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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通用26篇)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通用26篇)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通用26篇)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

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3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_________(許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一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二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三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1項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三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_________。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若寄給甲方:_________,若寄給乙方: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10.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4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人),(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人),(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人正在使用而被許可人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人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人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人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人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人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人。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授予被許可人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人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人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人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人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人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人確認許可人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人保證不損害許可人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人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人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人不懷疑許可人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人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人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人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人的財產;被許可人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人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人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人違反協議,許可人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人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天)內,被許可人應付給許可人 美元。

3.被許可人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人銷售額的 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人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人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人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人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人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人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人應賠償許可人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人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人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人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人同意在維持許可人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人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人認可,許可人不得無理扣留。許可人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人。如果不認可,則許可人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人提出要求,被許可人應及時向許可人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人的規格和標準,許可人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人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人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人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人同意,僅以許可人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人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人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人的書面要求,被許可人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人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人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人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人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人。

2.許可人對被許可人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人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人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人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人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人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人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人希望得到許可人的保證。如果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人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人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人、被許可人和別的被許可人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人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人。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人獨享的權利,但許可人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人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人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人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人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人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人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人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人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人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5

甲方(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被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 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6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書

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授權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 [MW1] 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説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後 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的開户行: ;開户名: ;開户賬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MW2]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 生效與終止

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甲方有權追償。

第四條 交易程序

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標標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7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商標授權範圍

1、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生產/定製/銷售________________產品,並進行相應產品的推廣銷售。

2、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另附頁)

3、授權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5、具體使用形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產品包裝、宣傳資料及產品説明中使用。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2、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授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4、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5、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6、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三、合同終止條件: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2、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其他違約情形。

四、違約責任

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五、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則

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再行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8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________________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

第四條限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戳)、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____(章)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1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

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一 許可標誌  本許可標誌為商標,由字母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____________(如果由特殊的圖案色彩構成標誌的一部分,則該標誌應出現在上述形式中。)  ____________(如果包含標誌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則應從顯示這些形式的許圖案手冊中確定任一可達到的並可應用的形式,並在其中使用許可的標誌。) 附錄二 許可商標--註冊情況  國別 註冊號或申請序號 註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 註冊號 1970.0

1.01   b 註冊號 1970.0

2.10    註冊號 197

5.0

3.01   d 申請序號 1980.1

2.04   等等  附錄三 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範圍  本附錄説明適用於被許以本許可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於許可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三的要求,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三的要求一致。   ()依照許可商標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至少相當於被許嚴格遵守附錄三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文件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採用的技術規格和説明文件,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説明性文件。)  .產品測試  這裏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為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商標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 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範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三的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户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三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不合格產品  被許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為許可商標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商標用於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銷售文件中標明這是許可商標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商標產品標準質量。 附錄四 許可商標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商標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商標只能作為形容詞修飾一個描述產品的名稱(如車牀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商標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用法包括……”。  

3.許可商標使用應與其他字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字母或別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號如。如果有圖案的話,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商標在該國已註冊的國家(見附錄二,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商標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商標每次使用時須帶有註冊符號或“註冊商標”或“g...”,在註冊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號,並加以腳註或類似説明,指出註冊商標是許註冊商標。  

5.在每個許可商標尚未在該國註冊(參見附錄二,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商標產品,則記號“..”或號,應放在該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並加以腳註或類似的説明,指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商標。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2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獨佔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註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其他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許可的範圍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號註冊商標第________類_______商品的使用許可權利,詳見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詳見附件(二)。甲方不給予乙方除授權的許可之外的許可商標的其他任何權利或利益。

2.使用許可權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獨佔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或普通使用許可)。

3.使用許可的區域範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商標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生產、銷售)合同商品時使用。

5.使用許可的範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商品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

第三條 使用許可的期限

1.使用許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許可期滿前____個月,甲、乙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商標使用許可進行協商。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如不續訂,使用許可期滿則自行失效。

第四條 使用許可商標標識的提供

1.乙方使用許可商標的標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示:選擇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製)。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使用許可費的支付

1.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定額付費或約定提成)

2.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3.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 依合同的約定收取商標使用許可費。

② 監督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被許可商標。

③ 依法監督乙方使用其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的質量。

④ 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① 適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被許可商標。

② 採取積極措施保護被許可商標專用權不受侵害。

③ 保證使用許可商標無質押和其他任何權屬糾紛。

④ 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⑤ 對於獨佔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他人不得使用。

⑥ 對排他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⑦ 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權利:

①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域範圍和方式使用被許可商標。

② 對於獨佔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停止使用被許可商標。

③ 對於排他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不得將被許可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④ 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義務:

