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購銷合同 >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精選22篇)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精選22篇)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

採 購 合 同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精選22篇)

買受人:(下稱“甲方”)

出賣人:(下稱“乙方”)

在本合同中,甲方、乙方單獨時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

方向乙方定購貨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貨物內容:

1.1 標的物:(附供應商報價單,見附件)。

1.2 前款“供應商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項下的價款,均指包含貨物自身價格及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甲

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成本及利潤、税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倉儲費、損耗費

終身技術支持和一年免費保養和維修、技術服務等費用)

2.2 貨款支付: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付款。

2.2,1月結方式:乙方於每月 10 日前與甲方就上月貨款對賬,對賬完畢後 3 日內,乙方開具對應

金額發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 7日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2.2.2 分期付款: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開出相同金額發票後,乙方收到發票10個工

作日內付款。甲方向乙方傳真訂單數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訂單總價---元(¥ )的 預付款,即元整(¥00

元),貨到甲方指定點甲方進行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訂單總價的,即元整,(¥00元),

如貨到甲方指定點,因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到工地1個月內,也

須向乙方支付此項貨款, 質保金即整(¥0元)為貨到甲方指定點一年內支付,到貨日期以貨物託運單

到達日期為依據。

2.2.3 乙方指定收款賬户:甲方需採用銀行轉帳或銀行匯票的方式將貨款支付至乙方的下列銀行賬户:

户名:

開 户 行:

賬號:

三、產品質量標準

3.1 乙方保證其銷售的產品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3.1.1 符合甲乙雙方在合同磋商中及合同中甲方對產品的質量要求的描述。

3.1.2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產品質量的`要求。

3.2 上述貨物適用下列第(3)種技術和質量標準,且應符合3.1款規定及甲方實際使用要求。

(1)、按同類產品國家標準;

(2)、按同類產品部頒標準;

(3)、按同類產品行業標準;

(4)、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雙方同意按附件或本合同1.1條約定的標準執行;

(5)、按雙方簽訂本合同前確認的樣品(有雙方確認後封存)標準執行。

四、交貨地點、交貨方式及交貨日期

4.1 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每批訂單註明)

4.2 交貨方式:由乙方採用方便、及時、安全的原則自行安排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乙方供應的貨品品種、質量、數量應嚴格按照甲方訂單要求送貨,如乙方貨品臨時短缺或品種不齊全,

須提前至少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如斷貨,乙方應至少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4.3 交貨日期: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 2 種約定交貨。

4.3.1一次性交貨: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免費予以卸貨、安

裝。乙方發貨前 3 日應通知甲方發貨具體時間及到貨日期,如甲方無法於到貨當日驗收,雙方應協商

確定發貨、到貨日期,但最終到貨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

4.3.2 分期交貨:具體方式參照4.3.1款約定。首批貨物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40 日內交付,其他各批自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60 日內交付。

五、運輸及包裝

5.1 乙方提供的貨物產品應標註生產製造廠商、產地、註明生產日期。

5.2 每批次貨物,乙方均應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證明證書及清單一併隨貨物於驗收時交給甲方。

5.3 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貨物運輸由乙方負責,相關的運輸

費用、保險、保管、貨物滅失及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4 乙方必須對貨物的原有包裝外採用保護性包裝,能適合長途運輸、防濕、防潮、整潔及其它情況可

能引起的損壞。保護性包裝內,需保存在原有的包裝或用其它有效保護。

5.5 因運輸和包裝不當產生的貨物滅失與損毀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檢驗和驗收及提出異議期限

6.1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3.1款規定標準。

6.2 驗收方式: 甲、乙雙方在到貨之日起3個工作日當場逐件貨物進行驗收。如乙方對甲方的檢驗結

果有異議,乙方可委託甲方所在地質檢部門檢驗,並以該檢驗結果為準,但因此發生的費用除非與乙方

提出的異議相符,則由甲方來承擔,否則,均由乙方承擔。

6.3 發生驗收爭議的處理

驗收過程中,如甲方對貨物規格、顏色、數量等提出異議的,或產品存在不符合國家規定之處提出異議

的,應該在到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若為產品內在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則甲方應在開始使用之

