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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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
甲 方:德陽中建東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 方:四川鑫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企業資質:
證 號:
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招標方式,甲方選聘乙方,為 (項目名稱)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雙方在公平、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信守。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合同期限: 物業承接查驗 年 月 日 至本小區業主大會成立,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一條 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2、物業共用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暢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
6、裝飾裝修的管理服務;
7、車輛停放場地環境衞生維護;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為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以下物業有償服務:
業主物業專有部位維護維修服務,業主物業專有設施的維護維修服務、室內清潔衞生,家政服務,車輛停保管服務等有償服務。有償服務的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乙方與接受有償服務人另行約定。
第二條 物業服務質量與標準
按《德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提供物業服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 年 月 日提供能直接投入使用的位於本小區物業服務辦公用房 m2,
位於本小區保安備勤用房 m2,位於本小區值班崗亭 個。物業服務辦公用房、值班崗亭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2、甲方交付的建設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按照建設部《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承擔保修責任,履行保修義務;
3、甲方交付的設施設備質量和安裝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標準,其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不低於國家相關規定;
4、未進行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但又必須進行物業服務,經協商乙方承接此項目,但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儘快完善,此期間的責任人為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5、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路,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6、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售房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購房人明示,並予以説明;
7、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空置房和未交付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公共秩序、環境衞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予必要的配合;
2、準確轉達小區業主關於物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3、乙方應及時向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及規章使用物業的行為,有權制止或提請有關政府部門處理;
4、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違規違章使用物業及本合同的行為進行制止處理;
5、乙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全部服務責任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編制房屋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報請相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及禁止行為;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依法告知有關禁止、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協議,並依法監督執行;
8、乙方可以採取勸阻、警告、停水、停電、停止服務、要求停工等措施制止業主(住户)違規使用物業、違規違約裝飾裝修行為。可以提請有關部門對於嚴重損害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危及樓宇安全的行為進行處理;
9、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場地、道
路,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物業服務區域的場地、道路的,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10、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服務中斷的;
2、因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自己的財產保管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因其他原因造成業主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
4、因維修養護物業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5、非乙方的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失的。
第六條 物業的承接查驗
1、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小區(大廈)平面圖 、水、電、氣管網圖、隱蔽資料、技術資料、質量保修文件、開發文件、業主資料等與物業服務服務有關的資料:
對於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甲、乙方應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2、在物業承接驗收前十日,由甲方、建築工程承包商、乙方三方組成移交驗收小組對承接驗收的具體事項進行磋商;
3、建築工程、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由甲方責成工程承包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後移交,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開始計算;
4、供電、供氣、供水設備的試運行(調試)階段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接前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移交驗收過程中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6、服務區域內綠化成活後符合移交條件再移交,移交前的養護費用(用水、勞務、補苗、除草、施肥、殺蟲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綿陽市發改物價[20xx]25號》《綿陽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一級,按物業建築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電梯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營業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辦公用物業: 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商用(辦公):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費不包括物業共有部位、公共場地、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設
施設備改造費用。不包括園林建築、園林配套設施設備、園林綠化更新費用。不包括業主物業專有部位、專有設施的維修維護費;不包括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保管費用。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始物業服務時起計算,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支付,甲方若減免業主的物業費,其減免費由甲方支付。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乙方按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服務費,並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服務,盈餘和虧損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4、停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向停車人收費:
(1)車輛臨時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3.00元/次·輛;
摩托車:1.00元/次·輛;
電動車:1.00元/次·.輛;
(2)公共場地業主(住户)車輛停放場地使用費、服務費(輛):
小型汽車:80元/月·輛;
摩托車: 30元/月·輛;
電動車:30元/月·輛;
(3)地下停車場車位所有權(使用權)業主已購置的車輛停放服務費:
小型汽車:40元/月·輛;
5、樓宇、小區亮化光彩工程的電費,維修、維護費、技術改造更新及運行費用費由甲方支付;
6、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清潔衞生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秩序維護費用;
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化養護費用;
辦公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法定税費;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第八條 前期物業補償
1、前期物業服務補償費計: ¥ 萬元,大寫:
物業服務補償費主要用於:貼補新建管理處購置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印刷前期物業服務資料及業主建立檔案、設置物業服務處的公示、公告欄、宣傳欄必備設施,前期人員的招聘培訓,服裝費,相關物業服務的各項維修工具和設備。
支付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前30天一次性付給乙方。
2、若甲方需乙方派工作人員特約服務,其工資由甲方支付,每月:人均按2500元計算,大寫: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含保險費用;
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
第九條 代收代繳費用
1、依法與相關部門簽署有關委託收費的協議,乙方依據委託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向收費對象收費;
2、乙方收取業主繳納的各種代收費用必須按委託協議的約定向委託方繳納,乙方無權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3、 按總表計量繳費的水、電等費用按實際繳費金額全額分攤到用户,向用户收費, 不收取手續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六條約定,由此給住户、乙方、他人造成損失、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費用及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傷害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業主或住户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和代收的相關費用,應按應繳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及時繳清應繳費用;
業主(住户)因拖欠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導致相關服務停止、影響其他業主的物業使用,拖欠繳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5、乙方違反第二條、第四條的約定,根據《物業服務條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雙倍返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政府相關規定變動及市場價格的變化,按國家規定執行或雙方進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4、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5、物業項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費用,大於伍佰元(包括伍佰元)在維修資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所佔物業份額比例分攤;
