔返工、修理的經濟支出和損失。

11.2 合同簽訂生效後,不經過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如出現單方變更、解除合同。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其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

11.6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

11.7 如乙方對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給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8 乙方及時足額方放農民工工資。當因此發生糾紛時,由乙方對其後果負責。

第12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13條 附則

本分包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路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勞務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範圍

工程名稱: 工程範圍: 工程勞務承包。

第二條、 工期

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總工期為 195 天。

第三條、 工程勞務單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單價表)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嚴格按國家現行的公路施工規範和本工程的施工設計圖紙及補充技術規範組織施工。

4.2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指導,服從甲方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

第五條、 工程驗收及計量

5.1每月對工程量計價一次,在質量優良的前提下給予計量,工程數量以雙方實地測量和駐地監理工程師簽字及指揮部認可為準。

5.2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也不支付勞務費用。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返工;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3建設單位工程單價不明確的工程項目,待單價確定後再行計量。

第六條、 工程進度

6.1乙方必須按建設單位要求的時間及甲乙雙方簽定的《單項工程進度目標責任書》,完成相應的工作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任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6.2因變更設計需延長工期或改變進度計劃的,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6.3因施工中的其它原因無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須報請甲方代表批准延長工期。

第七條、 工程材料

7.1工程材料由建設單位或甲方統購、統供。

7.2乙方應按工程進度計劃,提前30天將工程材料用量清單送交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用料情況按計劃供給。

7.3因甲方無法供給,乙方需自購的材料,乙方必須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按建設單位的質量標準以市場最低價格購買,並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 價款的支付

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經建設單位計量的部分,待建設單位支付給甲方的工程款扣除材料費後按90%支付給乙方,剩餘的10%作為進度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進度保證金5%,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並驗收合格後退還;質量保證金5%,到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拿到建設單位結算工程款後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甲方責任

9.1.1負責向建設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彙報有關工程建設事項,處理工程用地、拆遷等事宜,標定工程用地界限。

9.1.2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管理及技術指導,編制施工組織計劃,貫徹建設單位管理目標,上報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變更資料,保管工程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等。

9.1.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資料及施工技術規範,並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9.1.4負責按計劃向乙方提供各種工程材料。

9.1.5甲方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過程中各工序、層次和隱蔽工程進行中檢中驗。

9.1.6負責按月進行中間計價、上報計價單,單項工程完工後進行一次性計價,並按雙方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2乙方責任

9.2.1負責組織適應於本工程施工的設備及人員進場。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承擔相關費用。施工機械進場、退場、轉送費用自行負責。

9.2.2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各項手續,遵守勞動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尊重當地民族風俗習慣,承擔其聘用人員因自身過錯給他人造成的民事責任。

9.2.3嚴格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標準精心組織施工,接受駐地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技術員、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保護施工現場樁志、控制點、線,及時申報中檢中驗有關資料。

9.2.4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立即返修、補救、重做,費用自行承擔,因質量問題產生不良影響,必須接受建設單位和甲方的處罰,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5甲方統供的施工材料,乙方應按工程進度需要提前向甲方申請用料計劃。自己的設備所需配件材料由乙方自理。

9.2.6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或轉讓給第三方。因轉包、分包或轉讓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9.2.7乙方保證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

9.2.8乙方保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指令。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工程數量的確定:路基土石方工程以未動工前甲乙雙方現場核實認可的數量為準,其餘工程以實際完成工程數量為準。第5.1條僅作為月進度支付依據。

10.2各分項工程單價均為為成品單價,已包含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即工、料、機直接費和間接費)。

