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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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本。
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
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願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市
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市路號,共計約______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_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項目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佔項目公司%股權,乙方佔項目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_________________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公司類型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_____,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註冊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_____三年,_____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_____年,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_____每屆3年,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工會
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4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___]___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___年___月___日公開拍賣___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___區___路___號地塊(以下簡稱___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___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
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
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
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
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
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
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
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
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
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
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
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
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
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
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___]___號,200___年___月___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
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___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築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築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___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___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
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
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
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___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
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___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
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
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
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
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
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
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___‰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
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
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___倍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
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
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
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
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
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
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
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
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6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___________
總投資 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__徵地費 _______萬元,開發費 ___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 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 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 _______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萬元,預收款 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 _______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萬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___________
1. 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
2. 決算編制:___________
3.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
1.該項目資金在 行開户管理。
2. 方經濟責任由 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 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 方願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 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 等有關單位各存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合同範本《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
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___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同意將衡陽盛世豪廷消防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從報建到驗收合格發證。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工程項目____棟及地下室。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按實際建築面積總承包,每平方米單價元,總建築面積約萬平方米,總工程造價約萬元。
4.工程內容:1.室內消防栓系統;2.自動噴淋系統;3.自動火災報警系統;4.排煙系統、消防加壓系統;5.室外消防栓系統;6.乙級防火門及消防捲簾,消防施工圖中的一切內容。
5.消防報建費用乙方負責。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承包形式;
1.合同總造價:按該項目實際建築面積包乾,每平方米元,總造價為萬元。乙方負責開具税務正式發票,税金由乙方承擔。
2.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採用按平方米合同價款包乾的承包方式。
3.如該項目未按建築圖施工,加層影響消防工程驗收,消防支隊所交罰款,由甲方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
4.該項目加層部分工程造價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由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即前期預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即萬元。
2.該項目主體竣工後,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裝設備進場。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工程項目進度款%,即萬元。
3.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____________%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萬元。
4.本消防工程施工完畢,經有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____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餘款(除留____________%質保金,____________年滿後支付)。