6、供電、供氣、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按照《物業服務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7、小區內發生財物被盜、損毀、滅失(不包括自然損毀、滅失)等事故的責任明確如下:
(1)小區公共設施、設備被盜、損毀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由於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造成的損失,由當事責任人承擔責任;
(2)乙方協助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對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財產、商業經營場所財產、辦公場地的財產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不承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和保鏢責任。物業使用人可單獨委託乙方有償專項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3)小區內發生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乙方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工作;
(4)小區業主車輛的防盜、防損管理,業主與乙方需另行簽訂有償管理服務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另行約定;
8、本合同除附件外共6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房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爭議的解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一致同意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因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服務不能正常進行時,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署地:綿陽市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 [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範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諮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 業主入住後,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計 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 的物業服務費。此後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 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
3.在辦理業主入住後[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後[5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並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户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錶]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錶;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經營活動;將其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於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並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並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八部 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首户業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並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衞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 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温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説、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衞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4
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業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的物業服務合同,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望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業管理企業參照執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由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印製,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發。
二、修訂後的文本於 年 月 日起施行,原20__年印發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作廢。
三、各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要認真學習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提高前期物業管理的合同意識,確保我市前期物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
主題詞:印發 示範文本 通知
抄送: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中國物業協會、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建委、市物價局、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管理企業。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公室 20__年7月1日印發
合同登記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示範文本)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5
物業產權所有人:
國 籍:
身 份 證: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 系 電 話:
物業服務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對“長融?人和春天” ______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富民路;南至坭興街;西至揚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條 甲方所購“長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銷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商品房位於: 區第_______棟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_________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為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對其產權範圍內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以甲方擁有的產權物業的建築面積為基礎,並按如下收費標準計算: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住宅:
高層(8層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層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業物業: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保和按國家規定應提取的福利費等其他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含物業管理用房)、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設備小型維護(如:樓道、公共區域照明燈泡、開關修理更換、二次供水、電梯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維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維護)、日常維護費用;
(8)法定税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其他物業服務費用開支。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繳納起始日按以下約定:a、甲方在開發商(廣西長融置業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自接房之日起全額計收;b、甲方未在開發商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從公告中規定的接房最後期限的次日起全額計收。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商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商全額交納。因甲方本身原因導致物業未能按時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業服務費應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
甲方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甲方應將其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書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在物業使用人違約的情況下,乙方追索物業服務費的第一對象仍為甲方。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交納。甲方或物業使用人首次應一次性預繳六個月物業服務費,以後自首次交費期滿之日起按季度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季度物業服務費到期之日前5天繳納下期物業服務費用。逾期不交的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為包乾制,並每年一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險費用以及乙方對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財產負責保護和保管的費用。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協商或仲裁。同時,在本合同約定採取其他物業服務費收取方式時,乙方不受本條款約束。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小區停車收費包括車位租賃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
車輛停放服務費用於車位(車庫)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等。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非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的標準:
本期物業管理範圍內不允許在未經規劃批准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地下室)停放非機動車及摩托車。
(二)、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標準:
(三)、小區規劃停車位產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並委託乙方進行管理。
(四)、商業配套停車場所有權、收益權、處分權屬於開發商所有,其停車收費另行規定。
4、對本物業區域內交通秩序及車輛停放、行駛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與提供有償使用停泊場地的義務,但不承擔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車輛(含隨車物品保管)保險、責任。
第十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館屬開發商所有。
開發商委託乙方對會館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乙方在委託範圍內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當時掛牌收費標準;
