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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通用合同(精選22篇)

購房通用合同(精選22篇)

購房通用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購房通用合同(精選22篇)

甲方(債務人、回購人):

乙方(債權人、轉讓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計算方法為:購房款+購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項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擔並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後產生的契税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諮詢費等)。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或者註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於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並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其自建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第_____層_____套)以總價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屋。

二、甲方承諾:

1、水電安裝到户(入户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面及住房門窗安裝到位(注:門只安裝入户門)。

2、毛牆粉糊,外牆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構造整體粉糊。

3、地板處理可根據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4、一年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5、乙方購買了該房屋後,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甲方不能干擾乙方以後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關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若乙方在房屋裝修時,改變房屋整體結構造成房屋主體出現坍塌,裂縫和在安裝中因水路安裝引起的滲漏一切後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擔。

3、保證在購房合同滿一年時把剩餘保證金一次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_____%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賣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_______市/區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房米)以人民幣(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乙方在_______日前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時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自簽訂本協議起,甲方承諾並保證,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者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3、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的各種手續。

4、在辦理產權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按照前述業務需求,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項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4、在辦理房屋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違約責任:該協議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違約失費用由甲乙雙雙方充分協商。

六、協議的定位、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依法取得房屋登記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九、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效。

十、協議壹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負責人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閔行區碧江路_弄_號_室,建築面積_平方米。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46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拾陸萬元正)。

3.雙方約定房屋定金數額為¥0000元正(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正)於定金協議簽定當天支付,定金支付後本協議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在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前將房屋出售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5.乙方必須在定金支付後_天內於_日前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房款¥_元(大寫:人民幣_)第二期房款為_元(大寫:人民幣_)於_前支付餘款為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並在買賣合同簽定後一週內開始辦理,一月內辦理完畢。超出時間視為乙方違約,定金不退還。

6.維修基金由乙方付給甲方,具體數額看維修基金髮票。

7.乙方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自行辦理,但甲方必須協助。

8.如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時間:20__年__月__日:時間:20__年__月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編號為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

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6

一、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已合法取得《房地產證》的房地產轉讓。  

二、本合同的條款解釋權屬____市規劃國土局。  

三、本合同未經____市規劃國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龍崗)房現買字(

)第

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區路(項目名稱)幢座號房,位於第層,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地產用途為,房地產內附着設施見附表,《房地產證》號。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賣給乙方,售價為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的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並有權將上述房地產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房地產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並按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權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税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複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權登記部門保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裏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於一方或雙方為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買賣合同)、市規劃國土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適用於通過經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監證單位:____市龍崗房地產交易中心(簽章)

購房通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購買甲方房屋暫不能辦理產權過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鎮村號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將房款全部付給甲方。

第三條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出賣人還應當附屬於該房屋的.裝修及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包含在上述房屋價格中,不在另行支付價款。

第四條甲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定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屋的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情況,保證該房屋沒有經濟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因甲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第三方負擔處理,與買受人無關。

第五條該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發生的水、暖、電、訊、有線電視費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擔以上相關的開户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後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户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過户時所需税、費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應在_____天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第七條甲方不得以經濟上漲,房價過低等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等相關事宜。由於甲方違約致使乙方無法履行,除全部退還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和同期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倍的利息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乙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户等事宜。

第九條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户前,若因____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徵收,政府給予一切補償權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户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十條甲方應告之直系親屬該房屋的所屬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與直系親屬發生產權糾紛,甲方屬違約,按

第七條賠償乙方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8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註明:甲方於20 年月日以按揭的方式向 園置業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額為元。其餘萬元,向中國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潁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個月的貸款。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購房條款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

二、乙方同時應付給甲方購買按揭房屋時的相關費用,以下費用按發票為依據支付

1.甲方已付個月銀行貸款元。

2.抵押登記費元,

3.貸款公證費元。

4.契税元。

5.房產費用元,

6.水入户元,

7.電入户元,

8.物業費元,

9.防盜窗元。

10.公共維修金元。

以上費用合計元:

