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書 >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通用21篇)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通用21篇)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

在商品房預售中,即經常出現此種情形:商品房開發商籍自己雄厚資本及專業知識制定一些對購房人不公平的免責條款,如免除延期交房責任條款、免除房屋質量責任條款等,損害購房人的利益。那麼如何認識這些條款的效力?在審判實踐中如何進行審查?怎樣對免責條款進行規制?本文根據民法典對免責條款的規定結合商品房預售的實際情況,對以上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希望能對審判實踐有所裨益。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通用21篇)

一、免責條款訂入商品房預售合同條件

當事人意思自治是民法的一項原則,在一般情況下,法律對當事人之間協商議定的條款並不加以過多幹涉。但對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由於其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及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影響,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製定免責條款的一方負有提請對方注意的義務,且提請注意應達到充分、合理的程度,以避免相對一方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理解的情況下訂立合同。如果制訂免責條款的一方未盡到提請注意的義務,則該免責條款視為未訂入合同,不得成為合同的一部分,因而不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那麼,怎樣才是充分、合理的提請注意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文件的外型。“文件外型須予人以該文件載有足以影響當事人權益之約款之印象,否則相對人收到該文件根本不予閲讀,使用人之提請注意即不充分。”(見劉榮宗著《定型化契約論文專輯》第8頁,三民書局1988年版。)也就是説,訂立免責條款的文件應足以使當事人明白其性質,認識到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文件的外型未作到這一點,則其中的條款不能被視為訂入合同。如:銷售商在廣告中登載"房一售出,概不退換",在房屋圖紙上標註"本公司對因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在辦公地點張貼的寫有"對非因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內容的告示等。由於這些廣告、房屋圖紙、告示的外型不足以使購房者明瞭其性質,因此如果雙方在書面合同中並沒有特別説明其為合同的一部分,則這些廣告、房屋圖紙、告示中的免責內容不得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提請注意的方法。提請注意可以採取個別提請注意和張貼公告的方式。在商品房預售中,應以個別提請注意為原則,除非特別情況,售房方不得采取張貼公告方式制定免責條款,否則,視為未盡到提請注意義務。

(三)清晰明白的程度。即提請注意所使用的語言文字必須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語言文字,否則,不得作出對相對一方不利的解釋。如果在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所使用的字體過小、打印不清,或位於合同書中不易被注意的位置,也不能認為是清晰明白。

(四)提請注意的時間。免責條款必須在合同訂立之前出示,提請注意也必須於合同訂立之前完成,如果是在合同訂立之後出示,除非相對人予以認可,否則不能認為訂入合同。如商品房銷售商在預售合同訂立後作出的有關免責事項的規定,即屬此類情況,除非購房者予以認可,否則,不能成為合同組成部分。

(五)提請注意的程度。提請注意應達到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如果免責條款中有常人不知曉的術語,訂立者應作出解釋。在商品房預售中,一般房地產銷售商均採用定式合同,或稱標準合同,合同內容固定,適用於所有購房者。購房者對合同內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沒有更多的協商餘地。如訂立合同,對其中的免責條款也只能接受。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商負有比在非定式合同中更為嚴格的提請注意義務。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對其中的免責條款做更為嚴格的審查。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免責條款的效力

免責條款訂入合同中並不等於當然有效,對免責條款的效力法律上有種種限制。它除應符合法律關於合同效力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符合一些特殊規定。對免責條款的法律限制體現了國家對經濟民事活動的干預,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審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時,法院應對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的效力進行審查。在審查時,應掌握以下幾個標準:

(一)免責條款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

我國《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這是對免責條款進行限制的法律依據。因此,在預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內容的免責條款無效。應注意的是,這裏所指的違反法律,是指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範,只有違反強行性規範的免責條款才為無效。

(二)免責條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過失責任。

如果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條款,則無異於鼓勵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負責任地履行合同,這就與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的原則相違背,且不符合合同訂立的目的。目前國外的立法對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免責條款均持否定態度,如《德國民法典》第276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因故意行為而應負的責任,不得預先免除。”《希臘民法典》第332條規定:“旨在預先免除或限制對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負責任的協議無效。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

武威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文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位於_________,距離最近的公車站的實際距離為_________。

2、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該房號為【審定編號】【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3、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有_________個陽台,其中_________個陽台為封閉式,_________個陽台為非封閉式。

4、出賣人委託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____,其預測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5、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____。

