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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藥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乙方:

為構建誠信、公正的藥品購銷新秩序,維護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藥物配送率,滿足臨牀用藥需求,根據《合同法》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通過河南省醫院招標採購網從乙方採購雙方協商約定的藥品採購目錄內的全部藥品,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從其他公司採購。

(二)甲方根據用藥情況,每月採購計劃一般不超過兩次,同一品種一般不得超過三個品規。甲方應充分考慮臨牀應急需要,備足應急藥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藥品週轉庫的場所及工作人員,乙方分擔基礎設施及必備的辦公用品費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證在資金到位後按照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建立藥品週轉庫。

(四)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數量,規格,金額和時限範圍內,對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標產品,不得以非正當理由拒收或退貨。

(五)甲方自收到藥品發票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結算藥款。

(六)甲方對乙方配送藥品數量、規格、金額、及時性有考評的權利。

二、 乙方責任

(一)乙方保證按照在《河南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掛網目錄》下雙方協商約定的藥品採購目錄及本合同涉及的內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標藥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藥品週轉庫提供相應的庫存藥品,以滿足藥品週轉為原則,使甲方能夠及時領取到所需藥品,庫存藥品所有權歸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提出庫存藥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終止時庫存藥品撤回。

(三)乙方應具有滿足提供甲方雙方協商約定的藥品採購目錄內全部藥品的能力,保證及時足量供應,因市場供應或藥品生產企業原因,無法配送的品種,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網上採購,雙方協商解決。同一品種不同產地或規格調換的雙方簽訂《---公司與------衞生院基本藥物配送調換備忘》(附件1)已協商約定的藥品終止配送的雙方簽訂《--公司與--------衞生院基本藥物配送終止備忘》(附件2)新增加藥品配送的雙方簽訂《--公司與----------基本藥物配送新增備忘》(附件3)

(四)乙方供貨的時間和數量以甲方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或緊急情況用藥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48小時。

(五)乙方全權負責中標藥品的質量問題,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藥品資質文件。由於藥品質量出現的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合同履行保證金貳萬元(2000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滿30個工作日內依合同約定退還給乙方(不記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雙方共同建立基本藥品配送協調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5),共同監督甲乙雙方責任履行情況,協調處理雙方藥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問題。

(二)藥品週轉庫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甲方應保證藥庫的安全、設施及設備符合藥品監管部門要求,乙方應保證藥品庫存量滿足甲方臨牀需求,定期查看庫存藥品效期,及時更新,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出現。對於滯銷藥品超過兩個月的品種由配送公司調配收回。

(三)乙方根據當月藥品配送金額的比例分擔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運行管理費用,甲方負責醫院及村衞生室的藥品採購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簽定備忘協議,藥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數量、質量、時效),每品種、每次罰款一百元(100元),另罰當次配送不及時藥品金額的10%.罰款從乙方所交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扣完後將自動解除合同關係(見附件6)配送情況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關係。

(五)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按有關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至。

四、 違約處理

(一)甲乙雙方的違約行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後附6個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資質證明材料

簽訂合同前,甲乙雙方應當交換加蓋公章,且真實有效的下列證件的複印件:

(在“□”中劃“√”為選擇,劃“×”反之,以下相同)

□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

□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

□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業執照》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個體經營的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診所),還須提供實際經營者(老闆)的身份證複印件。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有任何變更,應立即到甲方質量管理部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條 標的物確定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購買的商品的具體品名、規格、產地、數量、價格以甲方的銷售出庫單記載內容為準,但乙方能證明不一致的除外。

第三條 質量約定

甲方所供商品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方式

□甲方送貨

□乙方自提

□由甲方代辦託運,第三方承運。運費由甲方支付,運費付

至 。

第五條 驗收方法

(一)甲方送貨,乙方在收貨時,應及時檢查收到的商品是否與甲方的銷售出庫單相符。發現貨物件數短少、破損等,應當場與甲方送貨人員共同清點,如果確係甲方發貨錯誤,甲方核實後按相關程序處理,否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二)乙方自提,應當當場與甲方人員共同檢查商品是否與甲方的銷售出庫單相符,有無差錯,並及時向甲方人員提出。自提貨物出甲方倉庫後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三)第三方承運

