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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書範本範例

婚前協議書範本範例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雙方準備結婚,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到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的協商,對婚前以及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婚前協議書範本範例

一, 甲方和乙方結婚後,乙方自願將自己婚前以及婚後的所有財產歸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動放棄婚後財產處理權,若日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均由甲方一人處理及獲得.

二, 甲乙雙方婚前的債務由債務方自己承擔,婚後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個人投資以及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三, 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甲方無法掌握,每日空牀費300元

四, 丙方和丁方是此協議的見證人,以證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願的前提下籤訂的該協議.

五,此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丁方 :

200x年x月x日

問題補充:此婚前協議書,沒有公正也具有法律效應嗎?

第一,協議書不須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該協議書有不當之處,“若日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沒有明確在什麼前提下誰提出離婚,顯失公正,該條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第一條:你在無視《婚姻法》,當後邊有事時,乙方稱本協議不是在自己意願下籤定的,法院照樣根據婚姻法現行規定處理婚後財產。你的條款明顯失去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

第二條:此條協議應屬於婚前財產公正,和婚後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各自管理。乙方婚後債務單獨負責的前提應該是乙方收入歸乙方個人所有

婚前協議書2

茲因立約人

 、

 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後□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製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製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採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七)餵乳 (八)換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 '

□ 妻負擔全部 _

□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 ,妻負擔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平均國民消費支出或新台幣  元(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因妻無兄弟,故立約人同意婚後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願本於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九、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元。

十、特約事項:

立約人:男方:

女方:

標籤: 範本 婚前 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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