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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通用21篇)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通用21篇)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

(1)產品的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款式。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通用21篇)

(2)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3)產品的質量和技術標準。

(4)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5)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6)接(提)貨單位和接(提)貨人。

(7)交(提)貨期限。

(8)產品的驗收標準、方法、期限和地點。

(9)產品的價格。

(10)結算方式、開户銀行、賬户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11)違約責任。

(1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3)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他事項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3

買 方:

賣 方:

生產商:

編 號: 簽約地: 日 期: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同意嚴格按照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一、貨物品名、規格、包裝和質量要求:

二、數量、單價、價格條款和金額合計:

溢短裝約定

三、檢驗:

四、裝運期限:

生產商須在收到買方直接下達的訂購訂單之日起天內按合同約定備齊貨物,並交由賣方即刻驗收裝運。

五、裝運條件(運輸方式、出運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運安排等):賣方作為發貨人安排裝運,並在發貨後及時通知買方。

六、保險:

七、付款條件:

本合同賣方為輕工發展,但買方在合同項下的具體訂單直接下達至生產商。合同支付方式為跟單託收下提單日後45天付款交單。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賣方指定的託收行或代收行按發票金額足額付款贖單。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在規定時間將生產商應得部分撥付給生產商。

八、品質/數量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地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關運輸機構責任外,買方可憑三方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及生產商提出索賠。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5天內提出,否則賣方或生產商不負任何責任。

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賣方或者生產商不能履約,或者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貨,賣方或生產商不負責任。但賣方或生產商必須立即通知其餘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三方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承擔。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4

甲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鋅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購銷產品:氧化鋅

二、產品規格:一級品(含量99.7%以上標準)

三、銷售價格:每噸暫定價18000元(武漢陽邏外貿港口上船價)

四、總量5400噸(三年)每年1800噸,月均150噸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4000萬元國債憑證委託乙方指定的公司(武漢慧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3600萬,其中的1200萬元以及4000萬元的17%(680萬元)直接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餘款留給乙方作為甲方預付三年貨款,以後按月實收產品150噸現金支付結付一次。

六、雙方義務:甲方:確保國債如期交給貸款公司(50萬元費用同台交割由乙方出資);保證每月收到產品後五天內結付貸款完畢;乙方:保證按甲方供貨要求按時按量把產品送到指定碼頭(船);提供給甲方出口手續合法合格;保證甲方銷售利潤不少於500-1000元;如果出口有退税,雙方

各享用50%。

七、銷售價格按市場變化隨行下浮上漲,以客户接受為準。

八、供貨時間:從20--年7月6日起至20--年6月30日止。

九、違約責任:1、任何一方不守約,都要給守約方實際產生的損失賠償;2、追索可通過協商或司法程序進行。

十、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有補充的可以書面雙方簽字認可,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果。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年4月10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5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水產品:鰱魚每市斤________元、草魚每市斤________元、螺絲混每市斤________元。

第二條:甲方必須保證成品魚級別和成活率分別為:

1、鰱魚每條5市斤以上、草魚每條6市斤以上、螺絲混每條7市斤以上;

2、甲方必須保證成品魚的成活率為:________%;

第三條:交貨時間與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

3、如成品魚到達乙方河塘後、經水產專家驗收後達不到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退貨。

第四條: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匯款方式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先預付定金________%,餘款在魚貨驗收合格併成活72小時後,付清;(裝卸費、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開户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有一方當事人發生違約,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應本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向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

第七條: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以達成補充合同。

第八條:合同一經簽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銷售市場及價格因素變動而解除。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6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擬定由乙方向其供應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排水管一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此產品購銷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品名、規格、價格及數量:

二、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甲、乙雙方(或代表)現場驗收交貨。

3、交貨時間:按甲方工程進度交貨。

三、貨款支付方式:

1、簽訂合同當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訂金人民幣肆拾萬元(小寫:400000.00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當月總貨款的100%。

3、供貨結束後全部剩餘貨款一次性結清。

4、訂金和貨款以現金(或銀行打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結算帳户為:開户行:珙縣工行新橋街支行,户名:珙縣樹每預製廠,卡號:23805336。

