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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購房合同(精選3篇)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精選3篇)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1

甲方: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精選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買賣相關法律,就甲方將所有權所屬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佈局結構平方米,門面為________。

第二條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

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2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出資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友好充分協商,就三方共同投資購買天洋城商鋪及商鋪後續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基本情況

1.甲、乙、丙三方出資購買的商鋪位置位於,房屋建築面積㎡。

2.房屋銷售價格元/㎡,總價款元人民幣,契税為元、公共維修基金元,合計元人民幣,大寫其中税費及公維部分以國家相關部門實際收取為準)。

二、甲乙丙三方出資額及比例

1.甲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33.34%

2.乙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33.33%

3.丙方首付出資元人民幣,佔出資總額的33.33%

4.共計出資額為元,剩餘部分申請銀行按揭貸款支付,貸款所產生的本息由甲、乙、丙三方根據《按揭貸款合同》的相關約定按本條前款的出資比例承擔並清償。

5.甲、乙、丙三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無論《按揭貸款合同》是由三方共同簽訂,還是由本協議中的任意一方名義簽訂,所涉及的銀行貸款本息均由雙方按本協議的比例承擔和清償。如因一方未按約定承擔貸款的還本付息義務,導致貸款逾期或者另一方墊付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主張調整房屋的產權比例以彌補其損失。

三、產權比例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出資比例各自享有所購房屋的產權。

2.甲、乙、丙三方對房屋的出資份額、還款份額及產權比例均不持異議,並自願接受。

四、產權證署名、保管及物業文件簽署、款項支付、手續辦理

1.、方名下,承諾: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項所購買的房屋系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產權比例按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確定,、方產權比例由方代持,方承認並確認、方系本協議項下房屋的產權人地位。

2.《購房合同》及產權證由方保管。

3.、雙方委託《購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理、及其他購置房屋的相關手續的辦理。

五、房款以外費用承擔

房屋、產權登記以及交房後所支出的正常費用,如:_________________交易税費、產權登記費、公共維修基金、公證費、物業管理、水、電、燃氣及辦理相關手續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等,均有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

六、房產管理及決策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出租、收益、佔有、使用、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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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三方書面同意。

七、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的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2.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未經另兩方同意均不得一方單獨決定出售房產,甲、乙、丙三方應在至少兩方同意的情款下方可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房產轉讓,如果甲、乙、丙其中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3.房屋轉讓必須有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如果方未經、方決定同意,自行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房屋,方應向、方賠償所產生的全部損失(轉讓房屋時的市場評估價_____本協議約定、方產權比例),並承擔相當於損失的30%違約金

4.本房屋未經甲、乙、丙三方決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抵押、擔保、,否則參照本條第3條執行。

八、收益分配

1.本協議項下房屋在實際出租過程中所產生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協議約定的產權比例分配。

2.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二條的約定比例支付。高於貸款本息部分按照本條第1條執行。

九、爭議解決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產生的爭議,應先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七日內協商無果,甲、乙、丙三方均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丙三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十、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十二、其它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2.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江西吉安購房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為:西安市*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的購房合同編號為:.產權人為:.

二、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過户事宜

(一)該房屋實際成交價為萬元人民幣整(¥00.00)買方以按揭的方式購買該房屋。其中首付款為叁拾萬元人民幣(¥000.00)買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打入賣方指定賬號:開户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支行、開户人:.

(二)買方擬申請貸款萬元人民幣(¥000.00),該貸款買方委託銀行向賣方支付。貸款數額以銀行審核為準,不足部分,買方應於按揭銀行審批通過後30日內補足房款差額,多餘部分,賣方應從首付款裏退還給買方。

(三)買方擬向中國建設銀行申請辦理按揭貸款,擬申請貸款萬元人民幣(¥.00)買方也可選擇其他銀行申請貸款,在銀行合理貸款審批期限內,如買方因自身客觀原因無法獲得銀行批准,由買方自行籌措資金支付尾款,經賣方同意也可選擇其他方式支付餘款。

(三)賣方應密切跟蹤房屋產權證辦理進程,自產證辦理後30日內償還完畢銀行貸款並取得完整產權證,完整產權證下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開始辦理過户各項手續,逾期未交付導致產生的國家政策性收費時,原則上由賣方承擔。

三、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一)賣方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相關責任。

(二)賣方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買方對賣方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屋。

(三)賣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四)在房屋交付日(含當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等其它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業主信息更名至買方名下。

(六)賣方承諾無條件配合買房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或授權買方指定人員代辦各項過户手續,不得因產權問題人為影響買方購房權益。

四、房屋的交付

賣方同意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賣方應結清交房當日(含當日)之前的關於該房屋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有線電視、網絡、物業費、車位費等)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門鑰匙。

五、違約責任(一)逾期交房責任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七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買方人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買方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三)逾期過户責任

買賣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過户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內,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於逾期之日起七日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守約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五向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四)賣方單方毀約責任

賣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後,因出賣人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賣方向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

(五)買方單方毀約責任

買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後,因買方單方毀約造成該房屋不能正常交易的,買方向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

(六)賣方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七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按照銀行利率付給利息,並按照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七)因違約造成退房時,買賣雙方應本着尊重客觀事實,公平、公正承擔違約責任原則,除承擔必要違約補償金額外,還需賠償對方實際損失(賣方損失:買方居住期間房屋損耗,按房屋標準租金額按月補償賣方,相關設備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買方損失:所購物物品、水電天然氣等如已固定或無法搬離時,由賣方依照實際價格給付,支付買方搬家相關合理費用,同時至少留足60天買方重新擇房時間)

六、税、費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及西安市關於房屋交易税費的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各需繳納相應税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税費的方式繳納。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公證,因公證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協商分擔,協商不成由提出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費,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按照由買方承擔雙方全部交易税費的方式繳納;如因賣方過失(延期交付產權證)造成税費增加,由賣方承擔過失損失。

買賣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不得以國家調整相關税費為由拒絕本買賣合同的履行,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關於税費的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按違約責任(第4條、第5條)處臵,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產生爭議,由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十、備註(如備註條款與前述條款有衝突,以備註條款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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