1.乙方收到貨物時應當查看單據是否清潔和完整,及時查驗收到的件數是否與託運單記載內容一致,收到的貨物外包裝是否整潔、有無破損,發現異常情形應當拒絕收貨,並向承運方索要有承運人簽字確認的承運單據和説明異常情形相關書面材料,即時與承運人協商賠償。

2.乙方收到貨物後應當即時驗收。發現收到貨物存在短少、破損等異常情形時應當於收到貨物之日起3天內提出異議,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所有貨物包裝紙箱、照片等),並配合甲方相關人員查找,超過期限提出或無相關證明材料或不配合甲方人員查找,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3.乙方收到貨後3天內,發現實際收到貨物與銷售出庫單不一致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告知甲方並採取退換貨物或者補足差價方式解決。

(四)乙方在收到貨後應當在隨貨同行的甲方的銷售出庫單據上簽字確認,並將單據交給甲方業務人員,不在單據上簽字確認或未提交簽字單據,視為已經收到銷售出庫單據記載的貨物,甲方已經完全按約定履行了義務。

第六條 結算方式

□預付

□款到發貨

□貨到付款

乙方預付全年銷售款,年終甲方向乙方反點5%。

預付金額元整(大寫人民幣)。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轉賬支票 □委託收款

□匯兑 □三個月期限銀行承兑匯票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將貨款匯(存)至甲方指定賬户,並 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為確保雙方之間的賬款清楚,甲乙雙方應定期簽署對賬函,雙方均須 配合對方代表人簽署,不得無故推諉。

第八條 退貨和換貨

1.乙方應當在甲方銷售出庫單開單日期起20日內申請退貨,經甲方同意後通過甲方營銷員辦理,退貨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過甲方營銷員不得自行退貨。超過20日不得退貨,如擅自退貨,甲方拒收,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甲方按照GSP要求對退貨商品進行驗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退貨:

(1)包裝破損、污染或其它包裝異常的商品;

(2)與甲方銷售出庫單不相符的商品,假劣商品;

(3)乙方已打開封條或封口的商品,貼有額外標籤的商品;

(4)乙方提出購進計劃時,甲方已説明不退換的商品;

(5)乙方在甲方促銷期內購進的促銷商品;

(6)由於市場價格下浮而退貨的商品;

(7)貴重、冷藏、特價、特調商品和特殊商品。

3.經國家行政機關、檢驗機構確認、發佈公告以及生產廠商通知,明確甲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按照GSP要求通知乙方退貨,乙方應當在接到退貨通知後在要求的時限內退回,乙方不按要求退貨,由此產生行政責任、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認為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要求甲方退貨,由甲方可以在諮詢國家行政機關、檢驗機構、生產廠商後,按照相關部門的意見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國家緊急調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在不可抗力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

查證屬實後可減免相關責任。因遲延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減免相關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不得隨意終止履行、部份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否則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佔款利息、催款費用、律師費、公證費等),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違約金計算方法

違約金=應收貨款×5‰×違約天數(逾期付款之日起至付清貨款之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期間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月日效力終止。本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繼續合作的,應當續簽合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填寫其他約定事項的,必須由雙方當事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應是以書面形式記載的為準,甲方已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向乙方講讀了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向乙方進行相關風險提示,乙方已仔細閲讀本協議及附件並清楚明白了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均願意切實履行本協議。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月日 年月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規範我公司藥品採購行為,保證藥品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複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相關企業資料複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規定許可經營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向需方提供的藥品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8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藥品檢驗報告單》和銷售票據,且各項內容與該批次藥品相符。

七、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九、需方須按雙方議定的結款方式按時支付供方貨款;需方不得將藥品銷往其他省份或地區(只限本省地區銷售);需方須向供方提供協議藥品詳細流向,並提供書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場批發價格銷售協議藥品。

