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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合作協議(通用3篇)

公墓合作協議(通用3篇)

公墓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公墓合作協議(通用3篇)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經雙方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建設公墓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建設相關手續由甲方申報,徵用土地青苗費由乙方出資,建築資金由乙方籌備。

第二條、合作項目

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________,佔地約________畝,由乙方建設園林公墓,首期建設約________畝。

第三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四條、合作分工

1、公墓建成,甲方負責本村所有過世者統一進新建公墓安葬。

2、園林公墓建設竣工後,甲方將散墓統一遷往園林公墓,進行統一管理。

3、公墓銷售由乙方自行負責,銷售完畢後移交甲方進行管理。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違反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雙方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效力等同。

2、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墓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地址:聯繫電話:乙方:地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經雙方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建設公墓項目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一條、合作方式建設相關手續由甲方申報,徵用土地青苗費由乙方出資,建築資金由乙方籌備。

第二條、合作項目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________,佔地約________畝,由乙方建設園林公墓,首期建設約________畝。

第三條、合作時間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四條、合作分工

1、公墓建成,甲方負責本村所有過世者統一進新建公墓安葬。

2、園林公墓建設竣工後,甲方將散墓統一遷往園林公墓,進行統一管理。

3、公墓銷售由乙方自行負責,銷售完畢後移交甲方進行管理。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保密條款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違反本協議

第五條之規定,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雙方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效力等同。 

2、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甲方:簽約地點: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約地點: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墓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遵紀守法、誠信平等、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項目

1、工程名稱

國家高速公路網包(頭)至茂(名)線陝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 標段路面工程所需的瀝青材料供貨。

2、工程的具體位置:

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旬陽縣境內,路段起自旬陽小河(k138+593),接在建的柞水至小河段高速公路,經桐木、茨溝、鬆壩、止於安康尹家營(k197+150)。

3、供應瀝青材料要求

用量以乙方與陝西省交通建設集團公司按工程實際計劃編制的瀝青用量和正式使用通知書為準。品牌與質量以乙方與招標單位確定的材料品質為準。

二、合作方式

(一)甲方

1.提供完成合作工程項目所需要的資金(具體款項待乙方中標後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詳細資金運作流程協議為準)

2.甲方負責將乙方購買的瀝青從交貨地鐵路站運送到客户指定場地的公路地點。

(二)乙方

1、負責標書的編制、投標;

2、負責中標後外貿業務及報關、質檢、鐵路運輸等相關事宜,以確保資源,為客户提供保質、保量、及時合格的服務。

(三)相關説明

乙方負責國際購銷合同的實際操作,甲方對於國際購銷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後果不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如出現不能按時按期交貨或者是由於瀝青的質量問題引起的違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合作期限

1、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本合作項目材料供應期結束止。根據路面進度需要供應的具體供貨期確定實際的供貨期。

2、合作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方式可以選擇確定合作期限)

四、合作項目管理機構

(一)部門名稱、設置及人員

經雙方協商同意,在乙方公司的辦公地內設立小康工程項目組,場地由乙方提供,對雙方合作的項目進行監督和財務管理。小康工程項目組由甲乙雙方各指派 人共同組成,部門負責人由 甲 方 擔任。

甲方的聯繫人及電話:

乙方的聯繫人及電話:

(二)部門職責

1、在乙方設立一個專門共管的銀行賬户,用於本項目合作的財務往來。凡是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資金往來必須經過本賬户並接受本共管部門的監督。

2、對本項目的財務往來進行嚴格審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經甲乙雙方簽章認可才能作為財務往來憑證。

3、確保項目資金的安全,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本項目的專項資金用於合作項目無關的任何用途。

4、監督乙方在運營過程當中,嚴格按照標書合同中約定的時間結算款項並將款項在結算日後的 3日內 轉入共管賬户。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在乙方投標時提供三百萬元的保證金,於 年 月 日以現金/其他方式支付給乙方。

2、保證將瀝青從交貨地鐵路站運送到客户指定場地的公路地點的運輸。

(二)乙方

1、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安排招標活動。中標後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

2、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購買貨物,並辦理外貿業務及其所有的相關事宜;

3、為甲方提供的資金投入提供有效的擔保,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乙方的擔保包括:

4、乙方中標後,使用每一筆資金以前,必須提前4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的資金使用計劃書,以便甲方準備;

5、關於投標的報價和物資的採購價格,乙方均應向甲方通報,雙方協商;

6、中標後,乙方在運營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照標書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及時結算款項並將款型轉入共管賬户;

7、保障資金的正常回收,如由於客户的原因導致資金無法及時回款,引起的資金週轉問題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六、合作利潤的分配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項目工程完成以後,對項目毛利潤的分配,甲方佔80%,以方那個佔20%。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發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質量保證金的分擔,甲方佔2%,乙方佔0.5%。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需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萬元;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乙方無需承擔責任;

3、因甲方資金不到位造成乙方對外無法開立信用證、繳納關税及增值税時,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對外開立信用證及其他情況發生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互諒互讓。協商不成的,提交 法院解決。

九、合同解除及終止

1、因政府政策調整、戰爭、動亂、重大事故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可解除協議,後續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2、因客觀情況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雙方可協商變更原合作方式。協商期間,合同可中止執行。

3、乙方負責工程項目結算款的回收,在合同約定的回收期間以內,共管帳户內如果沒有該筆款項入賬,甲方有權中止該合同的履行,並由乙方承擔中止期間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其它問題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約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共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公墓 通用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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