第四條:施工日期;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年月日開工,工程工期______年月日完工並組織驗收,總工____________期天。確保項目順利交付。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開業,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及違約責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設備及材料供應方式;
1.本工程所需要設備及材料經雙方協商同意,均由乙方負責供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消防產品質量驗收標準,並具有合格證書。因產品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交工;
1.工程質量應全部達到設計要求和符合消防規範及消防工程驗收標準。
2.隱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辦理隱蔽工程的相關手續。如發生一切質量問題,乙方負責。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會議,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___套。
4.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明確完工日期。乙方組織工程驗收,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工程竣工交驗後,工程保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確保本工程質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年。
第七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協調中間交工及工程驗收簽證。向乙方提供用水、用電,確保大型機械使用方便。負責提供材料、設備及工具存放室。
2.根據合同規定和要求,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將每筆工程進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上。
3.如建築設計變更,加層造成消防驗收不合格,需重新報建驗收,所增加費用和消防部門處罰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協助乙方會同監理方組織施工圖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協助乙方同監理方辦理工期順延簽證。
6.在工程竣工交付時,如甲方因資金造成工程不能按時交付,甲方願以在建工程的房子以當時的市場價格按____________折抵足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職責;
1.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辦理好消防報批手續。
2.按合同規定,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及管理工作。
3.嚴格按照設計圖和消防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工期。
4.已安裝的設備,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
5.及時提交竣工驗收資料,乙方負責通過當地消防部門的驗收,並取得消防達標文件及驗收合格證書,否則不予結算。
6.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並對項目消防工程進行不定期的維修工作,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當,如斷電,水、油滲透造成設備損壞,甲方應負擔設備款由乙方維修。
7.嚴格遵守甲方頒佈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指揮。
8.工程竣工後,甲方辦理與乙方的結算事宜,乙方應義務培訓甲方有關消防管理、值班人員,使其基本掌握系統的維護、操作和保修工作。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合同各項條款,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遵照執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後付清工程餘款後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税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户,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税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户,作為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户,並將該專用賬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户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户,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户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户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税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户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2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户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3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市___區____街____畝(計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區,東至___街,西至___街,南至____巷,北至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畝(計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號“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年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6、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説明”。
7、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衞生局的______衞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衞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税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_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範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以最新批准文件為準。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衞生局的______衞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衞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6.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户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户税費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合同》,甲方同意承接該合同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合同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户、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____.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合同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建設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位置:;
1.3項目用地:規劃總佔地畝;
1.4建設規模: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的內容和方式
2.1本項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文件;
2.2甲方全面委託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託,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領導組,並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參加本項目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託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負責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並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4.4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於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負責在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築、市政設施配套;
4.6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本項目開發進度為年,開工日期為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為_年__月__日。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通知
8.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與附屬文件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屬文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敍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税、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8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__________ 萬元(其中:徵地費 __________ 萬元,開發費 __________ 萬元,建築安裝費 __________ 萬元)。投入資金規模 __________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 萬元,預收款 __________ 萬元;乙方出資 __________ 萬元,分 __________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 萬元。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 _____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開户管理。
2. __________ 方經濟責任由 __________ 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 __________ 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 __________ 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 __________ 方願以 __________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 方不履行合同時, __________ 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_____ 份。甲方執 __________ 份,乙方執 __________ 份。合同副本 __________ 份,報送 ______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本。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願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0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畝,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年月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1
