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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合作合同(精選12篇)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精選12篇)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__食品工業有限職責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貼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業務拓展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甲方為乙方帶給公司名義資源,並協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業務和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為乙方帶給公司名義時,應嚴格保守乙方和客户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業機密而使乙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理解甲方帶給公司名義時,應跟進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者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甲方諒解和協助,不得在潛力不足的狀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甲方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四、合作細節

1、乙方能夠甲方名義開展業務,在開展業務時,需攜帶甲方出具的書面委託授權書,否則,對外所為的法律行為,除甲方書面追認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2、業務拓展協助與利潤分配:

(1)乙方在拓展與__速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合作項目中,就20__年中秋月餅現有常規產品享受甲方特售價格基礎上__折底價的優惠政策支持,並獲得甲方的費用支持,如果該項目未能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由甲方重點客户部承擔。如果該項目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將從交易利潤中扣除,最終利潤由甲方重點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為各50%。

(2)乙方在拓展__郵局合作項目中,享受甲方供應郵局系統的特殊底價,並獲得甲方的技術支持。如果該項目未能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由甲方重點客户部承擔;如果該項目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將從交易利潤中扣除,最終利潤由甲方重點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為各50%。

(3)乙方超出甲方所定優惠底線過度承諾的,否則,超出部分的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採用無底薪制,甲方作為公司直接與客户方產生交易,甲方重點客户部和乙方業務結算金額按打折後的單價政策的金額執行,乙方和客户方的實際交易價格甲方但是多幹涉。

4、除甲方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外,由於不可抗力及客户方退換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重點客户部和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為各50%。

5、甲方需在收到客户方貨款後30日內結算利潤,並及時按條款約定比例支付給乙方。

五、違約職責

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乙方務必秉着誠信,正直的心態開展業務,不得出賣公司商業機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的商業信譽或者公司名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能夠提出必須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產生尚未結束的業務中就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義務。

乙方因個人原因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公司與客户的合作中途中斷的,除支付甲方違約金元外,還需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在收款後不按時向客户發貨,導致客户追訴而使得乙方收到損失的,除支付甲方違約金元外,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用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即從20__年5月15日至20__年5月__日止。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只要交易產生視作均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自交易結束時終止。雙方應及時簽訂書面的續訂協議,否則,自終止之日起超過1個月的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任務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備註:供應__速運以及__郵局系統的產品價格表見附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陝西面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麪館經營説明:

a、合夥名稱:“某某村陝西面館”。

b、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經營場所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d、合夥經營項目盒範圍:麪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佔 “陝西面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麪館廳租金:麪館租金為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夥。如一定要退夥,退夥的一方需要淨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佔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夥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設備,麪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採購。具體採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説明

1、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3、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麪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後續添加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3

一、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户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户,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_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___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税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_年_月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4

甲: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項目,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債務按照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項目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項目經營期限為工程項目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______華庭”的廣告服務代理(包括平面創意、撰文、設計、策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_______華庭”項目的廣告服務代理,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撰文、設計、策劃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託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乙方工作資料

廣告的創意、文案、軟文撰寫、設計、策劃、影視創意等事宜,包括樓盤vi、報紙廣告、夾報、宣傳單張、海報、樓書、房展、展廳、噴畫、廣告摺頁、雜誌廣告、dm、邀請函、賀卡、

現場pop、户外廣告等平面設計、影視創意、影視腳本、活動策劃方案、形象策劃方案。

四、雙方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為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後,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的工作狀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狀況進行評判,以作為是否繼續合作的基礎。如甲、乙雙方

對對方的合作狀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餘下時間的合作關係。

五、雙方職責與權利

甲方的職責和權利: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用心配合乙方,及時帶給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帶給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職責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推薦,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並應思考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為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的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為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設計方案的審定,各種方案的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為其協助乙方款項的結算。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推薦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狀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而在影視、印刷、工程、攝影、策劃執行、媒體監控、市調等方面甲方則有權選取其他公司負責,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取乙方。

