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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合同(精選21篇)

車輛維修合同(精選21篇)

車輛維修合同 篇1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精選21篇)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碼/車架號: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甲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甲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甲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甲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甲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甲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甲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甲應當向甲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相應損失。

3.甲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4.甲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甲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5.甲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不承擔甲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甲,若給甲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維修、保養服務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維修、保養範圍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甲方所屬的等全部車輛進行維修、養護。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隨叫隨到,24小時提供服務。

3.維修類別(內容)

甲方根據車輛狀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日常小修、大修等服務。

4.質量標準及驗收方式

4.1質量標準

4.1.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車輛維修、養護標準(寫明標準代號)向甲方提供車輛維修、養護服務。

4.1.2乙方在維修中不得使用附廠配件。如因甲方生產急需,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方可使用附廠配件。

4.1.3乙方為甲方提供質優價廉的原廠備件,並應有一定的庫存量,保證甲方車輛的正常維修使用。

4.1.4車輛維修時限要求:______________。

4.1.5質量保證期:______________。

4.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

5.價格標準

5.1價格構成:______________。

5.2價格標準

5.2.1零部件價格見附件1。

5.2.2工時標準:______________。

5.3乙方保證維修價格公平、公正、公開,在同行業、同級別價格最低。

6.結算、支付方式

6.1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6.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7.乙方義務

7.1按甲方要求時限完成維修工作並交付車輛,縮短甲方車輛在乙方停放時間,並確保甲方及時用車的要求;

7.2按照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準修車,保證維修質量;

7.3配合甲方進行上門維修,在市內當甲方車輛出現故障時,乙方提供救援服務,並主動予以維修;

7.4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車輛後,應對維修和養護範圍內的配件、材料、工時進行測算、核定後報給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進行修理和養護;

7.5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爭得甲方同意後,進行維修;

7.6建立承修車輛維修技術檔案,並向甲方提供維修車輛的有關資料及使用注意事項;

7.7甲方車輛已辦理相應的汽車保險業務,一旦出險後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出險手續、保險理賠,並負責修車事宜;

7.8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更換服務項目(不包含材料費):______________

(1)剎車片;

(2)剎車盤;

(3)機油;

(4)動平衡檢測;

(5)全車檢測;

(6)扒胎;

(7)。

7.9乙方應具有級保養和尾氣治理資質。

8.甲方義務

8.1提供託修車輛的有關情況;

8.2按約定時間接收維修後的車輛;

8.3按合同約定履行結算支付義務。

9.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要求時限交付維修後車輛,應向甲方支付本次維修費用的%作為違約金;

9.2乙方交付的維修後的車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重修、減少維修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9.3因乙方原因,導致託修車輛在維修期間毀損滅失,除賠償車輛直接經濟損失外,並應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以補償給甲方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

9.4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附廠配件的,甲方有權不予結算,乙方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9.5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維修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6甲方接乙方通知,不按時接車,應承擔相應的保管費用。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解除須以書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2)由於不可抗力或一方當事人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3)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合同簽訂地地方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 篇3

託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_____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______________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託修方單位:____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

承修方單位:____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台“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_______%;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_______萬公里內,_______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户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一、二級維護保養_______小時內;小修_______小時內;中修_______小時內;大修_______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_______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_______天。並提供_______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_______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_______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_______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_______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_______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_______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台車每月人民幣:_______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_______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後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___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_______%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指定乙方為維修車輛的唯一定點單位,訂立如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二、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山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

三、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結算一次 ,甲方根據維修費用清單椐實支付維修費用。

四、質量保證

1、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3、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4)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經催告仍未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6

甲方(託修方):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方): __汽車修理廠

為了規範雙方行為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自願、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暫定乙方為甲方所屬車輛維修事項的指定企業(廠)。

2 甲方所管理的駕駛員在乙方所填制的結算單及其他任意憑據中的簽字均不代表甲方對乙方任何行為(包括維修項目、價格、用料質量等)及憑據(單)記錄內容的確認。

3 甲方應當根據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支付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

4 甲方對乙方所實施的維修項目、更換部件及乙方維修車輛所使用材料均應當拍照存檔,且該照片為乙方向甲方申請費用結算時甲方核定乙方維修項目的有效依據。

5 乙方由於對車輛故障診斷錯誤或選用配件質量問題或質量瑕疵導致甲方車輛經維修出廠後,甲方駕駛員所描述故障沒有徹底消除的,甲方不負擔乙方本次維修甲方車輛的任何費用(含材料費)。