6、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以下第_________種。(其中2和3可以同時選擇)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其中,該商品房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同時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和第2種方式分別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二)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4、其他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築。

所稱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之和。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徵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並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採暖方式;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所列條件;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文件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4、滿足第十二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達到的條件;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第十二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2)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3)供暖: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4)燃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3)公共停車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4)幼兒園: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5)學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6)會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7)購物中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8)體育設施: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到_________;

(9)_________;

(10)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託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築面積-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100%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築面積-預測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誤差比=――――――――――――――×100%

預測建築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第十五條 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十一條約定的證明文件,並滿足第十一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約定的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繳納税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税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税;

第十六條 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_________種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税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

(2)契税;

第十七條 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5)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十八條 風險轉移

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_________市頒佈的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建築材料、構配件的具體品牌:_________,規格:_________。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_____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

3、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應當已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且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於_____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_________。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4、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並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_________。

第二十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三)在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出賣人原因所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以協助買受人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 住宅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節能的規定和_________市規劃委員會、_________市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居民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民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該商品房只作_________使用,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出賣人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託_____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託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

(2)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車費_________、地下停車費_________。

(三)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四)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閲讀附件七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託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提交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內容若需要修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果在登記後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三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三十四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略)

附件二: 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築 結構為_________結構; 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預售 (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説明 (抵押關係、租賃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賬户(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賬户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4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 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個時,各地在示範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買受人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於 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_ 日止。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 ______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_____________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_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1、 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________ 】。

2、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_________ ,建築層數為:

__________ 層,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層,地下 ___________ 層。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基礎挖槽】【正負零】【地下_____層】【地上_____層】【結構封頂】。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_________ 【幢】【座】第 _________ 層 _________ 單元 ___________ 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地址為準。房號的變化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及位置圖見附件一。

4、出賣人委託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__________ ,其預測建築面積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___________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___________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設施具體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___ 米 ,有 ______ 個陽台,其中 ________ 個陽台為封閉式, ________ 個陽台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1、該商品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為: _____________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

1、該商品房沒有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2、該商品房沒有銷售給除本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買受人不能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房屋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不低於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_ (幣) ____ 元,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 (幣)____元,總價款為: 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_ (幣)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億 _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____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部全部房價款,首期房價款金額(____幣)____元(大寫:____億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應當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銀行按揭貸款】。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餘款¥___ 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45 日內辦理完成銀行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餘款¥___ __元向 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完成公積金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在15日內不予答覆或不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的,出賣人在 15 日內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並按總房款的 1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後,出賣人應在 30 日內,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後的剩餘部分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雙方應當在15日內就具體付款期限與付款方式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出賣人退還已付款項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息。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15__日內,出賣人將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計算利息一併退還給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預售資金監管情況(是否需要?)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預售資金,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根據本地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具體辦法規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 ,預售資金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將房價款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出賣人收到房款後應及時將預售款繳入監管賬户內。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_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60_____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五__ 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7___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60__ 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30__ 日內按照總房款的 _10____%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後的剩餘部分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五__ (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7____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交接手續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築工程竣工合格證明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以及《住宅工程分户驗收表》。

第十一條 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交付時間與使用條件

(一)城市基礎設施(具體有什麼根據實際自行增減)

1、上水、下水: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 ;

2、供電: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燃氣: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以上第3、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使用手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或與其書面所做出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不符的,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出賣人應按規定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交付,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遭遇不可抗力;

2).後續法律變化,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被迫停止的;

3).政府及行政主管機關強制變更規劃、發佈停工命令等開發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4).發生對整個社會之工作、生活秩序有全面、根本性、持續性影響之重大事件,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被迫停止的。

5).因政府原因導致的本合同項目開發停工的。

第十二條 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 )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出賣人按合同填寫地址向買受人掛號郵寄或快遞材料視為書面送達,交郵日即為送達日;出賣人在項目所在地公開發行的瀟湘晨報或長沙晚報刊登公告的,刊登日視為出賣人書面送達日。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接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交接手續辦理地點。

雙方進行房屋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查驗房屋

1、買受人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日內,辦理該商品房的交接手續。

2、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3、查驗該商品房時,買受人對以下除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外的房屋質量缺陷提出異議的,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_30____ 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完成後再行交付。且出賣人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1)屋面、牆面、地面滲漏;

(2)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

(3)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

(4)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5)管道堵塞;

(6)潔具開裂、漏水;

(7)燈具、電器開關失靈;