十、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供方人員不得以需方名義銷售協議以外的其他藥品,否則需方不予返還質量擔保金且供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無違規行為則合同期滿後需方全額返還供方鋪墊的質量擔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則應依法終止合同及業務往來。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名稱:(蓋章)供方名稱:(蓋章)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法人代表:宋雲東 供方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治理法》、《__________年____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____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視治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件一),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給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乙方所供給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進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本錢、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用度;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目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盡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換掛網進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盡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盡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約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公道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公道的時間內達成進一行動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分證實,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__________年____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__________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視治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簽章日期:____________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醫療機構)

乙方: (中標人或者配送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試行)》、《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標準藥品購銷合同範本。

第一條甲方須根據乙方在湖南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臨牀需要使用的藥品,甲方通過交易平台向乙方發送電子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電子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交易平台發出的電子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電子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中標人與藥品經營企業簽訂的委託配送協議書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須按甲方採購藥品訂單向甲方供應藥品。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交易平台上中標(掛網)藥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交易平台所公佈的中標(掛網)藥品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自行負責,合同範本《標準藥品購銷合同範本》。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交易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中標(掛網)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相應藥品的購銷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附則:

1、甲方和乙方應當在中標(掛網)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藥品購銷合同。

2、藥品購銷合同簽訂後,甲方和乙方不得再訂立背離該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所謂實質性內容,是指中標(掛網)藥品價格、貨款結算辦法、價格優惠等涉及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內容。更不允許甲方以任何方式,在簽訂藥品購銷合同後向乙方索取額外的利益。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6

甲方(供貨單位):

乙方(購貨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明確雙方的藥品購銷責任,保證藥品質量穩定和安全有效,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簽訂協議如下:

一、 甲方為合法的藥品經營批發企業,應向乙方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證照複印件。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是取得國家藥監部門批准生產,並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經檢驗合格,包裝和標色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運輸要求的合格藥品;進口藥品附蓋有質管部門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

三、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蓋有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或醫療執業機構等有效的法定資格證書複印件。

四、 乙方根據經營或醫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訂購藥品,乙方訂貨以電話、傳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儘可能滿足供應,開票發貨,保證運輸。

五、 乙方對甲方所供藥品應及時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經驗收合格的`藥品,應在貨到之日付款(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 乙方如需退貨,須經甲方確認同意,憑甲方單

七、 雙方每年度做一次財務對帳工作。協議期間,甲、乙雙方應有效履行承諾的協議條款,甲方應有專人為乙方服務,乙方委託專人與甲方聯繫,負責應付帳款的確認及付款工作。若雙方原有人員工作調動,雙方將有義務派有關人員協調前期工作以保證履約的延續性。

八、 本合同適用於書面合同、電話、電傳、便函等方式的購銷活動。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有效二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7

藥品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藥品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總金額(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貳拾陸萬伍仟叁佰零陸元玖角伍分整。 合同附件數量:採購清單(一份)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令的規定,就乙方購買甲方藥品事宜訂立本合同,並基於誠信互惠的原則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授權、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買採購清單上的藥品。

(二)乙方必須為獨立法人單位,其法人須具有相應資質,誠信經營,熱愛醫療事業,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

(三)乙方向甲方購進拾萬元以上的藥品,享受折優惠。

(四)乙方必須具備一定經營能力和市場管理經驗,具有《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等相關經營手續。

(五)乙方所進藥品在一週之內,可無條件申請退貨;辦理換貨時,如藥品外包裝損壞,甲方將扣除5%的藥款。

第二條:訂購藥品、付款和發送藥品

(一)乙方每次訂購藥品須將訂購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並向甲方提交訂貨信息,經甲方確認後,根據訂購數量和種類在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發送藥品。如遇特殊情況,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發送藥品方式為採用貨運發貨,乙方自提,甲方負責全部運費。

乙方如申請快遞發送藥品,運費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發現藥品數量短缺,應由物流部門出示相關證明,然後及時與甲方聯繫,經過核實後進行妥善處理。