6甲方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7 車輛維修出廠後,經鑑定機構認定,確屬乙方維修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修理廠維修要求,或未達到合理的使用期限,及使用假冒偽劣的零配件、燃潤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車輛損害、人身損害及相關損失的,乙方應全部賠償。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本廠維修要求實施汽車維修作業,保證維修質量。

2 對甲方送修車輛進行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和竣工檢驗。

3 乙方在竣工交付車輛前,對該車輛負有保管責任。除維修檢驗試車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使用該車輛。

4 乙方維修車輛使用的配件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使用修復配件或舊配件的,經甲方書面同意,該配件應達到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

5 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第三方造成甲方車輛損害或他人損失及經第三方維修後的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汽車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汽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7 乙方願為甲方提供維修讓利和優惠服務。

三、維修類別與項目

1、乙方應當對送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預定維修項目並估算費用。

2、乙方預定的維修項目、內容,預計的維修費用,應當經甲方以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3、維修過程中確需追加作業項目和費用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形式或簽章認可。

4、實際維修項目和費用以經雙方簽章的“晉聖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準。

四、維修配件與材料

1、乙方針對甲方車輛所需更換的配件或使用的材料,應當提供兩種以上不同品牌(產地)同型號備件(材料)供甲方選用。

乙方承諾其提供的維修配件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示配件性質並明碼標價。

2 、乙方應當提供維修所用材料的清單,明確材料名稱、標識、規格、型號、產地、類別、數量、提供方式、單價、金額等。

3、更換下配件處理方式:經甲方拍照存檔後委託乙方處理。

五、維修竣工檢驗及檢驗質量標準

乙方維修的車輛完工經乙方檢驗合格具備出廠條件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車輛出廠。

經由乙方維修的項目在合理的質量保證期限內負有質量保證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六、維修費用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雙方約定工時單價:40元/工時

工時時長以行業標準規定的維修項目工時定額或各維修項目假定連續作業所需時間的累加。

2、維修費用計算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維修費用=工時費(工時單價 × 工時定額)+配件與材料費+税金。

3、實際結算費用應以經雙方確認後的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4、結算方式

乙方應當在每年6月和12月分兩次將該期間間隔甲方所屬車輛在乙方維修的相關有效票據和經雙方確認後的維修結算清單提供給甲方,經甲方彙總核對後,以轉賬方式支付於乙方。

雙方確認後的“晉聖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是乙方結賬的憑據。

晉聖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樣表做為本合同的附件附後。

七、汽車交付與費用確認

汽車維修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提取車輛。車輛出廠7日內,雙方應當確認維修項目和費用。逾期甲方則以乙方各該次實際發生的維修項目,依照乙方各項目預計費用合計金額的70%做掛帳處理,乙方對該掛帳行為及掛帳金額不再爭議。

八、維修質量保證期

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並交付給甲方之日起一年或三萬公里計算(電子元件不受此限,但應當保證合理的使用期限),保證期以行駛里程或日期指標先達到者為準。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保證期從返修後交付給甲方的當日重新算起。

由於甲方所屬駕駛員操作不當或遭遇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維修甲方車輛的維修項目及更換部(配)件損毀,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如低於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則以有關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為準。

九、合同變更及解除

1、在車輛維修過程中,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經雙方同意,變更事項雙方約定按照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2、變更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變更後內容為準。但變更續訂(立)合同的有效期間超過一年的約定無效。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非因本合同約定或法定事由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4、在質量保證期內,甲方送修的汽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交由第三方維修的,甲方有權本解除合同。

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其中,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六個月為合作試運行期間。

合作試運行期間任意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一個月,經由雙方協商後可以以書面形式續訂(立)合同有效期間,但該有效期間不超過一年。

7、經由雙方確認的維修費用依照民法通則相關規定處理。

十、爭議及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向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晉城市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以訴訟方式解決本合同爭議。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經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部門(人)簽章後的“晉聖公司車輛維修使用材料(更換配件)清單”為乙方同甲方結算的有效依據。

3、就甲方所屬車輛,乙方已經發生的維修事項適用本合同的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車輛維修合同 篇7

