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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推廣合同(精選10篇)

廣告推廣合同(精選10篇)

廣告推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年暑期“_________”_______媒體推廣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報紙媒體:______________報。  網絡媒體:_________熱線 _________熱線_________在線的 廣告發布工作

廣告推廣合同(精選10篇)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廣告發布的所有內容材料(文字,圖片)。  

2.甲方提供所需宣傳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及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設計製作方案,進行設計製作,按時發佈廣告。

三、合作費用   本合作所需廣告宣傳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包括網站B,設計.製作.維護及報紙媒體的廣告發布費用。

四、支付方式  

1.支付約定為本合作協議簽定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首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到如下銀行賬户。  

2.乙方將甲方網上 廣告製作完畢,甲方確認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剩餘的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到乙方銀行。  

3.乙方開户銀行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廣告發布時間  

1. 網絡廣告: 投放媒體投放時間版面類型規格價格  

2. 報紙廣告: 投放媒體投放時間版面類型規格價格

六、違約責任  

1.協議簽定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尚未支付費用,從第四個工作日起,將按應支付額的____%作為日滯納金,賠付乙方,直到甲方支付廣告款為止。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災難、火災、暴動、戰爭、國家政策法規,及電信方面的線路、服務器故障、設備升級換代等,造成本合作協議無法執行的,可暫停執行。待不可抗力解除後,再繼續協議的執行。

七、爭議解決   如因合作產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對協商解決有異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八、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經雙方協商好的事項,雙方簽字蓋章後可做為附件,成為本合作協議的補充條款。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廣告推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201___年___月___日至201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户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户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户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係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户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項目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項目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户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製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製作、tvc拍攝製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

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

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

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廣告推廣工作項目分解(共五頁) 附件二:《項目委託單》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附件四:保密協議書 (下無正文)(備註:此費用純為策劃設計費用,並不包含模特費、攝影費、製版費、菲林費、打稿費、印刷費、製作費等其他費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作為乙方前期工作啟動費用;

2、乙方提交市場調研策劃報告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3、乙方設計出整體vi應用系統及户外廣告並由甲方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費用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4、乙方設計出開盤前所需銷售資料方案並由甲方簽字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叁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5、開盤後一個月,乙方設計出銷售期所需銷售資料方案並由甲方簽字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6、開盤後半年內,一期項目廣告的跟蹤服務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餘款,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設計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文件,以確保乙方準確地掌握有關設計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廣告內容或要求乙方發佈不真實的廣告內容所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期間,甲乙雙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接工作並定期舉行項目分析會,甲方委派工作內容應以書面的形式委託;

4、雙方須積極配合並進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須在約定期內完成校對工作,因延誤校稿而導致的延期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書面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定稿方案實施後的任何影響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收取每期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電子版工作成果;

7、項目進行過程中未涉及內容並需要由乙方完成的,雙方另簽單項工作合同予以確認;

8、代理期間雙方各項行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

9、甲方應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執行付款,以便乙方順利開展項目工作;甲方結清本合同工作費用後,甲方擁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權;乙方承諾工作期間嚴守甲方經營機密,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

10、乙方需到項目駐場,時間要求為市場調研期15天,開盤前設計工作時間20天,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確定活動節點,且活動節點期間乙方駐場每次不少於3天;

11、乙方到項目服務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12、本合同價格包含税費,乙方收款後三個工作日內開據發票給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雙方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廣告推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迎接本公司在風情園內舉辦的“國慶遊園活動”,使園區內增添更濃的節日氣氛,且本着我公司統一管理、統一策劃、統一推廣的宗旨,在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將民族風情園內的路燈燈杆交由乙方用於懸掛道旗發佈廣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路燈燈杆交由乙方懸掛道旗發佈廣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路燈燈杆上的廣告位置發佈廣告,並按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二條 合同期內,如遇政府大型公益活動需使用燈杆道旗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統一安排,廣告發布時間順延。

