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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餐飲店合同(精選3篇)

加盟餐飲店合同(精選3篇)

加盟餐飲店合同 篇1

第一條:合同雙方

加盟餐飲店合同(精選3篇)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企業名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電話:

傳真: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規範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羅仙子特色鐵鍋燉”品牌的_____,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

2-4確保甲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3-1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未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滿,受許資格自然終止。

第四條:費用及交付方式

4-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加盟費和品牌使用保證金。

4-2加盟費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費用、特許經營許可費用、經營管理技術出讓費等。

4-2-1加盟費的金額:______萬元、______萬元、______萬元。

附:加盟店每年須向總店交納2千元協助管理費用,每月1次—2次回訪,進行品牌使用相關指導。

4-2-2加盟費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税金)。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的市場規範和乙方的申請及乙方的經營能力,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縣使用甲方品牌開設(區域/單店)經營。

5-2乙方只能在甲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區再開設直營店或授權加盟店,不得使用與甲方品牌、經營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開設內容相同或相近業務。

5-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地區授權許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區域代理商。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標識和圖案,均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標識和圖案等知識產權用於產品、包裝及名片、銅牌等進行商業往來或其他活動。

6-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經營場所的品牌VI形象設計由甲方統一提供,或甲方授權乙方按甲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變甲方品牌VI形象及店面門頭招牌。

6-3乙方不得擅自拆換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4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不得透漏本合同內容,乙方有義務保密,乙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乙方或其員工泄漏甲方商業機密,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扣除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

6-5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規範市場。

第七條:管理規定

7-1乙方售出的菜品和服務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7-2甲方有權對乙方菜品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並就不足之處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注:每季度回訪乙方一次)。

7-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經營狀況報告書,就乙方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應給以指導性意見。

7-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一份。

7-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外圍事務由乙方自行解決。

7-6乙方菜品質量應與總部直營店菜品質量同等,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配合予以解決。

第八條:税費及債務規定

8-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及債務由其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乙方的加盟費發生的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繳。

第九條:品牌宣傳的規定

9-1甲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經營的乙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乙方的經營活動。

9-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機密。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甲方提供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的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_____至甲方,以供甲方審核及備案。

9-3乙方單獨進行廣告宣傳的,其宣傳內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9-4乙方應有選擇性地參與甲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活動。

9-5乙方需甲方宣傳品、甲方按成本價供給,運費由乙方自理。

9-6乙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2乙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甲方處接受甲方相關類型的培訓。

10-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甲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10-4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內調整廚房人員,如有需求應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乙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甲方的費用,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個月內由甲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乙方未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本合同不能生效。

11-4乙方若違反本合同9-2、9-4、9-6、10-3,應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每次乙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甲方的補償。

11-5乙方若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乙方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9-6、10-2、10-3條款,而被甲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乙方應在甲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7乙方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條款二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_____的情況,合同終止。

12-1-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合同向甲方交納合同約定費用,損害甲方商業利益,合同終止。

12-1-3如乙方在協議規定的工資發放日以外延遲七日仍未發放廚部工資(向甲方賬户打款),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撤銷品牌使用權,合同終止。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甲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

12-2-2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另行設立相同品牌的加盟店,否則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12-2-3乙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乙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甲方審核不予續簽的,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甲方核查乙方未實施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的,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_____等)情況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3-1-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13-1-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13-1-3在合理時間內,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0日以上,合同延期履行。

13-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0天,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或其他方式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羅仙子特色鐵鍋燉”特許經營,乙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甲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17-1乙方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原因,須轉讓該加盟店,在涉及甲方品牌部分的轉讓時,須根據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由三方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附則

18-1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8-2合同簽署地為_______,履行地為_________。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8-3甲乙雙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8-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執時,甲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賬號:

加盟餐飲店合同 篇2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企業名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電話:

傳真: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規範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羅仙子特色鐵鍋燉”品牌的商標,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

2-4確保甲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3-1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未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滿,受許資格自然終止。

