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協議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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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XX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互惠共盈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共同收購、經營電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 裝機容量:_________
2、 裝機容量:_________
3、 其它。
第二條 合作模式及計價原則
1、由甲方負責出資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做為收購第一條“1、2”款電站項目的收購資金。此18億______元僅為初步擬定價,實際交易價以收購時達成的正式交易協議為準。再收購其它電站時,雙方另行協商出資價款。
2、由乙方負責上述電站項目收購的前期聯繫、具體運作及手續辦理。
3、此協議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應先向乙方指定賬户轉入資金______元,此資金做為收購電站前期的運作資金,甲方負責監督此資金的使用。
4、在乙方與被收購方達成收購協議後三日內,甲方應按收購協議約定的價款總額向乙方指定賬户支付收購款項,以便乙方落實收購手續。
5、收購完成後,甲乙雙方以收購的電站為資產共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佔股份額為_________%,乙方佔股份額為_________%。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長職務由甲方派出人員擔任,總經理職務由乙方派出人員擔任,並由乙方具體負責水電站的經營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擬收購的電站信息真實,收到甲方轉入的前期資金後,應立即開展收購工作,並在收購期間及時與甲方溝通收購進程,確保收購手續完整。
2.在收購期間,甲方應乙方要求,應及時提供相關證件、資信證明配合收購進行。
3、收購不成功時,甲方轉入乙方賬户上的收購資金,在乙方扣除與收購相關的費用外,餘額應退還甲方。
4、甲乙雙方均應保證在雙方正式交易協議簽訂之前、交易期間及不能達成正式交易後的______年內,保守與合作協議相關的祕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約定轉入前期收購資金,則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即_________億、元標準,下同)的千分之三賠償乙方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約定轉入剩餘收購資金,在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百分之五賠償乙方違約金,且乙方不予退還原轉入的前期收購資金。
3、因乙方收購手續不完善,給甲方造成損失,除賠償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賠償甲方違約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間內知曉的相關商業祕密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相關內容應列入擬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規定。
2、此協議簽訂後一______年內如未與擬收購方達成任何收購協議,則自動解除。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落實 ______年度我縣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甲方同意乙方對____________畝規劃土地進行整體開發建設廉租房項目____________一期),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乙方所徵用的一期土地____________畝全部規劃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即嘉和廉租房建設項目,用於____________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二、乙方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地勘、設計、招標等程序,工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後,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進行建設。
三、考慮到對廉租房建設技術要求比較高,由甲方代乙方負責搞好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相關費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負責對規劃土地的徵用、拆遷工作,並妥善安置好拆遷户。項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費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資建設。甲方項目款按進度及時給予撥付,基礎完工後每套支付政府補貼的40%,主體完成後,甲方應將政府配套資金即每套____________元全部撥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除保脩金(2%)外,甲方必須付清全部收購款。否則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權處置所有建設住房。
四、乙方保證落實協議中徵用的一期土地面積,並於 月底前開工建設, ______年 ______月底前全部竣工並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工建設或在建設過程中因資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時在雙方協議的時間內給乙方撥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導致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權不予收購,後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嚴格按海東規劃委和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圖紙要求及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服從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設變更外,乙方在小區內不得隨意改變已批准的規劃及施工圖紙。小區按規劃設計圖紙做到室外配套設施完善(大門、圍牆、小區硬化、綠化、上下水管網、集中供熱、照明等),服務功能齊全,廉租房做到室內基本設施齊全,滿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如有質量及安全隱患達不到工程驗收標準,甲方不予收購。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經驗收合格後以政府協議價格按房產部門核准的實際面積進行收購,收購后土地及房屋的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
七、收購價格:户型面積____________平米(含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確定,超出____________平米以上面積以每平方米按1980______元收購。
八、收購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_____套廉租住房(按實際面積確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規劃區內續建下______年度廉租住房。
十、乙方享受的優惠政策:
(1)免收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等行政性收費。
(2)小區完成後,乙方有權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停車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於徵地難度大,土地費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政府補貼資金外,其它資金由乙方負責,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於解決徵地拆遷困難户。
(4)小區附屬嚴格按規劃設計施工,並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5)小區綠化乙方施工至種植土、樹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擔。
(6)除鍋爐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協議中第七條的收購價格收購。
(7)上下水接至小區外和平路,其餘部分由甲方負責。
十一、甲方負責辦理土地手續,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小區代建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辦各執一份。
十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3
一、收購標的。
二、收購方式及收購合同主體。
三、收購項目是否需要收購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
四、收購價款及確定價格的方式。
五、收購款的支付。
六、收購項目是否需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
七、雙方約定的進行收購所需滿足的條件。
八、 排他協商條款。
此條款規定,未經收購方同意,被收購方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協商出讓或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否則視為違約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九、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
該條款要求目標公司向收購方提供其所需的企業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眾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於收購方更全面的瞭解目標公司。
十、保密條款。
該條款要求收購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開宣告收購事項前,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關收購事項的信息或資料,但有權機關根據法律強制要求公開的除外。
十一、鎖定條款。
該條款要求,在意向書有效期內,收購方可依約定價格購買目標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進而排除目標公司拒絕收購的可能。
十二、費用分攤條款。
該條款規定無論收購是否成功,因收購事項發生的費用應由收購雙方分攤。
十三、終止條款。
該條款明確如收購雙方在某一規定期限內無法簽訂收購協議,則意向書喪失效力。
股權收購意向書
收購方:轉讓方:鑑於,收購方與轉讓方已就轉讓方持有的 公司(目標公司) %的股權轉讓事宜進行了初步磋商,為進一步開展股權轉讓的相關調查,並完善轉讓手續,雙方達成以下股權收購意向書,本意向書旨在就股權轉讓中有關工作溝通事項進行約定,其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進行股權轉讓沒有約束力。
一、收購標的
收購方的收購標的為轉讓方擁有的目標公司 %股權、權益及其實質性資產和資料。
二、收購方式
收購方和轉讓方同意,收購方將以現金方式完成收購,有關股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條件等相關事宜,除本協議作出約定外,由雙方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進行約定。
三、保障條款
1、轉讓方承諾,在本意向協議生效後至雙方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日的整個期間,未經受讓方同意,轉讓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出讓或者資產出讓問題再行協商或者談判。
2、轉讓方承諾,轉讓方及時、全面地向受讓方提供受讓方所需的目標公司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眾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於受讓方更全面地瞭解目標公司真實情況;並應當積極配合受讓方及受讓方所指派的律師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工作。
3、轉讓方保證目標公司為依照中國法律設定並有效存續的,具有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4、轉讓方承諾目標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所負的一切債務,由轉讓方承擔;有關行政、司法部門對目標公司被此次收購之前所存在的行為所作出的任何提議、通知、命令、裁定、判決、決定所確定的義務,均由轉讓方承擔。
5、雙方擁有訂立和履行該協議所需的權利,並保證本協議能夠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和履行該協議已經獲得一切必需的授權,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的代表已經獲得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保密條款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的義務:
範圍包括商業信息、資料、文件、合同。具體包括: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協議的談判; 協議的標的;各方的商業祕密;以及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購項目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燬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
4、該條款所述的保密義務於本協議終止後應繼續有效。
五、生效、變更或終止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意向書內容予以變更。
2、若轉讓方和受讓方未能在______個月期間內就股權收購事項達成實質性股權轉讓協議,則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3、在上述期間屆滿前,若受讓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或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誤導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權單方終止本意向書。
4、本意向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楊梅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品 種: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
保護價: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第二條 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
第三條 甲方負責提供無償技術指導培訓。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並在採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藥物,確保楊梅無農藥殘留。
第四條 交(提)貨及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憑收購憑證現金結算,期限為
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的,以保護價收購;若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20%以內的,仍按保護價收購;當市場價超過20%以上的,超出部份雙方各負擔5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楊梅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驗收時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楊梅或擅自將楊梅出售給他人的,應按照每畝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楊梅的,應按照每畝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收購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5
文本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的基礎上。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效果,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就枇杷定期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負責提供無償的技術指導培訓及諮詢。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農藥,必須進行病蟲害防治的,應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
第三條枇杷的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
第四條枇杷的等級標準:
第五條交(提)貨及驗貨方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到約定地點交貨,並由甲方按約定標準當場驗收;約定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貨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組織運輸到交貨地點,費用自負。
第六條雙方憑收購憑證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延遲交貨或者支付收購款的,應每日按延遲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利要求補足、換貨或者退貨.
