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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精選16篇)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精選16篇)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

廣西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於____年____月達成合作經營協議書,至____月底,本場所從開業到現在經營嚴重虧損。最近經有雙方協議,同意在今年月底起終止原訂的合作經營協議,並就有關終止經營問題提出如下方案: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精選16篇)

(一) 對魅力酒吧現有資本處理的原則。

1.廣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合作協議達成後後,雙方承認投資總額共 萬人民幣(¥: 元);甲方出資萬元人民幣(¥: 元)佔____股份,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 元)佔____股份。

2.廣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由____年____月起營業到本協議書生效日止的經營虧損根據合作經營合同書規定,各方應負擔的虧損金額數由各方在魅力酒吧現有股權佔有的數額來衝減的方式處理。具體數據根據會計作出的盈虧報表進行數額衝減。

(二) 魅力酒吧全面結束經營時,應發放支出所有員工薪資及供貨商貨款場所租金等各項費用,此項開支應列入虧損處理。

(三) 廣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內所有物品及財產經盤點統計後統一處理得出具體數據作為公司原固定資產。

(四)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生效之日雙方合作經營的協議書完全終止結束,在今後30天內甲、乙雙方要繼續合作,完滿地處理好結束合作經營的一切有關事宜,雙方各自負責支付本身員工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甲、乙各方在外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互不相干)。。

(五)本終止協議書經雙方同意,按照上述各點辦理廣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財務結算,出具該場所財務結算書提交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六)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2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郵箱:

聯繫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郵箱: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的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______電腦城,並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經營,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相關資源安防配套經營設施。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電腦城商鋪,乙方對對該商鋪進行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萬元,乙方直接以資金出資;

甲方負責商鋪的進貨、日常管理和技術支持,甲方以勞務出資。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

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______期投資的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日常經營管理由甲方負責。重大決策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通過,特別財務開支問題以及經營管理的重大變化等,都屬於重大決策,需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財務方面的事項由乙方進行管理,專款專用,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管委會主要負責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經營、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萬元支出。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______個月書面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3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鋪進行經營。

第二條 定力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書。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第四條 從簽約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4

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____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資______________品牌,為商超______________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_________項目實報實銷。

2、商超_________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當商超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____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項目組有獨立運營_________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______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各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作單位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出資及履行

1、甲方

甲方負責提供磚廠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負責磚廠日常財務管理;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週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台(型號315)、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甲方的出資,折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2、乙方

(1)乙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磚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和生產技術(包括大窯及哈風、烘乾洞及機房、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該項投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係,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

3、建設本瓦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金額:______________);負責磚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4、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義務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於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四條 分工及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_____擔任磚廠廠長及法人,負責磚廠資金管理,人事管理;

2、_____擔任磚廠總經理,負責磚廠對外採購、銷售、回款等事宜;

3、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4、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5、在本磚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週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________元人民幣左右)後,剩餘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五條 事務執行

1、委託________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___提供財務會計一名,________提供出納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並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甲方負責安排。

4、________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________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________可以對________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

(1)轉讓投資於磚廠權益;

(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

(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企業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甲方對乙方招聘人員具有否決權;

(3)甲方在經營期間,廠內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領導;

(4)每季度(或每月,視收益情況)由甲方組織召開財務會議,進行入股分紅安排,財務向股東彙報業績及銷售情況;

(5)甲方享有按時分得紅利權利。

2、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有義務遵守工廠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2) 乙方負責合作期間的生產管理及其他常規事務管理,及技術保障工作;

(3)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對工廠的名稱,廠名,商標,乙方不可複製、二次使用。乙方應遵守保密義務。

(4)乙方享有按時分得紅利權利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八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2、本廠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3、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__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資本出資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_____萬元作為資本資產入股乙方。

第二條 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及資產狀況:

乙方的經營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資產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乙方專利技術(SDF污泥合成燃料)的總價值人民幣為_____萬元。

在甲方資本入股後,取得乙方百分之_____的股份,剩餘百分之_____的股份由乙方現有股東按原出資比例持有。

第四條 甲方資本入股乙方後,獲得該乙方專利技術的設備製造權,該設備製造權

必須是甲方所獨有的。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甲乙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第六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通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七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時,已清楚瞭解乙方的債權債務狀況,並認可前述債權債務均計入乙方今後的盈虧財務報表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按照協議約定出資,並按出資比例享有股東所有權利。

2、 甲方按照協議享有依靠乙方專利技術的設備生產製造權。

3、甲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查看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支付形式以_____支付。

4、甲方作為股東有義務負責開展業務,擴展市場。

第八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現有股東按照在甲方入股後所持有的股份份額享有股權所擁有的法定權利。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但不限於SDF污泥合成燃料專利技術及設備製造技術,為甲方的生產製造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

3、乙方保證其對現有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並保證在這些技術實施中,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乙方以其在本協議簽訂前的自有資產承擔全責。乙方同時保證其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乙方現有股東在任股東期間和離開後五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乙方及乙方現有股東不得將其技術成果、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泄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於無益於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為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為不受此限。