2、開發商承諾優惠的收費標準。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 甲方承接物業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公共綠化、配電、安防系統、機動車智能管理系統、康樂設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統等;若甲方對查驗結果無書面提出異議,甲方認可乙方的查驗結果,應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問題的,開發商應及時解決處理。
第六章 物業的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三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的,應與乙方就裝飾裝修施工時限、廢棄建築物清運費用、裝修管理服務費用、裝修施工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約定。但甲方與乙方就裝修施工的有關約定,並不免除甲方因其過失行為或蓄意行為對另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因在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建築垃圾(甲方袋裝密封,按規定時間運至本物業指定清運點),應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甲方應配合執行乙方制定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並按乙方通知予以糾正,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警告、按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上訴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以便保障多數業主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的投訴,並接受其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通道、場地的,應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大多數業主未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的,公示期間結束後,乙方可按公示方案開挖,並在約定期限內予以恢復。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欽州市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在尚未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下,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消防、電梯、變壓器、門禁監控系統、二次供水)等年檢費由業主繳納,中、大型維修費(一次性維修費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關利益的業主共同承擔,物業公司在進行維修前告知相關利益業主維修費用並收取維修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十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乙方乃至第三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除應如實補繳所欠服務費,從欠款之日起,還將按欠款總額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交納違約金。情節惡劣者,乙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採取停水、停電的措施進行催交,逾期3個月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對甲方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有權就超額部分拒絕交納。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義務情況下(事先告知方式為公告),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臨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對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無故拒交物業服務費,造成中斷正常物業服務的;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開發商公告接房期限結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與其授權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違反本合同;甲方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不在所購買的物業居住生活時,以
作為接收乙方所發各項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3日內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相關通知等一經郵寄該地址即視為送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違約方承擔訴訟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8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繫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户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9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户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
11、 。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污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二、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四、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0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3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 9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 11
第六條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13
第七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4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14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5
第十一至十七條 15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受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方是指: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是指:物業買受人(業主)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
類 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至小區正式成立“業主委員會”並簽署本小區新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之日止,在此期間所提供的物業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維護、維修、管理,並維護公共區域的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等。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服務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條例》、《 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以及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編制物業服務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使用計劃。
8、每6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及其它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依法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併合理收取費用。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有償服務,接受乙方的監督。
13、自本協議終止時起30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服務移交手續,物業服務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4、甲方可採取規勸、公示、糾正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3、監督甲方的物業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4、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5、依據本協議以及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甲方制訂的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不得擅自安裝防盜柵欄、防盜窗、衞星天線、太陽能熱水器、搭建陽光房、花架、陽光板等。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轉讓本物業,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結清本物業所有費用,包括:物業服務費用、水電費用等。
9、乙方出租本物業,應事先將本物業服務協議告知承租人或使用人,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1、因甲方維護修繕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通過或臨時佔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乙方應予以配合。
12、根據本物業原有設計方案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用途使用所購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 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池)、水泵、排水管道、化糞池、垃圾箱(房)、電梯、照明燈具、建築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相關企事業單位負責。
四、環境衞生的維護和管理
1、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
2、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3、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4、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5、衞生消殺。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管理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
(2)24小時保安門崗執勤;
(3)巡邏檢查;
(4)周界報警監控;
(5)禮儀安保服務。
2、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內的秩序,盡到安全防範責任。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維護和管理
1、內容
(1)限速、限重、限高;
(2)禁鳴;
(3)業主車輛停放管理;
(4)外來車輛進出管理、泊位管理。
2、責任
(1)指揮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
(2)保持物業區域內安靜;
(3)確保出入口暢通;
(4)維護交通秩序。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前,應與甲方另行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甲方要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3、甲方對乙方的違章裝修採取勸阻、制止措施,勸阻無效的報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4、乙方裝修應符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有關房屋裝飾裝修的法律法規以及本物業有關房屋裝飾裝修制度的規定。
八、消防管理
1、內容
(1)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2)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3)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2、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不失效;
(2)消防通道暢通;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九、公共綠化維護和管理
1、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除蟲和必要的補種。
(4)節日綠化佈置。
2、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保持外立面整潔、統一;
