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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精選3篇)

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精選3篇)

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現就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扶養人,現經雙方協商同意自年月日起,被撫養人隨乙方生活,其撫養權歸乙方。

二、被扶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1、生活費: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由甲方按月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元作為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直至被撫養人大學畢業止。生活費按年在原有基礎上增加%。

2、教育費:_________________被撫養人的學雜費等由甲方承擔,直至被撫養人大學畢業止。

3、醫藥費:_________________被撫養人的醫藥費,由乙方先行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4、如發生除以上所列費用,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5、甲方應於每月5號前將以上費用支付於乙方。

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 篇2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後,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並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後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並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後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註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並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係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後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佔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於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並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書就,兩種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 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參考 篇3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製造並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係指(商標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委任及法律關係

2.1 委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願意接受並承擔此項委託。

2.2 法律關係: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於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於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 甲方的責任

3.1 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 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户發盤。

3.3 轉介客户: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户轉介乙方聯繫。

3.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後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户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並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後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 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 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户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於______元。以後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 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4.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後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户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 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户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並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後,將按發票淨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 _________佣金。為了結算方便,佣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佣金退還甲方。

5.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淨售價”係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後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税及貨物税,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户,雖已瞭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係,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與乙方,並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户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 超額佣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並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佣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佣金:

(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佣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佣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後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 協議的終止

7.1 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後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註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協議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協議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於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協議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佣金仍應照付。

第8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並取消。

關於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並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 仲裁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 轉讓

要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後方能生效。

12.3 標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協議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 全部協議:本協議系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後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貿易:本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於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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