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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乙方:

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和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

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上海電子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主要負責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 ____月日  甲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乙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1、須是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個體經營組織、已經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人員且民辦非企事業單位等組織;

與原單位無約定從業限制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  

2、 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或自由職業者;  

2、非違法在逃人員;  

3、有勞動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特別説明: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文義,並對全部條款含義理解一致,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事由;並且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已閲讀甲方有關勞動紀律及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自願遵守;簽訂本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同意放棄撤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____市頒發的有關勞動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制章的規定,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試用期內完成業績淨額萬元即可轉正。  

(二)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時止。 具體工作或項目內容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崗位,並且自願服從甲方安排;  

1、 因甲方經營管理需要;  

2、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績效考核結果,決定調整乙方崗位;  

3、 乙方因醫療期、產期導致原崗位被其他人取代時;  

4、 其他原因導致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  雙方特別約定:甲方對乙方崗位或職務進行相應的調整,薪酬隨崗位或職務變化進行上下浮動,乙方對於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可能導致收入增加或減少,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不得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對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材料及其他信息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產假  

第六條 工作時間: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 定時工作制:(按考勤制度執行)。  

2、 不定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計件計酬。  

第七條 乙方享有法定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休假的權利。若甲方在法定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其工資報酬的支付按勞動法規之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執行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環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效益以及乙方崗位、工作業績等,給付乙方不低於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具體標準詳見甲方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關於勞動報酬的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公司規定的假期休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將依法支付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五條 甲方將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以包含在勞動報酬內的方式發放,乙方可自行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發展,同步改善集體福利和乙方的個人福利。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系規章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於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給予警  告、罰款、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行為,甲方有權主張本勞動合同無效:  

1、 向甲方提供的應聘資料及敍述不真實。包括但不限於: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年  齡、婚姻狀況、犯罪記錄、工作履歷、體檢報告等;  

2、 患有傳染性疾病、危及生命的嚴重疾病、有精神病史或因正處於精神病治療期,未向甲方主動如實告知  的或者隱瞞受傷(事故)經歷的;  

3、 虛構工作能力的;  

4、 虛構曾獲得過獎勵、表彰、榮譽稱號的;  

5、 有其他欺詐行為的。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覆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經雙方協商,可通過另行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的方式,變更本合同服務期限,並約定違約責任;  

4、 發生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並接受: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如乙方違反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例如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詳見規章)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A、 無故缺勤連續兩天以上;  

B、 不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滿5天;  

C、 在非吸煙區域或帶入明火,擅自動用搬移消防器材,擅自使用電加熱工具,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  

D、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或指令;  

E、 干擾公司管理人員或考核部門工作,經勸阻無效者;  

F、 教唆、煽動、鼓動、促成其他員工辭職、罷工或消極怠工。  

G、 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使用其他營私舞弊的手段,為自己或為自己的親屬、朋友謀求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司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  、 使用虛假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票據向公司財務報銷;  、 乘工作之便,收受回扣或接賂;  、 偷竊、侵佔或挪用公司或同事的資金或財務;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係,否則,甲方將解除乙方的勞動關係,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代繳的各種社會保險。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

2、

3、4條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在勞動合同、培訓協議等相關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或乙方存在下列事實或情形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 有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2、 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的;  

3、 在試用期內,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4、 不能達到工作目標或工作要求的;  

5、 拒絕完成甲方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的;  

6、 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依法進行重整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找到合適的人員接收其工作到熟練為止,並辦理完成交接手續方可結算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未按規定報告,甲方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立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係,且雙方沒有簽訂其他有效用工合同或服務期限協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續延三個月的合同期,但雙主連續已經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外。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1、 符合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

2、

3、

4、5款情形的;  

2、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同意辦理手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3、 乙方提前____日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4、 損害賠償金額按乙方崗位類別工資乘以未履行約年限計算,不滿________年按________年計損害賠償金標準。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與

第二十七條約定的情形中,甲乙方任何一方不按規定時限解除合同而要求立即解除合同的,每提前一天,應以乙方日工資標準向對方額外支付提前離職補償金。  

十、其它事項  

第三十二條 乙方依法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發生與原單位相關的約定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乙方承諾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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