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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商標合同書(精選3篇)

授權商標合同書(精選3篇)

授權商標合同書 篇1

甲方:

授權商標合同書(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合法擁有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且該註冊商標已被評為商標;鑑於乙方致力於商標(國內馳名商標和省級著名商標)維權專項法律服務,且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能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商標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商標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

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成員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標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方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維權案件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假冒商標產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閲檔案費)等商標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結案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費用的,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給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乙方專項法律顧問費用根據甲方的商標維權法律服務需求和乙方維權實際效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商標侵權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商標產品樣本提供一份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假冒商標產品。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維權的商標具體特徵享有知情權;

(2)乙方對甲方所掌握的商標侵權線索享有知情權;

(3)乙方對甲方所知曉的有利於乙方商標維權的其他情況享有知情權。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商標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應當在其生產的商品的外包裝或商品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在上為甲方的註冊商標產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商標維權信息。

3、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授權商標合同書 篇2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_________;國別: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_________。

六、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_________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_________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申請註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並同時將該商標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代理人。

5.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方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_________(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_________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聲明及保證

轉讓方:

1.轉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轉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轉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轉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讓方:

1.受讓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讓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讓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讓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授權商標合同書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自願將在中國註冊的第______號商標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商標圖樣

一、 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整,以收款收據為準,付款方式,籤合同時一次付清。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之日至該商標核准轉讓之前乙方擁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獨佔使用權。

三、 商標轉讓申請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辦理上述有效商標轉讓的一切文件,證件。並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該商標轉讓全過程中,轉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過户所需的一切資料提供至該商標成功轉讓乙方名下為止。

四、 甲方保證轉讓的註冊商標擁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權利瑕疵,具體地説:

( 1)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日前沒有給第三者辦理過許可使用;

(2)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與第三方商標爭議;

(3)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財產訴訟保全;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甲方應將自己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申請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轉讓;

(5)要求一併轉讓的商標乙方不另支付額外費用。

五、 轉讓的註冊商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要負責全額退還商標轉讓費。

六、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甲乙雙方應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違約責任,在簽訂此協議之前或者之後如甲方將上述商標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賠償乙方轉讓費十倍違約金。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家商標局備案一份。

九、 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 合同書 商標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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