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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精選6篇)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精選6篇)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精選6篇)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租賃標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用於經營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處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為叁年,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費用、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築面積計算,年租金分別為:第一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單價為: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元);第二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單價為:元/平米/月。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元);第三年: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租金單價為:元/平米/月。

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個季度為一個繳租期,每期租金在該期開始的前5日內(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4、在承租期間,乙方自行承擔所應交納的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與其經營有關的一切規定税費及其他應由承租方的費用等,並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自行向有關部門及甲方交納。以上費用若有調整的,按調整的價格執行。

5、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元)作為保證金。

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租賃期間修繕、裝飾及廣告宣傳

1、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裝修和裝飾不得影響租賃標的物所在樓盤的整體外觀和內部結構。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需在租賃標的物外製作燈箱、招牌等廣告或其他商業宣傳品、懸掛物的,不得超出租賃標的物所對應廣告位(位於租賃標的物北面外牆)的範圍和租賃標的物對應的走廊,且須經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及工商等相關部門審查批准,不得懸掛

第一條所約定經營範圍以外的廣告內容。租賃期滿或合同被解除時乙方應將之拆除,並將外牆恢復原狀,以保證大樓外牆裝飾的一致性和協調性。

第五條轉租、續租、標的物銷售

1、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標的物轉租給第三方。乙方若擬將租賃標的物轉由他人承租的,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應先與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合同終止的手續,並配合甲方與第三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在合同期滿前,乙方需續租時,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如雙方能夠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另行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否則期滿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有關房屋租賃法律、法規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反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一方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標的物無法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從自實際租賃日計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應將乙方已交納的首期租金、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租金、保證金均無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之後,乙方應自行負責租賃標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盜等工作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損失或者對第三方產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按時、足額繳交租金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各項費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證金、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等,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停水停電,乙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並需按本合同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自行辦理租賃標的物經營所需要的營業執照等有關審批手續,甲方不承擔乙方未能通過審批的責任。

乙方能否通過相關審批手續不影響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繳交租金以及各種費用的義務。

7、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糾正的,甲方有權中斷該單元之水電供應及其它服務或採取甲方認為適當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糾正上述違約行為並全額支付或償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要求乙方支付與解除合同當月租金標準三倍等額的違約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為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單獨或累計超過30天或逾期支付水電費和各期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單獨或累計超過30天的;②乙方利用承租物業進行違法違禁活動,或從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損害公共利益的活動的;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標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轉租、分租的;或乙方將租賃標的物閒置達6個月以上的;④乙方或其僱員、允許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賃標的物及附屬設施損壞的;⑤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納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或者其他各項費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據本合同約定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給甲方的,乙方須按合同終止時租金標準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遲交還租賃標的物的使用費,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延遲交還房屋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等各項費用,直到乙方將租賃標的物實際交還給甲方為止。

2、甲方違約責任: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甲方不承擔公共設施維修責任,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2)甲方出租租賃標的物時沒有該租賃標的物的合法出租權,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租賃標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違約的,另一方除有權要求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一方承擔自己因主張權利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該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公告費和律師費等。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一方有權在提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

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與自通知時至本合同屆滿時剩餘租賃期間的租金總額等額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八條合同終止後租賃標的物的返還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經雙方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除結清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用外,還應當合理謹慎地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在合同屆滿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終止之日起10日內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給甲方,並將乙方添置的傢俱、家電、裝修裝飾物等清空或拆除,並恢復租賃標的物的原狀;如有關裝修裝飾物拆除後會影響租賃標的物的使用或外觀的,甲方有權要求保留現狀,且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嘗。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內完成前款規定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在邀請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到場見證的情況下自行處置,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因處理前述事宜而產生的費用及按本合同約定承擔延期歸還租賃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2、乙方的一切裝修費用,甲方無須給予任何補嘗。

3、租賃期滿或合同被解除時乙方應將租賃標的物門、窗、水電錶、水電錶管道等原有設施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將視屆時實際情況扣除相應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另行支付。

第九條消防預防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保護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工作預防火災,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火警,並做好租賃範圍的安全保衞工作。

