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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以協商,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以下電腦及配件出租給乙方:

電腦型號:_________ 電腦數量(台):________ 出租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為期兩個月。

三、甲方提供電腦硬件,免費維修、更換零配件。若機器有故障,甲方在一個工作日內上門維修、更換配件,如在一個工作日內不能排除故障,則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台同型號電腦。

四、乙方不得將電腦轉租給他人,如需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五、電腦出租期間,若由於人為破壞、意外事故或自行維修造成電腦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賠償費用,本型號電腦市場價格為每台 人民幣百 元。

六、乙方預付電腦押金。每台為人民幣百元,總計押金人民幣千元整,合同到期後乙方繳付租金人民幣六千元整,甲方驗收電腦後退還甲方全部押金。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有效,若一方有違約行為,應由違約方按機器價值的25%賠償給對方。

八、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 篇2

協議編號:

一、本協議由下列雙方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二、鑑於公司業務發展需求及個人工作崗位性質,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此協議的各項條款和條件執行。

1、經甲方審批同意且電腦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月租用乙方的筆記本電腦及所有配件用於日常工作及各項業務,租金按月支付。

2、乙方採購的筆記本電腦及配件必須完全滿足開展日常工作及各項業務需求。

3、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此協議生效後,在乙方工作及加班時間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攜帶租用筆記本電腦及所有配件用於日常工作及各項業務中。

2)在乙方休假或其它特殊情況無法工作時,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調配租用電腦用於日常工作,在此期間損壞或遺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租用的電腦及配件日常保養維修由乙方負責。

4、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用於租用的筆記本電腦及配件必須屬於新採購設備且符合公司規定的標準金額採購,嚴禁採購二手電腦或以次充好的替代品。

2)租用電腦專人專用,但由於乙方的個人原因無法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調用租用電腦用於日常工作及各項業務。

3)租用期間,筆記本電腦及所有配件由乙方個人負責使用、保管、維修。其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由乙方個人負責

5、在租用期間,由於任何原因個人離開公司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由於其它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調動或其它特殊原因雙方不再租用或出租筆記本電腦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雙方協商是否續組。

6、甲方按自然月天數租用乙方電腦,乙方必須確保租用電腦用於日常工作及各項業務中,由於電腦維修等特殊原因無法使用的可向公司借用電腦,按租金標準根據無法使用的天數扣減當月租金,當月累計15天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扣除乙方當月全部租金。不能使用天數當月計算,不跨月累計。

7、乙方電腦及配件配置:

8、租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本協議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本協議中確定的電腦採購價格為人民幣元。

11、月租金為公司配備筆記本電腦標準總價除以36,此租用時間期滿後不再繼續支付,如期滿後乙方重新採購電腦,可持發票與甲方從新簽訂協議,並根據當時公司的相關電腦租賃規定執行。

12、此協議生效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有具體特殊事件發生而導致雙方產生疑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持一份,即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算機機構電腦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

1、租賃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產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用途:乙方租用甲方機械設備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_______天,租金____________元/台/天。合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後,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租賃費用

1、乙方按照安裝每台設備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台/日(¥____________年元/台/日)。

2、乙方於設備調試完畢支付當月租賃費用,每月月初提前支付,由甲方財務人員上門收取或乙方打入甲方指定賬户。

3、乙方向甲方支付壞或減少的情況下,甲方應無條件如數退還乙方(損壞或減少的設備按簽收單上的單價賠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約定交付租賃機械,並在租賃期限內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

2、甲方應保證租賃物在租賃期限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

3、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元/月,由_____方負責承擔,並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由_____方負責承擔。機械操作手不承擔施工技術責任,但必須服從乙方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按乙方的要求進行施工。

4、乙方支付全部的租金後,甲方應提供在其所在地開具的的應税發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2、在租賃期間,本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在佔有、使用租賃機械期間,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風險和責任(如查封、扣押、被盜、被損毀、滅失或乙方包括工地施工方指揮有誤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被盜、被損毀、滅失的應按機械的購買價格予以賠償)。租賃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乙方有權按約定的方法、地點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設備進退場時,乙方應提供無償的人工機械服務,退場時必須給甲方簽署設備退場證明。若乙方未履行簽字手續,退場時間則以機械操作手或運輸單位(運輸司機)確認的退場時間為準。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上增加或拆除零部件。

5、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借款給甲方機械操作手,否則甲方概不認可。

六、違約處理:?

1?、如乙方未能及時支付租金及押金,乙方每天應按應付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未能及時將押金退還乙方,甲方每天應按押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提供的服務與協議不相符,乙方有權提前退還設備,甲方應退還剩餘的租金及設備押金。

3、如果乙方在租賃期間提前退還租賃設備,租金不予退還,且須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甲方方可退回押金。?

4、因自然折舊造成的設備硬件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因乙方人為原因如私自拆卸、帶電插拔、超頻使用、機械損傷、進水、電壓不穩、保管不善等造成的設備硬件故障或設備及部件遺失損毀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1)、按設備價值賠償:(2)、更換完好的相同規格型號的部件或設備:(3)、支付維修費用。

七、爭議解決

1、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的,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設備租賃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願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於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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