四、甲方責任:

1、乙方提供產品到達甲方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及時組織卸貨,並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時付清乙方貨款的責任。

3、合同簽訂後,乙方為甲方組織生產的產品,甲方不得退貨。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工程進度按時供貨,承擔上車和運輸等相關費用。

2、若有產品因運輸原因造成的損壞,和有不合格產品,乙方應予以甲方退(換)貨。

3、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可申請宜賓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該仲裁為一裁終裁。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就甲方購買乙方標識牌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1、1產品規格,數量,價格詳見附件清單。

1、2 貨物運輸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1、3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含税到工地價)

1、4本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等貨物卸至交付地點前的一切費用和支出,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1、5 貨物卸至交貨地點至交付前的保管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貨物交付

2、1交貨日期:年月日(已物流收件之日計算)。

2、2交貨地點:

2、3貨物卸至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外觀質量、規格、數量等進行清點。

2 、 4乙方交付的貨物若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製作的,有瑕疵或損壞的,乙方在10天內免費更換補齊並寄到交貨地、

三、付款

3、1貨物抵達現場檢驗合格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在 7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款項;

3、2乙方收取貨款前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乙方逾期提供發票,付款時間順延。

四、質量標準

4、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合格質量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要求。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在不可抗力發生後2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6、1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仍需履行交付貨物的義務;如乙方逾期 5 天仍未交齊貨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如經兩次更換,貨物質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換貨、退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返還甲方已付款項,並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 其他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7、3 有關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和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7、5 乙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相關資質證書等有效複印件。

甲方:

乙方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8

賣方:____

買方: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户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貨方:(蓋章)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

部 長:

財務部

審批:

簽收:

公司負責人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9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交(提)貨地方:乙方生產現場, 甲 方負責運費。

三、交貨方式:以乙方工廠電子稱為依據。

四、驗收標準、方法:

石灰驗收以乙方工廠的檢驗報告為依據,交貨時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試樣。檢驗合格即可收貨,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檢報告收貨、但乙方可憑甲方單據再次抽樣化驗。檢驗結果相符可收貨。不合格拒絕收貨、產生相關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供貨方法:

乙方以電話、短息、傳真等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送貨、或自行到甲方工廠來裝貨,但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好安排車間提前準備,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來裝貨所產生費用甲方概不負責。待甲方安排後再可裝貨。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號對完上月份全部單據,10-15號付款。延遲未付清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到付清貨款後再恢復供貨。

2、每月貨款全部付清,甲方貨款65萬(10月1號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貨款)乙方應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額付清。

七、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確保所提供石灰質量符合乙方生產要求標準,如因甲方石灰髮生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產品出現生產及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2、運輸過程中,甲方應避免貨物被雨水淋濕,若發生該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確定現有石灰供貨商以甲方為該地區唯一指定供貨商。但由於甲方原因斷貨乙方有權自行調貨,同時若造成乙方停產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九、解除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為主、協商不成,由供貨方當地人民法院申訴裁決。

十、合同期限: 20xx 年 10 月29日至 20xx 年 1 月30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法人(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0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發展生產,保證供應,經雙方充分協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標準:本企業在市技術監督局備案的《企業標準》,編號QB/341830—20xx 。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和費用負擔:供方送貨到需方場地,。

四、隨貨物配件:《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企業標準》。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貨到施工場地,需方組織有關單位對產品質量驗收,不合格產品退回,安裝結束由業主、監理公司及有關單位共同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每幢安裝結束付總價款30%,甲方監理單位工程竣工付40%,竣工驗收後三個月付清款項。

七、經濟責任:本產品屬一次性定型產品,供方根據需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生產加工,如需方圖紙變更及時通知供方,否則一旦生產,損失的產品賠償。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供方所在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兩份,供、需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供方依照需方提供的施工進度施工,否則按需方和業主合同規定的每天罰款。

2、供方在安裝期間發生安全事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1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大方縣文閣鄉初級中學於20xx年10月14日與貴州海帥商貿有限公司採購垃圾箱(桶)事宜協商達成如下意見:

一、 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提供下列材質、規格及價格:

1、雙桶果皮箱材質(防火、耐高温)、箱體鍍鋅板。

2、提供螺絲及其他緊固件,需持久耐用。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貨物總價款為7500.00元,大寫:柒仟伍佰元整,乙方與甲方簽約合同後,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保質保量送達,大方縣文閣鄉初級中學安裝完畢,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三、交貨和驗收

1、交貨時間: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貨物安裝完畢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次提供樣品所規定貨物質量、數量以及規格要求。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按下列方式支付對方違約金:

1、因乙方人為因素情況下,造成貨物遲到,質量不合格,每拖延一天罰款50元。

2、因甲方驗收合格後,不能及時支付貨款,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時效保證,每拖延一天處罰50元。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2

供貨方:

購貨方:內蒙古大和牛業有限公司 

第一條 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第二條 時間

第三條 驗收辦法、地點: 於購貨方場地雙方當場按標準驗收

第四條 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由供貨方所在地檢疫部門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等相關證照,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第五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運輸方式由供貨方自定,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第六條 給付定金數額、時間:貨到以現金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的,按法律程序處理。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終止。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3

需 方:

供 方:

工程地址:

產品名稱:

簽約地點:

合同條款

需方:

供方:

為明確需、供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供方向需方提供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生產廠家:

1. gcl低壓開關櫃。

2.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以上總價款不因市場材料價格漲落或匯率變動而調整)。

3. 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合同總價款為供方按圖完成低壓櫃生產、安裝所需的全部費用,含全部設備材料費、材料檢驗費、機械費、人工費、運輸費、二次設計費、管理費、税費、系統調試檢測費、現場安裝拼櫃、接地等費用)。

4.第二條

第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和保修條件:

1. 產品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供方承諾嚴格按需方提供圖紙、廣州市及蘿崗區供電部門要求進行製作和生產,母線室三相母線及中性母線按照圖紙要求提供、安裝,櫃內銅母排鬚做平櫃頂,每組低壓櫃零排和地排要分別用不小於zrbv-70mm2電線可靠連接於基礎槽鋼,每組低壓櫃外殼都要與基礎槽鋼進行不少於三點的焊接。主要開關按圖採用在上海人民、貴州長征、廣州白雲系列中自主選擇品牌系列,其它所供元器件必須為廠家全新原裝產品。

2. 供方承諾,無論需方是否對產品進行並通過了各種檢驗,均不能解除供方對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3. 供方所供產品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確保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

4. 供方保證所供產品,為供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且可以合法轉讓產品,是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過的產品。

5. 在供需雙方約定的保修期內,供方須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若因設計或外因造成產品相關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給予處理解決,經簽證認可後,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換費用。

6. 供方所供產品保修期為驗收通電之日起計二十四個月。

7. 保修期出現因產品質量需要維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兩天內必須派員維修,否則需方有權委託其它單位維修,費用在供方保脩金中扣除。

8. 因圖紙設計變更造成產品更改的,供方應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無條件負責更改,涉及到增減費用的,在產品驗收送電後需方書面予以確認。為保證整體工程的竣工驗收,需方的確認不影響雙方關於交貨安裝日期的約定。若供方不積極配合,造成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延誤,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關損失。

第四條 貨品安裝地點及運輸方式:

供方負責將產品送至廣州市蘿崗區科匯金谷永電二期項目工地內並負責卸貨、產品就位、安

第五條 包裝標準、附件及附屬資料:

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相關產品包裝標準,交貨安裝驗收前,供方須按需方要求提供產品備品附件及實驗記錄、產品合格證、產品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需方有權不予驗收,由此所造成交貨日期延誤或工程送電延誤的損失由供方負責。若在雙方約定交貨安裝日十天內仍不能提供上述備品附件及相關資料,造成需方工程無法驗收送電的,需方有權更換供貨廠家,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六條 產品驗收標準及結算:

1. 本合同約定產品驗收標準以國家、省、市對本型號產品的製造及技術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所要求為準,且需達到相關區域供電主管部門驗收要求。