7、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乙方的職責和權利:

1、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並且配備足夠數量的優秀設計人員。

2、乙方務必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的確認稿為準,根據乙方的交稿時間和設計質量來評判乙方的工作完成狀況。

3、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委派專人與甲方持續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併為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務必派出精幹力量為甲方帶給設計,甲方拒絕接收毫無創意和設計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個月務必帶給一份廣告推廣和傳播思路,經過審定後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6、本項中以上1—5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為違約。

7、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的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的狀況下,能夠附上乙方的標識。

8、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用心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帶給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貼合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如因乙方帶給的設計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職責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或連帶職責。

六、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的時間安排,並由乙方做出詳細的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七、收費條例

收費標準:

首個服務月:_____

其他服務月:每月______

結算方式與時間:

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協議書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部分服務費(即______),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餘額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______日前將上月的服務費付請。

3、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八、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佈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九、違約職責

1、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在這種狀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職責,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利,並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的滯納金。

十、終止合同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的條款同等。

十二、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非本協議所規定的業務(影視執行、輸出打樣、印刷、廣告工程、市調、媒體監控、活動執行、公關等方面),可另行簽定項目合同。

十三、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_____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_____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十九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做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每屆_____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四十四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監事每屆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四十九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7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良性的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世界旅遊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執行,並把秦皇島分賽區海選任務委任於乙方。

二、權力義務

1.“世界旅遊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其執行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3.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致力於“世界旅遊小姐大賽”河北賽區秦皇島分賽區海選的成功舉辦,互利雙贏。

四、違約條款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10%作為違約金。

甲方:乙方: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_______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因啟動公司和開拓市場,需要足夠多的資金,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併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兩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其擁有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並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佔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雙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

二、經兩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個有_______有限公司個擁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現有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___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___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___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___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___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兩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四、為了加快發展各顯所長甲乙工作方式分工與寫作

甲方負責:

備註:

乙方負責:

備註:

在合作期內,兩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____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清算日結束後,對_______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雙方承擔。清算時間確定為__年 __月___。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雙方的投資部分,雙方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雙方一同清算後確認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___元)作為出資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甲方現共投入資金____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____元,另____元於__年__月__日前注資到位,剩餘__萬元__日前到位;乙方現共投入資金____元,協議生效後首期注資____元,另____元於__年__月__日前注資到位,剩餘__萬元__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50%的股權;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餘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9

甲方:(出資方)王__

乙方:(實際操作方)李__

乙方為了更好地在股票市場創造利潤,甲方為了更好地控制投資風險,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合作投資總額:人民幣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乙方出資人民幣拾萬元整(¥100000.00元)。雙方投資款共同存入(由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户轉入)證券市場賬號,乙方投資款到位情況以銀行存款憑證為依據。

2、雙方合作時間為兩個月,開始時間以乙方投資款到位準。

3、雙方投資款在中國證券市場進行a股股票交易投資,並由乙方承包操作,即:甲方收取相應的利息,乙方全權自主操作,自負盈虧;

4、甲乙雙方都需要完全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由於各自的資金來源不正當所導致的任何後果均由各自來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共同掌握證券市場的賬號和密碼,由乙方實際操作該帳號上的股票買賣交易,甲方進行實時監控。乙方在交易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交易密碼,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同乙方構成違約,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6、甲方保證出資資金按時到位,除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下,中途不得回撤,否則將賠償因此引起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在股票市場實盤操作情況中,甲方自願放棄對乙方股票交易的選擇權,由乙方自主決定買、賣股票的品種、數量,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股票交易,除出現本協議約定的情況外。