日起1個月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甲方提出異議之日起 15日內免費予以退換或補充。

七、保修及質保條款:

7.1乙方提供一年免費保修(人為故障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範圍內),保修期內免費提供零部

件。超過保修期需更換零部件時,只收取成本費,因操作不當或人為損壞時酌情加收人工費。

7.2 乙方承諾,對甲方人員培訓計劃(免費培訓) 培訓與理論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確保甲方使用人員能

熟練操作和維護。採用電話或者前往深圳本部進行培訓,乙方不承擔培訓產生的食宿費等。

7.3 乙方將配合、協助甲方指定的施工方,在工程安裝、調試、直至交付使用的整個過程中,確保甲方

工程的順利進行。

7.4 甲方在前款期限內中發現本合同貨物存在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任何質量、外觀等問題,乙方應在甲

方通知之後 30 日內予以免費退換,直至貨物全部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八、違約責任

8.1 違反本合同項下任意條款均視為違約。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在五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繼續履行,補救期內違約方仍未採取補救措施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 任意一方無故逾期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按合同未依約履行部分對應款項的日萬分之四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七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3 任意一方無故終止合同,或明確表示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4 本合同內其他條款針對違約責任有明確約定的,適用其約定。

九、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出具書面通知,並儘快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以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屆時雙方可進一步協商是否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爭執或索償、違約終止等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十個工作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同意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如有附件,則屬於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定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11.4價格明細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2

合同號: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 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但逾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 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 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

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名):時間: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本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如下:

鑑於甲方擁有“千年情”系列工藝品在中國的獨家生產權、商標權、專利權,且甲方願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地區的產品區域獨家代理商,而且乙方願意接受該授權。有鑑於此,甲方和乙方簽署本協議,同意下述條款和條件。

第一條:授權

1.1 為促進產品銷售之目的,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的獨家區域經銷商,乙方接受該授權。乙方為獲取該授權,須在本協議簽訂當天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進貨金額達到人民幣 整(¥: 元)

1.2 前述授權僅在 區域市場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營必備文件,便於乙方開展經銷前期準備工作。

1.4 乙方如銷售產品至授權以外尚未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須取得甲方認可並自行承擔售後服務。

1.5 在授權地區以外已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乙方不得推銷產品,如跨區衝貨(調查結果為乙方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產品獨家經銷權。

1.6 在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區域獨家經銷商發生了糾紛時,甲方應盡力協調,並擁有裁決權。

第二條:購買產品及獎勵的'政策

2.1 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在授權區域要完成一定的銷售指標。(詳見下表)

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銷量

銷量(萬元)

2.2 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後達到1.1的約定,否則本協議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區域年度銷售目標,甲方按照進貨額的3%向乙方提供一次性獎勵作為廣告宣傳資金。如連續兩個季度不能完成月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權。

第三條:經銷產品

3.1 除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義務外,乙方應儘量努力在該地區內經營、銷售產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品配合乙方搞好產品宣傳推廣工作。

3.3 乙方單次提貨一萬元人民幣以上(含一萬元人民幣),甲方承擔物流費用。

第四條:與客户關係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廣告及舉辦全國或地方性“昆蟲蝴蝶展”宣傳活動,促進產品銷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乙方享有與甲方聯合辦展並分享獲利。

4.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方案並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產品銷售。

4.3 甲方不對乙方作出的有關甲方的任何虛假聲明和宣傳向客户負責。

第五條:提貨方式及價格體系

5.1 甲方堅持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按協議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貨款到賬後,甲方一週內將貨發出。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時,參照區域獨家經銷商價格執行,乙方在地區經銷產品時,應嚴格按照最低零售價規定。

5.3 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執行價格體系:(見附表)

第六條:商業祕密

6.1 乙方確認並同意,由甲方提供或與甲方有關的全部信息是甲方的商業祕密,在本協議期間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提供信息。

6.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和解除後,歸還甲方信息,包括報價、定單、手冊、客户名單或任何其它資料等。