送修方(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合同。

一、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1、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甲方定點維修車輛數量 輛,並制定《定點維修車輛表》(包括各車車牌號、車輛型號等)交由乙方存檔。

二、送修手續

1、甲方車輛需要維修時,甲方車輛駕駛員須持經部門經理審核,中心總監審批後的《物資維修申請表》,到乙方處維修,如遇特殊情況須由甲方市場管理中心指定專人電話通知修理廠,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維修費用。

2、乙方應對送修故障車輛進行細緻檢查(針對故障),並在收據上註明維修項目、更換舊件、質保期、維修材料費及人工費用(修理完畢)。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註明完成維修的時間,並留存。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協調確認。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名認可。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各項費用明細見價格表(注:價格表價格有標記是有工時費,無標記則無工時費。汽修配件價格因市場實時價格而定,維修配件價格如有變動(減價、漲價),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已經發現,維修所產生費用,甲方不予承但,並同時終止合同。

3、乙方須負責保管車輛維修後的舊件,月底結算時由甲方檢查回收處理。

四、結算方式

1、每次維修後,甲方應仔細檢查維修車輛,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如果在確認無誤後由乙方開據收據,同時乙方需要在收據上寫明質保期並由甲方在收據上簽字確認。

2、結算方式為每月底結算一次。車輛維修保養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底進行維修項目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由甲方履行公司的報銷流程,財務將維修款打至乙方賬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財務部領取。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成維修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甲方的義務

1、送修車輛須為《定點維修車輛表》內的車輛,並按合同規定填寫《物資維修申請單》。

2、須按時接收已竣工車輛。

3、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車以外的要求。

5、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維修單據資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不得將送修車輛轉廠維修。

3、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4、保證維修質量。

5、保證所用配件的質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應保存好所有的維修單據和資料,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遲延支付,則以當月修理費按每日10元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送修單”規定的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則乙方應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違約金,該費用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中扣減。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拒事件,而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經鑑定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4、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A.甲方定點維修車輛交由他廠修理的。

B.甲方連續3個月未向乙方按期結算費用的。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爭議及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以補充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送修方: 承修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車輛維修合同 篇8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二、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四、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説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五、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六、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七、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八、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九、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十、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十一、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十二、税費

12.1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三、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十四、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五、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十六、乙方服務

16.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十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實現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甲方車輛在乙方實行定點維修包括:車輛大修、中修、小修、各級維護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二、維修要求

1、送修車輛時,甲方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憑車輛維修申報單至乙方修車。

2、乙方應根據車輛維修申報單的維修要求,對其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維修。如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甲方機動車駕駛員有義務協助乙方對其車輛進行維修。

3、對甲方定修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修復的零部件儘量予以修復,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甲方車輛在途中出現故障或由於工作任務的時間性要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搶修。

5、車輛出廠前,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檢查,並即時修復發現的問題,確保車輛無安全隱患出廠。乙方在車輛維修中所領用的材料、輔料及維修工時費,必須經甲方駕駛員認可並簽名。乙方交車時應將車輛維修項目、工時費、所更換的零部件及價格的明細,在甲方車輛維修申報單上填寫清楚,並簽名。然後由甲方駕駛員帶回。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6、甲方駕駛員接車時,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方可接車。

7、乙方應對其維修質量和更換的零部件質量負責(小修質保期限1個月或20--公里,二級維護質保期限4個月或8000公里,大修質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如因維修中的失誤或因更換的零部件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2、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

四、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

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駕駛員簽名的“結算清單”。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車輛就事故損壞部分由乙方委託甲方進行修復,經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協商事故車簽定維修協議。

1、乙方的事故車輛修理,依照保險公司核定結果進行,維修項目及更換配件以保險公司和甲方核定為準。

2、乙方事故車維修方案,先按照保險公司定損換件進行、在維修過程中若發現有保險公司不同意換件但必須更換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及保險公司進行追加,費用另算。

3、事故車輛現場及定損手續齊全,甲方只負責修理。如需做現場處理或協助辦理,駕駛員需乙方提供。

4、事故車輛能開的情況下,乙方需將車開到甲方維修站,如需要請拖車,拖車費用由甲方承擔。(特殊情況除外)