8、為了減少甲方的風險,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乙方同意,當股票交易帳號上股票市值及股票帳號上的資金總額低於人民幣伍拾肆萬元整(¥540000.00元)時,乙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地追加資金,以保證股票市值及股票帳號上的資金達到雙方投資總額,即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否則甲方無需在乙方的同意下便可更改交易密碼、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價位進行股票交易,強制平倉止損,甲方的這種交易行為,無需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甲方強制平倉,有權鎖定帳户,停止乙方交易,並可以將證券帳户上的資金轉入銀行帳户。甲方扣除甲方出資額後,多餘部分(含乙方的出資額和盈虧部分)交付給乙方。

9、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從證券市場帳户中提取資金,挪作他用,(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一致除外)否則視為違約。若出現甲方有權強制平倉的情況時,甲方在平倉後,若該股票市值有上升時,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風險及賠償。

10、若出現乙方在操作股票交易過程中,遇到所購買的具體股票出現停牌、摘牌等不可預見情況下,乙方自願承擔因技術失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為每月按甲方出資額管理費及利息計付賠償額。

11、若甲方擅自干涉乙方實際操作股票,隨意對股票進行買賣,甚至無故對股票進行平倉,甲方構成違約,應賠償乙方上述股票當日市值漲跌的損失。

12、甲、乙雙方應當保證本協議約定事項的商業祕密,不能擅自將資金帳號、乙方實際操作情況的信息以及乙方的個人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其他第三人。

13、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進行權證、創業板和st、包括新股上市當天、停盤已久覆盤當天等股票。若乙方從事以上方面的交易,被甲方發現乙方上述交易行為,有權立即強制自行交割、平倉,由此造成的損失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14、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取高出雙方總投資額以上的盈利部分資金。

15、合作期滿後,該資金帳號內的資金由甲方、乙方雙方共同前去銀行辦理,甲方可取得原始資本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剩餘資金歸乙方所有。

16、本協議自動失效的期間或情況:

(1)合同到期時。

(2)甲方強制自行交割、平倉後。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4)違反甲乙雙方定製補充協議時。

(5)其它約定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附:甲方銀行帳户:

乙方銀行賬户:

甲方:(出資方)乙方:(實際操作方)

簽訂時間:__.3.22簽訂時間:__.3.22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互利共贏,風險共擔。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十九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做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四十九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11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傳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傳真: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傳真: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第一章 總則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風險共擔。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製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十三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十四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十五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做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十七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十九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

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十

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

第三十條第

(二)、

(三)、

(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做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三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________年。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三十八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四十五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六條 監事每屆任期________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七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八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

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四十九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五十二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 公司因前條第

(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公司因前條第

(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前條第

(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

(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____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五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六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____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合作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產___________這一項目,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授權委託甲方生產_________,甲方應負責_________”生產、銷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為申辦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乙方授權_____________商標予甲方進行生產,詳細條款參見附件《商標授權委託書》。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允許委託甲方生產___________”,甲方對__________只具有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四、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訂單提出的具體規格説明書進行生產,甲方有責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五、技術參數標準、質量管理體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議和質量文件為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整機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二、三年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七、甲方不負責對最終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後服務;甲方僅向乙方提供非人為因素損壞的配件的保換、保修服務。

八、由於自然災害、雷電、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於供電線路、犯罪等因素對系統造成的損害或軟硬故障,甲方有義務提供諮詢服務,但不屬甲方的免費保修範圍。

九、運輸及費用:

1.交(提)貨地點在____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進行貨物運輸。

2.運輸方式根據具體的每次訂貨合同要求進行。

3.運輸費用負擔由雙方根據具體訂貨合同制定。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為基礎,每次訂貨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訂單,由甲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為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乙方向甲方訂貨的同時,首先向甲方提交該次合同總額的30%以上預付款。

3.每次訂單的餘款在乙方提貨驗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甲方對乙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向甲方交付預付款到帳之日起計算,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十一、驗貨的標準及方法:

1.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文件為依據。

2.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為收到貨物之日起算三天內完成。

3.乙方認為貨物有不良現象時,可向甲方提出異議。

4.提出異議期限為驗收貨物即日起算一週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週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期限視為保修處理。

十二、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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