3、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誤差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枇杷的,應按照定購枇杷價值(數量×保護價)%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本合同的解除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收購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的基礎上。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效果,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就枇杷定期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品 種
等級
單位
數量
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負責提供無償的技術指導培訓及諮詢。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農藥,必須進行病蟲害防治的,應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
第三條 枇杷的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
第四條 枇杷的等級標準:
第五條 交(提)貨及驗貨方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到約定地點交貨,並由甲方按約定標準當場驗收;約定地點: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貨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組織運輸到交貨地點,費用自負。
第六條 雙方憑收購憑證結算,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一方延遲交貨或者支付收購款的,應每日按延遲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利要求補足、換貨或者退貨.
3、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誤差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枇杷的,應按照定購枇杷價值(數量×保護價)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定地點:
收購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鮮奶供應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利用_銀行對_政府的奶牛發展專項貸款_元(以下簡稱_貸款),用_時間,為乙方在_投資的_乳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企業)建立牧場,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業享有上述牧場(養牛户)及所轄奶區的獨家收奶權。這種權利不受任何其它協議的約束。不轉讓給除新企業以外的第三方。當新企業該權利受到侵犯時,將迅速進行干預、制止。
3._貸款用於發展_頭以上規模的牧場(養牛户)。在_年內使這種牧場(養牛户)所提供的鮮奶完全滿足新企業的需要。
4._貸款將用於下述牧場(養牛户)的建設:_;_;_。
5.當政府有其它奶源設施(收奶站、擠奶設備、貯運設備等)方面的投資時,向新企業享有獨家收奶權的牧場傾斜,重點扶持,優先配備。
6.在同牧場(養牛户)簽訂_貸款養牛合同中,必企業常年法律顧問須明確規定,所產牛奶交售給新企業。
7.根據新企業對鮮奶收購量的要求,在_天內增減鮮奶供應量。
8.及時向新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在制訂有關規定時認真聽取企業意見和建議。協助解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
二、乙方承諾:
1.在鮮奶收購中,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企業標準。
2.制訂合理的牛奶收購價格。實行以質論價,不壓級壓價或抬級抬價。
3.按時足額發放奶資。
4.收奶量需調整時應提前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實行奶證管理。為牧場(養牛户)提供相關服務。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6.根據甲方提供的牧場(養牛户)貸款合同及通知可為其代扣
三、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時的奶源供應。
1.新企業維修、改造。(從合同生效、資產交接完畢開始計算以下同)完成後進入試產期。試產期開工所需鮮奶量新企業應提前_天通知乙方。
2.試產期第一天需提供小產權房是什麼意思鮮奶_噸。以後按每_天增加鮮奶_噸的速度增加。到試產期結束時達到日供鮮奶_噸。
3.試產期間新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計劃內鮮奶。遇特殊情況時,新企業應同甲方友好協商共同處理。
4.新企業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所需鮮奶甲方將制訂具體計劃組織實施。試產期間及正式投產_天內由甲方組織奶源到廠交售。
四、_乳業有限責任公計劃:
1.至_年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噸;
2.至_年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噸;
3.至_年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噸。
五、違約責任:在試產期內,如甲方不能保證乙方鮮奶量計劃供應,則由甲方與_市政府連帶承擔,按協議收奶量價格乘以天數賠償損失,同時應切實保證在試產期內穩定持繼供應,不詳部分以主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_份,雙方各執_份。
甲方(簽章):_
乙方(簽章):_
_年_月_日
收購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的基礎上。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效果,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就枇杷定期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品 種
等級
單位
數量
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負責提供無償的技術指導培訓及諮詢。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農藥,必須進行病蟲害防治的,應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
第三條 枇杷的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
第四條 枇杷的等級標準:
項 目
一等
二等
等外
果形
整齊端正豐滿、具該品種特徵,大小均勻一致
尚正常、無影響外觀的畸形果
次
於
二
等
果
者
果面色澤
着色良好,鮮豔,無鏽斑或鏽斑面積不超過5%
着色較好,鏽斑面積不超過10%
毛茸
基本完整
部分保留
生理障礙
不得有萎蔫、日燒、裂果及其他生理障礙
允許褐色及綠色部分不超過10mm,裂果允許風乾一處,其長度不超過5mm,不得有其他嚴重生理障礙
病蟲害
無
不得侵入果肉
損傷
無刺傷、劃傷、壓傷、擦傷等機械損傷
無刺傷、劃傷、壓傷,無嚴重擦傷等機械損傷
果內顏色
具有該品種最佳肉色
基本具有該品種肉色
果梗長度
應保留15±2mm
允許10~25mm
單果重量
30~35g
25~30g
第五條 交(提)貨及驗貨方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到約定地點交貨,並由甲方按約定標準當場驗收;約定地點: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貨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組織運輸到交貨地點,費用自負。
第六條 雙方憑收購憑證結算,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一方延遲交貨或者支付收購款的,應每日按延遲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利要求補足、換貨或者退貨.
