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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通用13篇)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通用13篇)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通用13篇)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lq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台穩固。

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市、區縣經營lq污水再生裏頭用利用設備,開發該地區污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__元整北京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_萬元整。

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

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税前)提成。

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

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兑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三年。

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甲方投資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現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房: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機械設備: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專用工具: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______年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________元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實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籤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

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地址為總投資為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乙出資元(大寫:),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乙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合夥人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____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資______________品牌,為商超______________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_________項目實報實銷。

2、商超_________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當商超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____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項目組有獨立運營_________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______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託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月日止。

第三條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60%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後,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修理費+原料成本+税金(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酒店的經營管理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係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户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20________元

第七條財務、採購管理

1〃採購管理:乙方負責採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採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託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時間:一個月。20________年8月1到20________年8月30日

2.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叁萬元整,並報銷交通費。

3.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第九條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後、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並製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以下簡稱丙方),在_________登記註冊,英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合資經營“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銷售_________和____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製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年產_________只_________公文箱。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並報審批機構批准,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製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到營業執照後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其它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理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它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並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____方為合營公司提供_________公文籍等產品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____方應按照____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僱員認真學習。

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後,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佔年總產量的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准後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後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註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並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它經濟組織合併。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調,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於重大權力問題,可採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並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的其它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後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後,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計師有權審閲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託方在國外市場購買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時,應邀請_________方派人蔘加,價格應經合營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建和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小組,負責生產廠房的調整,設備採購安裝和調試等工作。

籌備組由_________人組成,費用在準備費中列支,籌建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籌建組長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組長和副組長對生產準備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準備工作完成後由董事會驗收。驗收完畢,籌建組即告撤銷。

第三十六條 籌備小組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小組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小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小組根據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藝生產要求,確定引進和在中國境內購置和加工的設備清單,價格共同商定,擇優購置,並專門簽定設備購置合同,按合同驗收設備,如不符合要求將按章索賠。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具體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_________市勞動管理部門批准。

第四十一條 中外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討論通過,制定會計制度,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但不得低於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記載;月終、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生產成本核算表)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編寫,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報告。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_________方認為需要聘請其它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的財務進行審查,_________方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户,平時以人民幣和美元分別記帳,年終以人民幣進行會計決算。

第四十八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合格產品出口,按規定可申請減、免工商統一税,所得税免徵手續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合營各方分得的利潤用於公司再投資部分,期限不少於五年的,經申請税務機關批准,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税的_________%,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繳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所得的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繳納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餘下的淨利潤按投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項基金金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十二條 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潤匯往國外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税法和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結轉下年度。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缺少資金時,可按“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規定辦法”向中國銀行或中國的其它金融機構貸款,也可向國外機構貸款,籌措資金時,應考慮利率、期限等條件。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五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六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乙、丙方願意繼續合營,可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它的委託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五十七條 出現下列各項情況時,合同也可提前終止:

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總額達到註冊資本的_________%或不能恢復時。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來影響,合營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而無法繼續時。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使企業無法經營時。

發生上述情況,合營各方應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礙,避免終止合同。

第五十八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須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提出結業申請證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第五十九條 終止合同時,由董事會提出財產清理的方案,報請當地的財政部門和開户銀行審核並委託在中國註冊的公證會計師辦理清算事宜。清算後的財產,按投資後的比例折分。_________方分得的資金可按“合資法”規定匯往_________。

第六十條 合同終止,清理工作結束,必須向註冊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交回營業執照,停止一切營業活動。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各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繼續合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提交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合營公司其它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的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五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七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合營公司幾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方應付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保書。

第二十章 場地使用費

第六十九條 合營公司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七十條 合營公司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_________合營公司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用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其它各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的出具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組建工程協議、銷售協議等(略),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甲、乙、丙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權的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8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

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

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乙方: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____________電腦城,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____電腦城商鋪,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1、乙方確認本項目的

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2、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

第一期投資的虧損!若超過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1、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2、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3、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利益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6、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2、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五章、其他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可執__________份。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繫方式:合同履行地: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繫方式:合同履行地: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0

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工程中照明燈具供貨合作訂立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採購燈型、數量、價格、交貨期:

1、採購數量、價格由甲方指定,乙方負責燈型推薦。

2、具體交期以不影響甲方工期為準,由雙方協商具體確定。

二、結款方式:甲乙雙方貨款實行月結。

三、乙方負責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地點。運輸方法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質量保證:

五、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單方塗改無效,簽章後的傳真合同視為有效,與簽章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施工信息等發生變更時,必須以書面的工程聯繫函形式通知對方並經雙方認可簽字確認。

3、由於乙方是在甲方指定價格的條件下推薦燈形,故價格接近成本價,甲方必須對乙方價格予以保密並確保乙方為甲方唯一燈具供貨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2

本合同以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為一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為另一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雙方共同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目的

1.1 中外雙方同意在__________成立一個生產__________的合作企業,名叫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一個屬於公司的_______________生產的_____。

1.2 公司應在中國__________註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條 合作的條件

2.1 公司註冊資本為。由中方提供土地、辦公樓、廠房、必需的設施等,外方提供設備、機器、工具、儀器、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