5、事故車輛理賠手續齊全,甲方按保險公司核定修理發票金額7%返回乙方。

6、事故車輛的.修理費用結帳方式按月結進行,甲方憑當月所有的核定發票金額並修理完畢車輛,扣返回給乙方7%後,餘額每月的25號結算。(不以核定金額是否到乙方為準)

7、事故車輛的修理工期,以保險公司定損完畢後,視事故車的損壞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過程中,若臨時增加或更換維修項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車輛修理完畢後,驗車標準及提車條件,甲方與乙方必須一起對維修部分進行檢查,確認維修部分無誤(不得按新車標準驗車)。

9、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車輛維修合同 篇11

甲方:(定點單位)

乙方:(維修單位)

為規範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後,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複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2

送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維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維修程序:

1、甲方填寫"送修單"。"送修單"上應註明送修車輛型號、車牌號碼、發動機號碼和底盤號碼,並加蓋公章。

2、乙方應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經甲方確認後在"送修單"上註明維修項目、維修材料費及維護人工費。

3、乙方必須在"送修單"上註明完成維修的時間。

4、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天內未給予同意的書面答覆,則視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6、"送修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

2、人工費包括小修定額維修人工費和大修人工費;其中:

小修年定額維修人工費定額為:(小修指各級維護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費以甲乙雙方協商的價格為準(見附件一)。

3、材料費以雙方協商的價格為準(見附件二);

第三條、質量保證

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維修合格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為:

1、整車大修和總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級維護:1000公里;

3、一級維護、小修:200公里。

第四條、結算方式:

1、乙方應在交接所維修的車輛時將"結算單"一同交予甲方,並出具維修出廠"合格證"。

2、結算方式為:

3、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送修單和結算單。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送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2、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3、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

5、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6、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

7、乙方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遲延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完成維護義務,則乙方應向甲方每日交付該車輛總維修費用的%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用中扣減乙方應當支付的違約金。

3、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維修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維修,乙方應向甲方每日支付該車輛總維修費用的%作為違約金,直至質量合格為止;因維修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的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修改及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

2、任何一方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喪失履行協議能力,本協議自行終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送修車輛交由任何第三方維修;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以舊件換取甲方送修車輛零件;

(3)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九條、協議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持貳份。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共有小車 台,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 台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 修單位。

第二條 乙方服務範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 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 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 維修時間: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 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 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 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 質量保證: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 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 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 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 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 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 結算方式: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 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單位的汽車定點維修及相關服務單位。雙方依據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就其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汽車的維修、保養、美容、裝飾、洗車、輪胎及汽車飾品。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24小時救援服務。

3、所採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甲方確定。

5、維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

6、對於甲方車輛維修期間,除了試車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出公司外。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單位在車輛維修服務方面的關係,對於事故車輛與有關部門一至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2、委託給乙方服務的車輛應附派工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字方可進行施工。

3、對於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派工單服務項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所推出的活動中的各項優惠政策(如打折或贈送禮品等)。

5、雙方簽訂協議,甲方享受協議價在原消費金額基礎上打九折。

第四條:關於費用結算

1、甲方車輛送達乙方公司維修(或其它服務項目)發生費用允許掛帳,但必須由指定人員簽字方可。

2、甲方於每月日與乙方核對發生的費用並進行結算,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3、結算方式:現金或公對公轉賬。

對公賬户:________

對公賬號: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第五條: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5

委託人(甲方):

承攬人(乙方):

1.託修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品牌型號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登記日期里程錶公里數

用户陳述:

注:(故障發生狀況、行駛速度、發動機狀態、發生頻度、發生時間、部位、天氣、路面狀況、聲音等描述)

2.維修材料:

品名零件號製造商規格型號價格數量類別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內容可另附頁。

2、“類別”指“原廠件”、“副廠件”或“修復件”。

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備”或“乙方提供”。

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維修材料的供應商”

3.結算方式: 。

4.驗收及提車:驗車日期: 交車日期: 交車地點:

5.違約責任:

(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元/日;

6.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其他約定: 。

8.附則:

(1)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辦人在簽約前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件及甲方(乙方)的委託簽約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特別是黑體字部分。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託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天津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一式兩份,由檢驗人簽字後現場將其中一份交與甲方。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或原託修車油耗不合理增加的,應當無償修理或加油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天津市地方標準的要求,並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對託修車輛行使留置權,但留置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託修車輛,否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十)因乙方維修行為造成託修車輛原完好部分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免費更換及維修,因此遲延履行的,按照遲延履行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車輛維修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依據黔交運(20xx)第7號文件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由甲方作為乙方客運車輛維護、維修定點企業,現雙方就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維修行業車輛維護管理規定,每月底對營運客車作出一級、二級維護計劃,並交與甲方實施,甲方保證對乙方車輛進行優先維護作業,並自收到乙方車輛後8小時之內維護完畢。

二、甲方嚴格按照GB/T-1884-20xx國家標準對乙方車輛進行維護作業,並按規定填寫作業單和建立一車一檔車輛維護技術檔案,技術檔案內容包括一級、二級維護作業單,更換材料記錄單、維修作業單有維修人員和技術人員簽字,車輛維護過程中更換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配件且提供的正品配件價格不得高於同品質的市場價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可拒接裝配,已裝配上的,乙方將要求甲方免費進行更換(材料、工時均屬於免費項目),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三、車輛維護過程中,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二級維護的維修標準和工藝規範,甲方必須嚴格實行進廠、過程和竣工檢驗制度。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後簽發《營運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後方可放行出廠,該合格證甲方保證在收到乙方車輛後8小時內簽發,延期造成乙方營運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前檢驗單及一套維護過程修理照片。

五、車輛維護質量保證期按交通部20xx第7號令的規定執行,甲、乙雙方汽車維護合同期內或汽車維護質量保證期內,因維護價格或維修質量發生糾紛,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確因甲方維修質量而產生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收費標準:中型客車二級維護工時費為450元每台每次。小型客車二級維護工時費280元台/次,小型客車一級維護為80元台/次。

七、甲方必須按規定進行維護作業,並不得買賣《營運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八、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7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色

4.車型

代碼/車架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設備。

三、所有服務項目、更換設備/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徵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並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後,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並簽名確認後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後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設備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註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並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簽訂本協議後,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後,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後,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19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碼/車架號: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甲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甲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甲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甲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甲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甲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甲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甲應當向甲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相應損失。

3.甲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4.甲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甲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5.甲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不承擔甲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甲,若給甲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實現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甲方車輛在乙方實行定點維修包括:車輛大修、中修、小修、各級維護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二、維修要求

1、送修車輛時,甲方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憑車輛維修申報單至乙方修車。

2、乙方應根據車輛維修申報單的維修要求,對其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維修。如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甲方機動車駕駛員有義務協助乙方對其車輛進行維修。

3、對甲方定修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修復的零部件儘量予以修復,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甲方車輛在途中出現故障或由於工作任務的時間性要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搶修。

5、車輛出廠前,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檢查,並即時修復發現的問題,確保車輛無安全隱患出廠。乙方在車輛維修中所領用的材料、輔料及維修工時費,必須經甲方駕駛員認可並簽名。乙方交車時應將車輛維修項目、工時費、所更換的零部件及價格的明細,在甲方車輛維修申報單上填寫清楚,並簽名。然後由甲方駕駛員帶回。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6、甲方駕駛員接車時,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方可接車。

7、乙方應對其維修質量和更換的零部件質量負責(小修質保期限1個月或--公里,二級維護質保期限4個月或--公里,大修質保期限1年或--公里)。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如因維修中的失誤或因更換的零部件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2、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

四、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

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駕駛員簽名的“結算清單”。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2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方將一台小汽車(湘F0460)委託乙方維修。

一、維修時間:

1、汽車小修或一、二、三級保養做到在24小時內完成並出廠;

2、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

3、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500元,從維修費中扣除。

二、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星期六、日、節假日、中午休息照常上班。甲方車輛隨到隨修。乙方應上路搶修施救車輛,並免收施救費用。

三、質量保證:甲方要求乙方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須是百分之百的原廠件。如有“水貨”,一經查實,甲方拒付全年維修費用,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服務範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範圍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五、維修費用:乙方應按照不超過《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甲方:岳陽市南津港污水處理廠及中心城區配套管網建設項目部計算維修費。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六、付款方式:乙方憑維修發票經甲方有關人員核驗簽字後,於6月份、12月份分兩次到甲方結賬付款。

七、若在承包期內,乙方服務優質,履約較好,經甲方年度審查合格後,本合同可順延。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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