3、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誤差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枇杷的,應按照定購枇杷價值(數量×保護價)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二○○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收購協議書 篇9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單獨稱“一方”,共同稱“雙方”。
鑑於:
1. 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__;工商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
2. 乙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__ ;工商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
3. 甲方擁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併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4. 甲方擬通過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受讓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先決條件
1.1 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則本協議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 甲方財務帳目真實、清楚;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 乙方委任的審計機構或者財會人員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聲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條:轉讓之標的
第三條:轉讓股權及資產之價款
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權及全部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股權及資產轉讓
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辦理及移交各項:
4.1 將 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將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全部工作人員更換為乙方委派之人員);
4.2 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
公司章程之規定,修訂、簽署本次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共同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4.3將本協議第十六條約定之各項文書、資料交付乙方並將相關實物資產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權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條:股權及資產轉讓價款之支付
第六條:轉讓方之義務
6.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 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6.2 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6.3 甲方將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受讓方之義務
7.1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
7.2 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 公司及時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7.3 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八條:陳述與保證
8.1 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 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③ 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並保證乙方在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後不會遇到任何形式之權利障礙或面臨類似性質障礙威脅。
④ 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之背景及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沒有隱瞞任何對乙方行使股權將產生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不利影響的任何內容。
⑤ 甲方擁有該等股權及資產的全部合法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⑥ 甲方簽署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⑦ 本協議生效後,將構成對甲方各股東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文件。
8.2 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 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 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 乙方保證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④ 乙方簽署本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第九條:擔保條款
對於本協議項下甲方之義務和責任,由 _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之擔保。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1.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1.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除非為了遵循有關法律規定,有關本協議的存在、內容、履行的公開及公告,應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條:協議之生效
14.1 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報請各自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並經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14.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於 ______________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五條:其它
15.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之附件
16.1 公司財務審計報告書;
16.2 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
16.3 公司租房協議書;
16.4 公司其他有關權利轉讓協議書;
16.5 公司固定資產與機器設備清單;
16.6 公司流動資產清單;
16.7 公司債權債務清單;
16.8 公司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收購協議書 篇10
公司資產收購協議書
一、目標公司資產的詳細陳述:
1、 資產範圍(附清單);
2、 資產有無設定抵押、擔保情形;
3、 如系國有資產,有無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二、目標公司的有關公司文件、財務報表、營業與資產狀況的報表(尤其是公司負債情況,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開列詳細清單)。
三、保證條款:保證上述條款及文件的真實性,如有錯誤和不實之處,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過渡期條款:
1、 雙方應儘快取得涉及本項交易或與本項交易的實施有關聯的第三方同意、授權及核准;
2、 賣方承諾在此過渡期內妥善保存管理目標公司的一切資產;
3、 為維護目標公司的現狀,防止賣方利用其尚為目標公司之機,變相從公司獲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資產價值減少;
4、 雙方對於收購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以免節外生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A,辦理有關產權證照轉户手續;
B,資產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時間表。
2、買方: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機關日期和方法。
六、現有職工安置問題
六、違約責任
七、生效條件
收購方: 被收購方:
年 月 日
收購協議書 篇11
轉讓方:________紡織廠破產清算組(甲方)
受讓方:________產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________紡織廠破產清算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民法典》及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經與________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平等協商,就乙方收購原________紡織廠破產資產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1、本合同所稱轉讓資產是指甲方破產中全部廠房建築物、機器設備、部分流動資產、土地使用權等有形資產。
2、本合同所涉及轉讓資產的名稱、品種、規格、質量狀況、數量及資產狀況詳見某某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某某紡織廠資產評估報告書》並由甲、乙雙方共同製作《資產清單》(一式四份)
二、收購價格
乙方收購甲方以上資產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
三、付款方式與期限
1、乙方應與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向甲方指定開户銀行賬户匯入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該項資金到户後雙方即可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2、餘款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乙方應在甲方向乙方正式移交資產後一個月內匯入甲方指定開户銀行賬户。
四、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本合同附件一《資產清單》所稱述的資產數量及資產狀況均屬實,且《資產清單》所列資產均為甲方合法所有或者依法有權處置。
2、本合同履行後的破產企業(原某某紡織廠)債務等事項,與乙方權益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聯繫。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成立後承擔合同附件一所列資產的保管義務以便其在交付時與本合同附件一《資產清單》所稱述的資產數量及資產狀況保持一致。
3、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或過户手續。
4、本次資產收購行為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權利主張。
5、乙方完成本次收購後應籌資對所收購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並且繼續生產毛、絨、棉等紡織產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乙方對收購企業的用工,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甲方原有職工700人左右,其中技術骨幹、勞模、先進工作者、復轉軍人、雙職工優先安排。乙方應按國家愛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與被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資產的移交和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所轉讓的破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書等)移交日為本合同開始生效後甲方首批付款後的第三日,甲方應按附件一《資產清單》向乙方逐項移交,移交完成後,甲乙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蓋章確認。資產交付後的風險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資產移交清單》。
2、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土地、房產、應包括有關界圖、產權證書。
3、乙方在甲方雙方完成後,有權使用收購的資產(但全部收購付清前乙方對收購的資產無處分權,不得抵押、質押)。資產移交簽字之前,水、電、通訊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移交簽字後由乙方負擔。
4、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資產,實物與移交清單有缺少的,缺少部分按評估值從收購款中扣除。
5、經雙方同意,可聘請第三方即中介機構監證移交。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時,一個月內應按逾期部分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所有破產財產。
2、乙方如未能按期如數移交所轉讓資產,應按乙方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部分價款的25%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雙方協商結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被依法撤銷後,本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某某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原二毛主管上級行使和承受。
八、其他
1、鑑於本合同收購資金數額巨大,乙方要承擔很大風險,因此乙方收購行為需要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相應優惠政策,具體內容詳見《收購所需優惠政策》,該項為本合同附件三,需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審批,在區政府未獲批前,本合同暫不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也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某某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書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其餘報送某某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________紡織廠破產清算組
受讓方:________產品股份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12
關於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公司進行(溢價增資)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_______________
被投資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
原股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投資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住所為____________,委派代表為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
1、被投資方繫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持有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____________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
2、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被投資方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具體股權結構為:_______________
3、各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由投資方以貨幣資金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新增註冊資本____________萬元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增資後____________%的股權。
