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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通用21篇)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通用21篇)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

國 家 郵 政 局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通用21篇)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示範文本)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___________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__________(名稱、圖形)、專利 ___________(專利號)、專有技術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___________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_____部(號碼附後);手機____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_______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___________(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註冊商標權;企業標記權;專利權;其他權利___________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___________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_____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___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____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_________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或____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________(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____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____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户(賬户號:____________)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證金少於_______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________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2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_____、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_____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_____,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_____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_____。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_____,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_____、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説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

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6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

(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户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台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户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7

特許經營合同(樣式一)

立合同書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_____、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_____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_____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_____、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_____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閲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閲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説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説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閲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閲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説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説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招募手冊》、《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為 。

三、加盟面積為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__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_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_________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_________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加盟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必須在加盟開業前的 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開業培訓

在加盟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樣式、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開業的條件

加盟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

一、加盟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_________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為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2

甲 方: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供方)

乙 方: (需方)

為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為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户。

2、試銷期為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為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説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為,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才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為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為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户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為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税)的1%作為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為準。

甲方單位名稱: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3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櫃枱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於“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並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商業祕密:指所有關於“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信息,該類資料和信息均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本合同授權地址

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櫃枱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櫃枱工商註冊名稱。

3.2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註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為。

第四條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佈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並於開業一週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審核。

4.2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櫃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開店費用

5.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後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為止。

5.2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獨立經營

6.1本合同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户),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僱傭承包聯營或者合夥關係,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支持與指導

7.1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持。條件為: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後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為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製作。

第八條銷售政策

8.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銷售獎勵支持: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後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為基數按6%返點支持!

8.3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為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為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並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後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信息、促銷贈品及資料。

9.5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並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誌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於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誌,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説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若是因為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為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後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並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並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後,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為,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有效。

13.3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可生效。

13.4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為貳年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系統,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場,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特許經營系統: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分部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分部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分部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分部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分部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分部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特許經營權

第五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市場開發計劃,發展特許經營系統。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全資或控股)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七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區域內_________地區設立直營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該地區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特許區域的市場時,總部以自己名義或許可其他分部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四)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的限制

總部對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區域內全部特許店數量的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區域

總部許可分部開發的區域為_________,在特許區域內,分部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分部開發特許經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開發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行為,總部將保留對特許區域進行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分部開發初始區域之外其他區域的權利。

第三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一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年,依此類推。

第十二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分部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三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區域特許經營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四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分部出借詳細記明特許經營系統操作規則的《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及《特許店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經充分地審閲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分部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總部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分部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本區域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分部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本區域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分部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義務監督、檢查特許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與《特許經營合同》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分部怠於行使監督、檢查及處罰權,總部有權對分部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分部應當交回全部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分部統一保管,並限於在分部營業場所內查閲使用;《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閲使用,《特許店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閲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五章 培訓

第十九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分部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分部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二)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三)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後續培訓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持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分部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特許系統及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分部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分部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分部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分部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區域的風俗習慣,分部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分部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分部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分部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二十八條 費用

總部為分部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分部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分部收取服務費用。

第七章 設備與物品

第二十九條 統一配置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分部及特許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分部向總部租用,其中,屬於特許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賃方式向加盟店租賃。分部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_________分部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並應向分部説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分部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一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使用人承擔_________責任。

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分部負責,總部負責向分部無償(有償)供應維修配件。

第三十二條 保險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_________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總部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分部(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分部(加盟店)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分部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四條 採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分部(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五條 質量標準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分部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總部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六條 產品目錄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分部及特許店均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七條 配送中心

在本區域內將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為法人(非法人)單位,實行獨立核算,由負責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資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總部投資一元,分部投資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負責籌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三十九條 供應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説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一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税、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二條 合同備案

總部與分部將同時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由總部將《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商標局備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分部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分部分別承擔。

第五十三條 宣傳

總部和分部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和品牌。

總部應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傳計劃,並徵求分部的建議或意見。總部應向分部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分部應當在特許區域內執行總部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分部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分部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第五十五條 商標的分許可

分部無權將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許可加盟店使用,但總部授權分部對加盟店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履行監督職責。分部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的加盟店,應當由總部直接與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報商標局備案。

第五十六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_________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轉售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七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分部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五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的人員範圍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分部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分部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 權利回授

