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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公正、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就攤位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經營條件

1、甲方同意將位於客運總站檔口租賃給乙方進行經營餐飲。

2、乙方同意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依法從事餐飲製作銷售及從合法渠道採購加工製作的物料。

經營業態:  經營品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經營管理方式:

1、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上貨路線及時間規定。

2、管理方式:

(1)甲方對美食城進行統一管理,配備經理、財務、收銀、保安、保潔、大堂管理及服務人員、洗碗工、公用設施設備管理維護人員,為各商户及美食城進行管理和服務。

檔口內的工作人員由乙方配備,並承擔相關費用,檔口內的衞生由乙方自行清理。

(2)營業時間: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日常營業時間,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3)甲方對美食廣場進行上下水改造,通風排煙改造、廚房裝修、步梯及通道改造、安裝收銀系統、提供公共就餐區桌椅餐具等一系列配套設施、設備。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進行統一收銀,全部刷卡銷售。

(5)乙方經營的全部菜品價格不得高於周邊(萬正東興、宏源一品、維多利亞)等周邊美食廣場價格,需要調整價格和增加菜品時,需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批准後方可調整。

(6)每半月結算一次銷售款。

(7)甲方對乙方下達銷售任務,乙方預計月銷售元,平均日銷售約為元;如乙方連續四個月未達到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甲方收取乙方的進場管理費並扣除實際租賃時間應交的各類費用,餘款在四個月內按55%退給乙方,45%為乙方違約金,甲方扣回。

(8)租賃位置的確定,甲方考慮美食城整體平衡及餐飲種類搭配等各種因素,統一確定各類品種的位置,乙方必須服從;如在經營過程中發現原方案不合理,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進行位置調換,或者清理出場,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行。

(9)經營期間乙方不允許收取現金,一經發現扣除所交全額保證金,並直接清理出場。

(10)乙方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做好定期的促銷活動。

(1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租賃物。

(12)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可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否則,甲方所收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包括進場管理費,保證金等。

(13)合同期滿,雙方如有意續約,須於期滿前60天協商續簽,否則視為棄約。

第三條相關費用

1、乙方簽訂該合同時須繳納餐飲、食品質量保證金、服務質量保證金、設備、設施保證金合計:元,合同終止後三十五天內,如無損壞及其它違約責任,質保金如數退還(不計利息)乙方憑甲方開具的質保金單據辦理退還手續。

2、明檔每年房屋租金:元,注:(甲方給予免租)

3、明檔每年需要交納元運營管理服務費用,簽訂該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元,合同簽訂前10內交清剩餘管理服務費用元。

(費用包括:管理費、服務人員工資、公共區域的照明、用水、空調、保潔、保安、消防、物業費、供暖費、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等)檔口內維修自行負責。

4、甲方從乙方銷售額中提取8%到10%作為甲方前期的工程改造,設施、設備投入、折舊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胸卡費、工服費、體檢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在經營區域內檔口二次用水電、燃氣、排污、排煙,廣告等系統的費用自理。

第四條結算:

1、香都美食城實行統一收款,甲方每月01日到5日和15日到20日向乙方結算銷售貨款(遇節假日,政府等重大變革方可順延。

)

2、乙方銷售額以甲方收銀記錄為依據,結算時,甲方按銷售標準提取8%到10%扣率收益後,向乙方發出《結算對帳通知》乙方確認後,開具收款收據,送交甲方。

具體扣率標準如下:  扣率標準:日營業額1500元內含1500元提取總營業額10%  日營業額1500元外20元內含20元提取總營業額9%  日營業額20元外提取總營業額8%  3、乙方須自行繳納政府各部門應交的税費。

甲方原則上不予代扣、代繳(除政府硬性規定外)  4、乙方同意香都美食城全面負責收銀工作。

第五條許可證:  許可證指乙方在甲方場地內經營期間,所經營的商品及工作人員,需辦理經營許可證(照)  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乙方作為經營法人,獨立承擔經營範圍內的工商、税務、衞生、質量、技術及安全經營等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地及基本的配套設施,負責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及公共設施的安裝和維修。

2、甲方要保證水、電、燃氣的來源供給及户外主體排污渠道的暢通(政府行為除外)  3、甲方負責統一製作香都美食城公共區域的廣告宣傳及美工製作,協助乙方做好經營過程中的促銷活動及門頭和菜品展示牌。

4、甲方對乙方在香都美食城經營餐飲種類、食品質量、數量、商標、價格、有監督管理責任,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有權做出調整、停銷和撤場的決定。

5、甲方負責營業現場的管理,對不遵守經營秩序、不服從管理的經營者,有按美食城檔口管理規定實行處罰的權利。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須遵守甲方的餐飲銷售規定,保證所銷售的餐飲食品要依合同中規定的範圍和品牌為準,新增經營項目應及時申報甲方書面批准。

2、乙方對所售餐飲食品的名稱、商標的合法性負責,對所售餐飲食品的衞生質量和售後服務工作負責,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3、乙方在合作期間內,因私自停業,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經濟責任,每個檔口每天賠償甲方伍佰元,超過三天時,甲方有權收回經營場地。