2. 產品貨到現場並安裝完畢後,必須辦理驗收手續。經需方清點有關規格、型號、櫃內開關、所有配件、數量、相關技術資料須與圖紙要求及合同約定一致後,由供方填報《低壓開關櫃貨品驗收證明書》並加蓋公章,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作為支付貨到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驗收合格送電後,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加蓋公章及上報工程量,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後,作為支付送電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送電款。

4. 如經需方驗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單》,供方應在簽收該《整改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進行商品更換、補發。

5. 凡牽涉到設備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減設備的,供方須在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後15天內提交結算憑證,否則視為放棄對合同外增加設備或零部件造價主張。

第七條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為雙方合同履約代表,共同負責本合同產品交貨、驗收簽證、款項收取、質量處理、下發相關通知等事宜。

第八條 合同價款支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天內,需方支付總價款的20%給供方作為預付款。

2. 產品全部到達現場且安裝完畢,並經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圖紙初步驗收合格後,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50%給供方作為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測試驗收合格送電後30天內,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70%給供方作為送電款。

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齊竣工結算資料並經需方審核完畢後四個月內,供、需雙方算清雙方的違約責任,需方於結算完畢後10天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95%。

5. 合同結算價的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滿(扣除相應責任款)一次性付清。

6. 每筆貨款支付的同時,供方均需提供等額的正式發票給需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貨安裝,每延誤一天,需方有權從供方貨款中扣罰人民幣伍仟元作為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時間10天供方不予供貨或安裝調試完成時間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為供方無故不予供貨處理,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換供貨廠家,供方應無條件退場,供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及全額退回需方已付款項外,還須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誤的相關損失由供方賠償給需方。

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應逾期的天數順延。

3. 確因現場施工條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供方提供《施工現場簽證單》,經需方工程部核實確認後方為有效,工期按相應確認影響的天數順延。

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圖紙標註的廠家、品牌、規格等相關要求或非原裝產

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導致需方送電延誤的,需方有權按合同總包價下浮30%給予結算。

6. 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發票為合法有效,如經税務局驗證為假髮票的,供方負責無條件將假髮票更換為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並需按每張假髮票人民幣壹萬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時扣除,供方需同時承擔由此引起的税局對需方的經濟處罰及一切相關經濟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有關本工程的設計圖紙,雙方往來信函、傳真,雙方共同同意的設計變更籤證等相關往來資料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供方需遵守工地現場要求以及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質量事故、防火等規章制度,否則,因安全、質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供方負責。

3. 因設計變更及供電部門驗收造成貨品修改或費用增減,必須由需方工程部確認核實並書面確認簽證後,方為認可。供方應在驗收送電後15日內,將有關變更、簽證等原始憑證交付給需方,做為辦理結算的依據。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則按無變更、簽證處理。

4. 供方在需方整體工程完工後,供方需接通臨時電源對已拼裝的低壓櫃進行調試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給需方,並需派出技術人員配合驗收送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附件:設計圖紙、報價單、技術要求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油漆購銷達成以下條款,作為雙方履行購銷合同之準則: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數量及金額

注:1、顏色以甲方確定的樣板為標準。

2、供貨數量以實際為準。

二、供貨方式

由乙方幫助組織送貨到甲方指定庫房,由甲方負責組織卸車及費用。

三、供貨期當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發出書面訂貨單,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訂貨單之後7日內按訂貨單數量供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付款方式

當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提交要貨計劃,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的30%做為定金,乙方根據此計劃安排生產、送貨,貨到工地、簽收手方可卸貨, 甲方從簽收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驗收

甲方在驗收時當場簽收(蓋章或簽字),作為結算的依據。 甲方指定的現場簽收人為

六、技術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對施工操作、注意事項進行指導,並提交有關施工技術、產品性能的詳細資料。甲方必須按技術要求施工,如違背施工技術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貨物,則無權收回已支付貨款;如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絕收貨並拒付貨款。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以合同內容為依據,本着相互諒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有關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請訴訟、裁決。

九、其它約定事項:

十、1.本合同從簽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訂單的所有貨款前,該訂單所列之貨物的所有權為乙方所有。

4.已調色的產品概不退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5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7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 價格條款

1、 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 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 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三、 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 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8

供貨方:

購貨方:內蒙古大和牛業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第三條 驗收辦法、地點: 於購貨方場地雙方當場按標準驗收