第三條 路燈的位置及數量

1、甲方交由乙方使用的是園區內所有的燈杆,共計80根燈杆。

2、每根燈杆上乙方可懸掛兩面道旗。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半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乙方欲繼續使用該路燈發佈廣

告,應當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本合同總使用費為人民幣_ 元(¥),前述費用包括使用費、製作費等。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費用。

第六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廣告推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户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户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

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

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

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甲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廣告推廣合同 篇5

廣告客户(甲方):

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廣告代理單位(乙方):

地址:開户行:帳號: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開發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廣告推廣事宜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本項目指定整合推廣公司,並全程負責該房地產項目的整合推廣策略、廣告創意表現、銷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設計、公關活動策劃、媒體建議與輔助實施、軟性宣傳等工作要求及內容。合同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詳盡的專業推廣服務(詳見附件)。

第二條服務方式

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專案服務小組,為甲方項目提供全程推廣服務。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項目售罄為止。

備註:按照房地產行業標準,項目銷售達到項目體量的90%,即視為項目售罄。

第四條服務費用

全程服務總費用:人民幣66萬元(大寫人民幣陸拾陸萬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預計該項目主要服務週期為15個月,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雙方簽訂合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整),作為乙方項目組前期工作啟動費用;

2、後續進度付款:從合同簽訂日的第二個月起,剩餘服務費分為14個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萬元(大寫肆萬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甲方於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3、根據項目具體銷售情況,若實際服務週期超過15個月,“第15個月的服務費用”甲方可推遲至“項目售罄”時(按合同約定的項目售罄標準)支付乙方,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繼續為甲方提供該項目相應的推廣服務,直至項目售罄為止。

4、實際服務週期若不足15個月項目即售罄,甲方應將剩餘款項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備註: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有效的正式發票。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就乙方的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2、甲方有權在接獲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後及時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甲方簽字確認方為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並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及時、完整地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如乙方無故解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甲方義務

4、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5、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審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議和作品,甲方若有異議或者修改要求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確認或同意;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如數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廣服務費用;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7、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業務聯絡;

8、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

9、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體計劃、涉及購買及服務費用等商業機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本項目合同費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變甲方既定目標與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組織開展工作的權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設計的項目對外宣傳資料及媒體發佈上的署名權,即在報版、印刷品、影視廣告作品上標註“整合推廣:“智一天合”廣告字樣。

乙方義務

4、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並且根據工作量配備優秀的設計人員和文案。

5、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的確認稿為準。

6、乙方須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工作對接,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等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併為甲方資料保密;

7、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向甲方提交,經甲方確認的廣告策劃方案,乙方應嚴格執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內提供下季度廣告推廣和傳播計劃及本季度推廣總結,經過甲方簽字確認為準,並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第八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服務階段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佈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負違約賠償責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乙方工作無法達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改正或更換項目人員,如仍不見效,甲方擁有提前解約權,但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應予以結清;

3、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滯納金的權利,滯納金額每日按當期費用的1‰計算;甲方逾期付款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有義務結清拖欠款項、滯納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並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雙方不能按期執行本合同項目之下合作內容,甲、

甲、乙雙方可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嚴重程度做出如下選擇:

1、順延項目的完成期限。

2、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需延長,由雙方於期滿前一個月商定續簽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本合同於甲乙雙方公司授權代表簽字並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推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項目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項目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項目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項目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項目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信息文字;

3、指定工作項目對接人及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項目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項目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項目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項目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項目委託單》籤認的項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户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項目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項目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__-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__-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__- 項目宣傳物料及户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__- 項目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項目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項目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項目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項目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項目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項目廣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項目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項目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項目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項目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項目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項目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文件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項目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項目費用全額,則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項目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廣告推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迎接本公司在風情園內舉辦的“慶國慶 民族風情園‘嘉禾天豪’國慶遊園活動”,使園區內增添更濃的節日氣氛,且本着我公司統一管理、統一策劃、統一推廣的宗旨,在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將民族風情園內的路燈燈杆交由乙方用於懸掛道旗發佈廣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路燈燈杆交由乙方懸掛道旗發佈廣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路燈燈杆上的廣告位置發佈廣告,並按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二條 合同期內,如遇政府大型公益活動需使用燈杆道旗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統一安排,廣告發布時間順延。