4、本協議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資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並同意依法進行本次增資行為。
為此,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_______________
2、其他解釋
(1)本協議中使用的"協議中"、"協議下"等語句及類似引用語,其所指應為本協議的全部而並非本協議的任何特殊條款;
(2)本協議的附件為協議的合法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上下文另有規定,對本協議章節、段落、條款和附件的引述應視同為對本協議該部分內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協議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閲讀,不應影響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
第二條 本協議書的目的與地位
1、通過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和步驟,投資方將以溢價方式對公司進行增資,並按照本協議約定持有公司相應的股權。
2、本協議系公司引入投資方進行投資的原則性協議,為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附件以及其他書面文件或合同,均視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且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相違背。各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內容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三條 增資價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和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投資方出資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增資後____________%的股權,其中__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註冊資本,剩餘__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____________萬元,公司股權結構變更為:_______________
2、公司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繳公司本次新增註冊資本的權利。
3、公司應按照與投資方一致同意的資金使用計劃(見附件一)使用增資價款,全部增資價款應存於公司的專項賬户,不得用於債券投資。
第四條 本次增資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公司應取得股東會關於同意投資方增資及修訂章程的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
2、協議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公司章程、增資後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等文件的簽署。
3、投資方應在本協議第五條所述支付增資價款的先決條件全部滿足或由投資方以書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照約定的數額將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開設的指定賬户。
4、公司收到投資方增資價款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應由公司開具書面出資證明書予以確認。
5、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5個自然日內,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6、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全部變更資料遞交工商部門且受理。
第五條 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
1、投資方支付本次增資價款的義務取決於下列先決條件的全部實現:_______________
(1)屬於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文件的修訂及簽署,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及本協議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決訴訟;
;協議後面有此項
(3)公司及創始人簽署的附件三陳述、保證及承諾真實有效。
2、就本條第1款的先決條件而言,除非投資方豁免該等先決條件,如該等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全部得到滿足的,投資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其它各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不再支付增資價款,投資方無須就終止本協議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次增資的相關約定
公司、原股東應當採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資方享有下列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協議文件、配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1、優先受讓權
(1)原股東擬向其他股東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的(以下簡稱"轉讓股權"),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同等價格和條件下,投資方或原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
(2)如投資方及公司其他原股東都對轉讓股權行使優先受讓權,則公司其他原股東與投資方應協商確定各自優先受讓的轉讓股權的份額;協商不成的,則根據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受讓轉讓股權。
2、優先認購權
公司股東會決議後續進行增資的,在同等條件下,投資方享有優先認購權;如原股東亦主張優先認購權,則投資方與原股東應協商確定各自認購的增資份額;協商不成的,投資方與原股東按照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進行增資。
3、隨售權
(1)原股東擬將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出售給任何第三方("受讓方",不包括原股東)的,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此情況下,投資方有權選擇是否按相同的價格及條件與原股東按照同比例同時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且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按照受讓原股東股權的價格受讓投資方擬出讓的股權。本協議簽署前已向投資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資方書面確認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2)投資方應於收到通知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是否隨售的決定書面通知公司,否則,視為放棄隨售權。
4、反稀釋權
(1)原股東一致同意,本次增資完成後,除非取得屆時所有股東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或者優於本次增資的條件引入其他投資方對公司增資,但根據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批准的員工持股計劃除外;
(2)即使屆時所有股東一致同意公司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引入其他投資方,原股東一致同意,投資方自動享有公司與後續引入投資方簽署的增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的最優條款,具體調整方案屆時再商議(減資、資本公積定向轉增)
5、經營指標承諾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創始人對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經營指標向投資方作出如下承諾:_______________
(1)銷售收入指標
創始人承諾: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萬元,指標的____________%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____________%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____________%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未完成,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_______________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___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___獎勵比例(如2%)
(2)____________中心建設指標
創始人承諾:_______________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別完成不少於____________家、____________家____________中心的建設,指標的____________%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____________%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____________%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未達到建設指標,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_______________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成立____________中心個數/當年度____________中心建設指標)___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____________中心建設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成立____________中心個數-當年度____________中心建設指標)___每家獎勵金額(如每家5萬元)
(3)如公司同時未達到銷售收入指標和____________中心建設指標,則創始人承諾按照上述兩種補償股權比例較高者向投資方進行補償;如公司同時達到銷售收入獎勵指標和____________中心建設獎勵指標,則投資方承諾按照上述兩種獎勵金額較高者向創始人進行獎勵
(4)上述股權補償逐年實施,公司應在收到投資方關於公司未滿足經營指標承諾而要求股權補償的書面通知後30個自然日內將上述補償股權比例按照1元轉讓給投資方,公司、創始人及原股東有義務配合投資方簽署相關股權補償協議、修改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及決議等文件,並履行審批及工商變更登記的手續。
(5)如公司沒有完成指標任務,與指標任務相差較大,創始人每年最大補償股權比例為3%。
6、回購權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當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低於本條第5款約定的當年銷售收入指標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經審計淨利潤為負,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價格回購投資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___10%___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2)如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層發生違背承諾,嚴重違約的情況,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___10%___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3)自本次投資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如投資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否決公司上市計劃,則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___15%___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4)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司可協調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視同創始人已履行回購義務;
(5)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45個自然日內,創始人應支付投資方全部回購價款,投資方收到全部回購價款後15個自然日內應配合公司、原股東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6)公司及創始人無權強制回購投資方本次投資後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7、領售權
在滿足本條第6款約定的回購條件的情況下,如創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支付股權回購價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則投資方有權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轉讓、股權轉讓或其他方式發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簡稱"收購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對此創始人承諾如下:_______________
(1)對投資方發起的出售公司股權的提案不行使否決權;
(2)根據投資方或收購方的要求,簽署、遞送所有與公司出售股權有關的文件並積極採取支持行動;
(3)如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與投資方相同的條件向收購方轉讓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權。
8、知情權
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資方及投資方委派的董事及時提供公司準確、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並接受投資方委派人員對公司財務資料進行查閲:_______________
(1)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財務報表和業務報告;
(2)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30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根據投資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45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重要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6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在會計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提供公司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且經股東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
(5)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3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資本預算計劃;
(6)公司應當提供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①投資方希望知道且與投資方利益相關的;②為投資方自身審計目的而需要的;③為完成或符合有權的政府機關的要求,投資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關公司運營及財務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關於全部或部分收購公司、公司的任何資產或任何下屬企業的正式報價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項下的信息應於投資方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