第四條 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由供貨方所在地檢疫部門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等相關證照,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第五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運輸方式由供貨方自定,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第六條 給付定金數額、時間:貨到以現金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的,按法律程序處理。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終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19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衞生行風建設,規範醫療衞生機構醫藥購銷行為,有效防範商業賄賂行為,營造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購銷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法》及醫藥產品購銷合同約定購銷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等醫藥產品。

二、甲方應當嚴格執行醫藥產品購銷合同驗收、入庫制度,對採購醫藥產品及發票進行查驗,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合同外採購、違價採購或從非規定渠道採購。

三、甲方嚴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不得將接受捐贈資助與採購掛鈎。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並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給予的錢物,應予退還,無法退還的,有責任如實向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

四、嚴禁甲方工作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乙方統計醫師個人及臨牀科室有關醫藥產品用量信息,或為乙方統計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請等方式影響甲方工作人員採購或使用醫藥產品的選擇權,不得在學術活動中提供旅遊、超標準支

付食宿費用。

六、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作為銷售代表洽談業務。銷售代表必須在工作時間到甲方指定地點聯繫商談,不得到住院部、門診部、醫技科室等推銷醫藥產品,不得藉故到甲方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家中訪談並提供任何好處費。

七、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購銷合同,並向有關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如乙方被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則嚴格按照《國家衞生計生委印發<關於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的通知》(國衞法制發〔20xx〕50號)和《福建省衞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福建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的通知》(閩衞醫政〔20xx〕45號)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作為醫藥產品購銷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一併執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紀檢監察部門執一份,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2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信息

產品名稱:

簽約地點:

合同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為合格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法律的規定或雙方的特殊約定。甲方保證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安裝使用説明書或者用户手冊配置、使用、安裝並維護本合同項下采購的產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導致乙方所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產品交貨及驗收

1.乙方供貨時須按報價單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

2.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交貨時甲方應對合同約定產品進行檢驗,如有異議應於收貨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符合合同約定。

4.乙方配合甲方進行產品所需的系統調試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測驗收,非標定製產品的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報價及結算

1.乙方所供的產品價格依據所附報價單執行。產品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2.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產品並驗收合格後,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全額貨款至乙方指定賬户,延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收回產品並要求甲方支付30%違約金。

賬户名稱:

開户行:

賬號: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訂立補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拒絕收貨給乙方造成損失。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後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

第六條 質保期及售後服務

1.本合同產品質保維保期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如由於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個月。

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甲方如有需求或詢問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後及時送還到甲方。

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説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錶,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錶低於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指導。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並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產品。

2.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結算時以實際發生的標的物型號、數量為準。

3.報價單及其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的結構 篇2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遵循誠實、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採購地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金額

註明:以上用磚為優質產品,磚運輸到甲方工地,此價格包含税。

二、供貨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施工工地(樓層:15樓、16樓)

三、工程地點:甲方工地。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提供卸貨場地,貨物驗收後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磚品牌、規格、質量、顏色與樣品不一致時,甲方有權拒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有剩餘瓷磚,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0天內,將剩餘瓷磚完好無損退還乙方。用磚量以工程完工後實際用量計算。

4、瓷磚質量要求:瓷磚必須能夠提供合格、有效的檢測報告。瓷磚檢測報告中必須有以下檢驗項目:尺寸允許偏差、厚度、邊直度、直角度、邊彎曲度、翹曲度、中心彎曲度、表觀質量、吸水率、斷裂模數、破壞強度、抗釉裂性、地磚摩擦係數、耐磨性、抗熱震性、抗污染性、抗凍性、內照射指數、外照射指數。

5、質量如果檢驗不合格,全部損失均有供貨單位承擔。

五、付款方式:乙方貨物運輸到甲方施工現場,驗收後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瓷磚鋪貼完成後再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工程驗收後一次性付清餘款,計人民幣(大寫) 元 。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甲方有權向乙方扣押此批貨款的2%作為違約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停止甲方供貨,所引起的責任由甲方全權承擔。

七、其他約定事項: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合同簽訂時間:

標籤: 購銷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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