(8)防盜及對講系統失靈;(上述事項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增減)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質量嚴重影響買受人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_30____ 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修復後或經多次維修仍存在嚴重影響買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30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_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查驗該商品房後,買受人對出賣人所交付的商品房無異議,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____2__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2)和(3)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_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小於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_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_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的第1(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_ (該比率應當不小於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_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 ( 2 ) 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逾期每天 / 元向買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 該房屋自交付使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滿30日的,視為已交付買受人,該房屋有關的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同時轉移給買受人,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等應由房屋所有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其委託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 ___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築面積 - 預測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誤差比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100%

預測建築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雙方自行約定:

____出賣人與買受人按實測建築面積根據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單價多退少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五條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建築層高為 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建築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__買受人同意該房屋的建築層高有5%以內的誤差;房屋的建築層高差超過5%的,出賣人按總房款的1%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所述房屋建築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七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六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變更之前的買受人 :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30_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___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的約定

(一)主體結構

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合格。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__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_______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二)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交付的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頒佈的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應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如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絕出賣人的交付行為,且出賣人應按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並按約定標準在 _內完成整改。

(三)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是否需要?)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J118-88)、《建築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8485-20__)標準。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商品房建築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或不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在30日內完成整改,並按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與賠償責任:

1、因人為破壞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不當使用,或者在裝修房屋過程中,對房屋結構、水電氣管線、防水層、保温層、粉刷層及部品零件造成的損害;

3、第三人因不當使用、裝修房屋,對本商品房造成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發出書面保修通知書_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保修期按出賣人提供的《質量保證書》執行,但該《質量保證書》規定的保修期不得短於國家規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四)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否則,違約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

第九章 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房屋登記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90 _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逾期未辦理和申請的,買受人可單方申請辦理。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後 2年內,完成該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2年內取得房屋所有產權證,完成房屋所有權證後 365 日內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為買受人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房屋登記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十。

第十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為: 。

(二)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__________。物業費價格為 __________/ 月·平方米 ( 建築面積 ) 。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_________ 。

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由雙方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附件十一)進行約定。

買受人已詳細閲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章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雙方對共有權益的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3、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全體產權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4、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歸產權人共有;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税費

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交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税、費。

第二十三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並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

2、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二。(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3、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__2____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補充協議見附件十四),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頁,一式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______ 份,買受人 ______ 份, ______ 份, ______ 份。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簽訂時間: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簽訂時間: 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5

商品房預售測繪合同

委託方(甲方): 電話/傳真:

受託方(乙方): 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測繪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對座落於 路 號 號樓的房屋進行商品房預售測繪。

本項目測繪可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次進行。

第二條 測繪內容及承諾服務事項

1、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該項目房屋的預售測繪成果報告,測繪成果報告中含有:

①商品房測繪成果報告書(一份);

②測繪項目説明書(一份);

③建築面積成果分類彙總表(一份);

④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認定表(一份);

⑤建築面積計算結果表(一份);

⑥電算尺寸圖(一份);

⑦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位置示意圖(一份);

⑧房號編排示意圖(一份)。

2、在該項目初期,甲方因報建、瞭解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和在預售過程中修改設計方案需進行多次測算的,乙方全程免費修改。

3、第一次測算後,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該項目的合理化建議,彌補設計方案的不足和失誤,以達到增值的效果。

4、繪製用於商品房銷售合同備案的房屋平面圖。

5、繪製用於辦理房產證的房屋位置平面圖、房屋紅線圖。

6、商品房銷售過程中,如業主對測繪數據不理解的,乙方負責解釋。

7、免費為甲方銷售人員進行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知識和商品房銷售面積闡述技巧的培訓。

8、免費為甲方提供該項目所有分攤數據、分攤方法及各種完整的測算數據。

9、在項目計算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上門服務。

10、商場竣工後,乙方免費指導鋪位定點放線(權屬放線)工作。

11、為甲方辦理在建工程抵押面積備案工作。

第三條 測繪進度安排

1、乙方收到全套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整棟建築面積的測繪成果報告;

2、乙方收到全套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住宅細分到户,商場、地下室細分到層的測繪成果報告,並提供該項目的增值方案;

3、乙方收到商場、地下室細分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商場、地下室細分到套的測繪成果報告;

4、乙方應於完成測繪成果報告後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房產測繪成果備案和在建工程抵押面積備案。

5、預售測繪完成後,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辦理在建工程抵押面積備案工作。

第四條 測繪依據及測繪精度

1、《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1—20__)、(GB/T 17986.2—20__)。