三、本合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

人民幣元

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其餘費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後付清,付款方式為金錢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簽定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向銀行支付借款。直致還清借款為止。還款期間為20年月到20年月。共計月。

六、乙方還清借款後,甲方應在個月之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房屋狀況

七、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八、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違約條款

十、本合同簽訂後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後甲方拒絕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用。

十三、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0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乙方20__年付清房款後甲方不能按期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2的違約金。

十四、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户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潁上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一、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二、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4、在辦理房屋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其他

1、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協議______式兩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10

甲方:

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擬向甲方購買的房屋位置的四至是:

2、上述位置的土地等全部的房地產(住宅)開發手續由甲方出面辦理,乙方負責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

3、上述房屋的建築設計、施工等,在符合甲方現有周邊開發項目的規劃的前提下,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具體的要求,甲方據此實施

4、房屋的銷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有關雙方之間的本次買賣,為辦理產權登記至乙方名義而必須在形式上另行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的,則雙方另行簽定

6、有關產權登記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辦理,所需税費由__________方承擔

7、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貳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購房通用合同 篇11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於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_________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建築師姓名:_____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

第9條 _________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_________樓_________户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於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於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_________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

第12條 _________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報第_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説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 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於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於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於樣板間,對於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後三年內保存樣板間,並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徵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

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築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築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佈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範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範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閲。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温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於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並非在國內註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户型空間

第28條 商品房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衞_________浴_________廁_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_________;房屋層高:_____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_____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淨高度。

第29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0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1條 卧室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2條 衞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3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4條 陽台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5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36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下沿距地面:_________(毫米)。

第37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_寬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其他:_________(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積

第38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39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_________,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税率更高的税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卧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卧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衞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台面積: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台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户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後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築設備

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温度為_________;價格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_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__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_________,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_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户數量不得超過50户,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

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並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_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_,插座位置_________,數量_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_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2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安全使用時間20_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_濕度:_________暖氣片數量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及價格_________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_________出賣人承諾應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_。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1)廳:地面_________,牆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2)房:地面_________,牆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廚:地面_________,牆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4)衞:地面_________,牆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5)其他:地面_________,牆面_________,天棚_________,門窗_________,其他_______;

(6)前款沒有説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_________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完工後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_________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 材料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_________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註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於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託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並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玻璃幕牆:考慮到玻璃幕牆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牆,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_________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後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

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温:考慮到房屋保温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温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__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築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小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__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20_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92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93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94條 建設概況: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重要指標容積率為: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在合同或廣告中所説明的公共設施均可在買受人入住時投入使用,如果本社區可能進行分期建設,則前述設備及設施均與後期工程無關。

第95條 施工進程: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6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7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其標準不低於《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的規定,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最終是否達到標準則出賣人自己證明,否則推定出賣人有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98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_個,其中國小_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醫院(_________級_________等)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停車場_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郵局_________個,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9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_道路質量: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100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101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102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103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4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部分 價格付款

第105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岐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3)均價:出賣人承諾此樓的平均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所謂平均價格是指全樓成交款與全樓套內使用面積之比,如果在買受人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均價並非此數額,則有權要求出賣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106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7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8條 房款障礙: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考慮到買受人可能受到的損失,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4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9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轉移。

第110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11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12條 入住繳費:出賣人不得要求買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本合同沒有明確説明的費用。

第113條 買受人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14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5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_________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6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如果房屋已經辦理完畢竣工備案,則買受人有權進入,並對房屋進行管理與控制。

第117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8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9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出賣人將提供全部施工圖、設計圖、各種管線圖等技術資料,以保證買受人或者買受人的集體組織或者小區業主委員會或者小區居委會能夠根據此技術資料對房屋進行全面的修繕與養護;並承諾20_年之內買受人所支付的維修成本不可能高於房屋價格的20%。