(7)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會議結束後10個自然日內提供相關會議紀要(投資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創始人及公司承諾按照要求向投資方及時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投資方可能要求該等信息以特定格式彙報,如果該等信息不為公司所能即時提供或者無法以要求彙報格式提交,公司應當盡其所能按照投資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編輯此信息。
9、重大事項決定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對於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項應得到投資方及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實施:_______________
(1)通過、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授權代表董事會行使質權;
(3)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
(4)員工期權計劃的設立和實施,包括授予數量、授予對象、行使價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紅計劃;
(6)公司的破產、清算、合併、分立、重組。
10、董事會決策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下列事項需經包括投資方委派董事在內的半數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實施:_______________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計劃和預算;
(2)處置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其他對公司業務持續運作產生重大影響的資產;
(3)在年度預算之外的、一次性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包括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合資、合作等;
(4)任何關聯交易(關聯董事不參與表決);
(5)改變公司薪酬體系;
(6)任何針對第三方的對外貸款、借款、擔保、抵押或設定其他負擔;
(7)委託或變更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股東大會通過);
(8)修改公司的會計政策。
11、優先清算權
公司發生清算、解散、結束營業時,投資方有權優先於原股東享有優先受償權,按照下列兩種計算方法所得結果中較高者獲得受償:_______________
計算方法一:_______________投資方的投資金額+公司對投資方的所有欠款+投資方在公司已公佈但尚未執行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享有的紅利以及應付而未付的利息
計算方法二:_______________投資方按照持股比例對公司可供分配的財產所享有的分配額
任何兼併、收購、改變控制權、合併的交易行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實質部分的資產、知識產權或將其獨家授權予他人的,均構成本條意義上的清算、解散或結束營業。
第七條 股東權益的分享及承擔
自交割日起,投資方與原股東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對公司享有和承擔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治理
1、為加強公司管理,對於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祕書的任命或變更需經投資方與公司討論後共同決定。(按公司董事會規則辦)
2、為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設立董事會,由五名成員組成,投資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設立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成員不變。
3、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的事項在會議召開通知之日同時將會議資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電子郵件、傳真或快件方式向投資方指定的收件方發出。
4、公司建立的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及相關內控制度應當經股東大會通過,並確保公司的治理機制有效規範運行。
第九條 承諾及聲明
1、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承諾如下:_______________
(1)對於任何由於公司歷史債務、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規定等)造成的、審計報告中未能體現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由公司原股東承擔,在本次投資完成後發現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創始人及其控股或參股的關聯企業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同類型業務及存在關聯交易的業務;
(3)在本次投資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執行及擬執行的分紅計劃。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由增資完成後的所有在冊股東按各自的股權比例共同享有;
(4)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轉移、轉讓、質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5)如經過股東會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資需創始人提供擔保支持的,創始人同意無條件為公司提供相關擔保支持;
(6)本次投資完成後,創始人確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除外)簽署相關承諾,保證自本次投資完成後3年內不主動從公司離職,如在此期間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
(7)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違法經營情形而被主管部門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公司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而被主管部門給予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所涉股東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9)公司歷史沿革過程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雙方如發生股權糾紛而給公司或投資方造成損失的,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投資方向公司作出聲明或陳述如下:_______________
(1)投資方決策委員會對本次投資的最終批准;
(2)投資方完成商業、業務、財務及法律的盡職調查且調查結果令投資方滿意;
(3)投資方本着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合理使用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相關問題;
(4)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隨售權、反稀釋權、回購權、領售權及優先清算權在公司正式遞交上市材料之後自動終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請未獲批准,則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自動恢復。
3、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約定的時間完成相關工作:_______________
(1)本次投資完成後【1】年內,創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補足資本金,補足金額以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數據為準;
(2)本次投資完成後【12】個月內,創始人向投資方提供本次投資前公司歷史沿革過程中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憑證或轉讓雙方簽署的聲明,確認歷次股權轉讓款已付清、轉讓雙方不存在任何潛在的股權或債務糾紛;
(3)本次投資完成後【3】個月內,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經投資方認可的方案與全體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並與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條 交易費用的支付
1、本次投資過程中,協議各方各自承擔發生的日常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通訊費、文件製作費等;
2、如投資方按照本協議完成投資,則投資方為完成本次增資而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所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等費用(以下簡稱"中介費用")由公司最終承擔,上述費用總計不得超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3、如投資方未進行投資,則上述中介費用由投資方承擔。
第十一條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外,未經本協議各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僱員、顧問、中介機構或代理應對其已獲得但尚未公佈或以其他形式公開的、與本次增資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騷動、暴亂、戰爭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明文規定且對外公佈的上市規則變動等)影響而未能實質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應予終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本協議規定的通知方式將有關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上的適當證據提供給其他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不可抗力事件對其履行協議義務的影響;和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響終止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本協議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_______________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實質性義務或承諾,以至於其他方無法達到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2)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權利以及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作出的承諾、聲明、保證等。
2、公司、創始人發生違約行為的,投資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進行改正;違約方自收到投資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予改正的,投資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回購權。
3、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補償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補償對應的投資方出資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4、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回購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除
1、協議解除
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協議。
2、單方解除
(1)如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十日內尚未全部得到滿足的,則投資方有權在上述期限期滿後、增資到位之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公司或原股東存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為,在投資方增資到位之前,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另行向公司或原股東主張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投資方全部實際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後三十天內,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有關爭議的協商或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各方應在所有其它方面繼續其對本協議下義務的善意履行。
3、本協議及任一最終文件(除非基於適用法律的規定)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衝突法原則)。如若因為執行此協議產生任何爭端,敗訴方都應承擔相應的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各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的簽訂、履行、修訂、解除和爭議解決等均應受中國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3、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未經其他各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4、各方聯繫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___及郵箱地址____________;
(2)原股東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___及郵箱地址____________;
(4)投資方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___及郵箱地址____________。
5、公司根據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簽署增資協議,相關文件內容與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6、本協議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餘用於辦理工商登記備案之用。
(以下為本《股權投資協議書》附件及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本《投資協議書》簽署頁)
協議各方簽署:_______________
被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股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投資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1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市簽訂:
被投資方:
公司,住所為,法定代表人為。
原股東: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投資方:
,住所為,委派代表為。
鑑於:
1、被投資方繫於年月日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
2、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被投資方的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具體股權結構為:
3、各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由投資方以貨幣資金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新增註冊資本萬元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增資後%的股權。
4、本協議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資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並同意依法進行本次增資行為。
為此,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2、其他解釋
(1)本協議中使用的"協議中"、"協議下"等語句及類似引用語,其所指應為本協議的全部而並非本協議的任何特殊條款;
(2)本協議的附件為協議的合法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上下文另有規定,對本協議章節、段落、條款和附件的引述應視同為對本協議該部分內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協議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閲讀,不應影響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
