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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通用27篇)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通用27篇)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通用27篇)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

第十條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二)無

九、其他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 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 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 。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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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5、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按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撤銷。

6、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_________________

a)月份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c)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e)其它: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5

編號:______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

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______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6

甲方: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法定代表人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第二條試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7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住所地: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民族:             

居住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4、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度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乙方上崗前應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且乙方必須如實告知甲方其身體狀況。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       元/月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為   月/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職務,乙方工作崗位及職務變更後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由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費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並參照考核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職務及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在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第十五條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效力一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8

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説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 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 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户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使用説明

一、本勞動合同書適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用。

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將“甲方聲明”中所列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勞動者要 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並且將用人單位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

三、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要求勞動者書面提供並認真查驗核實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學歷、籍貫、身體狀況、從業經歷等,重點查 證勞動者是否有違反“乙方聲明”前4條內容的情況。從而既避免招用國家限制就業的人員,如童工,又避免招用不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的人員;即使勞動者提供 虛假信息通過核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發現後也可以欺詐為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合同書第二條“乙方情況”,用人單位應要求勞動者如實填寫。一是當發現實際情況與填寫內容不一致時,可以以欺詐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二是與第三十七條相對應,當發生與勞動者無法溝通情況時,可以將法律文書送達到填寫的地址而達到通知目的。

五、如用人單位是在用工之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應將本合同書第三條勞動合同生效日期填寫為實際用工起始日期。

六、本勞動合同書第四條工作任務的填寫可以適當寬泛、概括。

七、本勞動合同書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應明確具體,以便用人單位能合法準確地依據此條款終止勞動合同。

八、本勞動合同書第六條應準確填寫乙方的“崗位”,並將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明確具體地寫進《崗位説明書》。

九、本勞動合同書第九條甲方安排的工時制的詳細內容應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

十、本勞動合同書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的加班管理和休假管理應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

十一、本勞動合同書第十四條工資計發方式,用人單位應在薪酬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確詳細內容。

十二、本勞動合同書第十八條“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是違反國家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的。國家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從工資中代扣勞動者應繳部分,然後和單位應繳部分一起繳納到社會保險管理 機關。此條約定目的在於如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返還加入其工資中的社會保險費。

十三、第二十五條為選擇適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與勞動者約定此競業限制條款。適用時可以酌情將補償金約定低一些,將違約金約定高一些。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9

勞動合同書

招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甲方聘乙方      擔任行政總廚職務,廚房人數不得低於   人,包括川黔菜師傅。《廚房聘用的一切人員由行政總廚按勞動合同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合同有效期滿,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是否續簽合同。

三、薪金(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工作效率及酒樓的實際經營情況議定:

1、每月廚師税後總工資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包括勞動合同規定其它費用。

2、工資發放時間:從      月起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不能推遲三天)。

3、廣東廚師到時崗後甲方的報銷軟卧火車票每人一張。

4、甲方支付乙方的薪金,由乙方的行政總廚自行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假期

1、乙方上下班按甲方規定執行,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乙方每月享有四天輪休假(如輪休須提前通知部門經理批准),廣東廚師累計八個月享受十二天帶薪探新假。(如回廣東探親,廚師應合理調配好工作,保證廚房正常運行,且必須保證有人在崗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探親,甲方按規定補發交通費用和加班費。如合同到期不再續簽,酒樓將補發回程交通費。

2、探親交通補貼:廚師1人享受貴陽-廣州往返飛機標各1張,另外的廣東廚師每人享受貴陽-廣州往返軟卧火車票各1張(八個月一次)

3、在合同工作期間,因乙方個人原因(辭職:請假或技術不符合酒樓的要求而需要換廚師等事由)而造成不在崗,廚師長有責任在不影響經營的前提下調配好工作,如需另外從外地請人在酒樓,往返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勞動條例和勞動保護

1、甲方將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環境,並於需要時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

2、酒樓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因公負傷,甲方應負責一切醫療費用,並享有帶薪病假。

六、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乙方的食宿:

1、提供住房(水、電、煤氣),牀上用品中、洗衣機、電視機、飲水機及熱水器。

2、因乙方生活習慣不能吃辣椒,可另按排伙食,標準為每餐   元/人,包括3餐,用餐時間根據酒樓的實際情況為準。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遵守中國法律、規定、政策和酒樓的各項管理制度維護酒樓的利益,服從甲方管理並配合完整廚部各項管理。

2、乙方確保熟悉和掌握一切貨源,負責制定申購計劃,監督進貨情況,做好原材料的質量驗收和保管工作,防止原材料變質,控制成本,減少浪費,保證出品質量,使廚房出口毛利達到

