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精選16篇)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精選16篇)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

婚前財產協議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精選16篇)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相知相愛,自願結為夫妻,組建家庭,白頭偕老,並約定於 年 月 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為了避免今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現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針對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婚前購買房屋狀況

1.1 甲乙雙方為結婚居住需要,於 年 月 日和 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約定購買 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 市 區 路南、 路西的 小區 幢 層 號房屋一套(下稱“該房屋”),户型為:二室二廳,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為辦理過户手續的便捷,甲乙雙方在購房時約定以甲方單方的名義與 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該套房屋首付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 元),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甲乙雙方約定,若婚後雙方因法定或約定事由致使婚姻關係終止的,則上述房屋首付款中,各自支付的部分視為婚前個人財產,歸甲乙雙方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對其主張所有權。

1.2 自簽訂該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止,期間所償還房貸為人民幣元/每月,共計人民幣(大寫) (¥ 元)。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認定該項財產:

(1)為甲方單方支付,屬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為乙方單方支付,屬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為甲乙雙方共同支付,屬甲乙雙方共同擁有,其中甲方擁有比例為 ,乙方擁有比例為 ;

1.3 自甲乙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該房屋的剩餘房貸由雙方共同償還。

第二條 甲乙雙方其他婚前財產狀況

2.1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

(1)房產: 。

(2)存款:人民幣 元

(3)交通工具: 。

(4)個人債務: 。

(5)其他: 。

2.2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

(1)房產: 。

(2)存款:人民幣 元

(3)交通工具: 。

(4)個人債務: 。

(5)其他: 。

2.3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三條 婚前財產權利歸屬

3.1 本協議所列各項婚前個人財產、債務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司法解釋之規定,歸相應一方個人所有、承擔,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另一方不得依據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對該部分財產主張共有或要求對方共同承擔。

3.2 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所涉及的房屋為甲乙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首付款以及婚前所償還貸款部分,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甲乙雙方對相應份額擁有所有權。

3.3 甲乙雙方各自在婚前成立的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歸各自享有、承擔,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另一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 其他約定

4.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對本協議所約定內容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夫妻之間應當信任、忠誠、相互理解與關愛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4.2 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2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男方:

姓名:

出生時間:

民族:

身份證號:

女方:

姓名:

出生時間:

民族:

身份證號:

當事人雙方經自由戀愛,將辦理結婚登記,為明確雙方婚前婚後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在婚前作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1雙方婚前名下各自的財產,無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

1.2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1)房屋

坐落為                    ,房屋產權證號/購房合同號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系男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已付清全款。該房屋及房內裝飾、傢俱、家電、產生的增值等均歸男方個人所有。

或:

坐落為                    ,房屋產權證號/購房合同號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首付款為男方婚前個人出資,同時以男方個人名義貸款         元,借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還貸         元,現已償還        月貸款,還剩         個月的貸款未還。

女方同意結婚後,該房仍歸男方個人所有,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但如女方參與還貸,或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屬於女方的本金及增值部分可換算成折價作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2)汽車

男方婚前購買                    汽車一輛,車牌號                    ,該車歸男方所有,為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3)存款

男方名下在                    銀行(卡號:                    )有銀行存款         萬元,該存款為男方婚前所有,歸男方所有。

(4)有價證券(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

(5)公司股權

男方名下現有                    公司       %的股權,該股權歸男方個人所有,男方作為該公司的股東因為該公司產生的債權債務,取得的收益分紅,無論發生時間為婚前或婚後,均視為男方的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

(6)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個人債權債務

現有債務人                    欠男方現金        元,約定還款日期為         年        月        日,該債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男方曾於         年        月        日向                    借款        元,該債務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債務,由男方自行償還。

(8)其他

黃金白銀等貴重金屬、首飾、鑽石、古董字畫等 

1.3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

同上 

1.4婚前個人財產的處置權

(1)男女雙方完全享有其婚前個人財產的所有權,包括對該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如何使用、處置(包括投資、出租、轉讓、贈與他人等)該財產完全由所有人獨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2)男女雙方對各自所有財產進行處置(包括投資、出租、轉讓、贈與他人等)所產生的收益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所有財產所產生的增值、孳息均歸各自所有。

