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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精選7篇)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精選7篇)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1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精選7篇)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合同法》第五章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

轉讓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轉讓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職務:__)

開户銀行:__

帳號:__

供方:__鄉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職務:__)

開户銀行:__

帳號:__

__年__月__日訂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秉着公平公正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產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款: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相關質量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於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應當於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並於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後,乙方於收貨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並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並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要求更換或修復。

3、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於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於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_____%作為預付款,於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餘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餘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於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採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後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於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於______市______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2、雙方基於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3

供應商:

零售商:

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市商務局_年_月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雙方對賬日應當約定在結算週期期限屆滿之7日前。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後確定的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並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預付: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商品到貨前,預付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結算方式。

12、現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到貨驗收後,立即安排全額貨款支付的結算方式。

13、現結間隔週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額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此期限僅用於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14、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從供應商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週期後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5、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結間隔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後,至開始支付該月齡內購入商品貨款之間的期限。

17、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8、滾動結算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後的結算依此週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賬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乙方(零售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在第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在第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日至次月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2、3、4、5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賬號:開户銀行/賬號:

税號:税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4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______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__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_________。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業務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權責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合法經營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2、甲方應採用乙方產品 ;

3、(1)甲方應及時以傳真或電話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產品的名稱、種類、數量、規格、顏色等;

(2)及時提供配送地點之詳細地址、配送時間、電話號碼、簽收人員名單;

4、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產品的施工工藝進行施工,並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配套 進行使用,未按要求進行施工而導致產生的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5、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在合同終止日結清乙方所有貨款,逾期未結清,甲方須 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 乙方權責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合法經營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2、(1)乙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均為正品,若有假冒偽劣產品假一賠十,並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提供產品的相關證明文件:質檢報告、合格證書、其他相關資料等; 乙方應保證上述文件的真實可靠;

3、甲方應於48小時前向乙方提出訂貨要求,常規貨品,並提供送貨地點。

4、(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協助乙方完成重大項目施工,對在施工中遇到的有關技術問題,及時給予協助和指導;

(2)根據甲方要求,免費提供樣品。

(3)配合甲方做好售後服務;

第三條 供貨及結算方式

1、 供貨方式(乙方墊付):

常規產品乙方直接供貨,非常規產品需提前預約,並由甲方支付30%的 預付款;

2、結算方式:

甲方確認貨品到達並查收後,一個月為貨款結算週期,每月6日結清上月貨款。

3、產品訂貨數量和金額:單位:25公斤/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中任何一方違約,無過錯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要求 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並保留依法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終止;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擅自變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欲變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後採取相應措施,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履行合同有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議補充或另行約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 乙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章: 合同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6

甲方: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_____ ____ __________

住址:聯繫電話:_______ _______ _

身份證號碼: 為全面開拓甲方產品市場,加強甲方產品在省的銷售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經銷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經銷的方式

1.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區域內進行銷售,即只能在省__ _地區內進行銷售。乙方銷售區域限於 。

2.乙方的經銷行為均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經銷甲方的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經銷價格:見附表(價格表)

4、結款方式:乙方當日貨款匯至甲方,甲方確認貨款到帳之後,24小時內發貨,發貨量超過200件,提前一週提出申請。

5、保證金

甲方收取乙方伍千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合同正常終止乙方有權提出甲方退回保證金,如合同續約,保證金繼續由甲方保管。

第二條 甲方職責

1.負責在銷售區域範圍內進行企業及產品宣傳。

2.提供乙方所經銷產品的宣傳資料。

3.公司對所有經銷商人員提供統一的企業形象、專業知識培訓。

4.按甲方規定的有關售後服務條款進行售後服務及問題協調處理。

第三條 乙方職責

1.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及服務規定,維護樹立甲方在所負責區域市場的形象。

2.認真做好產品宣傳工作。

3.乙方在與甲方經銷合同期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相同的其它廠家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經銷合同。

4.甲方根據對乙方經銷區域的界定及對市場的評估,規定乙方合計最低銷售任務為________萬元/年,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資格。

5.銷售價格由甲方與乙方商議後製定,制定後乙方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如發現自動調價,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資格,並有權不退回保證金。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期限為一年,協議期滿後可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一週續簽。

第五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經銷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未盡事宜,本合同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附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至乙丙的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和甲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應在合同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________年

企業供銷合同協議書 篇7

供、需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本合同適用於需方根據本合同所簽發的所有訂貨單項下商品交易。

第一條 商品的類型、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及生產廠家、

特別約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商品品種系列。供方供應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種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等方面有區別,均應單獨列出。

2、需方將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品牌或商標、規格型號(或成份配比、質量等級)、原產地或生產廠家、產品執行標準的不同組合對商品進行統一編排並給予貨號。訂貨單隻標明貨號,不再重複上述內容。