2、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__]74號)。

3、國家現行房產測繪有關法律法規。

4、衡量房屋測繪精度主要用兩個指標:

(1)邊長限差

(2)面積限差

邊長中誤差根據對房屋實測的各種邊長的檢查產生的較差計算出來。採用分式:

(1)長較差不超過2.5公分

(2)面積誤差和限差用下表衡量

房屋測繪精度要求

房產面積精度等級中誤差限差

一0.01√S+0.0003S 0.02√S+0.0006S

二0.02√S+0.0001S0.04√S+0.002S

三0.04√S+0.0003S0.08√S+0.006S

注:S為房產面積m2;商品房適用三級精度。

第五條 測繪工程費

1、收費依據:參照國家頒佈的測繪產品價格標準,由甲乙雙方約定。

2、本工程按下列單價收取測繪服務費:測繪費 元/㎡。

3、在建工程抵押面積測費及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測繪工程費支付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繳足測繪服務費領取測繪成果時,乙方將保證金如數退回甲方或沖銷測繪費。

2、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通過南寧市房產管理局備案的成果後,甲方應根據實測數據結算預售測繪總經費的 %,餘下 %待銷售測繪成果報告出來後,如面積誤差比符合合同要求的精度後7個工作日內結付(甲方圖紙變更及施工原因造成的面積誤差乙方無須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交蓋規劃審定章的建施圖複印件貳套、房號編排示意圖(表)、人防工程審批書的複印件,並積極協助乙方進行測繪。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材料之日起3日內,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本合同的技術要求,組織測繪隊伍開展作業。

2、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要求確保測繪項目如期完成。

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標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4、乙方的測繪成果必須可用於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九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未開展工作,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的,甲方無權請求返還保證金;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按完成的實際工程量支付測繪費。

2、乙方已完成測繪工程,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全部測繪費,應按順延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該房屋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和建築圖紙應符合南寧市房產局的相關要求,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乙方據此測繪形成的錯誤結果及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測繪,由甲方原因造成測繪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後果由甲方負責,所拖延天數不計入測繪工作日內。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未能按時提交測繪成果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測量成果錯算、漏算、多算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予以重測達到質量要求。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4、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於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保密義務。

5、乙方擅自轉包本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就測繪成果質量提出質疑。乙方有義務做出符合國家規範和法規的解釋。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測量規範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不違規測繪,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乙方保證測繪成果的完整、準確,對所完成的房產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如因乙方原因出現測繪成果錯誤,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法院裁定;若乙方所出的報告不符合房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以致甲方在辦理預售證、銷售證、房產證時被拒收,乙方應無條件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測繪、編寫報告,交付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都必須廉潔自律,反對商業賄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禮品或現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

第十六條 附則

1、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委託方名稱(蓋章): 受託方名稱(蓋章):

開户行:

賬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委託聯繫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6

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中文全稱:_____

英文全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註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

傳?真:_____

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於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餘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於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户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於房屋交付使用時或於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並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並實際交付)後,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佔有或使用,如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户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税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_____、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徵及/或收取新的税費而發生的税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後,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後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對於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户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託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繫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後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於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乙方(簽署):_____

授權代表:_____授權代表: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時間: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

英文姓名: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電?話:_____傳?真:_____

委託代理人/指定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

電?話:_____傳?真:_____

通訊地址:_____?(公司)中文名稱:_____

英文名稱:_____

營業執照/商業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傳?真:_____

註冊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含定金);

2.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3.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4.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5.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6.剩餘之相當於購房總價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購房款。

附件三?總平面圖(略)

附件四?户型平面圖(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7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___市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__,使用年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_____,定名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單價元/平方米,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        _十______元(小寫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中文全稱: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中文全稱: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___號的《_________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於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餘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於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_____市政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户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於房屋交付使用時或於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 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並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並實際交付)後,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佔有或使用,如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户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税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徵及/或收取新的税費而發生的税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並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後,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後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後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後,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於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户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託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繫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後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於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9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關於——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約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與解約方式處理國權北路1088弄51號201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條 付款內容、方式:

1、雙方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首付房款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補償款共計:

1,417,568.00+9,426.00=1,426,994.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肆拾貳萬陸千玖佰玖拾肆元整),結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7日乙方收房簽收日期為準;