第二條 本協議書的目的與地位
1、通過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和步驟,投資方將以溢價方式對公司進行增資,並按照本協議約定持有公司相應的股權。
2、本協議系公司引入投資方進行投資的原則性協議,為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附件以及其他書面文件或合同,均視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且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相違背。各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內容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三條 增資價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和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投資方出資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增資後%的股權,其中萬元計入公司註冊資本,剩餘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萬元,公司股權結構變更為:
2、公司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繳公司本次新增註冊資本的權利。
3、公司應按照與投資方一致同意的資金使用計劃(見附件一)使用增資價款,全部增資價款應存於公司的專項賬户,不得用於債券投資。
第四條 本次增資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公司應取得股東會關於同意投資方增資及修訂章程的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
2、協議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公司章程、增資後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等文件的簽署。
3、投資方應在本協議第五條所述支付增資價款的先決條件全部滿足或由投資方以書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照約定的數額將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開設的指定賬户。
4、公司收到投資方增資價款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應由公司開具書面出資證明書予以確認。
5、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5個自然日內,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6、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全部變更資料遞交工商部門且受理。
第五條 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
1、投資方支付本次增資價款的義務取決於下列先決條件的全部實現:
(1)屬於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文件的修訂及簽署,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及本協議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決訴訟;
;協議後面有此項
(3)公司及創始人簽署的附件三陳述、保證及承諾真實有效。
2、就本條第1款的先決條件而言,除非投資方豁免該等先決條件,如該等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全部得到滿足的,投資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其它各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不再支付增資價款,投資方無須就終止本協議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次增資的相關約定
公司、原股東應當採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資方享有下列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協議文件、配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1、優先受讓權
(1)原股東擬向其他股東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的(以下簡稱"轉讓股權"),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同等價格和條件下,投資方或原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
(2)如投資方及公司其他原股東都對轉讓股權行使優先受讓權,則公司其他原股東與投資方應協商確定各自優先受讓的轉讓股權的份額;協商不成的,則根據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受讓轉讓股權。
2、優先認購權
公司股東會決議後續進行增資的,在同等條件下,投資方享有優先認購權;如原股東亦主張優先認購權,則投資方與原股東應協商確定各自認購的增資份額;協商不成的,投資方與原股東按照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進行增資。
3、隨售權
(1)原股東擬將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出售給任何第三方("受讓方",不包括原股東)的,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此情況下,投資方有權選擇是否按相同的價格及條件與原股東按照同比例同時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且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按照受讓原股東股權的價格受讓投資方擬出讓的股權。本協議簽署前已向投資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資方書面確認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2)投資方應於收到通知後的15個自然日內將是否隨售的決定書面通知公司,否則,視為放棄隨售權。
4、反稀釋權
(1)原股東一致同意,本次增資完成後,除非取得屆時所有股東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或者優於本次增資的條件引入其他投資方對公司增資,但根據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批准的員工持股計劃除外;
(2)即使屆時所有股東一致同意公司以低於本次增資的價格引入其他投資方,原股東一致同意,投資方自動享有公司與後續引入投資方簽署的增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的最優條款,具體調整方案屆時再商議(減資、資本公積定向轉增)
5、經營指標承諾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創始人對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的經營指標向投資方作出如下承諾:
(1)銷售收入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分別不低於人民幣萬元、萬元、萬元,指標的%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未完成,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獎勵比例(如2%)
(2)中心建設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別完成不少於家、家中心的建設,指標的%作為緩衝帶,指標低於%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未達到建設指標,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中心建設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每家獎勵金額(如每家5萬元)
(3)如公司同時未達到銷售收入指標和中心建設指標,則創始人承諾按照上述兩種補償股權比例較高者向投資方進行補償;如公司同時達到銷售收入獎勵指標和中心建設獎勵指標,則投資方承諾按照上述兩種獎勵金額較高者向創始人進行獎勵
(4)上述股權補償逐年實施,公司應在收到投資方關於公司未滿足經營指標承諾而要求股權補償的書面通知後30個自然日內將上述補償股權比例按照1元轉讓給投資方,公司、創始人及原股東有義務配合投資方簽署相關股權補償協議、修改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及決議等文件,並履行審批及工商變更登記的手續。
(5)如公司沒有完成指標任務,與指標任務相差較大,創始人每年最大補償股權比例為3%。
6、回購權
(1)如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及20__年度當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低於本條第5款約定的當年銷售收入指標的50%,或20__年度、20__年度公司經審計淨利潤為負,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價格回購投資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2)如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層發生違背承諾,嚴重違約的情況,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3)自本次投資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如投資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否決公司上市計劃,則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4)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司可協調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視同創始人已履行回購義務;
(5)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45個自然日內,創始人應支付投資方全部回購價款,投資方收到全部回購價款後15個自然日內應配合公司、原股東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6)公司及創始人無權強制回購投資方本次投資後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7、領售權
在滿足本條第6款約定的回購條件的情況下,如創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支付股權回購價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則投資方有權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轉讓、股權轉讓或其他方式發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簡稱"收購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對此創始人承諾如下:
(1)對投資方發起的出售公司股權的提案不行使否決權;
(2)根據投資方或收購方的要求,簽署、遞送所有與公司出售股權有關的文件並積極採取支持行動;
(3)如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與投資方相同的條件向收購方轉讓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權。
8、知情權
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資方及投資方委派的董事及時提供公司準確、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並接受投資方委派人員對公司財務資料進行查閲:
(1)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財務報表和業務報告;
(2)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30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根據投資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後45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重要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6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在會計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提供公司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且經股東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
(5)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3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資本預算計劃;
(6)公司應當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資方希望知道且與投資方利益相關的;②為投資方自身審計目的而需要的;③為完成或符合有權的政府機關的要求,投資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關公司運營及財務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關於全部或部分收購公司、公司的任何資產或任何下屬企業的正式報價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項下的信息應於投資方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
(7)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會議結束後10個自然日內提供相關會議紀要(投資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創始人及公司承諾按照要求向投資方及時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投資方可能要求該等信息以特定格式彙報,如果該等信息不為公司所能即時提供或者無法以要求彙報格式提交,公司應當盡其所能按照投資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編輯此信息。
9、重大事項決定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對於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項應得到投資方及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實施:
(1)通過、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授權代表董事會行使質權;
(3)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
(4)員工期權計劃的設立和實施,包括授予數量、授予對象、行使價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紅計劃;
(6)公司的破產、清算、合併、分立、重組。
10、董事會決策權
本次增資完成後,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下列事項需經包括投資方委派董事在內的半數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實施: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計劃和預算;
(2)處置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其他對公司業務持續運作產生重大影響的資產;
(3)在年度預算之外的、一次性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包括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合資、合作等;
(4)任何關聯交易(關聯董事不參與表決);
(5)改變公司薪酬體系;
(6)任何針對第三方的對外貸款、借款、擔保、抵押或設定其他負擔;
(7)委託或變更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股東大會通過);
(8)修改公司的會計政策。
11、優先清算權
公司發生清算、解散、結束營業時,投資方有權優先於原股東享有優先受償權,按照下列兩種計算方法所得結果中較高者獲得受償:
計算方法一:投資方的投資金額+公司對投資方的所有欠款+投資方在公司已公佈但尚未執行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享有的紅利以及應付而未付的利息
計算方法二:投資方按照持股比例對公司可供分配的財產所享有的分配額
任何兼併、收購、改變控制權、合併的交易行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實質部分的資產、知識產權或將其獨家授權予他人的,均構成本條意義上的清算、解散或結束營業。
第七條 股東權益的分享及承擔
