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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購銷電子合同(精選3篇)

藥品購銷電子合同(精選3篇)

藥品購銷電子合同 篇1

甲方(需方):湖南省--縣中醫院

藥品購銷電子合同(精選3篇)

乙方(供方):

為規範我院藥品採購行為,保證醫院臨牀用藥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複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醫療機構許可證》複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三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藥等不合格藥品。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設備,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6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進口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

七、需方所造的購藥計劃必須以農保、醫保用藥目錄為範圍,符合我院臨牀基本用藥需要,且經正常審批程序後方可採購。

八、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中規定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購藥計劃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藥品送到需方,送貨及搬運費由供方承擔。未按要求及時交貨需方可終止供方送貨另選供貨公司。

九、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小組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十、全省實行藥品掛網採購統一管理後,藥品採購操作必須嚴格按照省藥品掛網採購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之前,所有藥品購銷必須在郴州市惠民藥品招標採購中心的監督下進行交易,堅持做到政府集中網上招標採購。

十一、藥品購銷價格: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後以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心標書價格為依據。在未實行省藥品掛網採購管理之前,中標藥品購入價格不得高於郴州市藥品採購中心發佈的藥品中標價格;未中標藥品的購進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單、特藥品以臨牀需要為原則,購進價實行單獨定價按政府定(指導)價的折扣定價;中藥飲片購進價應隨行就市;因市場因素使部分藥品進價高於中標價的,必須經需方院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採購。

十二、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藥品後,在又購進一批藥品時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藥品的款項。

十二、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從終止合同起,需方對原未付清藥款應每月按未清藥款的%付給供方。

十三、供需雙方在藥品購銷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嚴禁經銷商在需方非法從事商業賄賂和藥品促銷活動。一經查證,需方將責令停止購銷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一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藥劑科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從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購銷業務供需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需方代表簽字: 供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藥品購銷電子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

招標人: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

為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_______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牀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衞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____________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____________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______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醫藥電子商務平台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吉林省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電子商務平台、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投標人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年月日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藥品購銷電子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__________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______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______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______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______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______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______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__________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______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______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章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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