第三條 路燈的位置及數量

1、甲方交由乙方使用的是園區內所有的燈杆,共計80根燈杆。

2、每根燈杆上乙方可懸掛兩面道旗。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半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乙方欲繼續使用該路燈發佈廣

告,應當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本合同總使用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前述費用包括使用費、製作費等。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費用。

第六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廣告推廣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對關於進行公司業務宣傳活動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乙方向甲方提供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全年三場業務宣傳活動;

1.2、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動經費。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宣傳活動經費,該活動經費的交付兩月進行一次實際結算;

2.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製作的所有宣傳品進行復核和確認,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的宣傳內容,予以刪改或拒絕發佈。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3.1、宣傳活動創意策劃;3.2、廣告傳單的設計及製作;

3.3、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日常工作的管理;3.4、場地清潔及用品的維護;3.5、相關部門協調保障工作;

3.6、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樣有義務維護乙方合法利益;

3.7、甲方全年進行的業務宣傳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手續。如甲方從事違法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對甲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四、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協議雙方對協議的變更或終止,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終止協議,否則構成違約。五、違約責任協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任一條款均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損失。六、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不能進行宣傳活動或不能按協議約定進行宣傳活動,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推廣合同 篇9

項 目 名 稱 :

項 目 地 點 :

合 同 編 號 :

委 託 方(甲方):

受 託 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甲方在合同期內委託乙方為本項目提供整體廣告宣傳推廣的策劃、設計及執行工作。

1.2 整體廣告宣傳推廣工作內容如下:(具體詳見附件一服務清單,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清單所列內容,甲方雙方可根據項目推廣情況商議服務內容的增加。)

(1)執行甲方以及甲方營銷策劃顧問關於本項目的營銷傳播策略和思路;

(2)根據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計劃進行廣告創意、平面設計、文案撰寫、公關活動創意、營銷推廣建議;

(3)本項目所需各類銷售工具的設計;

(4)本項目VI系統的整合設計。

1.3 為達到雙方有效溝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只對甲方負責,甲方需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合作、接洽;同時,乙方應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確保工作質量。

1.4 甲乙雙方建立確認、信息溝通反饋等工作程序,並嚴格按照工作程序進行。

1.4.1 雙方約定每 定期召開項目例會,商討下一輪廣告方案,乙方應緊密結合甲方銷售策略及銷售進度,隨市場形勢調整修正,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廣告宣傳工作。

1.4.2 所有的廣告方案及作品只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成為最終稿。

1.4.3在規定的時間內,甲方應確定專門負責人審核乙方提交的廣告方案及作品並對最終滿足甲方要求的方案及作品進行確認。

1.5 乙方應當根據中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以及甲方的合法要求進行工作,保證工作合法性,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1.6 甲乙雙方共同根據銷售情況及甲方營銷策略顧問傳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傳推廣的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階段、完成時間。(工作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為 個自然月(合作期限實際開始日期以甲方指定負責人簽發的書面通知為準),期滿前雙方應對乙方的服務進行回顧與評估,甲方若同意續約則根據屆時的業務進程、工作量以及人員投入成本與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合同。甲方若不同意續約,則本協議自期滿之日起自行終止。

2.2因政府政策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項目延期開盤或銷售中止,甲方有權利延期開始或中止本廣告合同,延期或中止期間,甲方不支付費用,但最長延期或中止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 收費標準

