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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精選3篇)

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精選3篇)

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精選3篇)

乙方:有限公司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陝西比迪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年1,4-丁二醇及下游產品項目中變壓吸附制氫裝置項目(以下簡稱提氫項目)投標活動,乙方提供相應的技術諮詢事宜。

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益、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以甲方為工程投標主體,乙方配合進行工程投標,提供技術諮詢。

2工程中標後,甲、乙雙方分工負責工程實施,甲方負責工程總體技術工藝設計、主體設備製造、配套,雙方共同負責系統調試、試車。

二、職責分工

1甲方職責

(1)作為陝西比迪歐化工有限公司10萬噸年1,4-丁二醇及下游產品項目中變壓

吸附制氫項目主體,承擔該工程全部的法律、經濟、技術責任。

(2)負責提氫項目的總體及施工設計、工程報價、簽約及各項技術文件編制。

(3)負責工程全過程的技術、質量管理。

(4)負責現場施工、設備安裝調試及售後服務的技術指導和設計變更。

(5)負責設備、材料的選定及質量、技術驗收。

(6)負責提氫項目的交工驗收及竣工資料。

(7)負責提氫項目的工程款及財務結算。

(8)甲方委託乙方購買提氫項目的部分安裝材料(儀表或管道)。

2乙方職責

(1)作為甲方提氫項目投標的合作方,配合甲方競標並提供相應的技術諮詢,參

與提氫項目的工程報價、簽約及有關文件編制。

(2)協助甲方進行工程款審批及財務結算工作

(3)負責購買甲方委託的提氫項目的部分安裝材料(儀表或管道)。

三、費用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協助甲方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技術諮詢費用。

技術諮詢費用

計算: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最終合同總價的8%。

(2)付款方式:乙方協助甲方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技術諮詢費,支付方式及比例,按照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最終合同中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進行支付。

支付時與甲方委託乙方購買的部分安裝材料費用一併支付。

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開具國家正式發票(增值税發票或者建築安裝發票)。

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果: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他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_________

第三條 進度與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 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保密條款: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七條 組織協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顧問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主管單位)(公章):_________  合同鑑證單位(公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工程技術諮詢協議 篇3

為保證 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本項目發包人 與承包人 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指導施工承包人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人對施工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消防安全隱患。

第二條 承包人職責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對建設標段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二)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4米,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佔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提供處置火災突發事件所需的消防用電。

(五)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六)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七)嚴把易燃建築材料進場前的複試檢測關,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進場前的檢測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燒性能達不到等級的,絕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杜絕火災隱患,嚴防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做到佈局、選型合理。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且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局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辦公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業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現場按照使用明火的範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在危險場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氣瓶、火工品在儲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倉庫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並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誌,落實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有關質量信用評價和“六位一體”檢查考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工程項目保修期結束時止。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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