自交割日起,投資方與原股東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對公司享有和承擔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治理
1、為加強公司管理,對於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祕書的任命或變更需經投資方與公司討論後共同決定。(按公司董事會規則辦)
2、為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設立董事會,由五名成員組成,投資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設立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成員不變。
3、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的事項在會議召開通知之日同時將會議資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電子郵件、傳真或郵政快件方式向投資方指定的收件方發出。
4、公司建立的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及相關內控制度應當經股東大會通過,並確保公司的治理機制有效規範運行。
第九條 承諾及聲明
1、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承諾如下:
(1)對於任何由於公司歷史債務、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規定等)造成的、審計報告中未能體現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由公司原股東承擔,在本次投資完成後發現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創始人及其控股或參股的關聯企業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同類型業務及存在關聯交易的業務;
(3)在本次投資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執行及擬執行的分紅計劃。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由增資完成後的所有在冊股東按各自的股權比例共同享有;
(4)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轉移、轉讓、質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5)如經過股東會批准同意的公司融資需創始人提供擔保支持的,創始人同意無條件為公司提供相關擔保支持;
(6)本次投資完成後,創始人確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除外)簽署相關承諾,保證自本次投資完成後3年內不主動從公司離職,如在此期間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
(7)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違法經營情形而被主管部門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公司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而被主管部門給予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所涉股東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9)公司歷史沿革過程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雙方如發生股權糾紛而給公司或投資方造成損失的,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投資方向公司作出聲明或陳述如下:
(1)投資方決策委員會對本次投資的最終批准;
(2)投資方完成商業、業務、財務及法律的盡職調查且調查結果令投資方滿意;
(3)投資方本着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合理使用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相關問題;
(4)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隨售權、反稀釋權、回購權、領售權及優先清算權在公司正式遞交上市材料之後自動終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請未獲批准,則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自動恢復。
3、本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約定的時間完成相關工作:
(1)本次投資完成後【1】年內,創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補足資本金,補足金額以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數據為準;
(2)本次投資完成後【12】個月內,創始人向投資方提供本次投資前公司歷史沿革過程中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憑證或轉讓雙方簽署的聲明,確認歷次股權轉讓款已付清、轉讓雙方不存在任何潛在的股權或債務糾紛;
(3)本次投資完成後【3】個月內,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經投資方認可的方案與全體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並與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條 交易費用的支付
1、本次投資過程中,協議各方各自承擔發生的日常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通訊費、文件製作費等;
2、如投資方按照本協議完成投資,則投資方為完成本次增資而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所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等費用(以下簡稱"中介費用")由公司最終承擔,上述費用總計不得超過萬元人民幣。
3、如投資方未進行投資,則上述中介費用由投資方承擔。
第十一條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外,未經本協議各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僱員、顧問、中介機構或代理應對其已獲得但尚未公佈或以其他形式公開的、與本次增資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騷動、暴亂、戰爭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明文規定且對外公佈的上市規則變動等)影響而未能實質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應予終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本協議規定的通知方式將有關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上的適當證據提供給其他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不可抗力事件對其履行協議義務的影響;和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響終止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本協議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實質性義務或承諾,以至於其他方無法達到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2)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權利以及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作出的承諾、聲明、保證等。
2、公司、創始人發生違約行為的,投資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進行改正;違約方自收到投資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予改正的,投資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回購權。
3、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補償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補償對應的投資方出資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4、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回購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除
1、協議解除
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協議。
2、單方解除
(1)如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十日內尚未全部得到滿足的,則投資方有權在上述期限期滿後、增資到位之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公司或原股東存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為,在投資方增資到位之前,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另行向公司或原股東主張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投資方全部實際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後三十天內,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有關爭議的協商或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各方應在所有其它方面繼續其對本協議下義務的善意履行。
3、本協議及任一最終文件(除非基於適用法律的規定)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衝突法原則)。如若因為執行此協議產生任何爭端,敗訴方都應承擔相應的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各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的簽訂、履行、修訂、解除和爭議解決等均應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3、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未經其他各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4、各方聯繫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公司代表:,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2)原股東,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4)投資方,聯繫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5、公司根據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簽署增資協議,相關文件內容與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6、本協議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餘用於辦理工商登記備案之用。
(以下為本《股權投資協議書》附件及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本《投資協議書》簽署頁)
協議各方簽署:
被投資企業: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原股東:
投資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收購協議書 篇14
甲方(收購方):________
房屋收購實施單位: ________
乙方(被收購方、房屋產權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
為了做好________老城區保護工作,甲方對乙方房屋及其佔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實施收購,甲方委託房屋收購實施單位,辦理具體房屋收購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擬整體收購______路____號院內房屋,乙方同意將______路____號____棟 户的住宅房屋出售(轉讓)給甲方,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地權市字第____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附屬設施清單詳見附件一。
該房屋出售(轉讓)價款:¥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
乙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房地產權,不存在產權糾紛,不存在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
第二條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後____日內搬遷騰房,房屋經收購單位驗收合格後交給甲方;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完房地產權過户登記或註銷手續,將房地產權依法過户至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單位)。
第三條 乙方應將登記在該房屋內的全部户籍遷出。
第四條 乙方會同甲方辦理完成水、電、氣、暖、有線電視等事宜,並按規定結清相關費用。
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私自損毀房屋及附屬設施等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第五條 在______路____號院內的房屋100%都簽訂房屋收購協議,並且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交房過户等義務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房款計______元;剩餘10%房款計______元,待本協議第三、四條約定的事項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
第六條 乙方若已將該房屋出租,由乙方負責在交房過户前解除租賃關係。
第七條 因該房屋過户登記所發生的税費由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繳納義務人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在甲方、房屋收購實施單位、乙方簽字或蓋章,並且______路____號樓範圍內的房屋及其產權人全部都簽訂收購協議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收執三份,乙方、實施單位及經辦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收購實施單位(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15
產品基地種植收購協議書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社員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本年度柑橘(楊梅、西蘭花、茶葉)基地種植收購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耕種地域的環境(空氣、水質、土壤)進行檢測,在符合無公害標準的條件下,方可建立產品購銷關係。
第二條 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基地現場指導、監督檢查,並幫助建立田間生產管理檔案。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各品種的生產技術規程、各項標準進行操作,並完整地在“檔案”中記錄。
第三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種子、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應到甲方認定推薦的供應點選購,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資物品。
第四條 收購農產品內容:
產品名稱
種植面積
規格
(直徑cm)
數量
最低保護價(元)
投售時間
備註
合計
第五條 驗收標準;
1、質量標準;按照________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2、包裝標準:
為防止產品內傷,用袋裝、散裝包裝的拒絕收購。
第六條 交售地點:甲方場地及設在各地的臨時收購點內。
第七條 收購價格:在最低保護價的基礎上,按當地當天市場價格面定。
第八條 付款方式:憑收購單領取現金,每十天結算一次。
第九條 違約及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協議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免責約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經核實後,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收購協議書 篇16
甲方(轉讓方):_____
轉讓方代表:_____
1、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_____
