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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通用18篇)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通用18篇)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通用18篇)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購買不鏽鋼板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 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鏽鋼板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從其他渠道購買不鏽鋼板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不鏽鋼板材,乙方每次需貨時, 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150日內將該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不鏽鋼板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板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 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5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板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 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板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10日內換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板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板材總價款的80 % 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20__年 3 月 1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2

業 主(甲方):北京天合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玉龍谷民俗村綠化種植土供貨》項目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北京(密雲)玉龍谷民俗村

2、工程地點:北莊鎮抗峪村境內

第二條:供貨範圍及雙方職責

1、質量要求:乙方供貨種植土的土壤內不能含有砂石料、雜草、垃圾等廢棄物,PH值不得高於7.

2、供貨時間:依據甲方施工要求通知的時間(甲方須提前一日 通知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至使用的指定地點。

3、供貨批次及供貨量:根據工程進展、確定本項目為三個批次供貨、每次

供貨約計為1000m3(壓實方、以現場雙方實際收方為準)

4、安全、機械及周邊協調:在材料產地、運輸途中所有發生的一切意外事

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並保證運至卸貨地點。

5、工程量收方及結算:乙方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壓實方)

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單價為52.00/m3元。付款方式為銀行劃撥,每批次結算至已完工程量的50%、待全部完成後,甲方找有關土壤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乙方所供的種植土達到要求,餘款一個月內付清。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瀚林華府工程所需的磚供應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瀚林華府 工程地點:瀚林華府

建築面積:甲方所做項目的面積

第三條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乙方供應的磚應符合蚌埠地方標準 第四條數量及質量的驗收乙方向甲方供應之磚,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約定的質量要求,質量檢驗以甲方要求的質量為準執行,若乙方對甲方質量結果有異議,可請雙方認可的質檢機構進行化驗仲裁。若所交付的磚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負責運回不合格品。

第五條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場量實際數量為準後卸貨。

第六條 1、價格

價格及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上是明細表格,根據市場行情漲幅。

2、聯繫方式:

甲方根據實際需求情況要求乙方供應所需磚規格、數量,以甲方採購員書面訂單或電話通知為依據進行供應。

第七條 違約

1、在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因素導致停產,雙方互不賠償,應結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均應依據約定如實、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發現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視為另一方違約。這種情形下,守約方應追究違約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蚌埠市法院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結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筆簽字: 供方代筆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4

本合同適應商超進貨類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週期起算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帳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 税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説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説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温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剩餘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説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複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電梯貨物購銷合同書,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 單位、價格(含税價)、供貨時間:

2、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 10 月 16 日

3、 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需方到供方生產場地自提。費用需方自付。

4、 包裝標準:木箱包裝,打印裝箱清單。

5、 安裝標準及責任:

(1)需方按設計的井道圖安裝,安裝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2)供方提供轎廂拼裝圖,並作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標準和井道圖安裝,出現的問題將由需方自行解決。

(4)供方提供調試,並承擔相應費用。

6、 結算方式:

(1)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需方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定金,計RMB6984.00元, 供方收到款後安排生產。

(2) 合同總金額餘款的50%貨款計RMB11640.00元,需方付款提貨。

(3) 安裝調試完畢,業主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20%貨款計RMB計4656.00元。

7、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預約日期到貨,應向需方支付逾期到貨的違約金,每日按貨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雙方各自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8、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時起生效.本合同如有修改,需經雙方在更改處簽字並蓋章確認.

9、 本貨物質量保證期二年,雖無保脩金,但屬於貨物質量問題,供方負責保修。

供方:

需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龔窪恢復樓2#、3#、4#、5#、6#、7#、8#、9#、10#樓瓷磚項目

簽訂地點: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9

購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項目部採購邀標比選及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河搬遷房一區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陽市東河鎮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合同編號: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按實供數量結算。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__執行。供方所供的產品必須與供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 15 天內發第一批貨陸續組織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 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 東河施工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供方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範小林、謝斌 為收貨人,聯繫電話、。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__標準及樣品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1%執行,超過1%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樣品考核要求:地磚為防滑磚(象牙白),面磚為白色淺色條紋。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二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驗收報後,退回餘貨辦理結算一次付清全部餘款。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 ‰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 1 0‰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退貨補貨:

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 3 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 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一、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購方執三份、供方執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__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1

供方:合同編號:

需 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 間:年 月日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 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 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 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 式及期限

九、給付 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 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 約責任

十二、解 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 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户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户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紙基產品的生產製作訂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 數量 規格型號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貨款金額的 70% 50% 30% 共計: 元。本市客户餘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户須款到後才可發貨。