第七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7.1 合理規劃市場,設置並監控經銷網絡;價格體系的制定,及調整,地區銷售目標的制定,終端市場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為乙方提供產品經營所需要的相關文件和資料的義務,按協議規定在準確的時間和地點為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甲方向乙方供貨時,經乙方驗收,如發現產品破損,應在一週內如實向甲方反饋信息,如屬實,甲方應進行免費調換。

7.3 乙方所進貨物(特別註明不許調換的商品除外)在三個月內如果有不好賣的產品,甲方接受調換,換貨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回公司調換的貨物要求包裝完整並具備再銷售的品相。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 在授權地區銷售甲方產品,可根據需要在經銷區域內招商,依據甲方提供的適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營銷策略和建議進行操作。

8.2 向用户提供售後服務,協助維護甲方及產品形象及名譽,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8.3 在本協議期間,在授權地區內為產品的經銷和廣告活動中使用“千年情”系列產品的商標,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權利許可給任何其他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9.2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使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3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須通過訴訟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

10.1 本協議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協議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10.2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簽章:

日期: 日期: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購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品種:_______

2、規格:_______

3、數量:_______

4、單價:_______

説明:本合同苗木的銷售價是上車價,起苗、包裝費、上車費、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供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_______

到達地點:_______

收貨人:______

(二)運費承擔:_______

(三)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乙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甲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乙方指定賬户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收款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

第五條產品質量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質量須達如下標準:

1、根、莖部必須完好無損。

2、無檢疫病蟲害。

3、沒有嚴重的機械損傷。

4、合理栽培後能夠成活。

第六條產品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甲方應在貨到後____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甲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後貨物不合格的,甲方應在___日內通知乙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質量,提供給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證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提苗期限內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餘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提供所需的苗木。

第八條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5

購銷合同(一)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建行賬號:_____________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

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7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借貸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借貸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借貸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貸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8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充分溝通基礎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應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

二、甲方將長年供應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蘆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交易額約人民幣柒拾壹萬肆仟元整,合同簽訂之日十天內支付定金人民幣叁萬元整,貨款按交易額和交易進度逐量支付,但餘款最遲需在交易後一個月內付清。

四、費用負擔,甲方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過程運費由乙方負擔。

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果蔬的質量確保果蔬“農殘”“腐爛”“含貢量”等項檢驗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標檢驗不合格造成退貨,甲方應按實際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六、乙方不得拖欠貨款,叁萬元定金交付之日起應開始交易。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補充條款效力同等,合同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0

1.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稱現房是指已經過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並取得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預售商品房是指尚處於建設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第一條,必須填明土地使用權是以出讓方式還是以劃撥方式取得。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填原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轉讓中已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應填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5.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所稱實得建築面積是指與商品房購買方獨立使用的空間相應的房屋建築面積,其共用牆從牆體中線計算,非共用牆從牆體外側計算。

6.[ ]中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7.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8.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有權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物業管理規定。

9.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商品房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為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層___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層___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層___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層___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收取下列税費:_____________

1.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_,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不包括±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包括±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

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銀行(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

4.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

5.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___%,計(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計算。逾期超過___天后,即視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個月內胺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乙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就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天內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_

1.牆面保修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月;

10保修_____月;

11保修_____月;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天內,由甲方向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籤於______籤於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裝飾、設備標準

1.外牆:_____________

2.內牆:_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

7.衞生間:_____________

8.陽台: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1

購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2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音響購銷合同二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3

甲方(供貨方):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

乙方(購貨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衞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______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6小時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______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後 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____________元后按結算期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後 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6、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於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税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税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8、乙方採購甲方商品超過約定金額一定比例,甲方給予乙方實際採購額的一定比例獎勵折扣,上述獎勵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內雙方核對實際購銷金額後,甲方以現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雙方同意年終獎勵不包括平時促銷的獎勵或單品銷售的獎勵。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貨、送貨不及時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終獎勵率計算。

9、乙方保證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單),甲方提供______%的年終獎勵。

九、其他約定

1、甲方須保證在有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商品促銷或銷售獎勵等活動時,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協助乙方進行相同的活動。

2、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店內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另付清單並簽署)。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5.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於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户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並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關促銷補充合約: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4

需方編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設備

名稱

計量

單位

數量

要求

交貨期

合同

價格

單價:

合同

交貨期:

總價:

主輔機型號規格

需方

供方

訂貨單位

供貨單位

單項工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代表人

郵政編碼   

代表人   

電報   

電話

電報

電話

結算銀行

及帳號

結算銀行

及帳號

運輸方式

交貨

方式

供方

到站

整車:

零擔: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驗收方法及期限: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要求及費用承擔:

交(提)貨

地點

需方

結算方式

違約責任

選擇

供貨

廠家

記事: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鑑(公)證 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另附,本合同附件__份  此合同一式___份,供方____份,需方___份,鑑(公)證機關__份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格執行。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

頒佈 單 位: 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頒佈

日 期: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5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_____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 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籤 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 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 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 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_____》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 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 復,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 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 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 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 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 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 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 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_____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_____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 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 五天內開單供應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 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 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 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 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 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 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 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_____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 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 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 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 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 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_____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 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 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 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 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 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 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 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 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 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 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 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 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 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 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_____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 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 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 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 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 .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 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 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 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 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 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編碼:       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6

甲方(購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二、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三、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五、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含當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含當日)止,共計天。

六、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七、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八、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委員會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語言為中文。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税人識別碼: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税人識別碼: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賬號: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7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20xx.10.30

一、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合同金額、供貨時間:

1、發貨計劃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須嚴格按需方計劃組織發車,因超發造成的停時損失由供方負責。

2、發出後供方及時電告需方品種,車數,發車時間如供方未及時通知需方,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二、交(提)貨地點:需方指定料場。

三、運輸方式:供方公路運輸,運輸票上的發貨單位,品各必須與合同完全一致,

四、價格:如遇市場變化,供需雙方可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如供方不同意調整,需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五、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過磅量,取樣化驗結果為結算時的數量,質量依據。每一檢驗號為一批量。供方到貨後,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費用時,需方不保留重車,不退貨。需方在化驗結果出來後將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後7日內不予答覆,按需方意見處理。供方對化驗結果提出異義,經供方申請,以原存查樣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結算,付款方式:貨到付款,需方以銀行電匯方式付款。

七、違約責任:

1粉煤灰品種不符合合同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

2供方必須以本人名義發貨,供方不得單方面改變合同發站,否則需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處置。

3供方若出現以次充好,上下分層等弄虛作假行為,需方不予結算,不予退貨,並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要求供方按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約定事項:本同合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供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主要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需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主要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8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電煤相關事宜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合同編號:MNTSJS20__RL

合同簽訂地點:呼和浩特

合同購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合同銷方:

2、數量及供貨期限

供貨數量:據實結算

供貨期限: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3、質量

3.1、煤種:煙煤;品種:原煤;粒度100mm。

3.2、質量: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18.82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ad)灰分(Aad)揮發分(Vad)灰熔點軟化温度(ST)1300℃。

3.3、上述質量指標中,低位發熱量低於要求值時,按本合同第4.2條執行,其他指標中,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購方可停止進煤,如經過整頓仍達不到入廠煤質量要求,購方可終止執行合同。

4、價格

4.1、一票結算,煤價380元/噸(含煤費、運費、裝車費及17%增值税)。如遇市場調整,雙方協商此價格也作相應調整。

4.2、質價掛鈎辦法:如Qnet,ar≧17.98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獎0.09元/噸;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噸;熱值低於15.05MJ/kg(3600千卡/千克),廠方拒收,已卸入煤場按150元/噸進行結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煤炭市場價格大幅調整,雙方協商後,對供貨價格作相應調整,但必須簽定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或合同。

5、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5.1、由銷方安排車輛拉運,交貨地點:熱電廠煤場。

5.2、拉運煤礦及運距:*煤礦,*公里。

5.3、在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銷方承擔。

6、驗收

6.1、數量和質量驗收以金山熱電廠過衡、化驗結果為準。購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入廠煤車車採樣、按批化驗,每月對當月各項指標進行加權平均,依據本合同第4.1條、4.2條進行結算。

6.2、銷方在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到購方索取化驗結果,若5個工作日內未取,購方視為銷方對化驗結果認同。

6.3、購方應保存銷方備查煤樣一個月,如銷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可用備查煤樣到當地煤質檢驗機構重新化驗,化驗結果雙方認可。