甲方:天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馬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資質證[黑建房開牡第63號]範圍內的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預算總造價的3%,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於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税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合同所規定管理費用的50%,完工後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39;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 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 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6
(合同編號: )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決定以聯建方式開發項目。在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之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聯建的方式
甲方與乙方同意以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土地證號:青國用()字第號]進行聯建開發,在乙方承擔了甲方的銀行債務後支付甲方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聯建項目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所有權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關義務後歸乙方所有,具體是指:
1、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費用及合同約定的人民幣 萬元的工程管理費,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工程費用。
2、聯建項目投資額完成至投資總額的25%以上(含25%)時,甲方應將土地使用權過户至乙方名下。同時還應辦理其他與聯建項目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在聯建前期應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其他法律手續及對外合同)的主體變更手續。
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其他變更事項的具體時間以乙方通知為準。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三日內出具辦理轉讓、變更手續所需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3、在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户以及其他全部相關事項的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付清甲方應得款項後的當日,甲方即應退出本聯建項目,並且不再參與聯建辦公室的工作。
4、甲、乙雙方共同組成聯建辦公室負責聯建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權及其他事項的轉讓、變更工作完成後,甲方自動退出聯建辦公室。此後聯建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乙方單獨負責。
5、作為本聯建合同共同乙方的公司和公司獲得聯建項目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所有權的具體比例或其他有關權利義務的劃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甲方在辦理有關轉讓手續時應依此補充協議出具相關法律文件。
6、如有關的許可手續按照規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只能變更至共同乙方中的一方,甲方則應按乙方要求進行變更。無論變更為共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視為甲方履行了變更義務。
7、在完成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户手續之前,如與本聯建項目有關的許可手續或對外協議須以甲方的名義辦理或簽訂,甲方應在聯建辦公室通知後三天內備齊全部相關文件報送主管部門或在對外協議上籤章。
第二條:聯建項目的位置
聯建項目位於市路號(詳見附件一:規劃圖紙)。
第三條:聯建項目的用途、規模以及建設內容
1、聯建項目的用途
聯建項目用於 等日常工作辦公以及附隨功用。
2、聯建項目的規模
該聯建項目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住兩用式多層公寓約 平方米。
上述功能區的劃分以及詳細建築面積和方案,以經過乙方簽字認可的設計以及施工圖紙報政府批准後最終確定。
第四條:甲方的陳述、承諾與保證
1、甲方是由集團公司與實業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並經市工商行政局批准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的有限公司制企業法人,其經營期限為19年月日開始,其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其兩股東已出資到位。
2、甲方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
3、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簽訂之日一直處於合法、持續經營狀態,甲方同時保證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續經營狀態。
4、甲方通過與市土地管理局簽訂於19年月 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擁有對市路號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使用權證號為青國用()第號,路拓寬工程前丈量面積為平方米,現建築用地為平方米;其原規劃用途為公寓、寫字樓、商場等;其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已經獲得市現劃局確認(詳見附件三:市土地管理局20年月日青土函字(20)第號《關於確認用地調整后土地面積的函》和市規劃局20年月日青規函字(20)號《關於確認用地調整後有關技術指標的函》)。
5、甲方保證其所擁有的青國用()第號土地上不存在除中國銀行分行通過與其簽訂於19年月 日的《人民幣借款抵押合同》設定的數額(包括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抵押權之外的任何法律負擔。
6、甲方保證其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負擔,包括但不限於税收法律負擔、工商法律負擔和勞動法律負擔。
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紅和收益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出售、對外抵押、抵押和保證),但為履行本合同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和乙方的行為,也不得對外簽署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合同、協議和承諾。
9、甲方保證本合同約定的聯建行為己經得到其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批准。
10、甲方保證已經對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所發生的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銀行省分行的銀行貸款之外的其它債務做出了切實有效的安排,並保證上述債務的債權人在聯建期間不會對聯建工程提出任何訴訟、保全等法律強制措施。
如在聯建期間因甲方獨自債務(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銀行省分行銀行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而使聯建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在建項目或聯建資金被採取保全或執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額相應扣減甲方應得款項,此項扣減應摺合乙方應付款項。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承諾和保證
1、乙方保證協助甲方辦理為本合同約定目的的青國用()第號土地上的使用用途和有關規劃的變更手續。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支付有關款項。
3、乙方保證指定甲方享有工程建成後的物業管理。
4、乙方保證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影響工程進度及工程的預期竣工。
5、乙方承諾甲方應乙方要求變更規劃設計方案而出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共同承諾與保證
1、按“四項原則”確保聯建辦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按期、保質地完成其工作目標。
2、為保護雙方的利益,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雙方保證對本合同的內容對外保密,但雙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3、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得對項目作出任何形式的非本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抵押、轉讓)。
第七條:聯建辦公室
1、聯建辦公室是指甲、乙雙方在誠信基礎上,本着乙方主管、乙方決策、乙方監督和甲方配合的原則(簡稱“四項原則”)建立起的,為全面、高效履行本合同。確保聯建項目工作任務的完成的管理機構。
2、聯建辦公室的建立
本合同簽訂後的當日,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聯建辦公室,聯建辦公室的組成人員共5入,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其中:主任、財會人員由乙方委派、聯建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切勞動待遇按照歸屬原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和承擔,該費用不得從聯建辦公室賬户支付。聯建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聯建辦公室下設執行機構、內設工程部、法律部、綜合部、外聯部等部門,直接向聯建辦公室負責,各部門人員由甲方指派,薪金由甲方發放,乙方按人民幣元/人/月的標準承擔相關人員的工作補貼。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撤換人員。
3、聯建辦公室的組織原則
⑴聯建辦公室依據雙方確定的四項原則開展工作,在工作中本着有利於工程進度、有利於工程質量保證和有利於資金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的方針,在聯建辦公室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⑵聯建辦公室的議事原則是甲方服從乙方。如果涉及甲方責任問題,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如果意見不統一,上報聯建領導小組決定。如果甲、乙雙方對涉及聯建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仍然須執行乙方的意見,但乙方應對其決策承擔法律責任。
