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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14篇)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14篇)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

本合同當事人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14篇)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

總户數: 户。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衞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衞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污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着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像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設備維修費續籌項目》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户存儲,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持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衞生保潔工不少於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衞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_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衞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衞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户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兑,必須向甲方管理部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税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衞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户,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託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髒、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並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後及乙方知曉後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户,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衞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後另行收費。

3.説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牆、玻璃幕牆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範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願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2. 根據本協議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 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讓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5.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7.出現以下情形的,物業服務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非因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用公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設備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協管、交通秩序等項目進行維修、養護、修繕的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該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甲方。

3. 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根據本協議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啟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8. 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收取違約金等措施。

(二)、交費方式 (本小區坐式收費)

2.甲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時間為 日,逐年類推,費用為

第三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甲方在購得房屋時已向建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繳納購房款工程造價的5%的維修基金。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甲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甲方轉讓房屋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約定,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約定,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繳納每月物業管理費用5%的違約金。

第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體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

第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衞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衞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衞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衞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温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税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之江大廈三層、七層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第二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本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一、公共秩序管理;

二、衞生保潔;

三、綠化管理;

四、消防管理;

五、公共設施維護;

六、交通秩序維護;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根據20xx年6月2日之江大廈業主協調會,通過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貴單位3樓、7樓物業服務費每月2640元,年總計費用 31680元,每月收取一次。

第四章 雙方權務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利。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宣傳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公共環境:對庭院、大廳及走廊、樓梯保持環境整潔。

3、綠化:搞好綠化養護。

4、門崗值勤:維護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制止一般違規違法行為,使車輛停放有序。

5、維修:乙方服務的公共部分如有損壞,乙方提供維修人員,甲方提供維修材料。

第五章 附則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該在合同期滿期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9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 本合同當事人

⒈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⒉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範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24個月,即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公共衞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衞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牆、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嘗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時,應為客户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託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牆(含玻璃幕牆)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户裝修指南)供租户作為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並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台服務,包括解答客户諮詢、接受客户投訴、處理客户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佈置。

14、聯繫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錶、電錶,並對數據進行統計、彙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製冷及冬季採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為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户諮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 財務管理原則

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户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為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户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户預留三方印鑑,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並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鑑才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並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製冷費及採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有償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為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並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並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户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户代發繳費通知書,並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户,並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税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税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核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並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並簽署補充協議後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為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規的前提下,物業管理費主要但不限於以下開支:

⑴管理服務人員的招聘、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解聘費用及其他人工成本類費用;

⑵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能源及維護費用;

⑶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⑸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⑹辦公費用及法律訴訟、審計費用;

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及其它相關保險;

(8)該項目的供暖、製冷費用和公共區域的給排水費用;

(9)其他有關物業管理開支及臨時應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費用;

9、物業管理費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結束後,甲方派出中介審計機構對物業公司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視審計結果出具具體意見,如發現物業公司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將物業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轄物業處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並將每月的經營情況及資金收付情況上報業主備案,業主有權根據月度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物業費的使用情況。

㈢人事管理

為本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業管理人員,其勞動人事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等)隸屬於乙方,由乙方負責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並承擔全部人工類費用。並由乙方對各級人員擁有直接人事任免權。

㈣其他委託事項

⒈組織開展本物業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⒉可以與客户簽訂其它與物業有關的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乙方與客户另行約定;

⒊發現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㈠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⒈設備運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調供應時間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⑵冬季供暖時間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⒉其他服務標準及服務保證

⑴物業外觀:保持統一外觀,禁止違章建築並確保外觀明亮整潔,禁止違規設立各種廣告、招牌等;

⑵設備運行:確保直接管理的機電設備運行順暢,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無故中斷;遇檢修停運時,需提前兩天書面告知全體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專業公司定期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運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單元內二十四小時有償急修服務,排除故障,解決問題。小修:參照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⑸綠化維護:保持草坪春夏常綠及進行保養,四季時節定期更換時花;

⑹環境衞生:保持物業環境優雅、整潔、美觀;

⑺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保證24小時的門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保證物業內交通暢通無阻,保證車輛停泊行駛合理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

⑼消防管理:確保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現嚴重事故;

⑽電梯運行維護:確保主梯運行順暢,不得無故中斷,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日常維護由專業公司負責;

⑾裝飾裝修管理: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⑿在公共區域安裝及擺放與物業管理無關的裝飾品、擺件、掛件等物品須經甲方同意;

⒊物業管理服務量化指標(如乙方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5%—10%並每月上報甲方以下9項報表):

⑴辦公室管理:督促指導各類文件處理,急件催辦率95%;做好公司內外部關係的協調,重大失誤率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率99%;

