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
- 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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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 篇1
合同編號:
定製方:山東錦城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製作產品地點: 。
第二條,製作產品內容: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山東博潤工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煤炭洗選加工成套裝備產業化項目鉚焊車間彩鋼板的加工製作。
第三條,產品規格:475型彩鋼板加工。
第四條 工程單價:
第五條、施工準備
5.1甲方 負責做好現場準備工作,保證施工用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物料及暫設用場地和施工用水電,加工板的電費及吊裝費由甲方負擔。
5.2.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
5.3甲方負責協調工人配合乙方技術人員的加工製作。
5.4甲方工地代表姓名 ,聯繫方式: 。負責協調乙方加工製作各項工作,但甲方派駐代表無權直接與乙方進行結
算。
5.3 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圖紙的審閲,要嚴格按甲方圖紙尺寸及技術標準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5.4按照甲乙雙方約定和時限要求、質量要求組織加工。乙方派駐的技術人員負責對現場等檢查、檢測,以便符合加工製作的條件及要求,如之後影響加工,經檢驗不合格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安排現場技術員一名負責指導加工,確保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按時加工完成,乙方及乙方派駐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及加工地點的各項管理規定。
5.6乙方在加工過程中應採取措施保證貨物及人身安全,否則出現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承全部責任和費用,一切安全風險有乙方承擔。
第六條、試車、加工製作時限
6.1條乙方設備進場後甲方可以免費提供材料進行試車,對設備進行調試,但不得超過20米,超過20米還未調試成功的,材料費(元/米)由乙方自行承擔。
6.2加工時限要求。乙方必須確保每日加工量不得少於米。否則每少於10米,乙方需向甲方承擔 元的違約金。
6.3、如遇非乙方技術人員及設備問題造成的時限延長,經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個小時內簽字同意時限順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超過6個小時不予簽字,視為同意第6.1條違約金不予扣除。
第七條、加工製作結算及價款支付
7.1結算方法:乙方每天的加工量由甲方 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
7.2付款方式: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具 發票後, 。
2、全部貨款不含税。
第八條質保期: 年,質保期內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符合
8.1條原因的,乙方負責在質保期內對產品進行免費維修,但因材質問題進行維修所發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可抗力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害不在質保範圍內。(如有)
第九條、法律責任
8.1製作結束後在乙方通知甲方人員進行初步驗收,甲方在驗收或安裝時發現產品不符合圖紙要求或者出現不合格產品的定的,由乙方負責免費修復,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元/米)並免費加工。不合格數量超過米的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元/米的違約金。以上費用由甲方在付款時無條件扣除。
8.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加工費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9.1. 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訟解決。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 話: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雙方就彩鋼板製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規格:
二、工程造價: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行業標準要求施工,確保達到合格。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乙方須嚴格按合同約定及行業標準要求,精心組織生產,確保產品合格,按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產品。
五、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定金。甲方如逾期不取貨,乙方有權將貨處理,定金不退。
2、產品出廠前,甲方必須將支票或承兑匯票面額不低於合同總價預留給乙方;
3、產品全部運至甲方所指定地點(運費另計)或甲方將產品全部自運完畢後,將餘款一次性結清。
六、違約責任:雙方簽訂合同後,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照合同法索賠。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事項:
1、若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順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貨款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月日
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 篇3
建設單位(甲 方):
施工單位(乙 方):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及地點:吉林市桐海碳素有限公司 吉林市哈達開發區。
2.工程內容: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桐海碳素有限公司廠房一、廠房二、辦公樓的屋面鋼結構和彩鋼板的製作與安裝(含廠房一、廠房二吊車樑的製作安裝)。
工程面積:
全部材料按圖紙要求採用Q235鋼製造,防腐採用醇酸防鏽漆一道。
3. 工程總造價(不含税)為:大寫¥小寫¥ 。
4. 工程單價:詳見價格表(附件一)
5.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後,乙方具備施工條件後, 天內安裝完畢。(工期從乙方正式進駐開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驗收之日止,工程驗收及決算時間均不算在工期內)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 甲方:
1. 負責做好現場準備工作,保證施工用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物料及暫設用場地和施工用水電。
2. 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協調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二、乙方:
1. 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圖紙的審閲和放樣。
2. 按照甲乙雙方約定和工期要求、質量要求組織施工。
3. 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4. 根據甲方排定的工期組織各單位工程的施工。
第三條、施工期限及簽證
一、如遇下列情況,經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個小時內簽字同意工期順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超過8個小時不予簽字,視為同意乙方順延工期。
1. 按照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圖紙、符合合同約定的施工場地和水電,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按每8小時順延一天計算。
2. 不屬於包乾範圍內的設計變更,追加工程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影響進度時,工程順延時間另行協商;
3. 進場後,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無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許可證件的,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和領取施工許可證時。
4.由於建築單位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確或基礎工程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施工進行困難或暫停,工期順延至前述障礙消除時;
5.因建築單位代表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應籤而未籤之日起至影響消除日止,工期順延;