4、聯建辦公室的職責是執行聯建過程中的甲方和乙方的有關決定,對工程設計、工程施工進行管理和協調,並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和支付,竣工驗收、工程預決算以及對外合同簽訂等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法律問題,其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⑴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規劃審批、辦理開工報告、招投標工作、圖紙會審。
⑵工程的施工建設.包括但不限於土建工程、綜合佈線、設備安裝、消防工程、監控工程、初裝修、室外管線、綠化配套、對外合同簽訂。
⑶竣工驗收以及後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編制工程決算、竣工材料回繳和建檔、產權證辦理、與物業公司交接。
上述具體工作由執行機構各專門技術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實施。
5、聯建辦公室自成立之日即需刻制“培訓中心聯建辦公室”印鑑,並報甲、乙雙方備案;該印鑑由聯建辦公室主任保管並負責使用管理;聯建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承諾函、報批材料)必須加蓋聯建辦公室印鑑並由主任簽字。
6、聯建辦公室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到中國銀行分行開設專用賬户,並預留聯建辦公室印鑑和乙方授權代理人印鑑;聯建過程中的所有資金往來必須通過該賬户結算。
7、聯建辦公室在聯建工程中需甲、乙雙方審批決定事宜,甲、乙雙方均應在接到聯建辦公室書面通知的三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在對外聯絡以及辦理相關手續需甲、乙雙方配合的,甲、乙雙方應在接到聯建辦公室書面通知後的三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8、聯建辦公室賬户中的資金由乙方注入,歸乙方所有。
9、就聯建項目所用的主、輔料由聯建辦公室同意對外簽訂購銷合同,對材料的質量、價格由聯建辦公室會同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確認;材料運抵現場須經聯建辦公室會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聯建辦公主負責對聯建工程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質量認定出具現場實證。
第八條:工程的設計
聯建工程的設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進行招標,由聯建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議標和決標,選擇一家設計單位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設計。
設計合同文本由聯建辦公室提供並簽訂,設計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户中支付(詳見設計合同)。
第九條:工程的施工建設
聯建工程的施工單位由聯建辦公室按照乙方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進行全國性招標,由甲方和乙方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議標和決標,選擇一家施工單位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建設。
施工合同由聯建辦公室與選定的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文本由聯建辦公室提供,建設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户中支付(詳細見施工合同)。
第十條:工程的監理
聯建工程必須進行監理,監理公司由乙方選定並與之簽訂監理合同,監理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户中支付(詳見委託監理合同)。
第十一條:工程用料
1、工程用料包括主料和輔料。其中主料的購買必須經乙方和監理單位書面認可。而且主料運抵施工場地和安裝使用前必須經聯建辦公室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安裝,輔料由聯建辦公室根據乙方出具的輔料清單及其型號、標準採購,但運抵施工現場或者是用前必須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者採用。
2、工程用料必須符合國家優質產品的標準,其環保標準必須高於GB標準。
3、主料與輔料的劃分詳見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號、標準、質量要求清單,該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詳見聯建辦公室決議)。
第十二條:工程的質量
工程應該按照國家優質標準進行建設和驗收。
第十三條:工程工期、竣工和驗收
本合同約定之聯建工程(包括設計、土建、初裝修)的工期、竣工和驗收服從施工合同。
自施工圖完成後的三十個日曆日內,聯建辦公室應辦理好本工程開工所需的所有手續。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解除和設定
1、乙方負責取得中國銀行分行的書面承諾,解除在青國用()第號土地的抵押權。
2、上述執行完成後,甲方應將青國用()第號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户至乙方為止。
第十五條:合同款項及其支付
1、工程款項由聯建辦公室根據工程的進度付款。
2、在本協議簽訂的5日內,乙方向中國銀行分行出具(債務承擔承諾函)(附件七),或者償還相應數額的抵押擔保之債務。同時取得中國銀行分行解除在青國用()第號土地上的抵押權的書面承諾(附件八)。甲方必須應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的10日內協同乙方以及中國銀行分行前往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辦理解除抵押和設定新的抵押之手續。
上款乙方承諾函的出具視為乙方承擔甲方的銀行債務。
3、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人民幣 萬元的支付:
⑴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
⑵在本合同簽訂的5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費用人民幣 萬元整;
⑶規劃設計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幣 萬元;
⑷辦理完畢全部的項目審批許可手續,取得《施工許可證》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⑸完成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户和其他有關事項的變更手續後,支付餘款 萬元。
第十六條:税、費特別約定
前期費用和工程管理費用的税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其他行為和合同以外行為的税賦由乙方承擔。
雙方發生合同內的房地產過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與第三方交易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計税標準和繳納時間按國家税務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計費標準以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同時,對方享有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賠償的權利。
2、若任何一方違反承諾與保證,按定金條款執行。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關於税費義務的約定並因此增加了甲方的税費負擔,將以建成後的房產以成本價為計算單位,向甲方補償(成本價以竣工決算為準)。
4、如甲方不能按期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有關土地使用權或其他事項的轉讓變更所需的法律文件,致使轉讓和變更手續無法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甲方應得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總額的萬分之 承擔違約責任。該項違約金可在乙方應付款項中扣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條款
因公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不能、遲延履行,雙方互為免責。待不可抗力消除後15個日曆日內,雙方應當就合同是否繼續履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1、在建項目的户外廣告及其他媒體廣告由聯建辦公室全權負責,任何一方未經聯建辦公室同意不得單獨以聯建項目為內容進行廣告宣傳。
2、集團公司與實業有限公司為甲方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連帶的保證責任(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的有效期,保證範圍為合同價款。
3、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四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意向書自然失效。
8、本合同簽訂於市。
甲方: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房地產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蓋章)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8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總則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_]×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_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項辦理。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_]×號,20_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應價超過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竟買不成的,除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廈門黃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於:
1.甲方已於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於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2.2__、計劃建築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並承建全部建築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並按本合同第 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築成本高於或低於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後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築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築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築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20天內開工,並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築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築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税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佈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 篇30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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