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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訂購貨物協議(通用3篇)

產品訂購貨物協議(通用3篇)

產品訂購貨物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產品訂購貨物協議(通用3篇)

需方:__________ FAX: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FAX: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項目名稱: 最終用户:

點擊選擇代理商是否簽約 點擊選擇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合計金額備註

合計金額(大寫): 零元整¥0.00

二、 交貨地址:

三、 貨款結算期限及交貨時間:款到發貨。合同簽訂及款到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發貨,如需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款項的,供方在收到全部款項之前有權拒絕發貨或者相應順延交貨期,同時需方應當按照應付款總額5‰每日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四、 此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不受國家税率政策變動影響。

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額貨款併發出產品後,將合同全額的發票一次性開給需方。

五、 產品質量及驗收標準:供方所售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企業質量標準。如需方在收到貨物後15天內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可以要求供方免費更換;除此之外,供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六、 保修期:供方對所售產品自交貨之日提供 個月的免費保修和終身維修服務,易耗品質保期為12個月(詳見產品保修卡)。因需方安裝或使用不當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七、 附註

1、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

2、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供方交付時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全部貨款義務的,貨物所有權屬於供方所有。

3、非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貨物的退換,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由要求退換貨物的一方承擔變更部分價值的20%損失費及由此產生的運費。

4、合同中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均用人民幣結算,並採用電匯方式支付到供方賬户。除非供方另行書面通知,否則不論供方業務員是否同意簽收,需方均不得將合同款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供方業務員。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因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需方保證所採購的本合同產品僅限於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名稱及最終用户,不得向其它第三方轉售,否則所引起的相關爭議及後果均由需方承擔,如發生任何串貨行為需方需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掃描件、傳真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效力。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產品訂購貨物協議 篇2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為保證有充足、穩定的加工原料,以利於組織生產,順利完成貿易訂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蜂產品訂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簽訂蜂產品數量如下:

蜂蜜 共: __ 噸,

蜂王漿共: ___ 噸,

蜂花粉共: ___ 噸。

第二條: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生產的各類蜂產品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理化指標,不得摻假、摻雜。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乙方於 _年 __月 日至 年 _月 日履行交貨,具體日供應量按照生產計劃通知乙方。地點:寧波源彬蜂業發展有限公司倉庫;計量方法:以交貨地的稱量為計價重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自行將蜂產品運至交貨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檢驗方法:

甲方在收購當場對乙方的蜂產品隨機檢驗。對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達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漿、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購的10%利潤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 。

第六條:擔保方式: _____ 。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 。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交貨或甲主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規格和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 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乙方的履行合同困難或經濟損失,甲方從蜂農的實際利益出發。甲方願補助蜂農蜂場的30%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 。

買受人(蓋章): 出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訂購貨物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環保產品訂購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質量和包裝: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乙方自己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的優質產品。新一代光觸媒____m_____瓶,醛立克甲醛清除劑A,B型_____kg,醛立克C,D型____ml瓶。

2.塑料瓶____ml裝,每箱____瓶。

第二條 產品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

1.單價:_______

2.數量:_______

_____總金額共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甲方以現金匯款。

第三條 發貨及貨款的結算

1.乙方收到款項三天以內必須發貨。

2.產品由乙方發貨至甲方所在的車站,鐵汽運運費由乙方負責,甲方所在地的市內運費由甲方負責。

3.甲方對包裝或產品有特殊要求的其交貨期另行協商。

第四條 驗收

甲方收到貨後在三天以內(含三天)必須驗收,並將結果告知乙方,如超過期限視作甲方認可,如有運輸損壞由乙方負責,但必須由運輸單位出具貨物損壞認可書。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2.甲方如填錯交貨地址和接貨人或接貨電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運費損失。

3.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如果是因為乙方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提出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____天以內負責處理。

2.乙方不能及時發貨,每延期一天按甲方貨款的____%賠付違約金。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八條 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環保產品訂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不可抗力_____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能繼續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協議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終止本協議。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瘟疫流行等,客觀事件包括戰爭、民眾騷亂、罷工等。

第十一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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