6.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順延至按約定金額支付時;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8.非施工單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施工單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9.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二、雙方派駐工地代表,負責現場簽證及檢查、檢測,但檢查、檢測不得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該合同簽訂後,二日內首付工程材料款(鋼結構及彩鋼板),計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正式開工一個月後,支付 萬元;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 萬元;餘款 (餘款最好不要超過總工程款的30%)於交付合格後3個月內結清。無質保金。(應按進度支付工程款,原付款方式太不安全,尾款數額太大,進度款的支付時間頻率可根據工期長短修改)
2、全部貨款不含税。
第五條、法律責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責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每遲延一日,按工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附則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對工程提出修改或增減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的補充合同。費用雙方協商另行計費。
4. 工程結束後在施工方提出驗收報告後一週內甲方應組織人員進行工程的驗收工作,愈期則視為工程合格。
5.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7日內提出工程決算,甲方收到工程決算單通知後,應在7日內與乙方進行決算,逾期不予決算,視為同意乙方的決算數額。
6.質保期: 一 年,乙方負責在質保期內對工程進行免費維修,但如非因材質問題進行維修所發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可抗力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害不在質保範圍內。
7. 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通過 法院解決。
8. 乙方負責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種資料,材質合格證等。
9.安全:遵監理、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年月日:
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 篇4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及地點:花牛鎮元柳村
2.工程內容:甲方委託乙方安裝(30米冷庫、20米冷庫)冷庫板安裝及吊頂人工費施工。
工程面積:安裝面積1300平方米
3. 工程總造價(不含税)為:大寫¥ 小寫¥ 。
4.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後,乙方具備施工條件後, 天內安裝完畢。(工期從乙方正式進駐開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驗收之日止,工程驗收及決算時間均不算在工期內)
5、工程質量合格以現行的行業國家施工驗收規範為準。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 甲方:
1. 負責做好現場準備工作,保證施工用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物料及臨時用場地。
2. 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協調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二、乙方:
1. 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圖紙的審閲和放樣。
2. 按照甲乙雙方約定和工期要求、質量要求組織施工。
3. 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4. 根據甲方排定的工期組織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第三條、施工期限及簽證
一、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順延工期。
1. 不屬於包乾範圍內的設計變更,追加工程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影響進度時,工程順延時間另行協商;
2. 進場後,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無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許可證件的,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和領取施工許可證時。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4.非施工單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施工單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5.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該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付工程人工款計人民幣¥ 元整;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 萬元;餘款 (餘款最好不要超過總工程款的30%)除質保金 %外交付合格後2個月內結清。質保金待冷庫試壓之後,符合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法律責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責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
第六條、附則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對工程提出修改或增減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的補充合同。費用雙方協商另行計費。
4.質保期: 年,乙方負責在質保期內對工程進行免費維修,但如非因材質問題進行維修所發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可抗力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害不在質保範圍內。
5. 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通過 法院解決。
6. 乙方負責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種資料,材質合格證等。
7.安全: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不得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如由於違章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彩鋼板公司加工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三、工期要求: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工期為 天。 如遇雨天、停電、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四、工程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價格:以乙方給甲方所做彩鋼板的實際面積計算(包括損耗)單價每平方米 元計算(此價格包括生產製作、運輸、安裝、材料、工人工資、税金)
2、付款方式:預付 元,中途 元,竣工 元。
3、工程大約面積 平方米,總造價約 元,以完工計算為準。
五、甲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駐工地代表:
六、甲方責任
1、乙方人員、材料進場前,甲方負責提供完善的施工條件,即水通、電通,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委派一名專業技術人員,以便在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進度監督。如發現乙方未按規範要求施工,應及時要求改正,其損失由乙方負責,並負責與其他施工隊伍和人員協調工作。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結算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所標註的材質與厚度製作。乙方施工確保質量、安全、工期達到要求。
2、材料標準:彩鋼板型號 型,彩鋼板厚度 mm。
3、乙方進場後,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崗位責任制交甲方認可。
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確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質保事宜
本工程保修期兩年。
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工程款的5%的違約金。
乙方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總造價5%的違約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實際經濟損失。
十、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條方式解決。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除單價外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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