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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通用3篇)

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通用3篇)

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通用3篇)

承租方:衞生學校(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招生廣告及設備租賃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設備價格及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宣傳設施、(播放設備、音響、交通工具)等給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乙方支付________元 (貳萬伍仟玖佰肆拾肆元)租金給甲方。

3、租賃宣傳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乙方提供的宣傳地點,分別按各點的租賃宣傳費用支付甲方進行宣傳。

二、租賃地點及使用方式:

1、租賃使用地點:________等六地鄉鎮牆體廣告繪製宣傳。

2、租賃使用方式:在各地人羣、及學生家長較集中地地點進行學校招生彩頁發放、各種招生政策的講解及免費診療檢查。

三、租金支付方式:電匯

開户銀行: ________

開户名稱: ________

開户賬號: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爭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租賃款結算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 篇2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 中聯5610;

3、數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灕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後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元/台總包乾(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後付款 120xx.00 元,塔吊到頂後付 8000.00 元,拆除後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税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 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牆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製作、附着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後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並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衞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後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於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並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生廣告設備租賃協議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資產出租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採、掘、運各類生產設備(詳見租賃設備清單)。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各型。數量:_________台(件)。

2、租賃設備的用途:煤礦生產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_____元。

租金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設備原值______________元,預計折舊年限_______年,______年折舊費__________元,加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租金的_______%)=______年租金,______年租金/12=______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______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辦理租金交付手續。

3、租金交付方式:集團公司財務部通過內部銀行往來,轉給____________公司財務部。____________公司應固定專人按時到集團公司結算。

第四條:設備的交付

1、租賃開始日按乙方從設備庫領用設備領單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增加固定資產建帳之日算起。

2、甲乙雙方應當在交付使用前,對設備進行質量檢驗。交付後在試運轉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聯繫進行退換,正常運行後生產的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正式交付後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擔。

3、甲方在把設備交付給乙方使用時雙方應對使用設備的數量進行清點填制租賃設備明細清單,雙方當事人在租賃設備明細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五條:租賃設備的使用

1、乙方應按設備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設備的用途使用,對設備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設備。甲方解除合同後,不影響甲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2、乙方應按設備合理的使用強度使用設備。乙方超強度使用設備或使用設備不當的,甲方有權調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給設備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設備在交付當時的原始狀態使用,不得將所租單台設備解體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違反該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於解體設備而造成設備破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對確需改造使用的設備,乙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對設備進行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租賃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設備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修理費和相關税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設備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第八條:租賃期滿設備的返還和處置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當保證設備現狀是正常使用狀態下的設備整體。乙方如繼續使用,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甲方,雙方可辦理續租合同或甲乙雙方協商可按設備淨值辦理購買手續。乙方如不續租也不購買,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把所租設備在租賃期滿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給甲方。乙方不能返還設備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租賃期全部總額的_______%承擔。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不妨礙對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及《大同煤礦集團資產出租管理辦法》執行,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二份,合同副本二份報董事會。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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