1.5以上男女各自的婚前個人財產無論將來發生何種形態變化,均歸原所有權人所有,為其個人財產,除非所有權人主張贈與,認可其為雙方共同財產或另一方個人財產。如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購買的房屋、汽車等,該房屋和汽車登記在該方名下的,仍為該方的個人財產。 

第二條婚前共同財產的約定

2.1為了組建家庭,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了以下財產,該財產為雙方共同所有:(同上)

2.2對共有財產雙方均享有使用權,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該財產,因該財產產生的收益或增值、孳息均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第三條婚後財產製及財產處理的約定

3.1分別財產制

(1)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分別財產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

(2)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債務也歸各自承擔,由各自以個人財產償還。

(3)男女雙方在此保證,向他人借款時,應向債權人書面聲明雙方存在婚前財產約定的事實,告知債權人男女雙方婚後實行分別財產制,所借款項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否則,如因一方未明確告知,另一方不得不承擔一方名下的債務的,另一方在墊付債務後,可依本約定向借款一方主張歸還。

(4)共同帳户的約定

為共同生活,男女雙方同意每月拿出         元存入共同帳户,為雙方共同生活、撫養共同子女、贍養老人所用。該部分財產屬於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享有同等的使用權與監督權。 

或:3.2部分共同所有制

3.2.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所得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

(1)男女雙方的工資、獎金;

(2)男女雙方使用共同財產投資所得收益,財產的增值及孳息;

(3)一方以個人財產購置的動產、不動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汽車等),其權屬憑證上明確記載為男女雙方共同共有的;

(4)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置的動產、不動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汽車等),未書面約定所有權比例的情況下,視作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6)以雙方名義所借的債務或出借的債權

(7)以一方名義所借債務,但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

對共有財產雙方均享有使用權,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該財產,因該財產產生的收益或增值、孳息均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3.2.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所得下列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購置的權屬憑證上只記載了一方為所有權人的動產、不動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3)一方個人財產形態轉化後的財產,如一方以婚前個人存款全額購買的汽車等。

(4)一方以個人財產出借形成的債權

(5)除上述約定中屬於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外,婚後男、女雙方各自的其他收入、所得

(6)以一方名義所借債務,但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為該方的個人債務

對婚後的個人財產,所有權人可單獨處分。 

或3.3法定共同財產制

男女雙方約定婚後依民法典規定,實行法定共同財產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的規定,屬於共同所有的歸雙方共有;依《民法典》第十八條,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歸個人所有。財產的使用及處分均依《民法典》規定處理。 

或3.4絕對共同財產制

男女雙方約定婚後實行財產全部共同所有,即依《民法典》第十七條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和第十八條應歸個人所有的財產,均約定為夫妻共同所有。

以雙方名義出借或以個人名義出借的債權均為共同債權。

除以一方名義所借並且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外,其餘均為雙方共同債務。 

第四條 變更協議

本協議未説明的其他財產的歸屬及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約定除雙方協商解除外,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撤銷,雙方自願在任何因本協議提起的訴訟中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原件一式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年       月       日

女方:

年       月       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3

婚前財產約定

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女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係,並已明確結婚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的協商,就婚前房產達成約定如下:

第1條房產情況

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       名義按揭購買了如下房產:

1.1 房產位置:       。

1.2 房屋户型:       。

1.3 房屋建築面積:       。

1.4 購房合同編號:       。

1.5 房款情況:

總房款(購房合同金額):   元

首付款:   元,已由        方支付。

還貸情況:截至本協議簽訂時一直由       方負責還貸。

(以下稱該房產)

第2條 該房產歸屬

雙方協商一致並同意:

2.1 雙方結婚後,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2 甲方不得私自將此屋進行轉讓、贈送、抵押、拍賣、租憑、借用等其它用途;

2.3 雙方結婚後,雙方共同以夫妻財產共同還貸。

2.4 由於雙方暫時未辦理結婚手續,則房產仍歸       方所有。

第3條 附則

3.1 本協議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男方(簽字):