第三條:違約條款

(一)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低價位衝擊市場和違反區域銷售政策。乙方若違反甲方的價格與區域政策,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授權,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根據市場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雙方任一方若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者,另一方可以書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經催告仍不改正則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依法索求損害賠償。若雙方在合同執行中產生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而訴訟,則由甲方註冊所在地法院管轄,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條:合同終止與變更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刪。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若續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的經銷合同。雙方中有一方破產、清算、解散或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户者,另一方可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塗改或轉讓。

第五條:不可抗力

甲方因戰爭、叛亂、民間暴動、攻擊、停工、勞資糾紛、火災、盜竊、爆炸、地震、天災、洪水、乾旱或惡劣天氣以至於無法送達、無法供給、無法生產或因徵收或政府等組織所發表之類似命令,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全部履行或導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以違約論處。

第六條: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訂補充合約,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七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為期兩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電 話:開户銀行:__________帳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銷 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9

(試行)合同編號:________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招標人:

投標人:

為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藥品名稱

產地

規格

單位

供貨價格

出廠價格

零售價格

數量

金額

交貨時間

人民幣(大寫)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牀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衞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台、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

招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年月日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年月日

投標人

投標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郵編:

年月日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0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為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代理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週期內的獨家供貨資格,並委託_________為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並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為:

│品目號│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單位│生產廠家│認證情況│中標價(元)│採購量│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_日後,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自願購買賣方提供的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標的藥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實施辦法》和招投標文件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概況?

1.數量:所需藥品的實際數量。買方需要臨時增加藥品數量的,須在用藥24小時前書面提出。

2.價格:

(1)賣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一致;

(2)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遇政府價格調整的,重新協商並簽訂補充條款。

序號

標的名稱通用名商品名

規格

生產企業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可另接)

二、質量標準

賣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以藥檢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買方有權在其他中標的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同時在3天內報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協調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有效期限

1.賣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必須與招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一致。

2.賣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6個月。

3.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協商。

四、包裝標準

1.賣方提供的藥品必須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2.每一個包裝箱必須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賣方委託的藥品經營企業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買方的採購計劃及合同為準。

2.配送時必須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進口藥品附註冊證)。

六、伴隨服務

如果賣方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的,必須在報價時註明,並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的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中買方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2.買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的,其責任由賣方承擔。

3.買方應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購買其他品牌的藥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種。

4.買方應完成本合同的藥品採購量。

5.買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結算貨款。指定結算銀行的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天(不得少於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滿前十天,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合同自動續約;續約的新合同中雙方權利義務、履行期限等與本合同相同,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雙方約定通過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轉帳支票

(2)代記憑證

(3)電匯

(4)匯票

(5)其他

2.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包括質量、價格、服務等),買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為賣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為遲交藥品貨款的_____%,直至履約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買方即可終止本合同。2.買方未按合同規定履約(未完成藥品採購量等),賣方可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為買方遲延履行的,每延誤1天,違約金為拖延藥品貨款的_____%,直至履約為止。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賣方即可終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與招投標文件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標文件的規定為準。

十三、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續約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標週期(即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輪招標結果通知發佈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2

買方:

賣方: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臨牀需要使用的藥品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現雙方簽定藥品購銷合同,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採購文件》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參見《採購文件》);藥品需求一覽表(參見《採購文件》);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參見《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參見《採購文件》); 阜陽市醫療機構2019年第一輪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購銷合同附表。

本合同僅為明確買方在本次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有效採購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全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統一形成相應藥品中標候選品種目錄時自動中止)內的藥品採購品牌、價格及服務。實際交易量以買賣雙方簽訂的批次合同為準。

買方只能採購其選擇確認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種替代成交品種。

賣方應根據相關規定在與買方簽訂本合同時向招標代理服務機構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賣方未按照規定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買方有權拒絕其參加以後的招標採購活動。

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一份,阜陽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標辦”)一份,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安徽海虹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參見”的內容,由招標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本合同加蓋買賣雙方及招標辦和安徽海虹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從“招標辦”領取,“招標辦”保留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其他條款:

買方 (蓋章) 賣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户: 帳户:

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3

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為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代理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週期內的獨家供貨資格,並委託_________為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並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為:

┌───┬───┬───┬──┬──┬──┬──┬──┬───┬───┐

│品目號│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單位│生產│認證│中標價│採購量│

│   │   │   │  │  │  │廠家│情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_日後,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銷 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藥品供需工作,保證藥品質量,保障病人用藥安全有效,經雙方認真協商,特簽訂藥品購銷合同。

一.藥品包裝運輸標準、乙方資質

1、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保證藥品在轉運中不被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2、零散藥品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整件藥品應附一份裝箱單和產品合格證。

3、包裝箱、標記、藥品包裝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每次供貨每品規藥品不超過2個批號。每批號藥品應提供一份質量檢驗報告書(省市級藥檢所或企業自檢檢驗報告書複印件加蓋乙方鮮章);進口藥品(含港澳台三地藥品)應附上口岸藥檢所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加蓋乙方鮮章)。乙方應將運送的藥品從現場搬運到甲方庫房。

4、乙方提供的產品説明書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否則引起的後果,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所提供的藥品,如有涉及與他人知識產權,商業祕密保護等法律糾紛,一律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是取得兩證一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營業執照)並在有效期內的合法經營企業。須向甲方提供加蓋單位鮮章的相關證照複印件,並且有履行合同能力。乙方所供的藥品必須是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並取得批准文號。

二. 藥品驗收

1、乙方獲得中標藥品獨家供貨資格,甲方只能採購其選擇確認的成交品種,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種替代成交品種。乙方給甲方提供藥品,必須保證質量,乙方所供藥品必須包裝完整、無受潮、無污染等,不得有變質,失效和假劣藥品。

2、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藥品及包裝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用藥。

3、乙方必須在“隨貨同行單”上標明每個藥品的品名、規格、單價、數量、金額、批號、效期、生產廠家等供甲方驗收。

4、甲方需要對驗收藥品送藥檢所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若乙方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甲方送檢後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藥品質量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如發現假藥、劣藥,按所送藥品金額1-5倍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並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

5、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採購計劃的品種、規格、數量組織供應,滿足甲方的計劃需要,不得超計劃和無計劃供貨,否則一律退回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要求(電話或書面文件)叁天以內、有特殊情況或急救藥品應在5小時內送達,須無條件向甲方提供當次所需全部藥品和伴隨服務。乙方遇到妨礙按時運送藥品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如遇乙

6、甲方在驗收或使用藥品過程中,若發現乙方所供藥品品種、規格、數量與原始發票不符,乙方應負責補足,調換或退貨。乙方提供的藥品,甲方臨牀用不完或有效期將到,甲方可提前6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退貨或調換。如有特殊情況,應徵得甲方同意。

三.甲乙雙方在藥品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四.甲方在所購藥品使用中,如遇藥品降價,乙方應按其實際降價金額補償給甲方。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藥品和發票並經甲方驗收後120天內,應向乙方支付貨款,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期支付貨款應提前告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 不可抗力事件

1、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包括戰爭、重大疫情、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七.乙方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藥品和伴隨服務,並修補缺陷。

八.合同解除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乙方違約採取的補救措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提供藥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4、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其他入圍品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合同。

5、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應不損害或影響甲方的權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12個月,時間從 年1 月 1 日至 年12月31日。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甲方重新招標等,合同自動終止,按國家規定和新的文件決議執行。本購銷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銷 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xx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xx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誠信經營的原則,經協商達成藥品購銷合同書。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如因一方違反本合同書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有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二、甲、乙雙方開展藥品購銷業務前,應按法規規定相互提供相關資格證書,經質量管理部門對合作方合法資格,履行合同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審核,調查,評價後,建立檔案。如因一方證明文件虛假給對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應按許可證規定範圍開展銷售業務,甲方不得向乙方銷售超範圍藥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購銷、電話購銷等購銷方式。甲方在規定藥品範圍內供應的藥品,其質量應保證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提供的藥品必須具有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生產批號及有效期。藥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進口藥品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同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複印件。生物製品提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生物製品簽發合格證書》複印件,甲方因違反上述條款,引起質量糾紛,甲方應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進行藥品購銷業務中,應確保藥品質量,按生產、運輸、貯存、使用等環節承擔相應質量責任。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憑法定部門出具有關票據向責任方索取賠償。質量問題解決前,受損方可暫扣責任方貨款或(和)責任方可預支經費先行解決。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解決所出現的質量問題。