2、維護小區建築設計上統一美觀的風格。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1、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定期維護保養;
3、專人維護保養。
三、環境衞生
1、環境整潔、無污染;
2、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衞生消殺及時、規範。
四、公共綠化
1、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2、美觀協調。
3、重大節日(春節、五一、十一)在園區公共部位進行綠化佈置。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道路暢通;
2、車輛按規定停放。
六、秩序維護員
1、統一服務,文明執勤;
2、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秩序。
3、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對訪客應禮貌注視,來訪人員應實行詢問、登記制度。
4、禮儀安保服務
1)公共區域日間設保安進行秩序維護,提供細心、周到的禮儀安保服務;
2)公寓內白天巡邏次數不少於4次,夜間巡邏次數不少於5次;
3)重點部位和部分時段以及有特殊情況時,每小時巡邏1次,並有簽字記錄、存檔;
4)巡邏人員應按巡邏路線規範巡邏,發現建築物設施、行人、車輛等安全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或報告,注意處理不安全的隱患,並接受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和詢問;
5)在遇到安全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按照應急程序處理或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協助保護現場。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2、急修:20分鐘內到現場,24小時內採取必要措施,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3、乙方或使用人報修及時率達 100%,維修質量合格率達 98% 以上。
八、酒店式管家服務
設立12小時客服服務專線,業主來電應100%給予答覆:對業主或使用人的報修要20分鐘趕到現場,其他諮詢等應予以具體回覆;對業主或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覆。管家在受理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求助、諮詢、投訴時,回答應禮貌、記錄要清晰,並儘快處理,應填寫相關記錄表格存檔。除業主提出的需求和問題以外,客服管家必須做好以下服務工作:
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甲方的服務滿意率達90%。甲方如對滿意率有異議,則以《 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一 級》的相關服務內容與服務標準來評價甲方的服務質量。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
一、物業服務費用
1、本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各項費用採用酬金制形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每月按本物業管理區域理論可收取的全額月度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的10%比例和所有其他全體業主權益收入的10%比例提取酬金。
? 電梯住宅: 元/月·平方米;
? 室內停車位服務費: 元/月·個;
2、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公共能耗分攤;
(4)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7)辦公費用;
(8)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及相關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其它屬於物業服務支出範圍的費用。
3、計費時間:自房屋交付使用、乙方可以領取鑰匙之日次月起開始計收,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取鑰匙,自開發商發出書面通知約定領房日期的次月起計收。
4、物業服務費首次預交3個月,以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按月或季度、年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5、停車場車位服務費按每月或季度、年交納,業主或車位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納當期車位服務費,履行交納義務。
6、雙方約定的交費方式:
委託銀行定期自動扣費(代扣手續費由業主自付)
現金交費
轉賬交費
三、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乙方與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繳納的,從其約定,乙方負連帶繳納責任。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單元水電費用等。
五、物業服務費用標準按 優質優價之收費標準 調整。
六、物業服務收費按法定產權面積計收
第六條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一、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停車場車位供來訪客人、送貨車輛等臨時停放使用,不作為固定停車用途,收費標準按照《 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辦法執行。
二、甲方對物業經營用房及其它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進行經營的,其收入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雙方自行約定。
第八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享有廣告牌(品)佈設權,但不得有損物業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除成本外)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物業內設置任何形式的廣告(包括門牌、標識),但乙方在本物業所屬商鋪內合法經營廣告內容符合廣告法並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且不損害物業整體觀瞻和業主合法權益的除外。
第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由乙方交存的專項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
二、維修資金由 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共有。
三、物業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四、維修資金不足時,根據政府規定和業主大會決議,業主委員會應當向小區各業主按乙方佔有房屋建築面積再次籌集維修資金,具體籌集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者委託的業主小組實施。
五、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物業服務費須經物價部門批准。
二、其他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無法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多收費用每日2‰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應交金額3‰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賦予的權利予以追收。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1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
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 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
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
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3、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
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
2、
3、
4、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
2、
3、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4、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説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3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項目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廠 房: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4)電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5)三輪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6)自行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4)電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5)三輪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6)自行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附件二 :
物業構成細目
(一)面積
淨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
道路廣場面積:_______________ ;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建築基底面積:_______________ ;
總棟數: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高度:_______________
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 ;
抗震設防烈度:_______________ ;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 ;
容積率:_______________ ;
綠地率:_______________ ;
機動車停車位:地上( 個),地下( 個);
非機動車停車庫(位):_______________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結構:_______________ ;
房屋主體結構:_______________ ;
公共門廳:_______________ ;
公共走廊:_______________ ;
公共樓梯間:_______________ ;
內天井:_______________ ;
户外牆面:_______________ ;
屋面:_______________ ;
扶手護欄:_______________ ;
電梯井道:_______________ ;
架空層:_______________ ;
設備間:_______________ 。
(三)共用設施設備
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_ ;
監控設施:_______________ ;
避雷設施:_______________ ;
人防設施:_______________ ;
垃圾轉運設施:_______________ ;
電梯:_______________ 部;
污水處理站:_______________ 座;
單元路燈:_______________ 只;
單元電錶箱:_______________ 只;
棟號配電箱:_______________ 只;
單元對講防盜門:_______________ 套;
主幹道路(5米以上):_______________ 米;
六角磚路面: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公共路燈:_______________ 只;
建築小品:_______________ 個;
共用架空層:_______________ 棟共約 平方米;
圍牆:_______________ ;
大門:_______________ ;
公共衞生間:_______________ 處;
休息設施:_______________ 個;
文體設施:_______________ 處;
宣傳欄:_______________ 個;
信報箱:_______________ 套;
給排水管線:_______________ ;
雨水井:_______________ 個;
污水井:_______________ 個;
化糞池:_______________ 個;
垃圾箱:_______________ 個;
游泳池: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會所: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幼兒園: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所;
商業中心: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高壓配電設備:_______________ 套;
箱式變電站 套;
二次供水設備:_______________ 套;
污水處理設備:_______________ 套。
(四)植株、綠地
綠地總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草坪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灌木花叢:_______________ 叢;
