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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僱傭合同即 “僱傭契約”。當事人一方 (受僱者)向對方(僱主)提供勞動力以從事某種工作、由對方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 (或契約)。下面是小編整理相關的文章給大家借鑑。

保姆聘用合同

保姆勞動合同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家政服務業行業公約》的前提下,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方自願簽定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服務的內容,或其它新的服務項目一併填在括號內。

1、家務;2、看護嬰兒;3、照看孩子;4、照顧老人(男、女);5、照顧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護病人(男、女);7、看護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護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醫院陪住;10、接送學生。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務員。建有家庭服務員輸送基地並保持經常聯繫,家庭服務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務員服務期滿,甲方將家庭服務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內的工資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家庭服務員的衣物和預付的工資,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務務管理費_____元。

4、對新到的家庭服務員和服務員期滿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務員,公司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家庭服務員足額的勞務工資_______元整(具體工資數額在簽定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家庭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庭服務員的工資。

2、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庭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庭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家庭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庭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家庭服務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家庭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庭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庭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根據市的有關規定,為家庭服務員辦理《暫住證》、《婚育證》等。

7、有權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庭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庭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庭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核實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所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家政服務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定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結算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家庭服務員,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定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但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尋求法律幫助。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__________僱員: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保姆勞動合同

本協議書由______(僱主姓名,身份證號),______(家政僱工姓名,身份證號)和______(家政公司)訂立。

家政公司受僱主委託物色家政僱工一名,現經三方協商,在平等一致基礎上,就三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簽訂本協議書。並明確有下列各項條件:

簽署該協議前須首先簽署《附錄:住宿、家務安排及其他要求》。

僱主責任:

1、保證家政僱工每週一天及國家法定節日休息的權利。如因僱主原因不能安排僱工休息的,雙方應按協議中“工作時間”條款執行。無論任何原因,都要保證家政僱工每月實際休息日不少於2天。

2、按每月固定日期準時支付家庭僱工工資。

3、履行附錄“住宿、家務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確認的內容。

4、不安排家政僱工從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如夜間單獨外出、電路修理、攀高、高層外牆工作等。

5、在家庭僱工使用家庭任何設備、設施前,必須予以必要的指導,尤其是高壓鍋、煤氣設施等有危險性的設備及精密、貴重用具等。

6、在僱工上崗前明確家中哪些設施、設備或物品家庭僱工不可使用或接觸,妥善保管貴重財物。

7、須清楚,任何需要專業知識才能判斷、操作的工作如救治嬰幼兒、成人急症,家政人員不承擔責任。

8、不得命令家政僱工受僱於他人從事任何其他職務。

家政僱工責任:

1、上崗前須接受過不少於5天的家政服務培訓。

2、上崗前提示僱主購買家政綜合保險。

3、在服務期間,對僱主家庭人員、財產的安全負有合理的謹慎義務。

4、履行附錄“住宿、家務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確認的內容。

5、不得受僱於他人從事其他職務。

6、因病或因事請假須及時通知僱主,若請假需離開2天以上應該儘量提前告知。

家政公司責任:

1、必須對家政僱工提供的身份證明、體檢報告、培訓經驗的真實性負責。

2、明確提示僱主為家政僱工購買家政綜合保險。

3、在家政僱工上崗前為其提供至少時長5天的家政服務培訓。

4、若家政公司願意提供中介之外的長期服務,僱主願意為此支付服務費用,則家政公司還應:

a、在協議期限內不限次數為僱主推薦同等級、未預訂的待崗家政僱工供選擇。

b、每月對在崗家政僱工進行不少於1次的培訓,培訓時間為家政僱工的休息日。

c、如應該更換家政僱工造成空缺的,協議期應順延。

工作時間、薪酬、假期及其它費用:

1、家政僱工為僱主提供家政服務自______至______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天,試用期間薪酬為______。

2、僱主每月需向家政僱工支付人民幣____元工資。每月____日固定為支付日,支付工資後僱傭雙方應互籤憑據留底。

3、僱主須保證家政僱工每週一天及國家法定節日休息的權利,如因僱主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經雙方協商應予以補假或補薪。僱工若因私人原因向僱主請假,可經雙方協商確定假期長短及僱主補償方案。

4、僱主須保證家政僱工在因病或身體條件無法繼續工作的情況下請假的權利。僱工在獲得正規醫生或醫療機構出示的因傷病無法工作證明的情況下,僱主無權要求家政僱工繼續工作。

5、僱主決定僱傭家政公司推薦的家政僱工後,應於簽署《家政中介登記表》之日支付家政公司中介費人民幣___元。

解除協議:

1、僱主或家政僱工任何一方可給予對方15天的書面通知或支付相等於15天的薪金的代通知金,以解除本協議。

2、僱傭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附錄“住宿、家務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確認的內容,一方可對另一方寫建議修改信,須對方確認簽字,累計3次以上便可立即解除本協議。

3、家庭僱工明顯疏忽職守,消極怠工,不忠實的行為。

4、僱主未能按協議保障家政僱工的休息、休假;拖欠工資超過2個月,或者2次以上未按固定日期發放工資的;長期給予家政僱工超負荷的工作量;明顯傷害家政僱工人身安全、健康、個人隱私及人格。

5、僱主與家政僱工“私下結盟”,惡意傷害家政公司利益。

誠信保證金:

如果家政公司願意負責中介服務之外的“誠信保證金”監管、仲裁,則:

僱主繳納500元/年,家庭僱工繳納200元/年,由具備公信力的機構登記在冊,家政公司代為保存。如發生本協議書“解除協議”條款中的2、3、4、5這四條的情況,則對應扣除當事人的“誠信保證金”,以示懲戒。

特別約定:

由於不可抗力引起的三方未能執行本協議約定,三方同意均不追究責任。僱主姓名、日期:家政僱工、日期:家政公司、日期:

附錄:住宿、家務安排及其他要求

僱主及家政僱工須在簽署協議書前首先確認這份附錄,附錄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是僱主向家政僱員提供的住宿、生活環境,第二是僱主對家政僱工的具體工作要求。

這份附錄須在簽署協議書至少一週前送交僱主,使僱主有足夠時間明確其提供的工作住宿、生活環境,和其對家政服務的細節以及個性化要求。家政僱工則須依據自己的能力與經驗判斷能否完成僱主所提的要求。雙方協商同意後簽署確認。

一、提供給家政僱工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與設備

1、住宿條件:______(房間大小/是否與人同住,同住人的性別、年齡)

(僱主應給予僱工合適且有合理隱私的住宿環境,不建議家政傭工與異性成人或青少年同住一室)

2、提供(或不提供)的設施:_____________

3、就餐習慣。僱主與僱工是否同台就餐就事前協商好。

4、僱主與僱工系合同關係,雙方共同遵守合約,互相尊重,粗俗、粗魯以及侮辱性語言和行為均禁止。

二、僱主對家政服務的要求內容:(以下內容只是範例,可根據各自家庭情況酌情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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