2、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_____
3、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_____
4、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_____
5、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鑑於甲方欲整體轉讓其投資於 有限公司(下稱 公司)的全部股權,甲乙雙方已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簽訂“股權收購意向合同書”(下稱“意向合同”),並根據該“意向合同”的約定,甲
乙雙方實際履行了有關 公司的交接工作。現乙方收購甲方持有 公司全部股權的條件基本具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意向合同”第十條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
公司(下稱 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協商簽訂本股權收購合同書,以資源共享恪守。
第一條:公司現股權結構
1、 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 ,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元。 公司的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見“意向合同”的附件9(做表)。
2、 甲乙雙方根據“意向合同”之約定,在雙方交接 期間,甲方已自願進行了變更登記。 公司現法定代表人
為 ,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塗料公司現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見附件1(做表)。
第二條:乙方收購甲方整體股權的形式
甲方自願將各自對塗料公司的全部出資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 公司,剩餘出資額由乙方決定有關受讓人,具體受讓人以便更後的
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甲方整體轉讓股權的價格
1、甲方整體轉讓股權的價格以其所對應的 公司的淨資產為根據,並最終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有效評估報告為準
(附件2)
2、根據上款所述的評估報告,甲方轉讓股權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其中十五資產價值__________元整,註冊商標價值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價格整體受讓甲方的全部股權,並以其中的__________元作為註冊資本,剩餘__________元,即註冊商標由 公司享有資產所有權。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根據“意向合同”的約定,乙方已將總價款的_____%給付甲方。本股權收購合同生效之日,除總價款的_____%作為保證金外,乙方將剩餘總價款的_____%全部給付甲方,由甲方授權的代表共同驗收並出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資產交接後續協助事項
甲乙雙方依據“意向合同”的約定,對 公司的資產預先進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權收購合同生效後,由乙方及指派的工作人員正式接管 公司,甲方及其原僱傭的人員應積極移交剩餘的相關工作,並根據城市信用的原則對涉及原 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説明、協助等義務。
第六條:清產核資文件
甲乙雙方依據“意向合同”的約定,對 公司的資產預先進行
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間所形式的真實、準確、完整的 公司資產負債表和雙方認定的資產交接清單作為本股權收購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條 公司的債券和債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 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 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
2、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 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權利交割
本股權收購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根據《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及其決定的受讓人依法正式對 公司享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第九條:税收負擔
雙方依法各自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税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站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及時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總價款的 %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補充、修改
未盡事宜,雙方在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進行補充、修改。由此所形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附件
以下附件為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第3項以後為 公司變更後的證照)
1、雙方簽訂《股權收購意向合同書》;
2、 公司第六次股東大會股權轉讓決議;
3、税務登記證;
4、 (相關)許可證;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股權收購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合同一式十分,雙方各執五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1、姓名: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收購協議書 篇17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社員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本年度柑橘(楊梅、西蘭花、茶葉)基地種植收購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負責對乙方耕種地域的環境(空氣、水質、土壤)進行檢測,在符合無公害標準的條件下,方可建立產品購銷關係。
第二條
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基地現場指導、監督檢查,並幫助建立田間生產管理檔案。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各品種的生產技術規程、各項標準進行操作,並完整地在“檔案”中記錄。
第三條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種子、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應到甲方認定推薦的供應點選購,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資物品。
第四條收購農產品內容:產品名稱種植面積規格(直徑cm)數量最低保護價(元)投售時間備註合計
第五條驗收標準;1、質量標準;按照________產品質量標準執行;2、包裝標準:為防止產品內傷,用袋裝、散裝包裝的拒絕收購。
第六條交售地點:甲方場地及設在各地的臨時收購點內。
第七條收購價格:在最低保護價的基礎上,按當地當天市場價格面定。
第八條付款方式:憑收購單領取現金,每十天結算一次。
第九條違約及爭議解決:雙方在本協議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方法解決;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免責約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經核實後,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收購協議書 篇18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蔬菜的基本情況
編號
品種
規格
產地
商標
數量
(公斤)
交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第二條 價格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價格按交(提)貨日同品種蔬菜市場價格上浮 %執行。
(2)雙方約定價格: 元/公斤。
2.價格不得低於保護價 元/公斤。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後,買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買方付款後,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於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3.買方於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質量標準
□有機食品標準□綠色食品標準□無公害食品標準□重慶市無公害蔬菜質量標準□約定標準 。
第六條 驗收
1.買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並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賣方。
2.買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賣方無異議的,買方可予以銷燬。賣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為準。
3.其他驗收內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蔬菜不符合第一、五條約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購協議書 篇19
轉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年20__年4月 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法定代表人為: ;工商註冊號為:
2、乙方系依據我國民事法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甲方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的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併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4、甲方通過全部資產(除現金、存款及辦公設施設備外,包括甲方公司名稱、客運站資質及土地、建築物、債權債務等)整體轉讓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讓給乙方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
1、甲方依公司章程規定或章程沒有規定的依法律規定的權力機構已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決議。
2、甲方置有轉讓前公司全部股權、全部資產及一切合法債權債務的真實、清楚的並與與轉讓聲明及附件一致的資料、財務帳目等。
第二條 轉讓之標的
甲方資產中的土地及建築物為:土地為甲方於20__年1月2日徵用(見附件20__年4月韓偉與馬元村崔韓莊的徵地協議及20__年1月2日太和縣運輸公司與劉興文的代徵土地協議)並於20__年4月28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見附件太徵字20__編號005許可證)且於取得建設用地許可後即投入客運站運行至今的,位於G105與S308交叉口西南角,南鄰溝、東鄰G105、北鄰下磚混上鐵花欄東西牆頭(該牆頭壓有深水井)、西到現南北牆頭外1.5米,面積10500平方米的土地一宗,其中包括劉興文於20__年12月6日辦理於20__年交於甲方的5059.48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太國用(20__)字第0684號)的土地;建築物為該宗土地上的所有建築物。
第三條 轉讓之標的的價款
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公司股權及全部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壹仟萬元整
第四條 轉讓方的義務
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公司的轉讓前已產生的債權債務的評價工作。
2、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3、甲方應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4、在辦理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付、轉移、變更、登記等手續過程中,乙方如遇甲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異議或障礙,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協調或解決。
5、本協議生效後,甲方要在合理的期限內搬遷,甲方及其搬遷進度不得影響乙方對土地、建築物等資產的急需利用。
第五條 受讓方之義務
1、乙方須依據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的價款,通過銀行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太和縣運輸公司的銀行帳户。具體支付的期限、違約責任等雙方另行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公司及時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3、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4、乙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付、轉移、變更、登記等手續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税及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5、甲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第5項的義務時,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甲方。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1、轉讓方不可撤銷的陳述與保證
①、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甲方本協議項下轉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③、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
④、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之背景及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
⑤、本協議生效後,將構成對甲方各股東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文件。
2、受讓方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乙方自願承擔,在甲方就其公司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之背景及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的情況下,所存在的對其行使股權及全部資產將可能產生的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的不利影響。
③、乙方保證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2、前項規定並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其它條款或補充協議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以及違約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約定的義務,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條 除非為了遵循有關法律規定,一方對有關本協議的存在、內容、履行的公開及公告,應事先獲得另一方的書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或蓋章(乙方捺印)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及補充,如仍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約定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於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甲方: 乙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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