%以上,(不包括餐廳營業成本如:水、電燃料、工資)。

3、抓好出品質量,提供準確快捷的服務,推陳出新不斷研製新菜式(定期每個月推出新菜式,時間內定)創造酒樓特色,並協助酒樓搞營銷策劃工作。

4、乙方在廚房行使管理職能,負責提供技術指導和定期培訓當地員工的菜餚知識及技能、技藝。

八、獎懲條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總經理管理,負責衞生達標,廚房出品質量,員工伙食,固定資產的保值等工作,若有失誤視情節輕重按以下條例處罰。

1、重大失誤由店務會研究決定處理意見

2、省、市、區衞生檢查單位下整改通知單,廚師長必須配合整改。

九、職業按排

1、乙方師傅按排如下:

廚師長  名、爐頭  個、墩子  個、麪點  名。

2、甲方按排的採購人員,必須按要求配合乙方需要的出品原料的質量和價格。

3、甲方財務人員計算廚房部毛利率必須真實。

十、解除聘用合同

1、在下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不再符合合同工作條件。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酒樓的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失職或蓄意、徇私舞弊,對甲方的名譽、經濟造成一定的損害,按照甲方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因本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經與甲方協商同意,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4、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修(包括境內、外)培訓甲、乙雙方需另籤協議,如有違約乙方需協議的約定,賠償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用。

5、如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 公安部門拘留、勞動教養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在合同期間若甲方無故中斷合同(或未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除結清工資應追加發放工資的   天為乙方補償及返程交通費(注:總廚機票   張,廣東師傅各火車票   張)

7、甲方拖欠乙方工資超   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由仲裁機構解決。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招收乙方為生產臨時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 工作崗位:

1、乙方的工作工種為生產臨時工,甲方完全有權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種。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屬於本職工作的任務,例如:翻鬆蕉地,清理排水溝、抹花、修果、斷蕾、打藥、墊把、套袋、脱袋、回收套袋、擲蕉、拉繩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請臨時工,臨時工工費由乙方支付。

3、在生產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時,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員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外出,合同期內乙方不準在外受僱於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發現,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按零工費的10倍罰款。

二、 勞動時間和休假:

1、 甲方按實際情況由工地主管人員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和休息,甲方執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有下列情況的,甲方需延長時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依時完成任務。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及時搶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無理要求。

(3)、為完成基地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如卸肥、乾旱淋水等,乙方必須加班完成)。

(4)、合同期內,甲方視實際情況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颱風、節假日等)。

三、勞動報酬:

1、本基地實施多勞多得的按產量提成方法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為工資,待到合同期滿並收穫完成後才結算工資,如遇颱風、霜凍等不可預料的天災,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份兩個勞動力收入不低於2500元,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預發生活費600元,收穫時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報酬,採收時,甲方完全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客户的需求對香蕉進行採收買賣,乙方無權干涉。合同期間乙方不準在中途辭職,如有特殊辭職者只能領取基本生活費(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時,由乙方把香蕉運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裝處,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暫定)給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不服從者按每月領取的生活費,甲方不再補貼,並開除乙方。

3、在採收香蕉時間,乙方必須把香蕉套袋保護好,回收給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給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須服從。(注:此條3第一代新種苗有一角錢,二代苗沒有補)。

4、在採收香蕉時,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輪、拉桿及雜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報酬。

5、在種植香蕉到採收香蕉過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護好,不能當作自有,在香蕉開花時期,乙方必須保護好香蕉,儘量不能給香蕉蕾掛在葉子上造成不正當段蕾,另外在香蕉開花、抹花時節,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雙胞胎香蕉修乾淨,如到採收香蕉時候,發現有雙胞胎香蕉,甲方有權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時候,乙方不把香蕉樹用繩子栓穩、栓好造成香蕉不可採收的時候,斷掉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給甲方每顆按50元來賠償,在香蕉採收時,乙方不能清準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樹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場價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當天市場價賣給乙方,到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扣除。

7、在新種香蕉苗期間,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時,乙方必須把下一代苗選好,留出所選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報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時,乙方必須把香蕉溝清理好,到底怎麼清溝由甲方來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種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劑和大溝上的除草劑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錢,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須由乙方出錢,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劑的乙方必須服從,但不能超過市場價格,到結賬時甲方再從提成費中扣除乙方的費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擔行面上的除草劑,邊上大溝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給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劑給乙方,待到提成時由甲方扣除)。