3.1.1 月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服務期限為 個自然月;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3.1.2 本合同採用固定月服務費形式,月服務費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服務內容的全部費用(包括所有直接和間接費用、管理費、利潤、税金等,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費用和服務人員的薪金、現場服務、福利、保險、交通、食宿和通訊等所有費用)。

3.2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向甲方做書面請款報告申請本月服務費,甲方於每月10日之前向乙方全額支付上月服務費,如遇節假日法定休息日則相應順延。

3.3 付款條件

3.3.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後方履行上述支付義務:

(1)合法合規發票(發票金額與每次支付的實際金額相等);

(2)乙方提交的書面月服務費支付申請;

(3)乙方提交甲方確認的月度工作清單。

3.3.2 乙方應在甲方每次付款的前5日按照有關規定開具合規發票,否則導致的甲方付款延遲,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不得因此怠於履行本合同。

3.4 第三方費用

3.4.1 雙方合作過程中涉及第三方,由甲方與第三方另行簽訂合同,所有發生的第三方費用由甲方承擔;

3.4.2 乙方應對其完成的全部廣告作品承擔審核的義務,對於由於乙方設計的廣告內容(包含合同中所述的全部工作),產生的一切違法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3.4.3 關於廣告發布事宜,如最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代理髮布,相關代理或中介費用已包含在月服務費中。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中介服務費,甲方有權委託專業發佈代理公司進行廣告版位預定和發佈。

3.4.4 第三方角色界定:第三方涵蓋為各媒體、户外廣告製作公司、印刷印製公司、公關活動公司、記者發佈人、自由撰稿人、自由繪畫人、展覽製作公司、標牌製作公司、噴繪公司、禮品公司、網絡公司、電子出版物公司、正片公司、影視廣告專業製作公司、攝影師或攝影公司、出片打樣公司、圖片租賃公司等。

3.5 續約價格

如合同期滿,甲方需與乙方續簽合同,乙方承諾無論續約期限長短,均維持人民幣: 元整( 元整/月)服務費收取標準。

3.6 乙方的賬户信息

帳 户:

帳 號:

開户行: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義務

4.1.1 甲方擁有對乙方設計方案最終否決權。

4.1.2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有提出修改的權利。

4.1.3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相應服務費後,乙方的廣告創意、設計成果等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無條件向甲方提供其創意、設計成果等電子文件,同時應提供確認發佈使用的成品電子文件(圖片應為成品尺寸大小、300點分辨率的可修改的矢量排版文件)。

4.1.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工作中所需的基礎資料並接受必要的工作諮詢等。

4.1.5 甲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推進計劃並對乙方工作內容進行審核或認可,以便乙方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正或實施。

4.1.6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以便乙方順利進行工作。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 乙方對最終發佈廣告擁有正文署名權,但署名方式需徵得甲方同意。

4.2.2 乙方對甲方未採用的方案有權收回並作為它用。

4.2.3 乙方為甲方安排服務隊伍,包含廣告企劃、客户服務、創意等資深人員,投入全方位的服務,包括形象規劃、產品推廣、創意發展等。

4.2.4 乙方需由專門人員組成項目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流程,該工作小組人員須經甲方認可,且在甲方認可後,未經甲方許可,除非人員離職,乙方不得擅自更換工作小組人員,否則,甲方有權進行必要的處罰。如在乙方工作過程中,甲方認為乙方工作人員有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乙方在7個工作日內更換人員,直至甲方滿意為止(乙方服務團隊人員詳見附件二);該服務團隊為核心服務團隊構成,不包括管理層、媒介部、製作部等其它支援性人員。

4.2.5 乙方須按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書按時進行工作,並對其提供的服務技術的合理性及準確性進行負責,如因乙方時間延誤或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2.6 乙方須按每項工作制定工作時間推進表,並與甲方溝通確認,待確認後乙方按雙方商定的時間推進計劃進行工作;

4.2.7 乙方將設計方案提交甲方並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認可後方視為該項目工作完結。若甲方對該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4.2.8 乙方在為甲方進行任何製作或其它工作或承擔任何費用前,均需提供書面報價單以供批核。甲方書面確認後,乙方方可進行實際運作。