3、產品執行標準指該商品原產地依當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標準,如該標準系國際組織、外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範圍外的地區所制定,則均不得低於中國法律規定的有效標準並已為中國法律確認有效。產品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適用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4、某一區域的當地政府對上述商品在該區域內的銷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場準入條件規定的,應符合全部要求或條件,並向需方提供證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費提供的樣品、附帶品、贈品等。

6、以條形碼為區別依據,供方首次進店的商品品項數為項。如供方商品首次進店後即出現滯銷,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未銷存貨按退貨處理。

第二條 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供應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商品,應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價格應包括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税金(包括關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的費用。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修改報價單。報價單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後,即為有效報價單,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未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的報價單無效,不得作為

結算貨款的依據。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異動,供方應即以書面通知需方並提供新的報價單,並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確認。若供方商品供貨價漲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方,新報價單自雙方確認後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貨價降價,則需方收到新價格通知單次日生效。如漲價,需方庫存商品仍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在新報價生效日前下訂貨單項下商品按原報價單結算貨款;如降價,需方庫存商品按新價格結算,供方需補庫存差價。且在價格變動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訂貨量。

3、節慶促銷期間(本合同“節慶”包括法定節假日,中外傳統節日,需方店慶、司慶和新店開業賀慶等),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促銷商品進價為結算依據。如雙方對價格存在對帳差異,則

4、供方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不得高於供方在本合同適用區域內對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貨價格,如需方能證明供方對其他第三人的供貨價格比對需方的供貨價格低,則自動適用供方對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貨價格進行結算。

第三條 商品訂貨

1、需方要求供方供貨,應向供方提供需方統一製作的《訂貨單》。供方簽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報價單確定的條件和需方所下訂貨單的要求向需方供應商品。

2、供方應在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達訂貨,訂單有效期為同城3天,異地7天,但緊急訂單除外。

3、需方可以在訂貨單送達後要求變更或撤銷訂貨,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在原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緊急變更和撤銷除外。

4、供方應全面履行訂貨單,如不能在訂貨單規定的時間內按訂貨單的要求的商品、數量和質量等內容送貨,視為供方不供貨,需方有權拒收,並有權解除本合同,供方應按該訂貨單項下貨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需方同時有權立即從第三方進貨。

5、因不可抗力導致訂貨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變更或終止訂貨單,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如雙方對供貨數量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商品的包裝、標識及隨附文件

1、商品的內外包裝均應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標準。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內外包裝上按需方要求貼上或預印有關的貨號標識及條碼標籤,並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裝的要求。

3、商品及內外包裝上的標識應全面完整,並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4、商品的隨附文件,如質量合格證、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證、商檢合格證、中文説明書、保修單和准予進入特定區域銷售而由該區域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文件等單證應全面完整,並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如為專利產品,應附專利證書。

5、因上述事項導致需方承擔任何形式的經濟責任,供方負責全額賠償,並按需方所承擔經濟責任總金額的50%賠償需方商譽損失。

第五條 商品的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1、供方應按乙方所下訂貨單指定的時間一次性送貨到指定的地點。

2、送貨地點:。

3、送貨所需費用(包括運輸、保險等各項運雜費用)由供方承擔。

4、關於交貨方式的其他約定 : 。

第六條 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標準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條至第五條的約定。

(2)有保質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質期不少於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80 %(促銷商品

2、驗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庫,入庫手續辦理完畢,由供方確定需方出具的驗貨清單後,即視為供方已經交貨。

3、上述驗收,不表明需方認可商品內在質量符合其適用的產品標準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除可以歸責於需方的原因外,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七條 退換貨

1、下列商品無條件退換貨(退或換由需方選擇):

(一) 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其適用的產品質量標準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

(二) 需方發現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

(三) 需方收貨後30個工作日內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驗收標準的;

(四) 滯銷商品(本合同“滯銷商品”指超過同類商品的在賣場的平均陳列時間而未銷出

2、下列商品有條件退換貨:臨近或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包裝破損商品或殘次商品,供方原則上應接受退貨或換貨。

3、退換貨由需方書面退貨單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應在3天內書面確認;無正當理由拒不確認退貨單的,需方以郵寄送達的郵戳發出日期,經過7日後視為供方收到。供方在確認退貨單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商品結算數量:以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收貨數量扣除收貨後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要求的退換貨數量為準。

2、商品結算價款:以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商品進價扣減有關折扣後的實際價款為準。

3、結帳時間: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時間和付款日期

(1) 貨款以 天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該期限屆至時仍不具備本條第4項約

(2) 雙方協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條件:

(1)與訂貨單或供應商對帳單相對應的增值税發票。

(2) 經供方書面確認的驗貨清單、供應商對帳單和付款通知單及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價

(3)需方以書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條件。

6、付款方式(選項打“√”): □現金 □轉帳支票 □匯票 □電匯

7、付款金額為商品結算價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據年度貿易合約約定應扣減的各項金額及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供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和費用的餘額。