2、原合同所涉乙方應退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剩餘款項由甲方直接返還貸款銀行,以貸款銀行開具的還款單據為準,同時並將貸款銀行收據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3、乙方購房簽訂房貸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還貸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擔,交房之日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的貸款本金由甲方承擔,貸款利息由乙方承擔。

4、乙方同意甲方在辦理完畢原合同全部註銷手續(辦理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遞交房產交易中心的解約協議、房貸抵押注銷、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合同等註銷相關手續)後3日內,再將上述約定應付乙方的款項退還乙方;

5、除上述約定甲方承諾的費用外,其他因解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結算金額具體數額以乙方提供的貸款銀行已還貸單據為準,甲方支付全部應退款項之前乙方必須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貸款銀行還貸單據以及相關購房發票等;

第三條 甲方向貸款銀行撥付相關款項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理完畢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合同的解約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 原合同所涉房屋貸款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將原合同所涉房產貸款抵押注銷,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抵押注銷解除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完畢原合同所涉房產過户等,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六條 本協議違約金為20萬。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條義務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應退款金額1%/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甲方可直接從應退款項中扣除。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將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對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關建築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臵原合同所涉房產。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一(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0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餘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 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 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説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1

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北京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供大家閲讀參考。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1】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縣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為:____, 土地面積為:___,土地用途為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築 結構為___結構; 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層,地下層數為層。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路《___》__幢 (號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  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米。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元。  (大寫):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户(預售款監管機構:___、帳户名稱: ___、帳號:___)。  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過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

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第九條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定於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過 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 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質量保證書》和《_使用説明書》。  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後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  《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的必備文件。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  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  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後,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在退還房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條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  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五)。  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  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税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__、___各執壹份。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2】  出賣人: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___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__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買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 國籍: 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___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繫電話: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 _ 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繫電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於 _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為: _ ,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 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___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_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築結構為:___ ,建築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___ 層,地下 ___ 層。  該商品房為

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層 ___ 單元 _ 號。  該房號為【審定編號】【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 】:__ ;【層高】【淨高】為:__ 米 , 【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 米,最高為:_ 米。  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 。  有 個陽台,其中 __ 個陽台為封閉式, __ 個陽台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託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____ ,其預測建築面積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_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_ 平方米。  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 ____ 。  (如:正負零、地下一層、地上五層、結構封頂)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 。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__ ,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 ___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_ 。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__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為單套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為【獨棟別墅】【整棟樓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 _____ (幣) ____ 元,總價款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 (幣)____元,總價款 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築。  所稱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之和。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____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_____ %,其餘價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託的商業銀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預售資金監管情況  根據《____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專用賬户名稱為 ,專用賬户賬號為: 。  商品房預售時,買受人應當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專用賬户。  買受人申請抵押貸款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專用賬户作為貸款到賬賬户。  

第八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  

第九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徵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並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  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 10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採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  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 。  

第十一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 _____%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 。  

第十二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項所列條件;同時,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以及《住宅工程質量分户驗收表》(該表適用於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進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屋)。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文件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__年____月____日後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後進行施工招投標的住宅,必選);  

4、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適用於__年____月____日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行招投標的項目);  

5、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本合同附件八載明的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本期的項目建設方案與出賣人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並在__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示的該項目建設方案一致,本條款約定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交用日期與建設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於建設方案約定的日期,具體約定如下: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2)【市政雙路供電】【過渡性供電】: __年 ____月 ____日達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4)燃氣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5)電話通信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户;  

(6)有線電視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户;  

(7) ;  

(8)_ 。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 ;  

(2)小區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__ ;  

(3)公共停車場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__ ;  

(4)幼兒園: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  

(5)學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6)會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7)購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8)體育設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9) ;  

(10) _____ 。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四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

第十二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時限),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__ 。  

第十五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託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  實測面積與

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 種方式處理。  

1、根據

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築面積 -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 ___ 100%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2、根據

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實測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築面積 - 預測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誤差比

_

100%  預測建築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   ;   。  

第十六條 交接手續  

(一)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  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在辦理交接手續前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而且不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二)查驗該商品房時發現其質量或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於 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  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__ 。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 。  

(三)該商品房達到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7____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

第十二條約定的證明文件,並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條件。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

四)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   ;   。  

(五)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 種方式繳納税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税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  

2、買受人同意委託__代交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税;  

(3)供暖費;  

(4) ;  

(5) 。  3 、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税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税;  

(3)供暖費;  

(4) ;  

(5) 。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佈的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 60____日),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 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3、出賣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__ ;  