⑵人力資源管理:做好員工崗前培訓,上崗合格率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⑶質檢管理;各項檢查內容計劃落實實施率95%;不合格處理率及跟蹤驗證及時率100%;

⑷財務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95%;繳費通知單發放率、正確率100%;

⑸秩序維護及消防管理:秩序維護管理範圍內無責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統24小時值班;車輛專人疏導,排放整齊;無責任丟失、責任盜竊、治安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人員傷亡;無責任火警、火情;火災報警通知率達100%;

⑹工程管理: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8% ;無重大責任事故;設備返修率低於1%;不發生人為責任事故,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零維修及時率98% ,合格率100%;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管理;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⑺環境保潔管理:大廈內公共區域衞生達標率98%;綠植養護達標率99%;

⑻客户服務管理:規範服務,儀容儀表及言行舉止符合要求;業户投訴及報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訴及維修事件回訪率100%;本合同期內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客户滿意率調查,且保證客户滿意率80%以上,並統計投訴率且客户投訴率低於1%以下;

⑼催繳租户租金:大廈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過2月以上;

五、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業服務費

⒈物業管理費為辦公樓人民幣32元/m2/月,首層商鋪為人民幣35元/m2/月;裙房商鋪為人民幣30元/m2/月。注:以實際租户簽約租賃合同為準;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內容及標準詳見雙方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合同;

⒊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或根據本物業實際管理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適當調整;

⒋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應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而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標準應

在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中加以約定並遵照執行。如出現物業使用人欠繳物業服務費嚴重情況,乙方應通過法律途徑或其它正當措施,保持和保證物業管理維持正常服務內容和標準。甲方給予充分配合;

⒌按國家有關法規,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大、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獲批准後實施;

大修標準: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修理或更換不符合計劃標準的零部件,將設備調整到規定的功能狀態。

例如:建築結構、玻璃幕牆、室外廣場損壞,防水層老化失效,室內裝修大面積破損,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因使用年限達到大修標準,末端設備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換以及因技術發展和使用需求進行的設備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層老化失效,採取局部堵漏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需重新做防水;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主機和電控設備磨損嚴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時,應進行大修,大修時間宜定為5~6年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當故障率升高,電氣線路、零部件達到嚴重損壞時應做更新工程。大修時間宜定為3年一次。

中修標準:只對設備的某些分系統、分機、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進行,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故障、調試性能,使主要技術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設備某些技術狀態惡化時進行。

例如:室內牆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積空鼓、脱落,室內裝修重新粉飾,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重要部件磨損嚴重、性能下降達到中修標準,末端設備零配件批量更換等。

1、瓷磚空鼓、裂縫、風化、有脱落危險時應修補或重作。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部分重要部件磨損嚴重,運行性能下降要進行中修,中修時間宜定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需更換部分損壞的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中修時間宜定為2年一次。

⑵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中修費和大修費用、更新費用及其它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45天內支付。 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的清單及規定時間見附件。

㈡空置費

⒈定義:空置單元係指物業全部可租售面積減去已租售面積,空置費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按買賣或租賃合同的約定時間將物業交付於首位物業使用人使用當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積的物業服務費用,簡稱空置費,以維持本物業的正常運轉。無論該單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該費用屬甲方履行產權人付費的責任,並享受其它產權人應有的權利。

⒉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空置費(如空置期在15日內,免收空置費,超過15天,按一個月收取),確保乙方能維持大廈的正常運轉。

⒊如甲方不能在3個月內支付乙方空置費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進行本物業的管理服務,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

㈣停車場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開支、實報實收的原則管理停車常

⒉涉及乙方停車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包括停車場經營、管理及交付使用後的運營費用、臨時停車費的處理等,甲、乙雙方已於停車場交付使用前簽訂協議,詳見雙方停車場管理合同。

3.現停車場管理公司“北京陽光海天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xx年04月08日,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停車場管理事宜。

六、雙方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⒈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各階段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內容及時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列明應收取的費用。

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⒋甲方有權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⒌審核批准乙方呈報的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權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⒍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承接查驗標準的規定向乙方交接物業,並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入夥工作。

⒎甲方負責對外招標並簽訂本物業所需要的各類對外承包服務、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負責監督各類服務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後訂定三方合同。相關費用經過甲方審核後由乙方直接以轉帳支票方式對外支付。

⒏當客户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乙方進行催交。

⒐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租售及本物業管理宣傳的廣告媒體中,按乙方的標識使用規定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⒒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物業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業資料,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如有違反並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⒔協助乙方對酒店的設備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14.若本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出現較重責任事故,甲方有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20%—50%;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有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㈡乙方權利義務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主動優質地在合同期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向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客户提供物業服務。協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業服務費,包括通過必要途徑催收欠繳費用。