第十條不可抗力在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友好進行協商。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標的物損毀或者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標的物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2、關於工商税收:乙方必須嚴格按政府規定自行繳納其應繳納的税收與行政收費。

3、乙方應定期自行清理煙道,並保證明火與煙道口要保持安全距離,因乙方未能遵守規定導致火災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及其他相應法律責任。

4、租賃標的物為無裝修之毛坯房,乙方應自行進行二次裝修,並承擔裝修過程中出現的費用及責任。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進行補充或修改合同條款。

前述補充或修改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視為有效,生效的補充或修改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修改本合同系清潔合同,文本無任何塗改。

如有塗改、手寫或者粘貼的,應該有雙方簽章確認,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商業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乙方有意以下列條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商鋪

1.品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鋪位置:第__________層第__________號鋪位

4.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整為租賃該鋪位的認租意向金。

三、 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鋪的權利。

四、 甲方正式對外公開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與甲方簽署《租賃確認書》或正式《租賃合同》,所繳納的認租意向金自動轉為租賃定金或履約保證金;逾期則視做乙方自願放棄優先承租該意向商鋪的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意向商鋪而無需事前知會乙方,並退還乙方已繳納的認租意向金。

五、 本《承租意向書》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招商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招商經理審批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3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建設中路 號 幢 樓 號門面 ㎡面積的商鋪承租給乙方經營,為規範甲乙雙方的行為,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門面出租協議;

一、乙方承租門面前,

必須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符合經工商部門審驗的經營項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時應具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並將證件的複印件交於甲方。

二、門面押金

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門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後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

三、合同簽定後

中途不允許將門面退還甲方,否則押金不予退還。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麼自將門面轉讓他方經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門面,必須經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的轉讓管理費。如私自轉讓,則對乙方處以元的罰款,並對新承租户主處以元的罰款後,提高房屋租金的%,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四、門面租金為每月元,

每季度支付一次,計人民幣:。乙方必須先交錢後租房,決不允許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給予除,再有發生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另行出租,並沒收押金。

五、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令和政策,搞好綜合治理,服從各管理部門的管理,

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如違法亂紀,不服從管理,所造成的後果一概由乙方自負,後果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其工商管理費、税金、水電費、設施維修費、

衞生費等費用一律自理。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要搞好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等各項工作

如因乙方“門前三包”不合格導致甲方愛到管理部門處罰,甲方對乙方處以元的罰款,在押金中扣除。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損失的概由乙方負責,後果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內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種設施

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需對門面進行外觀裝修,則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門面,沒收押金。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年

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經營期限,如若在此期間國家政策上有重大變化、當地政府對城區重新規劃、甲方在經營上有重大舉措需提前收回門面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合同終止後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到期後,甲方對門面招標,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曆月)計算,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户:

甲方開户銀行:

户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4.6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築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計為(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8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税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兩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衞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保險

9.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負責購買以該商鋪為保險標的,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並保證保險金額不低於人民幣 元(¥ )

9.2 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辦理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或添置的設施設備等財產的保險並承擔相應保費。

9.3 保險從本合同生效日開始至本合同終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中斷保險。

第十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10.1 乙方安裝於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並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置廣告牌或宣傳標誌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開業

11.1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開業。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2.1 甲方權利義務

12.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2.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2.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准的水、電設施。

12.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2.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2.2 乙方權利義務

12.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2.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2.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2.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3.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3.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3.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4.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4.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4.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送達

15.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5.2 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繫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繫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六條 管轄法院

16.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其它

17.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閲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7.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併執行。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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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簽署於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臨街商鋪承租合同書 篇6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商業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乙方有意以下列條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商鋪

1.品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鋪位置:第__________層第__________號鋪位

4.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整為租賃該鋪位的認租意向金。

三、 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鋪的權利。

四、甲方正式對外公開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與甲方簽署《租賃確認書》或正式《租賃合同》,__________  所繳納的認租意向金自動轉為租賃定金或履約保證金;逾期則視做乙方自願放棄優先承租該意向商鋪的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意向商鋪而無需事前知會乙方,並退還乙方已繳納的認租意向金。

五、 本《承租意向書》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招商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招商經理審批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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