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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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的理想,目標,立志致力於餐飲管理事業,乙方自願加盟甲方的餐飲管理公司,承擔股東權利,享受股東義務,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出資方式:註冊資金 _________________ 萬元由甲方投入,前期開辦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在公司贏利後優先返還)。
三、公司法人由甲方出任,由其對所有合夥人負責.重大事項集體討論,表決通過.(公司股東意見不能一致時,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四、公司經營方向(經營內容或稱經營項目):以餐飲管理和提供諮詢業務,以及員工培訓為基礎,條件許可之後發展餐飲實業(合作方式可另行協議決定)
五、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承諾
1.誠實信用.永遠不欺騙客户,公司及同事!
2.團結協作.永遠不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説不利於團結的話(以誠相待,不搬弄是非,破壞團結.)不搞幫派滴系或自立山頭!
3.胸懷坦蕩,能容納人才!
4.不謀私利或利字當頭,永遠不做損害他人或集體利益的事!
5.謀求事業發展,永不言放棄!
6.自覺遵守股東約定及公司各項章程,自覺履行自己在公司中應該承擔的義務.
7,無論個人功勞有多大,能力有多強,決不搞一言堂,永遠承諾做到重大事項公司股東集體決策程序.
8.提高個人道德修養,人品永遠第一!
9.承諾每年捐獻慈善事業不少於工資總額的%。
(二)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決策,行使股東權利,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表決.
重大事項包括:A公司經營方向的改變;B.重大投資及財務政策的修改;C.重大管理項目的承接;D.重要人事任免.E.其它需要集體決定的事項.
2.參於公司贏利分紅(公司制定完善的薪酬體系,多勞多得,以功論賞.其獎金部分應先於分紅部分優先提取).
3.參與表決新增股東人選及人數。
4.享受公司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的各項權利。
(三)股東的義務
1、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和履行股東義務。
2、自覺承擔公司有可能出現的經營虧損結果,足額投入股金或公司決議需要股東投入的費用。
3、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活動和承擔分工的工作。
4、不以個人名義承包酒店,餐廳,廚房等涉及到餐飲的店面(個人應聘的工作除外)。
5、自覺上交承包管理費,不截留承包費用和虛報承包費用。
6、自覺遵守股東承諾。
7、和其它公司股東和平友好相處。不排斥新人!
8、股東半年以上未參與公司活動或履行股東義務的,作為自動放棄股東身份,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時間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共同合作管理_______餐飲項目達成共識,在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創建並管理該項目。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_______餐飲項目選址並進行建設經營工作環境條件。
2、申請並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行政許可文件和相關地方行政手續。
3、處理疏通當地各種其它社會關係、保障籌備經營工作的順利開展進行。
4、在協商好的經營目標基礎上,支持協助乙方經營管理工作的必要幫助。
5、監督檢查乙方工作的效果和工作進程,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相關調整處理。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組建由_______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團隊,具體初步訂為樓面_______人,後廚_______人,具體人數根據情況即時協商調整。
2、制定並實施項目籌備計劃、物料準備計劃、人員編制及工資計劃、經營分析目標計劃、出品結構計劃、開業營銷計劃、服務工作流程等經營相關工作計劃和制度流程,並不斷加以改進。
3、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統籌工作,並定期上報工作總結效果。
4、不斷開拓創新業務,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努力創造更好的經營成績和經濟效益。
5、協商訂立經營目標、利潤目標、品牌建設等體系,承諾並落實實施。
三、合作有效期
合作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作費用
1、該項目甲方投入資金______萬元,佔股______%;乙方投入資金______萬元,佔股______%。
2、該項目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股份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______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
五、合作終止
雙方的合作因下列事項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作餐飲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合作。
六、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七、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合作協商。
2、本協議簽字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二、合作經營項目
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三、合作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四、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________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元/月的工資;
(4)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經營管理;
(2)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元/月的工資;
(3)負責會計職務。
六、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八、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
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
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
甲方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
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時間:
餐飲管理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二、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三、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四、合作方式
1、甲方出資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____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1)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元月的工資;
(4)支付合夥債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經營管理;
(2)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元月的工資;
(3)負責會計職務。
六、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________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合夥第________年內不得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八、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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