喬木:_______________ 株。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 _______________ 。
乙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_______________ ;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___ ;
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___ 。
根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
對 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
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按照《銅陵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分等定級標準》 級提供服務。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
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服務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
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
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建政〔20__〕190號)規定,開展承接查驗。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
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_______________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五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六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 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開發建設單位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範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諮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業主入住後,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_____(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_____選擇[包乾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的物業服務費。此後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_____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3.在辦理業主入住後[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後[5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並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户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錶]__________;各個分區[_____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錶;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_____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經營活動;將其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於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並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_____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並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八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_____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_____。
第十部分?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首户業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並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_________年四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6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範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諮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業主入住後,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的物業服務費。此後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3.在辦理業主入住後[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後[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並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户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錶]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錶;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經營活動;將其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於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並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並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八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首户業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並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等級及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前期物業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以□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就前期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對業主的效力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將《臨時管理
規約》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物業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物業交付後,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業主(包括物業實際使用人,下同),業主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
第二條 委託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委託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居住物業(□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 )□公共物業(□辦公、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 )
坐落位置: 市 縣(市、區)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內容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有關制度、物業服務方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承接查驗資料並告知全體業主;
(二)負責建築物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部位細目見附件三;
(三)負責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細目見附件四;
(四)負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清運等;
(五)負責物業公共園林、景觀及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六)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維護、車輛停放、安全防範等事項;
(七)負責物業服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裝飾裝修管理;
(九)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物業服務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一) 《 物業服務標準》中的 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二)約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五條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為以下第 種: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續聘或重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
(一)計費方式
本物業前期服務費為以下第 種計費方式:
1、包乾制。由甲方、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2、酬金制。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甲方、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
實施酬金制計費方式,乙方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二)收費標準
物業服務費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建築面積收取。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按房屋測繪機構實測的房屋建築面積收取。
1、居住物業類: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2、公共物業類:
□辦公、寫字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 元/平方米·月
□工業園區: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三)交費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足額承擔;已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
(四)物業服務費構成
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成本(由人員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衞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組成)、法定税費和乙方的合理利潤。
(五)物業服務費交納
甲方的物業服務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從物業交付次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
甲方、業主於每個繳費週期起始日起 日內交納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以通知書、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書面形式催告甲方、業主在合理期限內交納。經催告後無正當理由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約定由物業實際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負連帶責任。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2、物業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原業主結清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結算至產權轉移之日止。
3、乙方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同一物業類型、同一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按統一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本合同期內,業主依法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月。
第七條 車位使用及車輛停放服務費