(3) __ 。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並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___ 。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出賣人承諾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和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標準、規程的要求。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居民建築節能措施  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節能的規定和____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條 建築隔聲情況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建築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118-8

8)、《建築外窗空氣隔聲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GB8485-8

7)、《隔聲門》(C019-9

8)標準,對該商品房所在地聲環境狀況的描述真實準確。  商品房建築設計文件所標註的建築隔聲情況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所表徵的聲環境狀況見附件九。  商品房建築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補做建築施工隔聲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一條 使用承諾和風險提示  

1、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2、出賣人承諾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銷售;不採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二條 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 ___ 。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託 ___ 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 委託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_ 。  

3、如因買受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由買受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 ___ ;  4 、 ___ 。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物業管____區域劃分四至為:  東至___ ;  西至___ ;  南至___ ;  北至___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本物業管____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 元平方米月;【辦公樓】:X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X元平方米月;【會所】:X元平方米月;【 】: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  買受人入住前,應當與銀行、出賣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託收協議,按照上述費用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_____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四)物業管____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車輛的車庫、車位,出賣人不得出售給本物業管____區域業主以外的其他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閲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出賣人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

六) 出賣人應當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及其他約定見附件七。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託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在該合同上簽字、蓋章後,出賣人應當在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上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聯機備案,並打印聯機備案表蓋章後交買受人一份。  商品房預售合同聯機備案手續應當在____日內完成。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 ( 簽章 ) : 【委託代理人】 ( 簽章 ) :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2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   電 話: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

姓 名:_____   性 別:___出生:___年___月___日

國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某市_____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幢_____號(第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於某_年___月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某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單價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幣___千___百___十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户名稱:_____          帳號: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某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某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             購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幣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小寫:_____萬元)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3

內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內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__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____%(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______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築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洋,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向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        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户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4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 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計入實利面積單價),房款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 %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 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首付房款 元,餘款在 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 %(含本數)至± %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 %(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 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 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説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 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5

賣房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願將座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段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_房(__________室___________廳___________平米)賣於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由於賣房人房證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兑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籤此合同後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等證件。

第四條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賣房人(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乙方):___________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築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説明(抵押關係、租賃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户(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説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後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格申報、過户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後,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費的____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税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築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為_____米。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管賬户(預售款監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

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註銷;甲方已按規定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定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説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 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築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 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與暫測建築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築面積的±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築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 。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 ,銀行帳號為 。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築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洋,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後,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 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向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後,因甲方變更其建築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佈局和使用空間的,應於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於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築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並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契約簽訂後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户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 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9

甲方:上海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年月日在______簽訂了關於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約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與解約方式處理國權北路1088弄51號201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條 付款內容、方式:

1、雙方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首付房款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補償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結算截止日期20年月日乙方收房簽收日期為準;

2、原合同所涉乙方應退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剩餘款項由甲方直接返還貸款銀行,以貸款銀行開具的還款單據為準,同時並將貸款銀行收據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3、乙方購房簽訂房貸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還貸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擔,交房之日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的貸款本金由甲方承擔,貸款利息由乙方承擔。

4、乙方同意甲方在辦理完畢原合同全部註銷手續(辦理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遞交房產交易中心的解約協議、房貸抵押注銷、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合同等註銷相關手續)後3日內,再將上述約定應付乙方的款項退還乙方;

5、除上述約定甲方承諾的費用外,其他因解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結算金額具體數額以乙方提供的貸款銀行已還貸單據為準,甲方支付全部應退款項之前乙方必須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貸款銀行還貸單據以及相關購房發票等;

第三條 甲方向貸款銀行撥付相關款項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理完畢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合同的解約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 原合同所涉房屋貸款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將原合同所涉房產貸款抵押注銷,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抵押注銷解除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完畢原合同所涉房產過户等,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六條 本協議違約金為20萬。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條義務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應退款金額1%/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甲方可直接從應退款項中扣除。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將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對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關建築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臵原合同所涉房產。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一(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0

廣州市商品房預售專用款賬户監管協議

甲方:廣州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小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監控銀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範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為,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於廣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項目名稱為_________,監控賬號為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並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為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准書》。

3.進入監控賬户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後,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户銷户手續。經甲方審核批准銷户的,?丙方持銷户批准書向乙方辦理賬户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核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户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覆;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説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户,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於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户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户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佈的示範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並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户,並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為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户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准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於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税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並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註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並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 出 賣 人 : 買 受 人 : 房屋座落: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税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税務局 制定