① 依合同的約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費。

② 保證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符合質量、衞生、計量、環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③ 在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④ 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名稱、圖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規範使用被許可商標。

⑤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商標。

⑥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被許可商標用於非許可商品及其他經營性活動。

⑦ _接受甲方對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向其提供有關材料。

⑧ 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乙方變更其名義、地址、產品名稱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⑨ 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商品質量監督與保證

1.甲方對乙方使用許可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實行監督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使用許可費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種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① 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② 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相關文件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蓋章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3

許可人:×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其擁有的在國家商標局核定服務項目第____類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註冊商標。該註冊商標名為:,註冊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許可使用的商品範圍:

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商品範圍內使用該註冊商標。

第三條 使用期限:

乙方無償(或有償)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期限為____年。在規定的使用期屆滿前30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使用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乙方有權在約定期限內無償(或有償)獨佔使用該註冊商標。甲方不得放棄註冊或放棄續展註冊,並應保證其註冊商標不被宣告無效。

第五條 乙方有權同時依法使用其他商標,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並應在使用前述商標的商品上標明甲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使用上述商標的產品的質量。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滿足甲方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銷售,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權代表通知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甲方承諾上述商標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乙方承認尊重甲方對上述商標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並承諾不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危及上述商標註冊的有效性。

第九條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曉的任何未經授權使用的易與上述商標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或仿製品。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協助甲方防止、對抗和制止上述侵權行為。

第十條 乙方同意將本合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費用自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對於因任何一方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行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為引起的任何索賠、要求、訴訟、和解、裁決或判決,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賠,該乙方同意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包含雙方關於本合同主題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雙方之前的任何類似合同。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對爭議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許可方:×有限公司(蓋章) 被許可方: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4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_________(許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一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二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三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1項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三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_________。

2.合同的修改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若寄給甲方:_________,若寄給乙方: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10.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5

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內在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6

註冊_____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_____;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局:

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_____(_____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_____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_____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_____:(貼_____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7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第四條限制: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在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

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8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許可

3.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許可人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被許可人的義務: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_______________類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_______________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_______________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_____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説明文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_連鎖店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四、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七、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本合同自簽字的___________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為準。本合同終止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一、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核,乙方無異議後交納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可分為兩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諾在___________小時之內加急將合同交付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備案,與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不受理此備案,甲方將全部退還所有商標許可使用費給乙方。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後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付全款___________%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___________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涉外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_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乙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______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二十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九、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和門市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一、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中條款的,違約方罰款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三、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為___________商標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_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廳。

三十九、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0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____)。  _________(被許____)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____)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____)使用,且________(被許____)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____  本合同許____是________(許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 許____允許被許____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 被許____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____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____同意,許____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____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____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____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____支付該年度許____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____不需向許____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____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____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____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____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____同意,許____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____造成任何損失,許____保證使被許____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____進行賠償。  (c)許____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____的要求,在被許____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____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____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____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____所有。

6.4 被許____的義務:  (a)非經許____同意,被許____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____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____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____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 無論

8.1和

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____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____該等終止。一俟被許____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____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____的陳述和保證:  (a)許____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____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____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____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____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____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 被許____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__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____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____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____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____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____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 不可抗力

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標準樣書.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 其他規定

2.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2.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2.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許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許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法律解釋。

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

許可人: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聯繫人: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授權範圍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獨佔)許可使用。

合同存續期間,不在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説明文字:(1);(2);(3)。

第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1.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賬户名:;開户行:;銀行賬號:。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方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及包裝。

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

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交易程序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年月日到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的義務全部完成。

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

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為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爭議解決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

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2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3

中國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

鑑於接受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

1.2“許可方”是指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許可只在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_______%。

3.4在使用費結算日後______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

5.1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商品質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侵權和保證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促銷資料

8.1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分銷

9.1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破產、違約

10.1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__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最後報告

11.1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存貨處理

12.1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税費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5.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B.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4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 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 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5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

為了規範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註冊號為:________,商標註冊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註冊人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人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三、許可使用的範圍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於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並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於加盟店的招牌、標誌、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户限於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五、許可使用的期限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八、商標續展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註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誌及_________認證。

九、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商標許可使用費用,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十、商標轉讓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併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並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將許可使用的商標用於本協議規定範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2)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通過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3)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4)將許可的商標使用於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總部未按規定續展商標註冊期限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2)將許可使用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係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備案

總部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總部承擔。加盟商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製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6

收文編號________收文日期________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廠(公司)使用。

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許可使用的商品:許可使用期限: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附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_(章)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關於商標的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許可人:(章戳)被許可人:(章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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