三、製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將圖案色標等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併交付乙方,乙方進行設計製作後打出墨稿樣,經甲方確認無誤並簽字定稿優秀材料購銷合同合同範本。

2、製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貨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

四、質量標準:

1、因印刷工藝性特殊性,印刷顏色允許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紙業特殊性,最終送貨時可能會出現實數量與定貨數量±5‰的實數誤差。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南京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通過商議解決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生產的產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不論乙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乙方庫房或甲方庫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付與乙方相應的貨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貨款,甲方應每日付與乙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機構追究違約方責任。

6、 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______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_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_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_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 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5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使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商品質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應保證其合法銷售權,符合相關法規條例,同時,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及證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應對其提供的商品包裝符合相關標示的説明、生產日期、保持同期等有關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收,甲方對提供的商品標明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的商品質量全面負責。甲方不得提供假冒偽劣商品或臨期商品給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客訴或索賠或罰款而導致乙方經濟及榮譽受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須對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質期屆滿為止。

二、產品名稱及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元) 數量 合價(元) 備註

五糧液 箱 5988 60 359280

劍南春 箱 2388 50 119400

藍色經典(夢之藍) 箱 6156 40 246240

藍色經典(天之藍) 箱 3840 50 192000

藍色經典(海之藍) 箱 1080 50 54000

銀露八寶粥 箱 60 50 3000

統一冰紅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綠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鮮橙多 箱 26.4 50 1320

可口可樂1.25L 箱 60 50 3000

雪碧1.25L 箱 60 50 3000

百事可樂355ml 箱 38.4 50 921.6

可口可樂355ml 箱 36 50 1800

雪碧355ml 箱 36 50 1800

匯源果汁1L 箱 180 50 9000

王老吉355ml 箱 72 50 3600

總計 1001002

協議到期如續期,雙方均按續期後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三、商品訂貨與交付

1、乙方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訂貨,甲方應按訂單收到2日內給乙方供貨。

2、乙方有權拒收與訂單不符的商品或質量、包裝不合格的商品。

四、貨款結算方式

1、甲方須憑乙方指定部門或驗貨人員簽字的有效憑證和銷售單據為準向乙方結算貨款,乙方在確認收貨後2日內一次性結清。

2、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五、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雙方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__年 月 日 日期20__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及數量。

合計金額:(大寫)

二、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三、運輸費用承擔:

四、驗收方式:

五、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六、其他約定事項: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7

供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建築材料基本情況

1、名稱:____________;

2、型號: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價款:____________。

二、供應時間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採購______。每次用量計劃乙方提前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用量計劃約定數量、期限供貨(未註明時間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小時內供貨)。

三、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_____方式:

1、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位於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甲方營業地或甲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為乙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為貨物已交付。

四、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建築材料質量採用以下第_____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甲乙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建築材料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建築材料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建築材料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建築材料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建築材料質量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執行,法律及規範沒有規定的,按產品質量證明書的質量保證期限為準。

2、甲方應提供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範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生產許可證複印件、產品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加蓋公章。

六、驗收要求

1、甲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2、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3、甲方貨到後乙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乙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乙方退回甲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甲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乙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乙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甲方應立即作出處理,並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乙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七、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

3、甲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甲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八、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_天向甲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2、甲方按時送達材料後,乙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甲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3、乙方應按時支付貨款。

九、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1、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約定的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3、送到工地,乙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甲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

4、每月______日前,甲乙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並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5、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報價表或投標書約定提供產品,或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有權要求退貨並收回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開具本單位合法有效的等額税務發票和請求付款的書面申請,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付款的,乙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材料結算書須加蓋乙方或乙方授權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公章才有效,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開具的等額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後,6個月內按時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開具的等額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後,超過6個月支付貨款的,從第7個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擔未付款額度每年___%的違約金。

6、因業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約支付甲方貨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追索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並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或數量交貨的,應向乙方支付元/日或元/次的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乙方有權自貨款中扣除。

十一、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不可抗力因素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三、合同解除的條件

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發現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供貨時間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並可繼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甲方遲延15日仍不能交貨或連續3次供貨數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

2、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8

賣方: (簡稱甲方)

買方: (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商一致,現就甲方出售自種綠化苗木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轉讓標的物及價格

1、甲方願意將其位於____________內原綠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樹種和數量為: …等)出售給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 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後一次性付款給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上述出售給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和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採挖樹苗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會、人員阻礙、乾澀、刁難等一切不利於採挖、運輸及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3、 甲方負責辦理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手續費自理),所有手續必須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免延誤乙方採挖及運輸樹苗。

4、 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該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為的破壞和偷挖苗木的情況發生。

5、 乙方自行採挖和運輸樹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提供相關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條、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認可之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期限為雙方貨、款兩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定為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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