10.3所有構造物工程已包含材料的採購和供應、基坑清理、支砌、勾縫、抹面等一切相關費用及業主要求的工程質量。

10.4所有混凝土、鋼筋混凝土現澆預製構件單價已包含製作、吊運和安裝工程量,以及機具、設備費用。

10.5填挖方單價為綜合單價,內容包括土石方開挖,料場至施工現場範圍內的土石方調運裝卸費用,填方原地基處理和填前碾壓,挖鬆壓實和路基填築碾壓等工序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10.6施工進度控制,採取分項目標控制辦法,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所要求的工程進度計劃實施。當滿足不了工程進度計劃,甲方有權劃撥施工任務,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增加費用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10.7工程質量、安全、環保控制:施工中乙方必須自覺履行雲南龍騰二級公路管理辦法,確保質量創優、安全生產,同時注重環保工作。若因乙方監控不嚴、管理不力,使質量、安全或環保方面出現問題,則所產生的一切處罰由乙方自行處理,其費用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10.8施工中一切臨時佔地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超挖、超填、農田排灌破壞、臨時便道、便橋、臨時用地、房屋建蓋等)。

10.9材料供應及價格:業主統供的材料,由項目部統一運輸,所扣材料費為統供價加運輸費;由項目部統一定價的材料,項目部只負責定價、辦理提料單,其運費和數量籤認由乙方負責。乙方對甲方統供的材料必須加強管理,若發生倒賣,導致提料單數量與實際數量不符,將對乙方處以倒賣材料數量的5~10倍的罰款,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10施工安全:工程施工與當地原有道路交叉處必須按甲方的要求設置醒目的指示安全行車標誌,並設專人指揮車輛出入。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通車,乙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保通人員配合甲方保通人員做好安全保通工作,並在施工現場設置足夠的安全設施、標語標牌,否則,由此引發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10.11雲南龍騰二級公路《技術規範》、甲方的《技術質量管理辦法》和甲乙雙方簽定的《單項工程進度目標責任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違約

11.1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2若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必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必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工程款的3%,同時承擔因其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二條、 其它

12.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規定的安全規範文明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責任和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2.2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失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必須辦理自己所有進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如不按時辦理,出現意外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工程勞務價款。若因乙方泄露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分包合同 篇8

對公路工程分包問題的法律態度,我們可以從全國人大通過的民事法律《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招標投標法》、《建築法》、《公路法》獲知一二。

從《民法典》看公路工程分包

《民法典》沒有對公路工程的合同進行專門的界定,一般是把公路工程的合同適用於《民法典》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

《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對分包劃分為合法分包和違法分包。

合法分包包括:一是發包人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後,總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二是發包人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後,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同樣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這裏合法的標準都是要經發包人同意,且第三人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違法分包包括:一是發包人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二是未經發包人同意,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三是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這種情況無論發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合法;四是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這種情況無論何種理由都是禁止的;五是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這種情況無論分包單位是否是合法獲得分包都是禁止的;六是承包人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第三人。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法分包被確認是有效合同,但違法分包被確認為無效合同。

從《招標投標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招標投標法》也沒有對公路工程的合同進行專門的界定,但其適用範圍是包括公路工程的。

《招標投標法》對分包也是劃分為合法分包和違法分包。

《招標投標法》要求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如果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規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這被認為是違法分包。對違法分包,招標執法機關將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招標投標法》允許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這被認為是合法分包。

從《建築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建築法》適用於建築活動,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就這一定義看,建築活動不包括公路工程,但《建築法》第八十一條“本法關於施工許可、建築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和建築工程發包、承包、禁止轉包,以及建築工程監理、建築工程安全和質量管理的規定,適用於其他專業建築工程的建築活動,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特別規定,將建築工程發包、承包、禁止轉包的制度適用於公路工程。

《建築法》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但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即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建築法》允許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築法》規定了四個禁止:一是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二是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三是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四是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從《公路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公路法》是專門調整公路法律關係的,但遺憾的是這一法律在公路工程分包問題上沒有規定相應的制度。

綜合上述制度,公路工程分包並非完全禁止,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是合法的。因此公路工程的當事人在分包問題上,應當將其置於合法狀態下。當然從立法的角度看,《公路法》應當完善分包的相關制度。

(作者單位:交通部管理幹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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