第120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1條 保修期間: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五年;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22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所有權證

第123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所有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合同並且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等待時間,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税款費用。

第124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_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5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6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7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8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委員會另行決定;如果屆時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則出賣人承諾在期限屆滿後3日內組織全體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進行無記名直接投票,以決定是否繼續聘請出賣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129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130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躁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31條 維修基金:如果買受人支付的維修基金由出賣人所聘請的物業公司收取,則出賣人將保證此部分維修基金不會被濫用;出賣人同時保證買受人有權隨時知道維修基金的存放地、保管人及用途;出賣人保證當買受人認為維修基金未被正確使用時,無須出示任何證據,即有權要求將維修基金存放於公證機構;如出賣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總房價10%支付違約金。

第132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為保護買受人的尊嚴及權利,出賣人承諾買受人生活所有的水、電、煤氣、天然氣等費用均在公共銀行支付即可,其購買數量不受任何限制,物業公司不得控制此等費用的收取,無論如何不得限制上述資源的使用;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3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8部分 業主委員會

第134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5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説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業委會登記:出賣人在入住後三個月內,出賣人承諾物業公司將召開第一次產權人會議或者產權人代表大會,六個月內將全部業主委員會的登記材料報到有關機構;每延遲一天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7條 組織權利:在社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以前,買受人有權自己組織臨時性業主組織(如業主聯誼會),其作出的決定代表多數業主的選擇,應當視為有效的選擇。買受人有權在支付首付價款後即開始組織業主委員會或類似組織,買受人可以選擇社區公告、網絡公告、報紙公告等方式召集其他買受人蔘與,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買受人要求的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准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8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9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40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佈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41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複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出賣人承諾在房屋交付前將此等全部資料保存於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使買受人隨時可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查驗閲讀;如果買受人無法在此等機構查閲房屋相關資料,則推定出賣人建築工程質量存有瑕疵,出賣人將一次性補償買受人5萬元。

第142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年月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43條 工程監督: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_________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4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5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6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閲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8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9條 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滯後性與長期性,同時考慮到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出賣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50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委託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就有關事項與出賣人進行談判,以獲得更多的權利保護,但放棄權利的事務必須取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

第151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2條 抵押登記: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向買受人支付延期交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4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7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購房通用合同 篇12

出賣人: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甲方欲將位於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按__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應將購房款貳拾伍萬壹千元整交付給甲方,該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餘款____萬元在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三日內付清。

甲方的銀行賬户: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賬户。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户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税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後,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後,甲方應告知乙方,並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後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築差價的享有和承擔

1、根據甲方和晉江市土地儲備中心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10元,由乙方享有,並從首付款中預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補助費,超過一年的安置補助費由甲方再補給乙方,不足一年乙方應返還差價給甲方。

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築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後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後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後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叁拾萬元整。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泉州市福華商廈所轄地方法院----豐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通用合同 篇13

甲方(賣方) 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 郵編 :

證件名稱: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

乙方 ( 買方 ) 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證號: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房產事宜,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定購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本條描述的該房屋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屋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

選擇劃“r”,不選擇劃“t”,以下選擇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條乙方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勘查,查看了該房屋所有權人(即甲方)及其該房屋的相關手續、和證件,明確知悉該房屋的權屬情況,瞭解並遵守北京市相關管理部門對存量房交易的相關規定,自願與甲方進行房產交易。

第三條甲方保證該房屋可進行市場交易,手續齊全;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設立抵押權的,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棄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甲方向乙方介紹房屋情況,真實、準確,沒有任何重大遺漏,不存在影響乙方決定購買該房屋做出判斷而未向乙方進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項。甲方出售該房屋,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元),房屋交易所產生的交易税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雙方另行規定(見本同補充約定)

第五條 甲方同意乙方購房款的支付形式採取□全款支付□商業貸款支付。如乙方貸款購房,預計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元),實際貸款金額以銀行批准貸款金額為準,乙方據實際貸款金額自行備齊首付款,以確保甲方如數收齊房款。