4.2.9 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再取消任何製作,乙方可將取消部分已發生的合理費用或開支,向甲方收回。但乙方須提供相關費用數額及法定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2.10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轉讓甲方的任何資料。同時雙方確認,本協議所涉及內容及報價屬於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漏給第三方。

4.2.11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

4.2.12 乙方承諾在廣告創作過程中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乙方在廣告創作過程中涉及他人知識產權造成的侵權糾紛,乙方承擔相應的所有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4.2.13 乙方設計方案(畫面、文字等)需滿足政府相關法規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由於乙方設計方案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2.14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不得服務本項目周邊三公里範圍內同檔次、同類型競爭型物業,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進行索賠。

4.2.15 乙方有義務為甲方辦理製作物、印刷品等廣告發布所需的市容、工商審批等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 合同解除

5.1 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階段性評估,若乙方工作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調整合同中的付費標準,並有權解除合同。

5.2 因乙方的作品侵犯他人的著作權,而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導致甲方名譽及經濟受到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3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4 甲方無正當理由,惡意拖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的,經乙方兩次書面催告仍不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5 合同變更、解除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合同的變更或解除自該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5.6 本合同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費用所製作的物料,以及所有代表甲方訂立的合同,交給甲方或其指定代表。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本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6.2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甲方審定的策劃方案或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延誤一天,乙方按日支付甲方服務費3‰的違約金,超過5個工作日乙方仍不能完成的(以甲方下達的工作單為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且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款 %作為違約金。

6.3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甲方審定的策劃方案或甲方提出的有利於項目的合理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如乙方工作成果質量(以甲方下達的工作單為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且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款 %作為違約金。

6.4 甲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乙方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説明,或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創意設計方案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則乙方完成工作的時間相應順延;

6.5 在乙方完全履約的情況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當期應支付款項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6 如因項目推廣銷售週期提前結束,甲方沒有相關工作委託乙方,甲方可與乙方協商後書面終止本合同,不視為甲方違約。相應服務費用按如下原則計算:實際服務月數(不足1月按相應服務天數折算)× 元/月;

6.7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並遵從合同精神,嚴守商業祕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包括有關製作費、設計成果等)。乙方不得向外界泄露甲方項目規劃,如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於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但不計入計費服務期,計費服務期起始時間以甲方書面簽發通知為準。

7.2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書面確認可延長有效期。

7.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2)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即模型安裝地點)人民法院起訴。

7.5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補充條款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廣告推廣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廣告發布的所有內容材料。

2.甲方提供所需宣傳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及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設計製作方案,進行設計製作,按時發佈廣告。

三、合作費用

本合作所需廣告宣傳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包括網站,設計.製作.維護及報紙媒體的廣告發布費用。

四、支付方式

1.支付約定為本合作協議簽定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首付款_________元。

2.乙方將甲方網上廣告製作完畢,甲方確認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剩餘的_________元,電匯到乙方銀行。

3.乙方開户銀行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廣告發布時間

1.網絡廣告:______

投放媒體:______

投放時間:______

版面:______

類型:______

規格:______

價格:______

2.報紙廣告:______

投放媒體:______

投放時間:______

版面:______

類型:______

規格:______

價格:______

六、違約責任

1.協議簽定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尚未支付費用,從第四個工作日起,將按應支付額的____%作為日滯納金,賠付乙方,直到甲方支付廣告款為止。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災難、火災、暴動、戰爭、國家政策法規,及電信方面的線路、服務器故障、設備升級換代等,造成本合作協議無法執行的,可暫停執行。待不可抗力解除後,再繼續協議的執行。

七、爭議解決

如因合作產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對協商解決有異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八、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經雙方協商好的事項,雙方簽字蓋章後可做為附件,成為本合作協議的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guanggao/lzewz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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