⒊有權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⒋乙方需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做出調整和建議,並針對改善本物業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甲方遞交報告及做出建議。

⒌對租

户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仲裁或起訴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產權人合法利益和物業正常管理。

⒍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⒎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⒐乙方每季度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租户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⒒遇客户投訴服務質量問題時,須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釋及解決。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以備需要時查驗,及時蒐集與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統計資料,並應在本合同屆滿時將上述資料及全部用房、所購物資、所餘資金及全部檔案資料,如數歸還甲方或下一任物業公司。

⒔及時向甲方呈報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核准後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⒕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業的名義向外貸款、擔保或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凡涉及甲方權利或權益問題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⒗對於甲方提出的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見與建議,乙方應予以接受,並在合理期限內改正。對於乙方不接受或限於條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及時做出合理解釋,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⒘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在管理工作範圍內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

⒙甲方商業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經營和物業管理的制度執行狀況自行檢查並向甲方出具經濟分析報告。

20.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等工作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21.乙方對業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可另行協商和另行收取費用。

22.乙方將按照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報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制訂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七、其他事項

㈠ 物業的承接查驗

⒈ 驗收標準:乙方按照國家房屋交驗的相關標準和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⒉ 交付: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須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驗收文件進行填寫,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交接。對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的遺留問題或需進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須認真及時的進行解決。

㈡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做相應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滿(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甲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亦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完成各自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費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規、規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 ⒊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用途。

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業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

㈥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構成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

㈦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如因客觀原因仍不能撤場並交接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善意態度友好協商過渡階段服務和計費辦法,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但最長不超過合同終止後三個月,雙方應將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在交接期間,甲、乙雙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物業營運暢順。

九、違約責任

㈠因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並與甲方協商有關解決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根據損失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㈡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違約方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應當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㈣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公眾、本物業客户的切身利益而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別約定

㈠乙方不負責酒店管理的設備設施審批;根據函〔〕44號約定,甲方代表寫字樓管理方北京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中所有合同。北京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合同的執行並繼承合同內約定責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不得長時間拖欠協議規定款項。

十二、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乙方須繳納甲方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100萬元。

附件:1.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規定時間表

2. 設備設施和建築大中修清單

3. 保潔衞生標準

4. 秩序維護服務月評估細則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辦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經相關部門批准的費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電梯和水、電費、採暖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罰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委託乙方管理的土建項目及全部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各施工安裝單位承諾的保修期內如存在設施、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並承擔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向所有建設單位及設施、設備供應方退還質量保證金時,應當徵詢乙方對工程質量及設備是否正常運營的意見,且在乙方同意後方可退回該項質量保證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8、檔案、資料,並與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在有關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成立業主委員會,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區業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對業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6、成立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持有不同崗位的專業資質證書。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給業主的“房屋質量保證書”中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等條款實施。

1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完好,外牆面磚、塗料等裝飾材料無脱落、無污跡。

2、設備運行:公用設備運行、使用及維護按規定要求有記錄,無事故隱患,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範;供水設備無滲漏、無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處理方案;供電系統制定管理措施並嚴格執行;電梯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運行,轎廂、井道保持清潔;制定應急處理方案。

3、交通秩序: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登記。

4、安保:專業保安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文明值勤訓練有素、言語規範認真負責。每月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此物業服務費標準暫定期限為一年。)

2、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價及物價上漲水平因素進行調整。具體物業服務費調整後的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另簽訂補充協議。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業管理費按季度收取,在每個季度前_________日繳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每日按1%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車庫: _________。

2、露天車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報相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及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七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平頂山市安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平頂山市絹紡廠家屬區衞生保潔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物業企業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座落位置:平頂山市體育路中興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託管理服務的內容及標準: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2、住宅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日清掃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小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三、委託管理形式

委託管理形式為全權委託,統一管理服務,獨立經營。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轉賬支票,支付金額:

五、委託管理期限

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蘇州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 (略)

二、物業管理與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別

1、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2、物業管理服務是指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衞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3、法律性質不同:眾所周知,物業管理是派生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滅失、買賣、贈送而消失。而物業管理服務產生於服務提供者(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權利主體不同:新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切權利屬於業主,也就是説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和由其組成的業主大會,即使選聘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不過是一個義務主體罷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處於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員工則成了義務主體,業主承擔的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5、參與主體不同:物業管理活動的參與主體有建設開發商、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房屋認購人、租户、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和個人,如果有聘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專業服務企業,則兩者也屬於參與主體之列。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及員工,如有單項業務外包,專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也屬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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