五、乙方收貨後,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所供藥品質量有問題,應儘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詢,甲方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六、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儲存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因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如雙方對質量產生爭議,乙方有權送到地市級以上藥監部門檢驗,藥品質量以法定檢驗報告為準。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區均為獨立行使經營權機構,任何一家社區出現藥品質量問題自行與甲方處理解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只負責各社區藥品票據電腦過賬處理。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可約定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8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乙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醫療機構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詳見投標報價表)。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⑴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投標報價表;

⑵藥品需求一覽表;

⑶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⑷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供藥品和伴隨服務,並修補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藥品詳見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規定或新的文件決議,按國家規定和新的文件決議執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委員會、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管理委員會,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19

甲方 (醫療機構)

乙方: (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簽章日期: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一、定義

1.“甲方”是指大連市基層醫療衞生機構。

2.“乙方”是指《遼寧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採購的基本藥物中標藥品目錄》內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或經大連市遴選中選的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送企業。

3“合同”是指甲乙雙方按照藥品購銷合同格式簽署的協議,應附有下述文本:

3.1《遼寧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採購的基本藥物中標藥品目錄》

3.2 藥品配送授權書

3.3中標通知書或中選通知書 3.4 藥品需求目錄

4.“伴隨服務”是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

二、品種、規格及數量

具體品種、規格及數量在實際採購發生前各基層醫療機構與配送企業簽訂。格式詳見附件一:《大連市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基本藥品採購批次訂單合同》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從公佈的《遼寧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採購的基本藥物中標藥品目錄》中採購藥品。

2.負責與配送企業簽訂書面《藥品購銷合同》(總合同)。

3.為乙方供貨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幫助。

4.嚴格執行中標藥品的價格。

5. 按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貨款。

6.除非存在藥品質量問題,否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約定的數量、金額和時限範圍內的藥品。

7.遵守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規定。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執行《遼寧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採購的基本藥物中標藥品目錄》,按照中標藥品目錄所註明的藥品規格和價格向甲方供應藥品。

2.對甲方的訂單應當及時響應,保證甲方所需藥品配送到位。及時對網上採購單進行接受確認、發貨確認及到款確認。藥品的配送應做到:急救藥品4小時內送到,一般藥品24小時內送達,最長不超過48小時,節假日照常配送。

3.已確認的中標品種,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採購週期結束,不得自行棄標和不予供貨。

4.不得在銷售藥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利用財物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商業賄賂。

5.遵守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規定。

五、有效期

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提供的藥品均應為合理最長有效期內。

六、伴隨服務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 在甲方指定地點為所提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 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七、 藥品質量

7.1 按合同交付的藥品質量應符合藥典標準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與報價時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臨牀用藥安全有效。

7.2 醫療機構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質量要求的,醫療機構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醫療機構的臨牀用藥。

7.3 在臨牀使用中疑有質量問題、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藥品,可要求乙方送交藥品檢驗部門(或上級檢驗部門)進行質量檢驗。

7.4 藥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醫療機構有權解除合同或根據藥品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要求乙方承擔更換、退貨、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7.5 經法定機構確認為藥品質量原因造成醫療機構損失的,其損失(包括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

2.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的處罰。

九、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自存檔一份、一份由甲方報大連市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1

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為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代理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週期內的獨家供貨資格,並委託_________為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並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為:

┌───┬───┬───┬──┬──┬──┬──┬──┬───┬───┐

│品目號│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單位│生產│認證│中標價│採購量│

│   │   │   │  │  │  │廠家│情況│(元)│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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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_日後,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2