分部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五條件地許可總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二條 競業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分部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分部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三條 補償

總部對分部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而導致對特許經營系統投入的資產被閒置,則總部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滿_________個月,按照評估價格收購其閒置資產,或者按照其實際閒置時間每月給予分部_________的補償。總部不予收購或補償的,解除分部的競業禁止義務。

閒置資產限於_________範圍。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3個月內,分部應當將實際閒置的資產情況書面報告總部,並由總部與分部共同對閒置資產進行封存,定期查驗。

因分部的違約行為而終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總部承擔收購或補償的責任。

對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有關人員的補償,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十四條 承諾與保證

分部承諾並保證: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分部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分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五條 替代責任

因分部未按照總部的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分部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一章 專利

第六十六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八條 專利權的無效

在簽訂本合同時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分部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分部無權要求總部賠償。

在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條 專利權的終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分部有權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分部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技術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二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一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二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分部不得行使。

第七十三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除另有規定之外,總部不得在特許區域內行使。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店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使用;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四)總部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四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分部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_________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三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五條 義務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分部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六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人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分部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七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分部(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條 報告

分部及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分部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七十九條 訴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總部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分部支付;

(三)總部與分部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一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總部、分部及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二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分部及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分部應當在48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分部及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條 其他訴訟

分部及其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為,導致總部對外承擔責任的,該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第十四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四條 廣告義務

總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分部負實施本區域的廣告計劃和地區性廣告的發佈。

第八十五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廣告享有控制權利,分部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分部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廣告計劃與廣告策略,不得違反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發佈廣告。分部在本區域內發佈的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六條 廣告基金

總部和分部分別建立一項全國性和地區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地區性廣告基金由分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分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七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總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全國性的廣告的費用,分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本區域廣告的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或分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或分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户,由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廣告費,作為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和分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對方審查。

第九十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五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一條 加盟費

分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分部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分部接受總部特許經營權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第一家直營店的費用。

分部向本區域內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費的_________%歸總部所有,由分部於加盟店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10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分部及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二條 特許權使用費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分部按照規定向加盟店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_____%。

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分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分部仍應按照規定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因分部未按時向總部提交財務報表,按照上月財務報表核算當月應向總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

第九十三條 分特許費用

分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費的標準為_________,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為銷售額的_________%。總部有權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分部應當遵照執行。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户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分部直營店亦應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特許權使用費並按照規定的比例向總部交納。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分部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分部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分部所申報的區域內各特許店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以及總部查明的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五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分部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分部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分部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在分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滿_________個月,總部應歸還分部保證金。

第九十六條 結算與支付

總部與分部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對分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進行結算,如有爭議,以總部確認的結果為準,但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向分部説明理由和依據。因故需要推遲結算時間的,由總部決定。

分部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户,匯款手續費由分部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分部開具發票。

第十六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分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分部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

(一)分部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二)各特許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合併報表。

分部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説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六)本區域各特許店的合併報表;

(七)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分部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或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分部及任何一家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分部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總部或總部委託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總部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分部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説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總部與分部就財務會計報表有分歧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並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分部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分部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十七章 分特許

第一百零一條 分特許權

分部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

分部行使分特許權,應當依照本合同以及總部的規定,不得超越總部授權範圍與權限。

第一百零二條 市場開發計劃

分部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了以下開發市場計劃: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設立_________家直營特許店;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1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三)在本合同簽訂後2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簽訂後3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五)在本合同簽訂滿5年後,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第一百零三條 加盟商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與分部簽訂分特許合同。

分部應當根據總部的規定對特許店的選址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特許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不符合總部規定的門店不得開業。

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_________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特許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 分特許合同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擅自修改。

第一百零六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送達分部,分特許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有任何細節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分特許合同不生效。

總部除根據《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對加盟商承擔直接責任之外,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審查,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培訓與支持

對加盟商(特許店)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三)_________。

第一百零八條 銷售指標

分部所屬加盟店及直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分部應當終止其營業。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的申訴

加盟店對與分部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向總部提出申訴。對分部終止加盟店合同及_________等嚴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總部應在受理申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總部保留作出決定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申訴的裁決

總部對加盟店的申訴,應當聽取雙方的意見,審查有關證據,並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有關規定作出裁決。

