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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三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甲方轉移給新公司的已由中國專利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申請日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

2、一般技術:指甲方擁有的與實施該項專利有關的未申請專利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技術。

3、附帶技術祕密:指實施甲方專利所必須的、可行的、能夠達到預期效果的未公開的技術。

4、合同技術:是指甲方轉移給新公司使用的專利,一般技術,和技術祕密以及有關專利和一般技術的全部資料。

5、全部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6、合同產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

7、技術服務:指甲方為三方設立公司所實施合同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甲方向新公司有關人員傳授合同技術和培訓有關人員。

8、新公司:指甲方、乙、丙三方共同設立的_______公司。

第二條、股權比例

1、甲方以為其所持有的_______專利所有權(含/不含附帶技術祕密)作為無形資產入股新公司,三方同意以協商作價/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專利價值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2、乙方以貨幣、實物資產等出資,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資產價值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3、丙方以_______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經三方認可的_______評估機構報告確定該土地價值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附帶技術祕密

1、為保證專利技術的實施和專利產品的質量,甲方提供如下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祕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技術祕密新公司須向甲方支付/不支付報酬,由各股東同意、並以新公司股東會決議形式加以確定。

第四條、全部技術資料

1、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術資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新公司完成_______工作後_______日內,向新公司移交以上資料。

第五條、技術服務

1、為保證專利的正常實施,甲方應為新公司提供以下技術指導服務:________________。

2、技術指導服務不折抵公司出資,但須向技術指導人員支付報酬。

第六條、後續技術改進及收益歸屬

1、對於本專利在新公司應用後所產生的技術改進,分為微小改進、較大改進與重大改進。微小改進是指_______;較大改進是指_______;重大改進是指_______。

第七條、專利許可

甲方專利權入股新公司後,若新公司向其他公司許可實施該專利,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三方協商一致/代表_______表決權股東通過。

第八條、專利無效

1、在甲方專利權時效期限內,第三方向專利局提出專利權異議,並經專利局裁定/法院裁判後該專利確屬無效的,不再按本協議前述約定享有權利。

2、若該專利在認定無效後,可認為是一般技術具有使用價值的,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合作方式;若已無技術使用價值,則各方可以解除專利入股合同。

3、對於專利確定無效前,甲方因此而在新公司獲得的各項收益,甲方不再返還新公司及其他股東。

第九條、保密約定

三方約定除法律明確規定不屬於保密範圍的內容外,所涉及的技術祕密、經營信息以及本合同內容,未經三方共同許可,任何一方向他方透漏的,均應向公司和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泄密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甲方原有生產能力及設備

1、在本協議生效/新公司投產後,甲方不再生產本協議項下的專利產品。

2、甲方原有生產能力與設備作價_______萬元,由新公司購買。

第十一條、經營管理

1、甲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2、乙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3、丙方在新公司派駐_______名董事,_______名監事,_______名生產技術人員,_______財務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公司解散

1、公司解散時,若專利仍在專利權期限內,新公司須將該專利權仍轉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東有協助義務。

2、公司解散時,在公司存續期間所涉及的商業祕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並不得泄露。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各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協議。如有違反,願意承擔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承諾、保證的行為,即構成違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因本協議任何一方實質性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違約方除應返還從對方獲得的財產外,還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四條、有關税費承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税費,由本協議各方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第十五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三方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確定,所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委員會提起_____/向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份,報_______機構_______份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25萬元,佔啟動資金的5%;

(2)乙方出資25萬元,佔啟動資金的5%;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賬號: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2、註冊資金(本)5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25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專利技術入股合作協議書 篇3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5、經營範圍: 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雙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詳細情況如下:

1、各方出資額及所佔比例:

(1)甲方出資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甲方出資額由其現已擁有的設備、場地、原材料、庫存成品、技術、管理及現金等綜合估算組成(詳細估算清單見附頁)。

(2)乙方出資 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3)在公司賬户開立前、所有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7)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將來的增資及注資解決辦法:

在當前及以以後的經營管理中,各投資人所佔股份比例保持不變。未來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的增資及注資需求,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出現不能按出資比例出資的情況,應首先通過各投資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投資來解決,不得用股權投資的方式解決。債權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記付利息作為回報。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四方共同協商同意後聘任,其餘人員由甲方全權負責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3)公司公司運營過程中若出現員工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情況,經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數以上同意辭退的,應辭退。若違反須按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處理;

(4)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處理;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五、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若對資金使用有異議的、資金使用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各相關方有權要求資金使用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雙方協商同意聘請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六、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淨利潤的100%或由雙方共同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轉股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退股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半數以上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加股東: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八、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九、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十、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的內部權利義務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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