(一)有產權車位、車庫的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車位使用人按地面車位(含架空層車位) 元/個·月、地下車位 元/個·月、封閉式車庫 元/個·月、 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
(二)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使用人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交納車輛停放服務費。所交納費用扣除管理成本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三)其他車輛停放服務費:
摩托車 元/輛·月;
電瓶車 元/輛·月;
自行車 元/輛·月;
元/輛·月。
以上(一)至(三)項車輛停放服務費□包括□不包括車輛保管費用。
第八條 特約服務
特約服務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服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需乙方提供的,與乙方訂立特約服務合同。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監督、建議的權利;
(二)代表業主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服務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監督並協助乙方物業服務工作的實施,臨時管理規約及公共管理制度的執行;
(四)在銷售物業時,將《臨時管理規約》和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善、配套齊全的物業;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與乙方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
(七)催告物業買受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接收物業;
(八)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九)委託乙方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公共部分進行經營管理;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二)將房屋裝飾裝修禁止行為以及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三)負責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並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四)對甲方、業主違反國家、本省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書面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五)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接受甲方、業主的監督;
(六)依照國家、本省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訂物業服務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負責編制本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不將本物業整體或主要義務委託給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
(八)在本物業的顯著位置,將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九)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屬於業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定期向所有權益人公佈並提供查閲:
(一)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二)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
(三)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甲方在本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後 日內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經過裝修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
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屬全體業主共有,乙方和業主委員會無償使用並負責維修、養護,不進行買賣和抵押,不改變其用途。
第十三條 共有部分物業承接查驗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15日前,與乙方辦理完成查驗工作,簽訂承接查驗協議。
(二)物業承接查驗,按下述第 種方式:
1、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2、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
(三)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及相應的物業檔案查驗,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乙方查驗發現共有部分與竣工圖及其規劃設計審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質量安全問題的,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規定處理,二三 車庫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委託乙方管理服務,車位使用人按露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本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包乾□按實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承擔,承接查驗費用 元。
(六)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
(一)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項維修資金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專項維修資金存入銀行專項維修資金專户,按幢立賬、按户核算。
(三)業主轉讓物業時,其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四)乙方每年至少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公示。
第十五條 物業保修
甲方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的,相關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及時通知甲方、業主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但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責任,乙方未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乙方不免除責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採用合理方式告知業主,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因非乙方責任而出現需要維修的項目,但相關業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損失的;
(六)業主改善自用部分、使用共用部分時,乙方已提出合理的建議或已儘可能阻止業主的危險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提供維修便利,而業主未採納建議或未接受阻止,導致損害後果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合同履行期限內,經乙方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協商一致,可訂立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與甲方、業主協商,並經甲方、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1、公共服務產品能耗價格調整的;
2、業主要求物業服務內容和物業服務等級變動的;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費用調整的;
4、其他政策性費用調整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業主可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本合同終止。業主大會仍未成立的,甲方與乙方可續訂合同。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要求,續聘或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部分,甲方、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己經交納的,乙方予以返還,並向甲方、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甲方、業主未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限期交納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期間未付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業主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給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後向甲方追償。業主不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或主張減免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給甲方、其他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後向違約業主追償。
(四)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承擔賠償責任。
(六)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售房現場、物業服務處各公示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9
附件:
合同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適用於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本文本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由開發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經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示文本所稱甲方為開發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訂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4.對本文本條款的內容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修改或刪減;約定無需填寫的空格性條款,應在該條款空格處註明"無"等字樣。
5.本文本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所籤合同的組成部分。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合同約定的相應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項目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
(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子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設備,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區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廠 房: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運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元/月/輛
(4)電動車 元/月/輛
(5)三輪車 元/月/輛
(6)自行車 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泄露業主個人信息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設備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附件二 :
物業構成細目
(一)面積
淨用地面積: ;
道路廣場面積: ;
總建築面積: ;
地上建築面積: ;
地下建築面積: ;
建築基底面積: ;
總棟數: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高度:
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結構: ;
抗震設防烈度: ;
建築密度: ;
容積率: ;
綠地率: ;
機動車停車位:地上( 個),地下( 個);
非機動車停車庫(位):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結構: ;
房屋主體結構: ;
公共門廳: ;
公共走廊: ;
公共樓梯間: ;
內天井: ;
户外牆面: ;
屋面: ;
扶手護欄: ;
電梯井道: ;
架空層: ;
設備間: 。
(三)共用設施設備