9、乙方幫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時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須提供兩拖拉機的柴火給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兩車的,甲方提供車輛,乙方要付柴火錢,但不能影響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賣了香蕉,所掛在樹的葉子,乙方必須砍下來,甲方不付報酬,此項包在提成費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給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須留26個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間的三層果和雙胞胎修乾淨,乙方必須服從。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農藥給乙方施用、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規範施肥、打藥,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將剩餘化肥、農藥私自出售,如有發現,則將乙方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四、安全問題與責任:

1、乙方在生產勞動中一定要注意防範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監督好隨從家屬,對於隨從家屬涉外人員在本香蕉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電線不準亂拉亂接,電費提供,不準使用超負荷工作的電器(例如:電磁爐、電熱管等)。未經批准乙方不準帶陌生人進入香蕉工棚留宿過夜,上述規定如有發現,甲方將採取對其進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3、乙方在生產前和勞動中禁止飲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付任何責任,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五、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香蕉採收完成結算工資後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1

甲 方:

乙 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地址

經營地址 在淄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⑴新訂、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⑵無固定期限、⑶以完成一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標準 元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10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3 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3

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合同根據《勞動法》之有關規定和醫院自身工作特性訂立。

二、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特聘

在本醫院 部門從事 職務。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 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從事本職工作不受干預。

(2) 根據合同約定獲得勞動報酬。

(3) 獲得甲方提供的以本職工作相關的材料和設備使用權。

2、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與本行業本職工作相關的操作規範。

(2)遵守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和業務操作程序。

(3)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損害甲方的信譽。

(4) 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個人職責。

(5) 醫務人員不準分流病人,不準收受紅包,不準接受病人吃請。

(6) 坐診時間,每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業務情況進行考核。

(2)有權扣除甲方的各項應扣罰金和個人所得税。

2、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對乙方符合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承攬的工作,應承擔相關責任,不得無故拒絕。

(3)向乙方提供開展工作必須的資料、設備使用權,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酬金:

1、基本工資:

2、業務提成:

六、生效及終止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若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本合同終止。若有合理的特殊原因,一方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予以罰款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八、爭議:

如有爭議雙方儘快協商,若不能協商一致,可通過勞動仲裁、法庭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甲方:(                                         )酒店。公司。酒樓(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甲方願意聘用乙方做廚師工作。

一、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的頭灶廚師,不負責切配等雜活。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多於9小時,超出9小時按每小時20元計算加班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為乙方發放工資, 如甲方拖欠工資至每月發放工資日一日後乙方有權單獨取消合同並向甲方索取三倍工資以及索要工資所產生的食宿,車旅,律師,訴訟等費用。最新廚師勞動合同範本最新廚師勞動合同範本。 是否發放工資以乙方簽字為準。

五、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大寫( )元

六、甲方負責乙方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

七、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八、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衞生要求、菜餚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於酒店規章制度中)

十、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一、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二、甲方承擔乙方的往返路費。

十三、如遇酒店倒閉或轉讓,後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付乙方一月工資,如遇到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四、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十五天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給予一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也可以不提前通知給予乙方二月工資賠償)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賠償甲方一月工資作為損失費)

十五、乙方沒有為甲方找廚師的義務。最新廚師勞動合同範本合同範本。乙方不承擔任何原因客人退菜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十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不付給乙方工資,同時乙方不承擔因病(傷)誤工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十七、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合同沒有寫明的事宜一律按勞動法為準。

希望甲乙雙方合作愉快。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公章)   乙方(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4

00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註冊地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郵政編碼:                                    常用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後,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並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並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餘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20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   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   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   元,每月預付工資   元,其餘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後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   元/月,其他補貼  。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並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後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鬥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賄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5

編號:                      .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公司.

乙      方:           .

簽訂日期:                            .

勞 動 合 同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                                             .

聯繫電話:                                     .

郵政編碼:                    .

電子郵箱: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自行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崗位職責、崗位説明書、工作計劃任務、考核標準及屬於該崗位工作範圍內的具體要求或標準。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市及甲方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所在區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差,該出差屬於乙方的正常工作內容和範圍。出差地點不受本條“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的約定和限制。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月不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接受。

乙方享受國家和甲方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有關節假日待遇。乙方加班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非經申報或申報手續不完整的,將不視為加班。加班申報程序應在加班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上報。逾期申報無效。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週末可順延)以人民幣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為税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依據考核結果發放,或按照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税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為(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為(小寫) 元,(大寫)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以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績效工資。

第十條 如甲方出現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處於甲方安排的待工或培訓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每月工資即按第九條中的基本工資執行,如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乙方工資相應增減:

