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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精選14篇)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精選14篇)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精選14篇)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_____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通過友好協商, 同意在××市合作經營。為保證合作經營正常運營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經營單位

3、合作單位名稱: ××品牌實木傢俱專賣店(以下簡稱:專賣店)。

4、專賣店地址:××市××區××路10號柏圖傢俱商場三樓。

第四章 經營目標、範圍和規模

5、合作經營的目標: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在經營產品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拓展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專賣店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合作經營範圍:專賣店主要開展××品牌實木傢俱代理銷售等有關業務。

7、經營規模: 專賣店屬於貿易企業,以資本和市場決定經營規模。隨着業務發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況下,經營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專賣店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

8、專賣店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三十三萬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為人民幣出資。甲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如果因經營需要增加投資,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資。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共同協商確定:甲方佔有1/3股份,乙方佔有1/3股份,丙方佔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轉讓其股權時,須經其他兩位合作人同意,其他兩位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後,全體合夥人應按各人所持有股份從新調整職責。

11、新加入的合夥人應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按股權比例與原合作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責任、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經營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

13、利潤分配:每月的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按月提取工資、獎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税後利潤,留取20%作為發展基金,其餘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每三個月分配一次。因經營需要產生借款(一萬元以上借款需經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因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分擔。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職責

14、甲、乙、丙三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乙方職責:乙方為合作經營工作具體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經營貨品;④管理專賣店日常經費開支。

甲方、丙方職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配合專賣店日常經營等。

15、專賣店的員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16、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訂,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17、主持專賣店工作的合夥人必須每個月向其他合夥人通報專賣店的經營情況,包括管理、銷售、財務等情況。

18、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賣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經營的活動,專賣店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19、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三方同意通過。

第八章 勞動報酬和獎金

20、乙方每月從專賣店經費中領取----千元作為管理勞動報酬(包括聘請職員的工資)。

21、顧客主動上門採購傢俱,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10%作為乙方及職員的勞動獎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紹的客户,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20%作為介紹人的獎金。

第九章 税務、財務、審計

23、專賣店的會計年度從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24、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丙三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5、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26、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28、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於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寧市簽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為壹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33、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4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_____層_____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與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為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商鋪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為人民幣_____元,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並在租賃期間擁有該商鋪的經營使用權。

第四條乙方負責繳納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經營中所使用的電費和水費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統一收取。

第五條本條款第三,四條規定乙方所應交納費用,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繳納,否則每天按所需繳納金額的5%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商鋪租金每年調整一次,後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遞增_____。

第七條甲方應於_____年月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裝修方案呈x物業管理部門報批,須按照x對商業街的整體形象要求。

第八條訂立本條款時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商鋪使用保證金。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第九條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非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按時交回商鋪,並保證商場及其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除外),同時應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行為;

3:甲方的《租賃許可證》失效。

發生以上三種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商場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商場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因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種費用達標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商場用途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場或設施嚴重損壞的;

5: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進行裝修;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商場轉租給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商場,乙方預付款項有節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保證金。

第十六條因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1:甲方延遲交付出租商場_____個月以上;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3: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商場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商

場,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大寫)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商場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商場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商場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_____日內遷離出租商場,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商場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九條乙方拖欠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商場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商場面積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頁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分,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任選一種,並在□上打“?”。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

本合同約定條款,均須雙方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0年月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託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20xx 年 8 月 1日起至20xx 年 7 月 30 日止。

第三條 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 60% 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後,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 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 +修理費+原料成本+税金 (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酒店的經營管理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係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户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 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 20xx元

第七條 財務、採購管理

1〃採購管理:乙方負責採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採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託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 時間:一個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 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叁萬元整,並報銷交通費。

3. 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 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後、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並製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對茶葉消____市場的瞭解,及茶葉消____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___名字為: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 _________,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8

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於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並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第六條 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第七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同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説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審查批准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經批准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後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並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條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中外合作者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採用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內可以申請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資:

(1)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經財政税務機關按照國家有關税收的規定審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税前回收投資;

(3)經財政税務機關和審查批准機關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規定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説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税務機關審查同意後,報審查批准機關審批。

5、合作企業的虧損未彌補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

6、合作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證。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單方自行委託中國註冊會計師查帳,所需費用由委託查帳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購買物資和銷售產品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國家鼓勵合作企業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合作企業可以自行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也可以委託國外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經銷其產品。

4、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5、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税。上述免税進口物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於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税或者補税。

6、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於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於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

7、合作企業銷售產品,應當按照經批准的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銷售。

8、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十二條 組織管理

(一)合作企業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 按照合作企業條程的規定, 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1、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其名額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

2、董事會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

3、董事或者委員的任期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但是,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或者委員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4、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由董事長或者主任召集並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並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

5、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應當書面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者委員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或者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並在表決中棄權。

6、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天前通知全體董事或者委員。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二)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條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解散;

4、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5、合作企業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三)管理機制

1、董事長或者主任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對外代表合作企業。合作企業設總經理1人,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

2、合作企業的總經理由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解聘。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擔任。

4、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董事或者委員可以兼任合作企業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5、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6、合作企業成立後委託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經營管理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並應當與被委託人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7、合作企業應當將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簽訂的委託經營管理合同,連同被委託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一併報送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勞動管理

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和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條 納税與保險

1、合作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2、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合同、條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2、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3、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轉讓

合作企業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或合作條件,須經以下程序:

(1)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業須經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作過決議;

(3)須經審批機關批准。

第十八條 聲明與保證

(一)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外方:

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於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於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二十二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企業條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業對雙方送達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築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後,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後付清。

4、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後,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税費(國税、地税)、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税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税,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項目,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持。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後,併發放裝修許可證後,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0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

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2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税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作方式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__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________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二條、合作時間

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

1、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_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2、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_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退出合作經營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_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家電門面合同 篇14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XX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

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X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

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XX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XX公司負擔。  應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XX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XX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XX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XX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XX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XX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XX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部門: 負責人: 簽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一、供應商經營品類為 品牌為, 經營方式為 .  

二、營業額指標:全年含税營業總額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聯營指標(含税)具體約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進場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營業額的________%(如乙方實際營業額達不到約定的營業額指標,則按該指標提取),提取聯營管理費,於每月付款時一併結算。  

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對乙方委派的駐店營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乙方同意按駐店營業人員的人數,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管理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培訓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胸牌費、按每人夏裝(男裝 _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_元人民幣套)冬裝(男裝_____元人民幣套, 女裝______人民幣套)的標準支付服裝費。  

八、乙方聘用甲方營業員的,應支付其工資(______元人月)和獎金(月銷售額的____%人月),並且應在每月月首____日內,交付於甲方;所聘外來營業員的工資及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員工資和獎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聯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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