5、乙方現有股東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查看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6、為保持公司的穩定性,本協議簽訂五年後,乙方現有股東確因特殊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第九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虧損的,甲方以及乙方現有股東按照股權的比例承擔出資。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提供運作資金與乙方負責技術研發,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也是保證公司整體運作的基礎。以下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1、乙方及其現有股東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給甲方以及公司造成損失的,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構成對甲方侵權的,甲方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_____追究責任,同時甲方有依法律規定通過司法程序保護其股東權益的權利。

2、乙方技術在同行業中缺乏先進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非經甲方同意停止技術研發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甲方向乙方依法注資後,與該專利技術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屬於甲乙雙方共有。

第十二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公司章程》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公司章程》以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約定不同於本協議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乙方現有股東各持_____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7

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在線軟件行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線軟件產品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備註:以非貨幣出資的,需經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並有全體出資人確認其出資額價值。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安排相關人員。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潮州範圍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簽名/蓋章)

合夥人:____(簽名/蓋章)

合夥人:____(簽名/蓋章)

合夥人:____(簽名/蓋章)

__年__月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8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甲方投資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現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房: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機械設備: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專用工具: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________元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實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籤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

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0

甲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住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______住址:______法人代表: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經營,互惠合着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就糧食經營合作一事,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責任

1、甲方所需的糧食應按由乙方按需求提供。

2、乙方所經營的糧食應按照衞生檢驗試行規程進行檢驗處理,經檢驗部門檢驗的蓋公章或開證明,糧食製品應按有關衞生標準進行檢驗,證明合格方可銷售。

3、乙方在加工糧食製品時不得采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未蓋衞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或雖有公章證明,但衞生情況不符合要求的糧食。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產品衞生檢驗檢疫證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書面材料及(複印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在乙方購買糧食製品。

2、甲方在提取或接收糧食製品時應嚴格驗收,把好衞生質量關,如發現未經衞生檢驗,未蓋衞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請保留此標記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衞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銷售。

3、甲方應按要求索要乙方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衞生檢驗檢疫證明等。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待甲方確認產品無品質問題後方可安排出貨,若是所出售的糧食製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退貨。

2、如乙方的產品出現問題,而促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人員生命健康受到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利追究違約方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 糾紛解決方式在合作期間若發意見分歧的,雙方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所在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五條 其他事項其他未盡事項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章)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3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於_______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於合作。

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衞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係,房費等一切費用。

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並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為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並負責維修費用等。

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年:從 至 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後,享有20__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__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終止原合作經營協議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以下簡稱丁方)

四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為共同發展市場,就四方合作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丙、丁四方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並對各自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協議經四方蓋章、簽字和四方款項到達指定帳户之日起生效,並且取代四方之前任何口頭和書面信函。

本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公司任法人代表的有公司冠名權由四方共同持有。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案

1、各股東所佔公司股份為:甲方佔總額的、乙方佔總額的、丙方佔總額的、丁方佔總額的,其後公司利潤均按給股東佔有公司相應股份比例分配;

2、前期啟動資金四方按比例合計投入人民幣拾萬元整。

後續資金原則上按等比例投入;如其中一方後續資金確有困難,可在經另三方投資人一致同意後減持,但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增持投資比例;

3、從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的債權債務由四方共同承擔,(生效日期前公司所有債權債務由單獨承擔);

4、合作期間,任何投資方非因法定原因、不得抗力不得中途抽退,如確需退出須徵得其餘三方一致同意且抽退資金不得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金中該方應承擔的最低份額;

5、公司成立董事會作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公司董事會由四人組成。

其中責任劃分為:負責公司總體協調與管理,負責公司市場推廣及日常管理;負責安裝施工及售後維修;負責公司市場推廣及設計。

二、四方承諾與保密條款

1、不論是否合作期限內,四方有義務不向第四方透露保密信息,該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對方透露的,與四方合作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客户名單、技術數據、產品構思、開發計劃、職員名單、操作手冊、加工工藝、技術理論、發明創造、財務情況和其他遞交時約定為保密信息的資料(以下通稱“保密信息”)。

2、對於本協議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四方及其代理人、代表應當:(1)以不低於保護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獲知保密信息的人員對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況下,根據四方書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對於以下信息,四方均免除保密責任:由公眾通過合法途徑獲知的信息;從第五方獲知的,並未違反任何保密責任的信息;為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根據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據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三、知識產權

1、甲、乙、丙、丁四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另兩方方所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另兩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

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乙、丙、丁四方承諾不向

任何第五方(包括但不限於與對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四方合作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由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另三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乙、丙、丁四方在使用另三方授權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單獨為甲、乙、丙、丁四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乙、丙、丁四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另兩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另三方,並獲得另三方的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否則一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三方終止協議,且由另三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解約條款

1、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系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協商後的合意,並非一方決定並提供的格式條款。

2、合作期間內,若一方欲變更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另三方書面提出,經四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協議或終止協議。

若一方未經另三方同意,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需賠償另三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任何爭議,四方合理解決。

如不能達成共識,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即法院管轄。

4、本協議之外的其它補充協議及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手機號碼:

地址:郵編:

開户銀行:聯繫電話:

帳號:傳真:

-:

乙方:授權代表:手機號碼:

地址: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開户名:-

丙方:

授權代表: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開户名:-

丙方:

授權代表:

地址:

開户銀行:

帳號:

開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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