8、上述付款條件、結帳日期、付款時間和日期、貨款結算、增值税發票開具、年度貿易合約各項金額的收取及票據開具與財務處理等辦法,由需方依法專項規定,並以需方制定的規定為準。

9、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需方有權扣留未付貨款三個月,期滿需方確認無潛在的質量責任後,將未付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供方。

第九條 促銷員管理

1、供方促銷員為供方派駐需方門店並代表供方協助商品銷售的專職工作人員,與需方沒有勞動關係,供方應與促銷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關資料。需方對甲方促銷員,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外,不承擔與其勞動有關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2、供方促銷員應遵守需方各項規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統一着裝。

3、供方促銷員違反需方管理規定或有其他任何違法行為,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撤換;如因此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供方保證事項、侵權責任和處理方式

1、供方保證具有簽訂本合同的主體資格,並依法具有經營本合同項下商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供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商品交易行為(包括生產行為、銷售行為、進口行為等)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政規章的規定。

3、供方保證其商品及其包裝和對商品的交易行為沒有侵犯他人的物權(如所有權、擔保物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專有技術、名稱權、名譽權和對其他特殊標識的專有使用權,並不得損害公序良俗。

4、供方保證對其所供商品的產品質量承擔責任。

5、供方對需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包裝式樣等負有保密義務,與這些資料或包裝式樣有關的知識產權屬需方所有,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6、供方所供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構成對包括需方在內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侵犯,或因任何與其所供商品有關的其他事由可能導致需方受到行政處罰或受到任何第三人投訴或索賠,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二條 自需方收到執法部門的調查通知、第三人投訴或其他任何可能導致需方承擔法

第三條 供方必須配合需方就有關事項進行的主動調查處理、接受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或

第四條 如導致需方承擔實際的經濟責任(如行政罰款、民事賠償等等),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 需方因調查、處理、訴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

第六條 上述所有賠償金額和費用,均可從需方應付供方貨款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供

(1) 為維護需方商譽,供方所供商品發生查證屬實的質量問題和侵權事件,供方除按上述約定處理和承擔責任外,還應按下述約定另外賠償需方商譽損失:

1、 發生客訴,每次賠償人民幣500元,兩個月內發生兩次客訴,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導致媒體爆光,如屬地方性媒體每次賠償人民幣10000元,如屬全國性媒體每次賠償人

3、 導致行政處罰,如屬市縣級及其以下行政機關處罰,每次賠償人民幣30000元;如屬省

4、 上述客訴、媒體爆光或行政處罰,如發生於同一事由,則合併適用賠償。

第十一條 反商業賄賂

1、本合同商業賄賂是指供方或其工作人員為促成交易或從供方取得比供方對其他供應商更多的商業利益或更特殊的商業待遇而給予供方員工個人回扣、退傭、購物折扣、置產、禮品(如紀念品、節日禮品等)、饋贈、遊覽或旅遊、娛樂、招待、報銷票據等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的好處。

2、供方如有本條第1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經需方查證屬實,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停止與供方的一切商業合作,供方並應按需方查明的行賄金額的十倍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或其工作人員舉報需方員工索賄、受賄並查證屬實的,需方按受賄金額的50%分別獎勵給供方或供方舉報的員工個人,並可在同等條件下給予供方更多的商業機會。

4、需方將對受賄或索賄人員按公司規章制度依法嚴肅查處,並將查處結果通報供方。

第十二條 所有權

一旦需方或其指定受商品者收到商品並經檢驗後,商品的所有權即轉移給需方。所有權與付款與否無關,亦即供方不得以未付款為由而保留所有權。

第十三條 售後服務

需方停止訂貨或供方停止供貨時,供方仍須對需方未售完之商品承擔所規定的售後服務責任,直到最後售給顧客之商品保證期屆滿為止。

第十四條 抵兑

需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從應付帳款中抵兑供方欠需方同等數額的款項。

第十五條 條款之無效

若本合同的任何單項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確認無效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債權、債務關係清理完畢後,合同解除。

第十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除糾紛: ⑴ 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履行地指需方住所所在地或訂貨單指定的送貨地點;

⑵ 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其它

1、本合同所涉及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寄發掛號函件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或傳真件由被通知方書面確認後,即為送達。因需方在需方指定地點為供方設有供應商專用的投單櫃,故如需方確將對供方的各種通知投入該櫃,亦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供方依據本合同提供的商品,是供需方選購,需方無義務必須選購或持續選購。

4、本合同書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至需方已無銷售供方任何商品且供方已完成其應履行的責任為止。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生效前,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下列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供方保證其提供的上述證明文件合法、有效、真實。如供方提供虛假、無效的證明文件,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生效。

8、本合同為年度合同,期滿如繼續合作,本合同按年度計繼續有效,但雙方應按年度簽訂《商品購銷合同書續期確認書》。

9、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兩份。

第十九條 雙方協商的補充條款

供方全稱: 需方全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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