6.4、如銷方入廠煤屬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標、水份大、矸石或雜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層裝車,購方可酌情扣噸,情節嚴重的,拒絕入廠、卸車,已卸煤場的,不予結算。

6.5、銷方拉煤必須為合同約定礦煤,竄礦拉煤、以近頂遠、途中換煤、摻雜使假等行為,均屬銷方責任,購方除酌情扣噸外,罰款5000~10000元/車,且要求銷方立即停止供煤進行整頓,屢次發生或情節嚴重者中止合同。

7.結算

7.1、本合同計價貨幣為人民幣。

7.2、銷方必須具有一般納税人資格,銷方到購方核對入廠數量和質量後,購方出具結算手續。

7.3、購方原則上在次月結算上月煤款,如遇資金困難,可適當延長結算期。

8、計劃

8.1、銷方根據發電廠月度調運計劃組織供煤。購銷雙方應合理安排供煤計劃,保持均衡進煤,如因發電廠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後續月度予以增補,如因銷方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後續月度不予以增補。

9、本合同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須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9.2、本合同執行期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購銷雙方各執四份。

10、合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0.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呈報各自的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後仍不能解決,則應將糾紛提交簽約地法院提出訴訟。

10.3、法院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訴訟費用由敗方支付,除非判決書中另有説明。

10.5、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訴訟的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11、違約責任:

11.1、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對購銷雙方具有法律約束,不針對任何第三方。除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銷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12.2、如銷方在簽訂合同後,兩月內沒有與購方聯繫,視銷方單方終止合同。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內,進煤時間和進煤量服從購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購銷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13、簽章

購方:

單位名稱: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納税人識別號: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户行:

賬號:

銷方:單位名稱: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納税人識別號: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户行:

賬號: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19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 ,確定標準後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 方負擔。

6.包裝物由 方供應,包裝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三條、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政策性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遇到市場價格波動超過%(含),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3.價格確定後,無論發生何種情況均不予調整。

第四條、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重量允許有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説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後,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20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販運水果及板栗,經雙方協議現簽訂以下合作協議。

甲方已向果農預付水蜜桃訂金:___(大寫)___砂糖橘訂金:___(大寫)___向板栗農户預付訂金:___(大寫)

現需乙方投入:___

三、合作方式:甲方負責收購,乙方負責銷售。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均由甲乙方共同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乙方需在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合作款項: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即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2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 、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並自覺履行。

一、 產品名稱、材質、型號、數量、金額。

二、運輸方式:甲方到乙方倉庫內自提,運雜費、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一票結算。

三、產品計量方式:鋼板以乙方倉庫過磅單為準。甲方可以對乙方所供鋼材進行全部或部分復磅,如磅差在0.3%以內(含0.3%),則以乙方倉庫過磅單為準,如超過0.3%,甲方應通知乙方協商處理。

四、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現款提貨方式,甲方支付相應貨款後,乙方交付相應貨物。

五、質量要求及異議處理

1、乙方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配送材料,產品質保單應在交貨的同日交付。

2、鋼材如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提貨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並保管好有異議的貨物,並提供異議產品的批組號、序號、生產日期等相關資料(建議保存好產品出產牌號)及書面通知,否則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後必須派人員或會同生產廠商前往處理;對有異議鋼材如經檢驗乙方所供鋼材為不符合合同約定品牌的產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應及時予以退換,並承擔相應的運雜費、複試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若因鋼材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對有異議鋼材經檢驗為產品在出產時就已經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將協助甲方要求生產廠商進行處理,如對有異議的鋼材經判定為合格的,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甲方數量異議應在提貨時當場提出,異議鋼材應保持包裝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異議通知起及時到現場處理,經雙方現場確認後,按實際籤認。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須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或者文件是真實的。如乙方違背此誠信原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應過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條款執行,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貨源供應,如乙方無理由停止供貨,則應賠償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本合同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文件。

2、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 本合同如有歧義,解釋權在乙方。

2.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購銷合同集錦 篇22

購銷合同(百貨)

百貨、紡織品商品購銷總合同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gouxiao/vznqr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