第四條:費用及交付方式

4-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加盟費和品牌使用保證金。

4-2加盟費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費用、特許經營許可費用、經營管理技術出讓費等。

4-2-1加盟費的金額:______萬元、______萬元、______萬元。

附:加盟店每年須向總店交納2千元協助管理費用,每月1次—2次回訪,進行品牌使用相關指導。

4-2-2加盟費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税金)。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的市場規範和乙方的申請及乙方的經營能力,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縣使用甲方品牌開設(區域/單店)經營。

5-2乙方只能在甲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區再開設直營店或授權加盟店,不得使用與甲方品牌、經營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開設內容相同或相近業務。

5-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地區授權許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區域代理商。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標識和圖案,均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標識和圖案等知識產權用於產品、包裝及名片、銅牌等進行商業往來或其他活動。

6-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經營場所的品牌VI形象設計由甲方統一提供,或甲方授權乙方按甲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變甲方品牌VI形象及店面門頭招牌。

6-3乙方不得擅自拆換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4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不得透漏本合同內容,乙方有義務保密,乙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乙方或其員工泄漏甲方商業機密,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扣除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

6-5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規範市場。

第七條:管理規定

7-1乙方售出的菜品和服務必須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7-2甲方有權對乙方菜品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並就不足之處有權提出整改意見(注:每季度回訪乙方一次)。

7-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經營狀況報告書,就乙方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應給以指導性意見。

7-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一份。

7-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外圍事務由乙方自行解決。

7-6乙方菜品質量應與總部直營店菜品質量同等,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配合予以解決。

第八條:税費及債務規定

8-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及債務由其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乙方的加盟費發生的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繳。

第九條:品牌宣傳的規定

9-1甲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經營的乙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乙方的經營活動。

9-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機密。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按甲方提供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的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甲方,以供甲方審核及備案。

9-3乙方單獨進行廣告宣傳的,其宣傳內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9-4乙方應有選擇性地參與甲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活動。

9-5乙方需甲方宣傳品、甲方按成本價供給,運費由乙方自理。

9-6乙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合同生效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位廚房人員,乙方負責上述人員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財產不受損害,每月必須按時將工資打到公司指定賬户。

10-2乙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甲方處接受甲方相關類型的培訓。

10-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甲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10-4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內調整廚房人員,如有需求應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乙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甲方的費用,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個月內由甲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乙方未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本合同不能生效。

11-3乙方若違反本合同5-2、7-1、7-4、10-1、10-2,應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甲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甲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甲方的損害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乙方若違反本合同9-2、9-4、9-6、10-3,應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每次乙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甲方的補償。

11-5乙方若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其在甲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乙方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9-6、10-2、10-3條款,而被甲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乙方應在甲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7乙方違反本合同6-1、6-2、6-3、6-4、6-5、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7-1、7-4、9-2、9-4條款二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亂紀的情況,合同終止。

12-1-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合同向甲方交納合同約定費用,損害甲方商業利益,合同終止。

12-1-3如乙方在協議規定的工資發放日以外延遲七日仍未發放廚部工資(向甲方賬户打款),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撤銷品牌使用權,合同終止。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甲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

12-2-2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另行設立相同品牌的加盟店,否則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12-2-3乙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乙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甲方審核不予續簽的,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甲方核查乙方未實施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的,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3-1-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13-1-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13-1-3在合理時間內,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0日以上,合同延期履行。

13-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0天,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或其他方式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羅仙子特色鐵鍋燉”特許經營,乙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甲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17-1乙方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原因,須轉讓該加盟店,在涉及甲方品牌部分的轉讓時,須根據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由三方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附則

18-1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8-2合同簽署地為_______,履行地為_________。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8-3甲乙雙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8-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執時,甲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賬號:

加盟餐飲店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經營____飯店,特訂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加盟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二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_____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如需續簽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續簽,乙方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餐飲加盟合同的特許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餐飲加盟的條件與要求

1、餐飲加盟者必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應註冊為____,並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營業場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向另一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___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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