4、甲方組織的重大(節日、店慶)促銷宣傳活動,乙方應積極予以合作,並協商承擔相應的活動費用。

5、乙方須愛護經營場地設備設施,在合作期間如損壞場地、設備、設施,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乙方須對進入甲方經營場地銷售的餐飲食品和自用設備設施,自行進行投保險。

7、乙方須遵守天燃氣使用的相關規定、不準擅自改造。

造成燃氣、燃料、安全事故的,將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乙方工作人員的管理

一、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應在開業前報甲方備案,並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

二、乙方工作人員須持有鄂爾多斯市市區縣級以上衞生防疫部門頒發的當年度個人身體檢驗證明——即:《健康證》。

三、乙方工作人員如有違規行為,應及時撤換。

如給甲方信譽或他人權益帶來損害,乙方應負全責。

第九條合同終止後的處理及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二日內將乙方的營業設施及貨品全部撤離,並恢復經營場地原狀,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營業。

負責每日扣除其500元日攤位費。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如遇經營持續虧損或其它不可見因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時,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結清乙方費用,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在合同期內,甲方如遇不可見因素(停水、停電等)或相關部門要求停業,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如乙方轉租鋪位,甲方可採取收回鋪位的方法,並扣除乙方已交全部費用。

五、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運營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條合同附件

一、《餐飲、食品衞生質量保證協議》

二、《菜品及菜品價格確認單》

三、《美食城檔口各類管理手冊》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相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爭議與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有關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

如協商未果,雙方同意提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補充部分:  乙方補充部分:.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本購物廣場負一層BE062—1號檔口租賃給乙方。甲方對出租的檔口具有合法產權。

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為一年。

三、租金:乙方首次交款日為年月日,元整(元整)為一季度房款(其中包括元(元)押金,用於保證乙方下半年繼續承租以及檔口設施不予損壞的抵押),以後再交房款為每半年一交,如下半年乙方不再承租,元(元)押金不予返還。

四、相關費用:

1、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税務,電費,水費,煤氣費,乙方需要按銅鑼灣銀座購物廣場的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如發生欠繳行為所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2、在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如乙方出現違規,違法行為,被商場或有關部門處罰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3、租用期間注意安全,如出現物品丟夫,被盜,損毀及附屬設施損壞,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協助乙方協商解決,不承擔經濟責任。

4、如有不可抗拒力造成雙方財產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乙方是消防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凡在日常經營和上級檢查中,承租門市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對由此產生的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五、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凡由乙方責任終止合同者,租金均不予返還。

2、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店鋪,合同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租金按當時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續租,乙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合同期滿後,甲方如要收回檔口,甲方也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不得將檔口轉租,出兑,轉借,分租,分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不承認乙方與其他人簽訂的任何合同。

4、乙方託欠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檔口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檔口內的裝修設施,乙方不得給予破壞和拆除,保證不影響檔口繼續使用。(可移支設施除外)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租金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日期:

客運總站檔口租賃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檔口租賃的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地點、範圍和基本情況

甲方將經營管理的坐落於(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和貨運市場內 ,面積 /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自主經營。

第二條 檔口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檔口使用用途

乙方租用該檔口只能用作 用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衞生規定的物品、反動違法宣傳品、用品、侵犯第三方財產權和知識產權的物品等。否則,構成乙方違約,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檔口。

第四條 檔口費用的支付標準、付款期限及繳納辦法

(一)乙方承租房屋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①每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不含税),每月市場綜合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不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不含税)。

②每月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税),每月市場綜合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税)。乙方須於當月 日至 日將下月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交付給甲方;從 年 月 日起計收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其中合同第一個月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在簽定合同當日交繳給甲方。

2.水、電費:甲方根據乙方實際用量及分攤費用按相關標準收取,並按照政府或地區水、電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鍼對性的作相應調整;乙方連續兩個月拒交水、電費,此租賃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有權收回此商鋪。

(二)、乙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不含税)。上述履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保證金不計息,在本協議期滿後,如乙方無欠費或賠償及無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下,由甲方一次性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乙方如違反本合同條款,須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上述保證金中劃扣乙方所欠費用及違約金或賠償。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履約保證金數額有所減少的,乙方應於1 個月內予以補足。

(三)、租賃期間,乙方使用檔口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及與檔口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經營管理權轉讓及轉租

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檔口轉租給第三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收取兩個月租金及市場綜合服務費共計的金額作為轉讓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由乙方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收取各項乙方應付甲方的費用。