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

年 月

目 錄

説 明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第八章 合同網籤備案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説 明

1. 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税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税務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共同 制定,適用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存量房買賣。各地可在有關 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 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 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閲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閲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範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 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本合同文本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 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

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6. 本合同中標註*的內容為必填項,未標註*的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或不填寫。標註為#的內容在其處於有效狀態時為必填項。

7. 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9.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房 地產行業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也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或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 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本合同説明部分,買受人已經閲讀,並簽名: 。

專業術語解釋

1.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 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板結構面之間或樓板結構面與地板結構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4. 套內建築面積: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台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

5. 房屋的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築。

6.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7. 民用建築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築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 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築是指居住建築、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衞生等其他公共建築。

8. 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9. 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0. 售後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1.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12. 合同網籤備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籤約備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房屋為共有時,可在下表中相應增加買受人)

共有人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共有方式共有

份額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 出賣人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於 × 市 × 【區】【縣】【市

】 × 【鄉/鎮/街道辦事處】 × 【路/街/巷】 ×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地塊所在區縣代碼為 × 。

2.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准名稱為 興安靈渠歷史文化街區(財神廟街)提升改造項目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容積率為2.4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 × 年 × 月 × 日,竣工日期為 × 年 × 月 × 日。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 房屋座落: × ,該商品房所在樓層的起始層為 × ,終止層為 × ,名義層為 × ,層高為 × 米;

該商品房為【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位】【乙類人防工程車庫】【乙類人防工程車位】【首層架空層車位】,乙類人防工程車位(庫)在戰時應服從人防部門統一調配使用。(購買車庫、車位需填寫)。

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買受人已購買本小區商品房,房屋坐落為 × (購買車庫、車位須填寫)。

2. 建築主體: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建築總層數為 5 層,其中地上 × 層, 地下 2 層;主體結構為【鋼結構】【鋼/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

【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結構】;【有√】【無】電梯。

3. 房屋居室:該商品房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五居室】【其它√】,有 X 室 X 廳 X 廚 X 衞 X 【X】;該商品房有 X 個陽台,其中X 個陽台為封閉式, X 個陽台為非封閉式(陽台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4. 預測面積: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興安縣眾擎規劃測繪信息中心 ,測繪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450325MA5K9F119H ,其預測建築面積共 ×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 × 平方米。

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5. 户型結構:該商品房的户型結構為【平層√】【錯層】【複式樓】【躍層】

【其他】。

6. 房屋朝向:該商品房的朝向為【東】【南】【西】【北】【東北】【東南】

【西南】【西北】向。

*7. 房屋類型: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房屋類型)為【住宅】【商業用房√】

【辦公用房】【工業用房】【倉儲用房】【車庫】【服務型公寓】【車位】【農產品批發用房】。

8. 有出售(或贈送、出租)車位、車庫或者停車設施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予、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9. 有出售(或贈送、出租)儲藏室、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予、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已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該商品房在建工程設定抵押】

#抵押人:桂林屹正文旅投資有限公司,#抵押權人:廣西興安民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登記日期:20__ 年 06 月 30 日,#債務履行期限:3 年, # 抵押登記機構:興安縣不動產登記局。

抵押類型:【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該商品房在建工程設定抵押】

抵押人:X,抵押權人:X,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X。抵押登記機構:X。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 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 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X;

5. X。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網籤備案或 X 的,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一)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不含裝飾裝修) 價款:

1. 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 (幣種) × 元,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2.

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 (幣種) × 元,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3. 按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4. 按照 × 個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二)該商品房【有】【無】裝飾裝修,裝修工程價款為 × (幣種) × 元

(大寫 × 元整)。

*(三)該商品房(含裝飾裝修)全部價款合計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返還買受人】。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 種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 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分 ×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應當於 × 年 × 月 × 日前支付。

× 。

3. 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和公積金組合貸款】

。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佔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 。

餘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餘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買受人應當於 × 年 × 月 × 日前向貸款機構提交貸款申請材料,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 其他方式: X。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户,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 ,預售監管賬户開户行為廣西興安民興村鎮銀行營業部,賬户名稱為桂林屹正文旅投資有限公司,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 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2)

逾期超過 9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7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3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2(該比率不低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X。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 1、2、X 項所列條件(可多選):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 該商品房已取得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實測繪);

3. 滿足第十條第(一)款中出賣人承諾的基礎設施設備達到的條件;

4. X。

5. X。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説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 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

