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資商融資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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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投資商融資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1、________授權_______產權經紀有限公司________開展“________項目”的融資業務。
2、甲方的融資要求是:項目總投資________萬元,授權乙方尋求對口投資合作商,解決項目的缺口資金________萬元;項目後續融資可參考該協議條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資料時,須及時給乙方發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簽章的確認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確認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與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洽談合作事宜。在甲乙方開始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資方洽談合作事宜時,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當的理由單方面終止該協議。
4、項目融資業務中的有關分工與費用:乙方負責該項目融資前期的聯繫、資料準備、申報與有關洽談工作安排及其有關費用。甲方負責及時準確提供有關項目的資料與文件,並負責與出款方的合作洽談。合作洽談中的有關費用由甲方與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決。
5、融資成功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以出資方到帳金額為準,到帳一筆支付一筆服務費,全額到帳,全額支付。服務費按到帳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資成功的“到帳金額”以最終甲方與出款方協議商定的、甲方願意接受的資金額度為準。融資服務費須在甲方的融資資金到帳7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6、從協議簽署當天起二十個月內,如果甲方想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合作商簽定任何協議,則甲方必須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與本協議相同的融資服務費。
7、保密:協議執行過程中或執行完畢,乙方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商業情報。
8、上述條款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及不可預料因素制約本合作協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合作甲方簽章:
代表:年月日
合作乙方簽章:
代表:年月日
合作投資商融資協議 篇2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投資商融資協議 篇3
以下簡稱為“甲方”
加勒比海地球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乙方”
簽約日期: 西元20xx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基於互惠合作立場,合作提供服務國人伯利茲投資移民留學業務,(以下簡稱cacb服務計劃),經雙方商議後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詞定義
一 cacb計劃:
cacb inc.(加勒比海地球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伯利茲(或稱貝里斯)投資移民留學服務計劃,cacb 為central american, caribbean, belize 之簡稱,因伯利茲,為唯一同時屬於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共同市場成員之國家
二 投資專案
指乙方開發,並提供甲方銷售之土地,房屋,或有關移民留學,退休養老服務之投資計劃及服務專案
三 簽證居留:
指伯利茲之入境簽證,永久居留權,工作權等之申請專案
四 公民護照
指伯利茲之公民權及護照辦理
五 歸化護照
指取得伯利茲居留權,入境居住滿五年後,依法申請歸化公民及申請護照辦法
六 留學遊學
指伯利茲之留學遊學業務
七 參考訂價
指乙方提供之 cacb 服務計劃之定價
八 應付款
指依本協定之cacb 服務計劃,乙方服務甲方客户,甲方應支付乙方之款額
九 簽約款
指甲方或乙方與客户簽約之金額
十 送件款
簽證居留,投資護照,或土地權狀過户,至乙方正式送出申請件之時,甲方應繳付乙方之金額
十一 推薦方
開發或推薦客户來源之一方,推薦方可為甲方,乙方,或甲乙方授權或合作之第三方。
十二 簽約方
指與客户簽約及收款之一方
十三 開發方
指開發客源來源之一方,與推薦方同義
十四 結案
指申請案件完成,應收款完成,客户收到委辦證件無誤。
十五 開發獎金