(一)假期: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加班:經甲方安排或批准的加班,雙方同意優先調休,如甲方無法安排乙方調休的,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三)獎懲: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業績突出或存在過錯的,乙方的工資將按照甲方獎懲制度規定作相應增減,具體規定詳見員工獎懲制度。

(四)甲方的生產經營業績下滑,甲方可以下調乙方的勞動報酬,下調幅度不超過總勞動報酬的%,乙方接受前述調整。

(五)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詳見公司《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併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員工獎罰制度等,應當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嚴重違反甲方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同時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五)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虛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增加以下約定事項:

(一)乙方已閲讀、充分知悉並認可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各項附件,如有違反,乙方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自入職之日起15日內依照甲方和市的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保密條款

第二十六條甲方祕密的範圍: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完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甲方財務報表以外的經營或財務信息;

(六)甲方所掌控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工地信息;

(七)甲方的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及資料;

(八)甲方的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

(九)其他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十)雙方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內容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保密協議為準。

第二十七條 乙方無論在職還是離職後,非經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人同意,乙方不許打探、泄露或傳播以上祕密事項,更不準利用以上祕密為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若違反以上約定,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 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但沒有明確約定的賠償標準或數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不到工作地點勞動達三天以上,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的相關手續,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並不限於下述損失:

(一)甲方招聘錄用乙方產生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二)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和額外管理費;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文件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四)員工獎懲制度;

(五)甲方合法制訂的其他規章制度。

辦理入職手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以上附件制度,乙方已全面知悉並理解以上附件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繫方式及聯繫地址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果有變化乙方應於變更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聯繫地址發送相關文件視為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還包括《員工試用期績效考核評定表》、《崗位説明書》、《員工登記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閲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19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伊陽咖啡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餐廳經理,負責伊陽咖啡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為每個月______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為,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持,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 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衞生、員工個人衞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文件,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為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為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核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為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為叁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及有效證件附背面)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日______小時、每週______天工作制。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_____元。

五、勞動保險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2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甲方):鹿邑縣鹿邑飯店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對乙方的勞動報酬,實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保證遵守法律規定。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遵照法律規定。

九、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3

方:                              

法定代表人:                              

址:                              

方:                                

身份證號: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及錄用

第二條 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應經過兩個月的試用期,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試用期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培訓成績等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正式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可延長一個月試用期,如再不達標則不予錄用;

第五條 在約定的試用期內,乙方提出離職需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待工作交接完畢後,經甲方審核無誤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情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如遇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甲方會根據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期限,順延的天數不再通知乙方,以甲方記錄的考勤為準;

第七條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三、合同期限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止;

(三)合同期限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九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十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根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的工資為每月      元,甲方每月5日以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表現、崗位變化情況等調整乙方勞動報酬,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調整。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十七條 乙方需休病假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診斷證明,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年可享受有薪病假兩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起止時間,在保證員工合理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參與企業一般業務的權利;

(二)乙方有按付出的勞動享有報酬的權利;

(三)乙方有每週休息一天和享受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利;

(四)乙方有接受企業培訓教育的權利;

(五)乙方有按企業規定程序辭職的權利。

第二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有保守企業和客户所有機密信息的義務,如泄露機密將賠償相關損失;

(二)乙方有維護企業聲譽及信譽的義務,不得作出有損企業名譽的言行,不得向客户詆譭公司形象;

(三)乙方有維護企業利益的義務,不得利用企業平台及資源私自盈利,不得串通其他部門危害企業利益;

(四)乙方有在本崗位盡職盡責的義務,不得向其他崗位人員探尋企業信息,不得隨意議論非本職範圍內的公司事務;

(五)乙方有積極參與本企業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三)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崗位調整的;

(四)拒不執行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五)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達1000元以上的;

(六)因乙方個人行為直接或間接給甲方信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七)經查實向公司提供了虛假的個人資料證明或相關證件的;

(八)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從事第二職業的;

(十)違反甲方保密規定的;

(十一)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給予行政處罰的;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的;

(三)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四)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判刑、管制的,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五)乙方因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的;

(六)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二)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的;

(三)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四條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序應當按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導致需要裁員的,對於符合裁減人員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員工手冊》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觸犯法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污受賄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完全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不得私自與甲方合作客户或者意向客户簽訂合同,員工假期內不得到本行業競爭性企業從事工作,違者追回假期工資並處雙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並且公司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未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以及補償金。

十、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六、合同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4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甲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佈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徵求乙方的意見,並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於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並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佈;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佈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並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係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十三、甲方應當自在乙方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以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者鑑證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5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説?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6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住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為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説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為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 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為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 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鄉鎮企業使用) 篇27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

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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