二、甲方對乙方租賃該檔口過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經營範圍等事項進行監督,有權制止乙方在甲方場所內裝卸、存放、運輸或以其他方法處置危險物品,並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由乙方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有權對檔口進行綜合管理,監督乙方的經營與管理。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的工作受到干擾或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嚴重干擾甲方工作或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四、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提供檔口。如政府行為調整乙方所租用檔口的用途、位置或甲方因資源整合的需要調整乙方所租檔口的用途、位置,乙方須無條件服從調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合同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負責經營中的貨物保管。自行辦理合法經營手續,服從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監督及甲方上級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並獨自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內自行依法申領營業執照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許可證、資質證等,並將有關證照複印件提供給甲方登記備案。乙方保證在未領取營業執照和所需的許可證、資質證之前,不得利用承租檔口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出承租檔口,按原狀恢復移交給甲方,並向甲方支付移交前的租金、綜合服務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等。乙方負責辦理上述證照的相關手續,並承擔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費用,依法繳納經營中產生的各項税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合法使用檔口,禁止存放及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衞生規定及假冒、偽劣商品等。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定金不予返還,並由乙方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設立廣告牌及標語等,否則除自行拆除外,還應承擔違約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五、檔口內嚴禁使用明火、設置熱水器、住宿、洗浴、私拉電線、不得超負荷、超功率使用電器等設備。乙方自行保管好檔口內存放的貨物,併購買相關的保險。自行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並承擔所有責任。做好檔口內的環境衞生。否則,造成安全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方財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和相關的法律責任,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六、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要退回檔口,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七、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檔口水 、電線路及其它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維護(主體結構自然損壞除外):負責承租檔口內消防器材的保養、更新,並承擔所需一切費用。同時不得擅自改變檔口的主體結構及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因乙方原因造成檔口和設施毀損的,應按甲方要求自費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八、乙方不得利用該檔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存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用品及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物品等,否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乙方應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九、在本合同期滿後,如該場地繼續出租,甲乙雙方均有繼續合作的意向,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續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承租權。

十、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檔口的日常管理及維修、一切安全、防火防盜綜合、計生、環保及清潔衞生工作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檔口內發生的安全、失火、失竊和其它事故所導致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由乙方直接負責對受損害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 房屋裝修和設施設備

一、甲方按合同提供房屋及簡單附屬設施設備給乙方使用,包括1500W電線路到位、一隻10A電錶及6分水管和一隻水錶到位、水泥地面、留排水、排污口。

二、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書面向甲方申請裝修及安裝公司招牌,乙方裝修及廣告牌須在符合安全、消防、防火、工程裝修、裝飾、施工等有關規定及取得相關證照,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工程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商户必須按公司要求製做燈箱招牌,且將燈箱開關將在室外,並在每天晚上19點鐘至次日零晨兩點鐘將燈箱燈打開,否則,按合同違約處理。合同期滿後,所有改建物及其附屬設施等固定裝修物均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如需改變房屋的建築結構、立面、間隔、裝修、水電、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的位置、或增設有關設施設備的,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簽定有關改建協議,支付有關改建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乙方必須按原狀恢復移交回甲方。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不予以返還。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檔口,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擅自將檔口轉讓、買賣、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理的;

2.擅自拆改檔口的建築結構或改變、參合檔口用途;

3.拖欠租金、綜合服務費或其他應繳費用累計達30日;

4.乙方連續三天或一個月內市場統計超過五天未開門經營的,按違約處理,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5.利用檔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6.故意損壞檔口;

7.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

8. 沒按規定設立廣告招牌;

9.不服從或干擾甲方對檔口的管理;

10.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未依法辦理申領營業執照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許可證、資質證或在未領取營業執照和所需許可證、資質證前利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時,合同終止,任何一方無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因政府徵地、拆遷、建設、規劃調整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因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指令、通知、決定或甲方上級單位等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一方因上述情形終止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甲、乙任何一方無須向對方作任何補償或賠償。

三、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合同解除或終止,檔口的裝修、增設的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檔口內屬於乙方的可移動物品由乙方自行處理;凡屬於檔口原有財產或甲方的物品、設施設備乙方不得破壞或佔有。

第十條 檔口交還

一、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於解除或終止之日無條件遷出,乙方承租期內對檔口的裝修歸甲方所有,交還檔口給甲方,並一次性結清應交的各項費用及清理完畢乙方各項債權債務。乙方向甲方交回檔口時,應確保檔口具有良好的安全、衞生和可繼續使用狀態。否則,按未交還處理,乙方應負責恢復,並承擔有關費用。合同終止時,應將檔口內乙方所有的物品搬離,並恢復場地相應的原狀,如在上述期限內未搬離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

二、合同解除或終止,如乙方不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遷出,交還檔口給甲方,則視為乙方放棄檔口內乙方自有物品的所有權,乙方在此確認並同意,甲方有權自行清空檔口的所有物品,收回檔口,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同時,乙方放棄有關追索甲方或要求賠嘗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不按時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除須補交外,每逾期壹天,還需按欠交金額每日3%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有權對本合同乙方所租賃檔口做停水、停電處理,直至乙方將上述費用繳齊為止。

二、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交還、不按時交還檔口的,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每日 5% 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賠償金,同時,乙方還需按合同租金、綜合服務費等費用的標準補交超期租金、綜合服務費等費用,直至將檔口交還給甲方為止。

三、除上述違約行為外,雙方任何一方未按約履行合同的,除須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 元作為違約金外,還應向守約方及受損害的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凡因乙方違反約定致使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甲方均不予返還,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公司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傳 真: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電 話:

開户行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單位: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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