2.2 合作的期限定為_____年,從公司開始正式營業之日起算。

2.3 在合同期間,雙方按對半的比率負責公司的盈虧。

2.4 合同期滿時,公司的固定資產歸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給予任何補償。

2.5 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繳納税款,同時也享受合作經營企業免税和優待的權利。

2.6 在合作期間雙方應建立一個聯合管理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權能範圍在第四條中規定。

第三條 締約雙方的職責

3.1 中方負責:

a.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取得營業執照;

b.為公司和工廠外籍的管理、生產、技術人員取得入境簽證和居留、工作許可證;

c.向外方人員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衞生設備;

d.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營業税、所得税、出口商品關税;

e.為公司和工廠僱請本地工人;

f.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3.2 外方負責:

a.選派技術專家,並對設備的安裝維修給予技術指導;

b.培訓中方人員;

c.僱請外籍人員;

d.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聯合管理機構

4.1 雙方約定在合同生效後建立一個聯合管理機構。該機構由_____名成員組成,每方各有_____名。主任來自中方,副主任來自外方。

4.2 聯合權力機構是公司最高權力組織,負責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方案、生產規模;審批公司的工貿計劃、預算和決算、僱用和工資計劃;決定公司的規模、機構、人員;委派和調動雙方推薦的公司正副經理、工廠正副廠長;處理工人福利、獎金、處罰;以及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條 公司經理和工廠廠長

5.1 公司正副經理和工廠正副廠長均由聯合管理機構任命以處理日常工作。經理來自外方,副經理來自中方。

5.2 在正副經理之下設立生產技術處、財會處、供銷處。生產技術處由外方人員領導,財會處和供銷處由中方人員領導。通過銀行提款和付款,必須經雙方會籤。

5.3 公司各處的人員由雙方分別推薦,報聯合管理機構審查委任。

第六條 管理

6.1 公司應在中國銀行廣州分行開設外匯存款賬户以處理用外匯支付的交易。

6.2 公司的會計制度由雙方協商確定。利潤和虧損按公曆年度計算。資產負債表應於年終後半個月內做好,由聯合管理機構批准通過。

6.3 中方或外方如要轉讓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一部分,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並報審批機關批准。

6.4 公司應從每年的生產總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償還外方投資,以及更新和大修設備之用。支付各種開支後的餘額作為利潤,按第二條三款規定的比率分給雙方。

6.5 公司應自力達到外匯收支平衡。如果不能達到,可按國家規定申請有關機關給予協助。

6.6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應注意職工的醫藥保健和勞保福利。所涉及的費用,從公司行政費中開支。

6.7 公司的職工應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應為本公司的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6.8 外籍人員的工資可以通過中國銀行匯往國外。

6.9 公司的各種保險應由設在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辦理。公司的人員均應投保人壽險,所需保險費用從公司的商業收入中開支。

6.10 公司應嚴格按照本合同進行經營管理活動。它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不受干涉。

第七條 合同的實施及其他條款

7.1 本合同必須上報廣東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批准。

7.2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提交中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

7.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時,本合同可通過雙方協商予以提前終止。

7.4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通過協商由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一份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的部分,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7.5 除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外,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必須對另一方受到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7.6 本合作經營合同滿期時,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應按法定手續清理。外方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匯往國外。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外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科技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福建省廈門旅遊專線,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企業名稱:

1、甲方:

地址:

2、乙方:

地址:

二、合作經營項目:組織貴州省遊客到福建省旅遊。

三、結算方式:

1、團隊:團到乙方前,經雙方確認後,甲方需預付地接費的80%,團隊行程結束後,若無問題,甲方在一週內付清餘款。

2、散客:半月一次結算。

3、乙方每月28號前將該團所收團款的發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財務結帳。

四、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負責按雙方商定的旅遊線路,在貴州組織遊客交乙方接待。

(2)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甲方負責廣告宣傳和促銷。

(4)甲方安排專人負責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同行銷售。

(5)甲方有義務負責對遊客介紹、講解清楚行程內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時,客人按事先約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乙方負責制定旅遊線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價交甲方銷售和核算報價,以便甲方進行市場的有力競爭。

(2)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的做好甲方團隊的地接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接團或甩團。

(3)乙方應根據市場變化隨時向甲方提供地接價格的變化情況和線路的更新。

(4)乙方應安排專人協助甲方進行宣傳和促銷。

(5)乙方有義務就地解決因各種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訴,不得將問題遺留給甲方。特殊情況,雙方即時協商解決。

五、利潤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價核算後銷售所得利潤歸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團隊所產生的各類回佣歸乙方。

六、辦事機構:

(1)甲方派人設立“廈門旅遊專線”負責該項業務工作。

(2)“廈門旅遊專線”辦公地址設在甲方。

(3)甲方“廈門旅遊專線”由全權辦理,並執行各項業務、團隊操作。

(4)“廈門旅遊專線”所需費用由甲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1、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雙方應竭力減少不可抗力因素帶來的損失,在無法避免時按雙方各50%承擔損失。

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貴陽市旅遊局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1萬元作為違約金給另一方。

4、雙方在本合作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本線路的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八、雙方協商確定經營的旅遊線路及服務標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執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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