第六條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購房定金後,向乙方出據收款憑證,以作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據。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定金條款除另有約定外,所述定金即為本定金合同簽署時甲、乙雙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房屋專項維修基金隨房屋權屬一併轉移。甲方保證在房屋交付乙方驗收前,對房屋原有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保持原有狀態(除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並承諾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日內,辦理完成户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在本合同的第七條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簽署期限內,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約定事項,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要向乙方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約定事項,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甲、乙雙方須告知對方有效聯繫地址、固定電話、手機等聯繫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證複印件,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絕履行本定金合同時,另一方要通過快遞、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則按照付郵日(或郵局郵戳為準)或快遞送達回證為準,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給予對方書面通知。

第十條若甲、乙雙方均不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對於導致延期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方,按逾期天數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仍不能履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主張權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購房通用合同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合法所有的住房,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及承諾:甲方承諾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已經全額支付取得該房產合法所有權的購房款項。甲方確認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甲方夫妻雙方均同意出售該房產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總價格: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之日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價款後,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

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產目前尚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在辦理乙方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時,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認真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返還價款(或房產)和損失並支付合同價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夫妻雙方)、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15

本人自願購買住房一套,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我們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的相關合同:

1、甲自願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出售給乙方,並經甲方住宅樓主管單位同意甲方出售該套住宅房為前提下,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住宅房。購房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支付____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剩餘______________元的購房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2、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3、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將大寫_____________元的首付款給甲方後,甲方將原來的房產證交與乙方辦理過户手續並同意在銀行抵押貸款,同時乙方擁有該套住房的房屋產權的使用權;該房現無土地使用證,如果該房以後辦理土地使用證,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享有土地使用權。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就售、購房履行手續時所涉及的房屋產權過户費用,由甲方自行解決。甲方將原來的房產證辦理過户給乙方後,房產證屬於乙方房產證,其以後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以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7、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房管所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16

第一條 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年齡在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幹,包括所屬(控股)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 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兑付。

第四條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後,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 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________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________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________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後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________年工齡折抵創新後________年工齡(具體計算方法見《方案》)。

第七條 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________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 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 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餘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並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餘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利息按國家規定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購房通用合同 篇1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繫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

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18

出賣方:

證照號碼:

法人代表:

買受方:

證照號碼: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市區號的有限公司自有產權的工業廠房及附屬設施、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標的具體情況如下:

1,國有出讓工業用地面積:平米,土地證號:蘇__第號。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已建廠房及附屬用房,建築面積合計平米。房產證號:蘇房權證區字第號。

3,水電及消防、排污設施、固定裝飾裝潢,照明設備。

第二條甲方確保上述標的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無抵押貸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徵得權利共有人及隱性權利人的同意乙方現場查看過上述標的,對於該標的所處位置、建築及設施情況、以及交易税費情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標的。

第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標的整體出讓價款為人民幣萬元。辦理房產土地交易過户手續,交易税費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甲乙雙方在中介方的見證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本合同,同時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萬元給甲方。

本合同簽定後,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甲乙雙方根據國土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完成,乙方支付

第二筆出讓價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完成後,雙方辦理房屋產權交易手續,房屋產權交易手續完成後,乙方支付

第三筆出讓價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

上述全部交易手續完成一週內,雙方辦理標的移交手續。甲方結清該標的移交之前所產生的所有水電汽及其他費用後,將上述標的移交給乙方,乙方支付餘款人民幣萬元給甲方。自移交____日起該廠房土地的租賃權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後,除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標的權利轉移日期以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受理該標的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雙方承諾,對於辦理過户手續積極給予協助。由於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標的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每逾期____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標的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本合同簽定後,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違約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同時承擔雙方全部中介費用。