年   月    日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__市__區__路___號__居民小區_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台,海爾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牀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後共同使用,婚後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後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0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長城牌40寸液晶彩電一台,海爾冰箱一台,LG中央空調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6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三)不動產:

(四)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户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於上海市公證處。該公證處地址為:

協議人(男方):

日期:

協議人(女方):

日期: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7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十堰市張灣區-----,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十堰市張灣區-----,身份證號碼:--,

協議代書人:---

甲乙雙方於20--年9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愛麗車轎車一部,行車證號碼:------,發動機號碼-------;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台,海爾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牀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後共同使用,婚後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後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書人:

二O--年--月--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8

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________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________歸乙方個人所有,乙方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

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9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準備結婚,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雙方約定對婚前以及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結婚後,乙方自願將自己婚前以及婚後的所有財產歸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動放棄婚後財產處理權,若日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均由甲方一人處理及獲得。

二,甲乙雙方婚前的債務由債務方自己承擔,婚後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個人投資以及投資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三,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甲方無法掌握,每日空牀費300元。

四,丙方和丁方是此協議的見證人,以證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願的前提下籤訂的該協議。

五,此協議由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200_年_月_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________(資產總價值________元),乙方的財產有,________。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____。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1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二、乙方的共同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略)

三、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

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四、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五、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六、其它(略)。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購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房屋認購協議:

1、乙方自願申請認購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房,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物業用途為住宅,房屋總價款計人民幣_____。

2、乙方於___ 年 ___ 月 ___ 日向宜昌華晨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代收)交納認購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並在___ 年 ___ 月 ___ 日之前與甲方簽定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交納購房款及辦理相關手續。

3、在本認購協議書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轉賣乙方所認購房屋。

4、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照認購協議書所規定的要件履行承諾,簽約時間可據實予以延期。

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認購協議書中的要件,視為違約,扣除其交納定金作為違約金。

6、本認購協議書有效期滿前,乙方應與甲方辦理合同轉籤手續;認購協議書有效期滿,乙方未能與甲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有權委託宜昌華晨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對該房屋另行處理。

7、房屋買賣合同書籤定後,本認購協議書約定條款自動失效,以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8、本認購協議書有效期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9、本認購協議書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本人)或委託代理方(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自願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號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權房,由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號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權房,由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

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票市值______元。

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購買的股票在婚後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後夫妻共司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貴重物品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後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3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____情投意合,爰訂於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後□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________,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製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任之。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製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___________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

(一)採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

(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

(七)餵乳

(八)換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學

(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____,妻負擔________。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平均國民消費支出或人民幣____元(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幣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幣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因妻無兄弟,故立約人同意婚後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願本於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九、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________元。

十、特約事項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4

甲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

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公平協

商,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婚前財產有:1、2、…

第二條乙方的婚前財產有:1、2、…

第三條甲、乙雙方婚前財產中__的所有權歸甲方或者乙方單獨所有/共同所有,其

餘財產仍歸各自所有。

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

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屬於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

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第五條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

任。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5

協議人(甲方):

住址:

協議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

1、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於________銀行的存款,此款項若用於婚後共同生活,應予以返還;

二、乙方的婚前財產

3、於_________證券交易所股票

4、債權、基金等其他財產性權利;

5、牌號為____________的車。

三、婚前財產歸屬約定

對上述財產的歸屬,為個人財產,其具體約定如下:

6、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7、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的行為進行干涉。

8、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四、婚前財產婚後收益約定

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分紅、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約定:

9、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餘,________%歸甲方,________%歸乙方;如果沒有出租用於夫妻雙方居住使用。

10、對於各自存款利息分配,歸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款利息的處分。

11、對於債權、基金等財產性權利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均分配。

12、乙方的車用於夫妻雙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雙方共同使用。

五、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婚姻)財產約定 篇16

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後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後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_______(二)動產:_______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_______(二)動產:_______二、協議人雙方婚後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後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婚後取得的: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

基於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

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

一方婚前婚後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三、婚前婚後,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若在婚後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於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後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用於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户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後另行書面約定。

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婚後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unyin/6jedd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