消防設施: ;
監控設施: ;
避雷設施: ;
人防設施: ;
垃圾轉運設施: ;
電梯: 部;
污水處理站: 座;
單元路燈: 只;
單元電錶箱: 只;
棟號配電箱: 只;
單元對講防盜門: 套;
主幹道路(5米以上): 米;
六角磚路面: 平方米;
公共路燈: 只;
建築小品: 個;
共用架空層: 棟共約 平方米;
圍牆: ;
大門: ;
公共衞生間: 處;
休息設施: 個;
文體設施: 處;
宣傳欄: 個;
信報箱: 套;
給排水管線: ;
雨水井: 個;
污水井: 個;
化糞池: 個;
垃圾箱: 個;
游泳池: 平方米 個;
會所: 平方米 個;
幼兒園: 平方米 所;
商業中心: 平方米 個;
高壓配電設備: 套;
箱式變電站 套;
二次供水設備: 套;
污水處理設備: 套。
(四)植株、綠地
綠地總面積: 平方米;
草坪面積: 平方米;
灌木花叢: 叢;
喬木: 株。
(五) 。
附件三: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和測繪圖
附件四:
1.人員配置
2.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附件五 :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詳細具體)
綜合服務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其他服務
1. ;
2. ;
3. 。
- 4 -
- 1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1
重慶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_________版)
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業管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的物業服務合同,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進行了修訂,現印發你們,望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業管理企業參照執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由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印製,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各區縣(自治縣、市)國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發。
二、修訂後的文本於_________年7月1日起施行,原_________年印發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作廢。
三、各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要認真學習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提高前期物業管理的合同意識,確保我市前期物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
主題詞:印發?示範文本?通知
抄送: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中國物業協會、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建委、市物價局、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管理企業。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公室_________年7月1日印發
合同登記編號: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示範文本)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製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其他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_____委員會_____;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幢?數?套數(單元數)?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小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
其他用房
合計
備註?附件2:
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_______座
4、污水檢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2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
│類 型 │幢數│ 套 數 │建築面積 │套內面積 │
│ │ │(單元數)│(平方米)│(平方米)│
├────┼──┼─────┼─────┼─────┤
│高層住宅│ │ │ │ │
├────┼──┼─────┼─────┼─────┤
│小高層 │ │ │ │ │
│住宅 │ │ │ │ │
├────┼──┼─────┼─────┼─────┤
│多層住宅│ │ │ │ │
├────┼──┼─────┼─────┼─────┤
│別 墅 │ │ │ │ │
├────┼──┼─────┼─────┼─────┤
│商業用房│ │ │ │ │
├────┼──┼─────┼─────┼─────┤
│工業用房│ │ │ │ │
├────┼──┼─────┼─────┼─────┤
│辦公樓 │ │ │ │ │
├────┼──┼─────┼─────┼─────┤
│車 庫 │ │ │ │ │
├────┼──┼─────┼─────┼─────┤
│會 所 │ │ │ │ │
├────┼──┼─────┼─────┼─────┤
│學 校 │ │ │ │ │
├────┼──┼─────┼─────┼─────┤
│幼兒園 │ │ │ │ │
├────┼──┼─────┼─────┼─────┤
│其他用房│ │ │ │ │
├────┼──┼─────┼─────┼─────┤
│合 計 │ │ │ │ │
├────┼──┼─────┼─────┼─────┤
│備 注 │ │ │ │ │
└────┴──┴─────┴─────┴─────┘
附件2: 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座
4、污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個
21、信報房(箱):_________個
22、中央監控系統:_________個
23、消防箱:_________個
24、設備層: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層: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可參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約定)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_________
3、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_________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_________
5、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_________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_________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_________
9、其他服務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
規劃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號;地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__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號樓】【幢】【座】_______層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________-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 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 元/平方米月;【辦公樓】:_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會所】: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業: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 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___________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_________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 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户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 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________元、【裝修保證金】__________元、【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 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4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
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_____委員會_____;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
幢數
套數(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套內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小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
其他用房
合計
備註
附件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座
4.污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個
21.信報房(箱):_________個
22._____監控系統:_________個
23.消防箱:_________個
24.設備層: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層:_________平方米附件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可參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約定)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其他服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
7.環境衞生: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 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略)。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_____行駛秩序,對_____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衞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7
1、 ;
2、 ;
3、 。
一、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二、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三、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四、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五、 其他服務
1、 ;
2、 ;
3、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使用説明
1、本示範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8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
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9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註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繫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託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後,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户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並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並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後,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後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30
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幢 數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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