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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精選3篇)

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精選3篇)

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 篇1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精選3篇)

代表:

地址:

電話:

________大學(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根據“經濟建設依靠科技進步,科學技術面向經濟建設”和“互利互惠、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開展長期全面產學研技術合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開放相關的實驗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優先向甲方轉讓科技成果,幫助甲方解決生產和技術改造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並根據甲方需要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服務。

第二條:根據甲方企業發展的需要,對具有前瞻性和應用價值的研究課題,甲、乙雙方組成聯合課題組進行研究攻關,聯合申報各級政府的有關科技攻關計劃項目。

第三條:在保障甲方生產有序進行的前提下,甲方依據相關計劃安排,為乙方師生提供專業參觀、實習、見習和科研試驗的條件。乙方創造條件開設與甲方經營生產實際需要有關聯的專業和專業方向。

第四條: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為甲方定向培養本科生,學生在假期可到甲方實習,畢業後,甲方按擇優錄取的原則優先加以錄用。

第五條:甲乙雙方本着_____資源共享的原則,開展_____交流:甲方選派科技專家為乙方學生授課、指導生產實習和畢業設計;乙方選派科技專家幫助甲方開展科學研究和生產管理活動。

第六條:甲乙雙方開展其他有利於雙方發展的交流活動。

第七條:雙方將嚴格執行產品、技術等科研成果的商業保密,在合作協議終止後的______年內,雙方仍有責任遵守對涉及對方產品和科研成果的技術、文檔、數據和有關信息_____商業目的的轉讓。

第八條: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受害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撤銷其合作伙伴資格、在新聞媒體曝光、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若有變動可由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保存______份。協議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醫院之間的技術協作,充分利用雙方醫療資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鞏固和發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_____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廣大人民羣眾提供優質、便利、_____、安全的醫療衞生服務,推動醫療衞生事業健康和諧發展,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優質服務、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醫院醫療技術協作關係,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利用自身醫療技術優勢和管理優勢,幫助乙方提高醫療技術和醫院管理水平。

2、結合乙方實際需要,甲方接受乙方醫務人員及管理人員觀摩學習、學術交流。

3、通過預約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專家對乙方中等以上難度手術及疑難病例進行手術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方開展高難度手術的能力與解決疑難病症的診療水平,重點帶動乙方一批業務骨幹的快速成長。

4、甲方應乙方請求派專職人員到乙方進行醫院感染控制知識培訓、現場指導、業務諮詢,並協助乙方完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如乙方條件允許開展醫院感染目標性監測,可使用甲方設計的表格參加相關監測項目,定期將監測資料交給甲方分析,雙方共享監測與控制信息。

6、根據需要和可能,甲方優先與乙方開展科研合作,推廣適宜醫療技術。

7、甲方對乙方轉診來的病人或來就診的乙方員工,優先安排住院。

8、甲方嚴格按照有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_____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方案與轉診制度,對乙方轉診的醫保患者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患者提供優質診療服務。

9、對乙方可以開展後續治療或康復的患者,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優先轉診到乙方,並提供後續治療和康復的業務指導以及必要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凡遇危、急、難、重症病人,應優先請甲方會診或轉送到甲方診治。

2、乙方需轉診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患者,應按相關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後,優先轉診到甲方進一步診療。

3、乙方限於功能定位和醫療條件而不能開展的診療、檢查項目,應優先介紹患者來甲方診療。

4、乙方在進修培訓、學術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應優先選擇甲方。

5、乙方職工到甲方繼續教育、學術交流或就醫時,須出示有效證件。

6、乙方有義務將甲方對其所實行的優惠政策向其全體職工傳達。

7、針對甲方各項工作,乙方及時提出合理建議。

三、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期滿後再行協商續訂協議書。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產學研技術合作協議 篇3

甲方: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

法定代表人:孫 虹 職務:院長

委託代理人:黃進華 職務:院長助理

地址:長沙市嶽麓區桐梓坡路1 38號

電話:0731-88618656

郵編:410013

乙方:湖南武岡展輝醫院

法定代表人:段世輝 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地址:湖南武岡市展輝路

郵編:422400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建立醫療技術合作關係。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

權利和義務,一致達成本合作協議之全部條款,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並由各

自授權之代表簽署本合作協議。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將乙方確定為醫療技術合作醫院,並在乙方掛牌“中南大學湘雅 三醫院技術合作醫院”。合作採取技術指導方式,即由甲方專家以本協議 約定的方式為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包括但不限於派專家開展教學查房、會診、手術、講學。

二、 合作目標

通過引進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的先進醫療技術,提高乙方工作人員的 技術水平,同時擴大甲乙雙方在當地的影響度,達致多贏的目標。

三、 合作雙方的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家教授到乙方指導臨牀、科研工作;

2.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專家教授會診或指導手術的請求時,應當盡‘陝安 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j. 甲方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乙方技術人員進修學習,並在培訓進 修費用上適當予以優惠;

4. 甲方動員恢復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轉入乙方康復治療;

(二)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承擔甲方專家教授參加會診、一指導手術、講學等本協議約定的技 ’ 術指導事項的差旅費;

2. 乙方承擔甲方專家教授參加本協議有關技術指導事項的勞務報酬,支 付標準參照甲方有關標準;

3。 乙方應當將其收治的需要轉上級醫院治療的疑難、危急、重症病人, 全部轉送到甲方;

4. 乙方負責為甲方的各項宣傳提供場所和協調當地有關管理部門的關 系;

5. 乙方應當以多種形式宣傳和推介甲方的專家和技術、項目。

四、 違約責任

甲乙方雙方均應誠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要 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和可預期的損失。一方違約,出現本協議第七條所列舉或者相近情況的,守約方在解除協議的同時,還有權要求違 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和可預期的損失。

五、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1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合作期限屆滿, 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可另行簽訂延長合作期限的協議,或者另行籤 訂合作協議。

六、 合作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合作協議解除

1.在合作協議履行過程中,一方違約,以致合作無法進行,守約方有權 解除本合作協議。

2.在本協議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在指定期限 內仍不能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解除協議的通知到達違約方時,。本協議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並非守約方放棄追究對方違約責任之表示,違約方仍應根據本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作協議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協議終止:

1、 合作期限屆滿;

2.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3. 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必須終止本協議;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七、 不可抗力

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社會劇烈動盪 事件,如戰爭狀態、動亂、大規模傳染病爆發流行等。

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後,合作雙方應當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後,合作仍可繼續的,雙方可繼續履行本協議, 或者另行簽訂協議。

八、 以合同為準

本協議有關的雙方權利義務均以本協議及基於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之任何爭議以本協議文本為唯一解釋依據。

九、 通知的方式

與協議履行、解除、終止有關的所有通知,一律以書面通知為唯一有效 方式,通知的送達以特快專遞、專人送達、傳真為有效方式。特快專遞送達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為到達之日。專人送達的,以收信人簽收之日為到達之日。傳真送達的,以傳真發送之第二日為到達之日。所有通知到達之日即為生效之日。

十、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作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事項,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補充協議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對未盡事宜及本協議簽署時未出現的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之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法人印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 協議雙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附則、

1.本合同條文含義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義時,協商解釋。

2. 本協議為A4打印件,共4頁。

甲方:

授權代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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