第八條本次交易過户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中介方協助。所需材料由甲乙雙方提供,辦理過户過程中需要交納的税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費萬元,乙方支付中介費萬元。本合同簽訂當日,甲乙雙方各支付50%中介費房屋產權交易手續完成後,甲乙雙方移交標的當日,各支付餘下的50%中介費。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三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19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

購房通用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售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

根據《市非成套公有房屋出售管理辦法》及相關房改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下表所列住房。

房屋座落:地區類別

建築結構:間數

建築面積:其中分攤

面積

配套情況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購買乙方在購房面積控制標準之內的面積。超面積_____平方米按該房地區類別成本價______元/平方米購買,超面積_____平方米按該房地區的市場價_______元/平方米購買。

1、以經評估的價格______元/平方米,並享受工齡折扣購買。

2、以經評估的價格______元/平方米購買,不享受工齡折扣。

3、以該住房所在地區類別成本價的18%購買。

三、乙方按以上方式購買該住房應付房價款______元。此款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於乙方繳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甲方提取房價款的30%計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其餘部分金額______元為甲方的售房收入,住房公共維修基金及售房收入均應由甲方專項交存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户。

四、乙方購買該房後擁有完全產權,按照《市房改住房再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依法進入市場交易,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按規定交納税費後,收入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所購住房户內及自用設施的維修由乙方自行負責,其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的維修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負責統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好後即交乙方執存。有關辦證的費用由甲、乙方雙方按政策規定各自承擔。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交清房價款後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交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21

購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過對______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m2,其中附屬面積________________m2)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元/m2,實付房款(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費及按揭費用)。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即付認購金________________元,並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來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_______元。否則按甲方棄權處理,並不得要回認購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擔保並代理向銀行申請________________(新房/二手樓宇)按揭服務,要求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以銀行實際批核為準)。

五、甲方須如實填寫按揭申請材料交由乙方遞交按揭銀行,若銀行同意按甲方申請的按揭事項,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繳納過户時政府規定應由買方交納的税費以及按揭貸款之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公證費。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過,_______個月,乙方有權協助按揭銀行處分該房屋。

七、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將認購金扣除評估費和總房款的0.5%的手續費後二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

1、按揭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務;

2、按揭銀行同意提供貸款的額度或年限,低於甲方要求的貸款額度或年限而導致該房屋實際不能成交。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購房通用合同 篇22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商品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由_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_市_x區_路x號_棟x單元x層x號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計116.23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102.85平方米,公攤面積13.38平方米)。並簽訂編號為: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條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一切權利由乙方享有,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充分、及時履行交付房款及相關税費等合同義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開發商就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任何補充協議、變更合同內容、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轉讓該合同的權利義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實際出資人,該商品房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該商品房的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權利。該商品房基於業主所派生的一切權利義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給付甲方人民幣x元,作為借名及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補償。甲方在借名期間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補償。

第六條借名期間,如需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的,甲方應當及時予以配合辦理。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將產權證辦至第三人名下。甲方應當在實際取得產權證之日起x日內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變化,乙方在_符合購房條件的,乙方有權隨時要求將上述商品房過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員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條借名期間,如乙方需出賣、出租、贈與上述商品房或者用於抵押的,甲方應當及時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上述商品房用於抵押。

第八條、借名期間,與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繳費憑證、發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親自繳費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費用返還甲方,甲方亦應當及時將相關繳費憑證、發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 借名期間,上述商品房不屬於甲方的財產,如甲方有不測的,甲方的繼承人無權繼承該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財產的,不得對該商品房進行分割。

第十條甲方應恪守誠實,在借名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權益。如甲方及甲方近親屬侵佔、轉賣、抵押、贈與以及被法院強制執行該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場價格給予甲方賠償並賠償由此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甲方知曉任何第三人主張該商品房權益或者法院強制執行、保全該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為債務人被訴至法院且訴訟金額達到萬元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應對措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有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當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當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或者簽署書面授權委託書交由乙方自行辦理。否則,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之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協議,或者主張協議無效。否則,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變更的,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七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簽訂地點:_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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