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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精選12篇)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精選12篇)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精選12篇)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2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的_______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該房屋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內不變。自第____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

5.3_______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閲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4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築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年租金

合計租金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

承租人

鑑證意見: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

區;建築面積 平方米:居室: 室 廳所在樓層層數/總層數:;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證書編號:,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購房人: 。

第二條 該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各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商業、□其它

(二)甲、乙雙方應按照《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辦理租賃登記各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自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該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程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為:大寫每月(¥/月),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簽約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大寫¥);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8)衞生費(10)上網費(11)停車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本合同中未 列明確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一)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各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貴陽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各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l、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2、交付該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4、(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該房屋主體結構的: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屋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6、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按壹個月房租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剩餘租期內的租金和押金甲方應予退還。 2、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及附件)共頁,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證件號碼: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代理人: 證件號碼: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1、出租範圍:合租房,兩個卧室出租,客廳、廚房、衞生間共用,客廳電話(座機)租户儘量少用。

2、出租時間: 年,二年租金 元,一次性付清,截止到 年 月 日租户退房搬走,租户另交 元押金,退房時,屋內傢俱無損壞, 元退還。

3、承租方所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必須使用瓦斯氣做飯,瓦斯氣費用乙方支付。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租金。

6、電熱水器用完後切記拔掉電源(由於不斷電造成的損壞或事故,乙方負責賠償)。

7、不要在出租屋內存放貴重物品(如黃金、鑽戒、存摺等),丟失概不負責。

8、禁止在出租屋內從事違法活動(如吸毒等),違者後果自負,並自動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9、禁止容留異性朋友在出租屋過夜,(合法夫妻除外),違者解除合同,租金不退,

10、 甲方會經常給屋內老人送菜(儘量在租户不在家時來),關於這一點乙方同意。

11、 出租合同一經簽定,立即生效,出租期間租户反悔不租,二年租金不退。

12、 乙方在入住時將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7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名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丙方(中介服務機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產符合國家對租賃房產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產為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號___單元_____户,建築面積______㎡,口購房合同號 口權屬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該房產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產僅作_______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重新協商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該房產租金為¥______元/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房產租金支付方式:口月付 口季付 口半年付 口年付 口其他______________。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如無損壞全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產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交納租賃期間的 口水電費 口煤氣費 口暖氣費 口物業管理費 口電話費__________.

第六條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產的使用安全。該房產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主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前需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並在接到乙方請求後,_____日內給予明確答覆。

第七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房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產內部結構及設置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一方可施工。對乙方裝飾裝修部分,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力中的任一種:

(1) 依附於房產的裝修歸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和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租賃期間,甲方轉讓該出租房產後,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產,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房產交接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對方主張。乙方交還甲方房產不得影響房產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產或甲方因房產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產而                                                                                                                                       導致本合同無效時,應按照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本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產。乙方應按照合同一個月租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產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或拆改變動房產結構或損壞房產;

(2)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產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二個月以上的。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還房。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滯納金,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口 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口 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甲方交房日水錶數、電錶數、煤氣表數等相關內容見物業交接表。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叁方籤(章)後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丙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設施、設備清單:(該清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產時的驗收依據)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屬於自有的 幢 室房屋租賃給乙方居住,季度(月)租金 元。乙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二、電錶數 度,水錶數 噸,煤氣 噸。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煤氣費按表交付;有線電視費及物業管理費按規定繳納,不得拖欠。

四、乙方須先交租金,後使用房屋。租金交付期為每季度(月)的5號之前,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補齊房租。

五、乙方須交付 元協議押金給甲方,協議到期後,乙方未違反協議的各項內容,甲方返還乙方。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破壞甲方房屋及水電設施。(包括甲方留給乙方使用的熱水器、油煙機、廚櫃等)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甲方房屋轉租或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內,一切物品和財產安全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保證甲方房屋安全和房屋內的設備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提前退租,如有特殊原因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補償 元損失費。

十一、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期內收回房屋,否則甲方補償乙方 元損失費。

十二、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四、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__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職責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乙方簽章(承租方):

電話;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0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街道      小區      號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房屋面積為           。屋內包括:牀      張,帶櫃桌子      張,衣櫃      個,茶几      個,冰箱      個,洗衣機      個,電視機      個,電磁爐      個,空調      個。

二、本房屋每月租金          元,每月月初       號之前乙方應將本月房租交至甲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個人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                          

乙方: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1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人(甲方): ;

電話號碼: ;

身份證號: 。

承租人(乙方): ;

電話號碼: ;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洛陽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地點:

甲方將其位於洛陽市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 。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月,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共 個月的租金 元,押金 元給甲方;剩餘 個月的租金 元於 年 月 日前繳清。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賃條件

1.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若有此類行為,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的違約責任。

3.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4.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擅自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四.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五.違約責任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押金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並由乙方承擔逾期所造成的滯納金等一切後果。

3.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租賃期內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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