指推薦客户給簽約方,由簽約收款方支付推薦方之金額,開發獎金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以全數簽約款減去應付款後之50%計之。
十六 國際快遞
寄交國際快遞時,本協議限定為dhl, ups,二家,應清楚書寫收件人之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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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合作方式
一、 甲方同意於伯利茲相關之服務計劃專案上以專屬之方式,與乙方合作推廣 cacb 服務計劃,即甲方不得代理或與第三者合作提供相關於伯利茲之服務專案
二、 由乙方提供cacb 服務計劃之參考訂價及各服務計劃專案之應付款額,送件款額。(如附件一),供甲方參考及推廣銷售。
三、 甲方客户將參加cacb 服務計劃之費用交付甲方時,甲方以該服務專案之應付款交付乙方。
四、 若甲方推薦予乙方之客户,直接與乙方簽約付款時,乙方應支付開發獎金予甲方
五、 若甲方推薦予乙方之客户,若由乙方之分支機搆,直接或間接代理機構服務簽約或收款時,乙方之分支或代理機構,應支付開發獎金予甲方,
六、 有關伯利茲留學,移民,投資,不在cacb 服務計劃表列上之個案,雙方另協定處理之
七、 除依本協定已簽約或結案之佣金,應付款,開發獎金外,雙方以無償方式進行本合約之合作,任一方因本約關係所生之效益或負擔,應由該方自行負責,概與他方無關。
第三條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提供之服務計劃,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任意變更及改寫。
二、 乙方擔保提供甲方之資訊與事實相符,所辦理的證件確為伯利茲政府相關機構所核發之證件
三、 甲方行銷廣告內容不實以致甲方之客户有所求償時,概由甲方負責並負法律責任。
四、 乙方若未能完成甲方客户之簽證居留,公民護照之申請案件時,若錯誤不在甲方,也不在甲方客户,或非因天災及不可抗拒因素,如政變,戰爭及不可罪責乙方之因素外,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款額,因產生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作業辦法及付款方式
一。 簽證居留及公民護照法案
1. 甲方與甲方客户簽約後,將甲方客户之證件,以國際快遞,寄交乙方指定之地址,並將寄交之提單號碼告知乙方,以利查詢。
2. 乙方收取證件,審核無誤後,通知甲方將送件款匯寄至乙方指定銀行户頭,或將送件款交送約定之屨約保證人,並將匯款或收款收據傳真予乙方,甲方選擇由保證人收款之方式時,應負擔屨約保證手續費
3. 乙方於確認乙方銀行帳户或保證人收到送件款後,送出申請件
4. 乙方完成申請件後,取得該證件影本,傳真告知甲方
5. 甲方於收到證件影本傳真後,三日內(不含公定假日)匯出應付款之尾款,並傳真告知乙方
6. 乙方於確認收到尾款後,應於三日內(不含公定假日),應將完成之證件以國際快遞寄至甲方指定收件地址,並將寄交查詢之提單號碼告知甲方
7. 屨約保證人於確認甲方收到證件後,將暫保管之保證款額撥款乙方結案
二。 留學及實驗移民
1. 留學及實驗移民之應付款,甲方應於簽約收款後,七個工作天內, 將應付款匯寄乙方指定帳户
2. 留學及實驗移民之應付款,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應於客户出發前卅日,付清應付款額
三。 開發獎金
1. 開發獎金,應於結案後,三個工日內,由簽約收款方匯至本協定之開發方或推薦方指定帳户
2. 開發獎金, 若任何一方於結案前預收佣金或開發獎金,而本案因故無法結案時,若簽約方需全額退回客户簽約款時,收款方應將已收之金額退還簽約方,以便退還客户。
第五條 合作期間
一、 本合約之合作期間自簽約之日起生效併為期壹年,除於本約期屆滿之一個月前任何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修訂或不續約外,雙方同意依本合約相同條款自動續約一年,其後再屆期者亦同。
二、 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任一方得於卅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合約。
三、 合作之終止,並不影向合作期間,已簽約案件之應付款,佣金,或開發獎金之支付義務或權益
第六條 區域保障
甲方於一年內於其所在縣市地區,完成十個案件者,或於所在省區完成五十個案者,可要求乙方於該地區不再設代理合作機構,但已設立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合約修改
本合約未盡事宜,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修訂或補充之,乙方服務專案價格或專案變更,乙方應於 45 天以前通知甲方
第八條 轉讓禁止
甲方未經乙方以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約下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但甲方之母公司、百分之百持有或股權超過1/2的子公司則不受此限。
第九條 合約生效
本合約書乙式,經雙方簽名傳真後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職 稱: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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