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為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代理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週期內的供貨資格,並委託_________為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並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為:

┌───┬───┬───┬──┬──┬──┬──┬──┬───┬───┐

│品目號│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單位│生產│認證│中標價│採購量│

│   │   │   │  │  │  │廠家│情況│(元)│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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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_日後,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3

甲方(購貨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貨方): 簽訂日期:

為了嚴格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保護合同雙方權利,履行雙方應盡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單價、金額,甲方按下表所示向乙方採購相應物品: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乙方所供商品必須保證銷售時間:2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貨驗收後必須有18個月以上銷售時間;1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貨驗收後必須有9個月以上銷售時間。乙方所供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由於乙方商品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量、誇大宣傳、產品包裝等)引發的包括但不限於顧客投訴、訴訟、行政處罰、媒體負面報道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因之受連帶責任的,乙方應 二 倍賠償甲方因之所受的損失。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任何商品如因質量問題或不良反應、商標專有權、專利權等引起醫療事故、糾紛的行政、法律、經濟處罰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數量、單價及總金額每次以採購清單為準。

第四條 供方發來的產品包裝到達甲方倉庫要完好無損,如有破損、變形等影響銷售,須退換或衝退貨。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 三個工作日之內

2、 合同簽訂地及交貨地點: 八一大道371號

第六條 驗收方法 按甲方收貨要求驗收(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按GSP要求規定驗收。)

第七條 付款條件及結算方式: 45天實銷實結 按商品零售金額的65%作為甲方利潤 第八條 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的承擔: 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經乙方要求代為處理,甲方負責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要求處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內乙方給甲方明確結果,其處理方式由雙方協商決定,超過時間處理權歸甲方所有。

2、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條 保密條款

此合同內容只能為合同雙方及簽訂合同當事人所知,任何一方不能將合同內容泄露,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主管部門例行的抽檢、送檢產品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2、商品運輸途中的破損由乙方承擔,貨物到庫日期不超過生產期 6 個月。

3、進口藥品應有符合進口藥品管理制度的證書和文件。

4、每件包裝中應附產品合格證。

5、新品進場從入庫之日起配送至門店試銷三個月內出現滯銷產生的退貨,甲方有權在有效期內無條件退換貨。乙方所供在銷商品如因市場原因發生滯銷,甲方有權在有效期內無條件退換貨,並確保最低市場價供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支付其貨款。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進行商業賄賂。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藥品購銷合同 篇2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誠信經營的原則,經協商達成藥品購銷合同書。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如因一方違反本合同書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有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二、甲、乙雙方開展藥品購銷業務前,應按法規規定相互提供相關資格證書,經質量管理部門對合作方合法資格,履行合同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審核,調查,評價後,建立檔案。如因一方證明文件虛假給對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應按許可證規定範圍開展銷售業務,甲方不得向乙方銷售超範圍藥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購銷、電話購銷等購銷方式。甲方在規定藥品範圍內供應的藥品,其質量應保證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提供的藥品必須具有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生產批號及有效期。藥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應符合有關規定及要求。進口藥品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同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複印件。生物製品提供加蓋企業質管機構原印章的《生物製品簽發合格證書》複印件,甲方因違反上述條款,引起質量糾紛,甲方應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進行藥品購銷業務中,應確保藥品質量,按生產、運輸、貯存、使用等環節承擔相應質量責任。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憑法定部門出具有關票據向責任方索取賠償。質量問題解決前,受損方可暫扣責任方貨款或(和)責任方可預支經費先行解決。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解決所出現的質量問題。

五、乙方收貨後,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所供藥品質量有問題,應儘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詢,甲方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六、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儲存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因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如雙方對質量產生爭議,乙方有權送到地市級以上藥監部門檢驗,藥品質量以法定檢驗報告為準。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區均為獨立行使經營權機構,任何一家社區出現藥品質量問題自行與甲方處理解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只負責各社區藥品票據電腦過賬處理。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可約定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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