總部作出的裁決,分部和加盟店均應當予以充分地尊重,並按照總部裁決執行,但是,總部裁決對雙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總部裁決的,均可將爭議按照分特許合同的規定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一百一十一條 直營店

分部設立的直營店,應當作為企業的分支機構,辦理營業執照。分部應當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對直營店進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不得給予直營店特殊的優惠或方便。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安排

分部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的,不影響分特許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不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_________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品牌及_________,以保證加盟店的營業不至突然中斷。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一十三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分部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分部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一十四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説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分部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説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分部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分部。

發生可能對總部產生較大影響、而分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分部通報,説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五條 分部的披露

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分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分部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分部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説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分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分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分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分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分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分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分部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分部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分部及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六條 質詢

總部或分部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説明,並説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一十七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分部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一十八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分部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分部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部轉讓合同

分部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分部同意。

總部轉讓本合同時,應當規定不少於_________天的合同生效期限。在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許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分部,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受讓人明顯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分部有權在轉讓行為未生效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申請撤銷轉讓,轉讓協議在未裁決前暫時中止執行。該項權利僅限於最先提起仲裁的分部行使,不得重複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條 分部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分部不得轉讓本合同。

分部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分部合同的一方至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系從事_________行業的有限公司,成立已滿_________年;

(二)註冊資本達到_________萬元;

(三)淨資產超過_________萬元;

(四)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

(五)其關聯企業沒有從事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

(六)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七)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優先權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分部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分部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分部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分部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條 轉讓補償費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分部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 經營方式

分部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特許經營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特許經營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系統變革與合同變更

第一百二十七條 系統變革的原則

總部和分部一致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雙方共同的目標。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二十八條 定義與職責

系統變革是指對系統經營模式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的改進,這種改進可以直接導致公眾對系統感受的差異,而不包括對系統進行的微小的改變。

總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發揮主導作用,領導系統變革;分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予以充分地理解與合作,按照總部的要求實施變革,積極推動系統變革。

第一百二十九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三十條 變革的試驗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由總部直營店或同意進行試驗的加盟店進行試驗,經實踐證明符合系統變革的要求,方可推行。

總部在推行系統變革前,應當向分部披露進行的試驗情況及實施方案。

第一百三十一條 變革的實施

總部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總部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分部。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三十二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總部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修訂本合同,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分部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三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分部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分部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特許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分部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6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税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户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並將核實結果於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閲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户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台、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説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7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户(賬户號:____________)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_____________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_____________

5.保證金少於__________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19

第一章 總則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於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範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户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範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於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淨化、送水、出廠輸水乾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於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於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准: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佈、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後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並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適用於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税收、税收優惠或關税發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兑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於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並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並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的並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繫,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於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採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並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採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 本協議並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並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准;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後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並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淨(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於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範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覆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准。(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並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築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於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並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複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於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准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准,不對經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覆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並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後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於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製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覆,並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後,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於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説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並接受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於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佔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於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後,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並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的項目範圍;

(3)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並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後,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採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並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並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後的工作日後)。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後,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並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複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後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後)。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後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並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後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後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後,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並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複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後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覆並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併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後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並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後,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築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後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並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説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於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並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並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後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並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後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後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後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於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後,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後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於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合法經營並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服務;

③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户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淨(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於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後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後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於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並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後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並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並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後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餘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於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准,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並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淨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並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僱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儘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並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於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幹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

(4)由於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並採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範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温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範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並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並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户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範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户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0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户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0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並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第一百0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0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並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0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並作詳細的説明。

第八章 收費

第一百0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户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水户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______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併或重組,並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並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並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年後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准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  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於個______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後恢復性大修,並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後______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於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於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九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一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二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五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八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並且

(2)如在緊接着的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______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一百四十三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註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並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後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於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範圍、經營服務範圍)(略)

附件二、《工程進度》(略)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衞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略)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注:對於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略)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略)

附件七、《保險》(略)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略)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略)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20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合同(GF-2023-2511) 篇21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 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 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 、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 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 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 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 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 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 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 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 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 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 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 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 違約終止

12-1-1 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 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 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 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 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 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 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 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 合同終止

12-2-1 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 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 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 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定

13-1 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 本合同所規定的“ 、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 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 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 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 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 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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