連接,實現一户一表。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衞生標準。

X;

2. 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並正式供電,實現一户一表。X;

3. 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該商品房無供暖;

4. 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並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實現一户一表。

詳見附件五;

5. 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6. 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7. 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以上第 1、2、3 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第 4、5、6、7

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以上設施中第 1、2、3、4 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 5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 6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第 7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採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於約定交付日後 X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出賣人採取積極補救措施滿足買受人正常使用要求,並至少提供臨時用水用電。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 小區內綠地率: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2. 小區內非市政道路: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3. 規劃的車位、車庫: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4. 物業服務用房: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5. 醫療衞生機構: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6. 幼兒園: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7. 學校:X 年 X 月 X 日達到 X;

8. X;

9. X。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2. 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3. 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4. 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

5. 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出賣人按規劃許可標準進行整改。關於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20__ 年 12 月 31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10 日(不少於 10 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X。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 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 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 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範、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90 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再行交付。

(1) 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 管道堵塞;

(3)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 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X;

(6) X。

3. 查驗該商品房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詳見補充協議相關約定;

(2) X。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9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於第八條第 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於第八條第 1(1)項中的比率)。

(2) 逾期超過 9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

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

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3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

款萬分之 2(該比率應當不低於本條第 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2.X。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4 種方式處理。

1.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

實測套內建築面積-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100?

預測套內建築面積

2.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以內(含 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築面積-預測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誤差比=

預測建築面積

×100?

(3)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雙方約定如下:

X。

4. 雙方自行約定:

雙方同意不因該商品房面積差異而解除合同,該商品房發生面積差異時,該商品房單價保持不變,出賣人和買受人按照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多退少補,互補計息。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

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後,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變更的,出賣人 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 10 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出賣人應當按照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0.1?向買受人支付一次性違約金及賠

償金。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後,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 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 10 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 供熱、採暖方式;

3. X;

4. X;

5. X。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出賣人應當按照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0.1?向買受人支付一次性違約金及賠

償金。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

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

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 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賣人採取措施至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X。

2. 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由出賣人予以更換、修理並恢復正常使用。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

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1、3 方式處理(可多選)

1. 及時更換、修理;

2.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未達到約定標準部分,由出賣人繼續施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 X。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1.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民用建築

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20__ 年版),標準文號:GB50325-20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

,標準文號: ×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築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 整改後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 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

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35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

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 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後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 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 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 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X。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

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 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其他不屬於《商品房質量保證書》質保範圍的維修事項。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60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X 承擔連帶責任。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網籤備案與不動產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網籤備案

(一)買賣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出賣人應當登錄房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房屋網籤備案系統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籤備案, 並將本合同網籤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網籤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出賣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該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該商品房交易手續和不動產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730個工作日(約定時 間或約定條件)取得該商品房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3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 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交易手續和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期限屆滿

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續和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X的違約金。

2.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自買受人應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止,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買受人已付房價款萬分之X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X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3.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在本條約定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向出賣人書面提出,出賣人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且在買受人配合出賣人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結《買賣合同》撤銷備案手續、繳清欠付的出賣人受讓債權款項(若有)後30個工作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在買受人未予配合前,出賣人有權順延退還購房款時間),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0.1%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續和不動產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區域

(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四至為: 東至 X ;

西至 X ; 南至 X ; 北至 X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 0 平方米,位於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地下建築面積為 × 平方米,位於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 平方米,位於 X【號樓】【幢】【座】X 層 X 單元 X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

物業管理區域規劃平面圖詳見附件九。

第二十二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興安縣天天商貿服務有限公司。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20__ 年 5 月 1 日到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止。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為 5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商品房在交付前的物業費由出賣人承擔,商品房交付後的物業費由買受人承擔。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並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閲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 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後, 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 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 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建築區劃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

3.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其他不屬於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於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4. X。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 規劃的車位、車庫:詳見附件補充協議的相關約定;

2. 會所:X;

3. X。

第二十四條 税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税費。 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税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負擔, 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代收買受人因購買商品房應繳納的契税,買受人應按規定自行到税務部門申報繳納契税。

第二十五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一)出賣人承諾不採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三)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於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四)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五)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六)X。

(七)X。

第二十六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5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X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 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9 頁,一式 × 份,其中出賣人壹份,買受人壹份,【興安縣房地產服務所】壹份,【不動產登記局】壹份,【按揭銀行】 × 份,【 × 】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tongshu/8vde0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